融资居间服务合同融资居间服务是否需要资质一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平台服务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甲方、乙方就融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现各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声明与承诺
1、居间平台服务商(本合同乙方)为平台(互联网网址为”)的运营管理人,提供金融信息咨询及相关服务。
2、甲方认可乙方及平台的服务及操作模式,确认注册成网站用户,并接受乙方网站提供的相关服务之前,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用户注册协议》平台的其他规则声明等。
3、甲方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是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甲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3)甲方承诺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将借款挪作他用,不得将所借款项用于任何违法用途。
5、甲方须保证不存在正在诉讼的法院纠纷案件。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的借款项目信息
1、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际借款时间以乙方管理的网站满标放款时间为准。
3、借款利率:年化率 %。
4、还款方式:先息后本,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归还剩余本息。
第三条 借款流程
1、甲方委托乙方或甲方直接在网站通过点击网站相关按钮进行借款申请方式确认与乙方运营的网站出借人签订电子化《借款合同》。
2、出借资金冻结。网站出借人点击“我要投资”按钮即视为其已经向乙方发出不可撤销的授权指令,授权乙方委托其指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及监管银行冻结出借人确认向甲方出借的资金。
3、《借款合同》生效。在甲方发布的借款需求所对应的出借资金已经全部冻结时或募集期限届满时,甲方与乙方网站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立即生效。
4、出借资金划转。《借款合同》生效的同时,甲方即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委托其指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及监管银行将冻结资金划转至甲方在平台设定的账户中,划转完毕即视为借款发放成功,甲方可通过“提现”操作将划转的资金转至其绑定的银行账户上,甲方是否提现资金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效力。
5、甲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对网站出借人的本金和利息。
6、甲方授权乙方委托其指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及监管银行等合作机构,按还款计划将金额的资金划转至乙方账户下,划转完毕即视为还款成功。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对于甲方在乙方提供的撮合借款交易达成之信息服务和居间服务,甲方同意在借款生效时给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居间服务费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借款平台提现手续费由借款人支付:交易金额小于等于5万元的提现交易,按照每笔手续费金2元/笔收取,交易金额大于5万元的提现交易,按照每笔手续费8元/笔收取。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必须赔偿乙方和乙方运营的网站出借人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居间服务费、违约金、诉讼(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保全保险费、保全费等乙方和出借人应收回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 附则
1、甲方是通过乙方管理的网站自主申请成为该网站用户,并接受乙方贷网站提供的居间服务,各方均认可该形式的合同效力。
2、乙方管理的网站公示的相关规则、甲方与出借人之间的电子借款合同、保证人出具的《担保函》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不可分割。本合同附件一《借款合同》是甲方通过乙方管理的平台与出借人之间签订的电子合同格式,甲方已经认真阅读并准确理解,该《借款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不可分割。本协议与《借款合同》不一致的,按照甲方通过乙方管理的网站与网站出借人签订的电子化《借款合同》(格式详见附件)执行。
3、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南宁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4、合同各方可以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向相关方送达通知,本合同备注的联系地址为司法机关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5、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档。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三份合同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签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融资居间服务合同融资居间服务是否需要资质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中介方,为甲方提供筹集短期流动资金的融资信息,为甲方介绍提供贷款给甲方的资金方,并为甲方与资金方签订《借款合同》提供居间中介服务。
现乙方为甲方联系到资金方 有意为甲方提供贷款。
第二条 甲方融资(即资金方贷款给甲方)的金额、期限、用途
融资金额(大写)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
融资用途:
融资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为止,共计 个月。
第三条 融资借款合同
乙方居间协调 资金方与甲方签订《借款合同》。
第四条 甲方应付的融资成本、融资中介费用、支付方式
1、资金方与甲方签订《借款合同》,属于《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部分,由甲方支付给资金方。
2、融资中介费用:鉴于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融资中介服务,甲方同意向乙方
支付融资中介费用 万元。
3、甲方在取得资金方的贷款之日当天向乙方一次性付清融资中介服务费。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2、
第六条 乙方职责
1、在融资期限内,及时向甲方提供融资信息并积极组织资金来源;
2、协助甲方与资金方签订相关协议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或者履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省 县
融资居间服务合同融资居间服务是否需要资质三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鉴于甲方具有需要资金融资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资金融资寻找资金方(贷款方)提供媒介服务,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一年内,为甲方谋求资金方(贷款方)。
第二条 居间期限:从年月日至年 月 日。
第三条 居间报酬及支付期限:
(一)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
促成所成立合同的标的额的百分之 (大写)作为报酬。
(三)乙方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五)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资金需求方私下成交的,应按照合同金额的1%的标准另行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全部报酬。
(二)甲方未按期如约支付报酬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当支付报酬总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三)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甲方除按约定支付报酬外,还应对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七条其他约定:乙方为甲方寻找的资金方后续继续为甲方提供相应资金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继续向乙方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支付中介费)。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日 年月日
融资居间服务合同融资居间服务是否需要资质四
乙方:
第一条 乙方提供融资服务项目的名称:
运煤重载高速公路。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的项目融资总额为:
118亿元(大写:壹佰壹拾捌亿元)。
第三条 咨询服务费用金额
