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是全面从严治党 的重要力量。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正风肃纪反腐工作,要精准把握政策 策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既刮骨疗毒、 去腐生肌,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四种形态”是新形势下管党治党的利器,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 执法的重要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思想指引、实践发展, “四 种形态"内涵不断深化、作用日益凸显,已经写入党章、党内监督条 例、党纪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并形成一 个环环相扣、严密完整的逻辑体系,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 从政策上看, “四种形态”强调依规依纪依法,将严的基调长期坚持 下去, 一 以贯之全面从严;从策略上看,强调分类施治、分层施策,统筹考虑、系统把握。“四种形态”既贯通规、纪、法,连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又着眼标本兼治,囊括教育警醒、惩戒挽救、惩治 震慑等功能,推动监督执纪执法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 进一步拓展。自提出并实践“四种形态”以来, 一些犯错误的干部受 到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还有更多干部受到警 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体现了党的政策和策略,体现了对干部的最大关心爱护。
坚持从实际出发,该适用哪种形态就适用哪种形态,力求精准有 效,取得监督执纪良好效果。 "四种形态"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 性和策略性,无论运用哪一种形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都是前 提和基础,要将其贯穿到日常监督、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等工作全过 程各方面。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强化日常监督,做细做 实对党员干部经常性监督,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提醒批评等方式,咬 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适用第二、三种形态,要 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根据所犯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综合运 用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方式,分类处置、层层防治。针对严重违纪、 涉嫌犯罪的,果断用好第四种形态,依纪依法严肃惩处,以零容忍的 警醒、零容忍的力度,把惩治腐败作为有效监督的强大后盾,确保底线常在、 “后墙”坚固。
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是对全面 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总结。在履职尽责、开展工作的全过程,不仅要 敢于较真、敢于担当,严格工作程序,还要提高工作能力,用严肃、 负责、慎重的态度处理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既不能简单化、搞“惩办 主义”,又不含糊敷衍、包庇纵容,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罚当 其过、令人信服,严管而不管死、厚爱而不溺爱。通过准确把握从严 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内在统一的关系,进一步明方向、立规矩、 正风气、强免疫,充分调动保护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汇聚起团结奋斗的强大正能量。
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党员干部 在改革创新的实践中,犯错误在所难免,关键要把故意和过失、因私 和因公、违规和试错区分开来,严格划分“失误、错误”与“违纪、 违法"的界线。要深化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划定“可容"与“不容" 的界限,精准问责、容错免责,打消“洗碗越多摔碗越多”的顾虑, 树立鲜明监督执纪执法正导向。严查诬告陷害,对受到不实反映的党 员干部及时开展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清白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 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认真开展受处分、处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 坚持“ 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帮助其卸下“心理负担”,重燃干事创 业的热情和信心。通过打好激励保护的“组合拳”,有效激发干部担 当作为的正能量、攻坚克难的精气神,推动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
业敢干、群众敢首创,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