1、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总额的年固定回报率12.5%收取xx年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118亿)的0.5%x年=6%给予乙方奖励(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计付),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乙方负责缴纳,由甲方代扣代缴(优惠引资奖励税收控制在20%以内)。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2、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款的年固定回报率12%收取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118亿)的0.5%x年=6%给予乙方奖励(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计付),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甲方负责缴纳,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第四条 费用支付的监控
本合同第三条所述费用由乙方授权熊利民先生监控(银行账户开户时加签)至该项融资全部相关应付费用支付完毕时止。
第五条 费用支付方式
投资款项(118亿)一次性或分次性到达甲方银行账户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的0.5%x年=6%以支票或其他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商业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未经甲乙方任何一方书面同意,均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泄露。否则,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履行以甲方与银主的投资合作成功为准,投资合作成功,以投资款到达甲方银行账户为准。投资合作不成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 一般性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融资居间服务合同融资居间服务是否需要资质五
甲 方(委托人)
乙 方(被委托人)
第一条、服务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资信息咨询;并负责寻找能解决甲方资金需求的经办银行或相关资方,联系安排甲方与经办银行或相关资方或出资人方直接见面洽谈。
2、乙方促成甲方与经办银行或相关资方签署借款合同(经办银行或资方或出资人以甲方的需求及实际情况另外确定,同一银行系统或信贷机构视为同一经办方)
第二条、甲方提供的文件及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1、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以经办银行或资方或出资人的要求为准,必须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需要满足的条件以经办银行或资方的具体要求为准。
第三条、乙方履行服务的期限:
乙方自 年 月 日至为甲方提供服务完成为止;(以甲方提供符合银行或资方要求的文件材料开始)。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的,视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已完成:
1、在约定的时间内,甲方和经办银行或资方签署借款合同的;
第五条、融资额度:乙方最终的'融资额度以资方实际投放款金额为准;
第六条、甲方应付乙方的佣金及支付方式:
2、佣金比例: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的融资居间服务,甲方认可含乙方居间服务费为乙方实际贷款额的 %,借款期限为 。
3、支付方式:
1
经办银行,信贷机构或出资人资金到甲方账户当日内,甲方应按与经办银行、信贷机构或出资人借款实际总金额,将服务管理费的全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逾期支付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0.3%每天)。
第七条、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往来过程中所接触的信息资料,双方都有保密的义务,若有泄密的,应该赔付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未经乙方许可,操作双方人员不得留电话号码和通信地址,不得主动打听乙方所介绍人员及企业信息,不得将此合同过程以任何形式展示或泄露给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拍照、传真、扫描、展示、复印等),不得将乙方执行此合同的过程、细节及内容等泄露给第三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失真属于违约行为,因此造成经办以后或信贷机构贷款程序终止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 万元 违约金。
3、若甲方违反第七条第二款,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xx元 违约金并足额向乙方服务费。
第九条、诉讼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分数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融资居间服务合同融资居间服务是否需要资质六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 甲方因项目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以 项目融资需要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借款、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
3、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_ __人民币(大写);融资贷款期限为 ,但最少不得低于 ;融资利率在年利率%-年利率% 之间,具体由借贷双方商议,以甲方与出资方最终签署的融资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4、居间委托期限共 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超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时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证明,并为项目融资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居间进展,并全程派员参与和目标投资人及其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
3、甲方应配合乙方与出资方的谈判、签约,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4、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投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5、甲方在约定的条件下,合同履行期间及融资范围内不得拒绝与乙方寻找的出资方签订融资借款协议,否则甲方应按照融资总额向乙方支付全额的居间服务费用。
6、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用。
7、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与乙方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目标投资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居间服务。应,通过在各行业的丰富网络及资源。
2、乙方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3、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寻求机会,作为甲方与出资方之间的桥梁,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融资借款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促进甲方与出资方之间的沟通和谈判,直至融资的最终达成与履行。
第三条 居间服务费、费用及支付方式
1、如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符合融资数额及融资利率的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居间服务费为融资总额的 %。乙方领取的居间服务费用涉及的有关税款由甲方承担,居间费用由乙方承担。
2、居间服务费的具体支付方式为:乙方促成有融资意向的出资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该出资方借款资金到位后,甲方应在 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融资到位金额的 %作为乙方居间服务费,以后每促成一笔支付均以此类推;如果出资方在与甲方签订融资借款合同后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向甲方转款手续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权直接按照该笔融资数额的 %先行扣除居间服务费。
3、如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多花费的必要费用。必要费用是指公正、评估报告等费用。
4、除本条规定的居间服务费和居间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酬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权要求取得约定的佣金,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佣金的% 计算。
3、如因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或缺乏时效而造成融资失败,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全部居间服务,甲方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融资总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4、如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或居间费用的,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日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