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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人员管理制度简洁篇一
1.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学校及保安公司所制定的各项条例;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履行职责,按时到岗,仪表端庄,讲文明、懂礼貌,尊重家长、热爱学生,使学校门卫成为社会、家长认可学校的良好窗口。
3.保证校门交通疏导安全,确保师生出入安全。禁止大门左右附近设摊。
4.禁止商贩、产品推销员、拾荒、乞讨人员进入校园;禁止宠物进入校园。
5.保安人员夜间当班者对22时至凌晨5时进出校园所有人员(含学校教职工)进行登记。
6.双休节假日期间,以及没有上课阶段,应对进出校园人员进行登记。
7.认真做好报刊、杂志、信件的.收发工作。
1.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保安人员一要热情相迎;二是做好有关登记。
2.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家长和外单位人员来访,应在门卫与学校相关人员电话确认后,作好登记记录,注明来访者姓名、单位、校方接待人、访客证号码、进校时间等方能进入学校,离校时,来访者需在门卫处进行注销登记。
3.家长来校为孩子送学习用具等物品,原则上不进校园,由保安人员接待并代送。
4.家长、亲戚等中途带小孩离校,必须凭班主任签字同意后的离校证明单方可离校,并保存此单以便日后查用。
1.学校校车和本校私车出入校门应主动示意让其减速行驶。并要求进校车辆停放指定区域。
2.本校教职工的自行车、电动车辆出入校门必须下车推行。要求进校自行车、电动车辆应停放在制定位置。
3.外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得进校,也不得寄停校内。
1.携带公物(如:建筑装潢材料、仪器设备、工具器材、办公用品、图书等)出校门,凭学校相关领导签字确认方可出校。
2.携带私人大件物品(包括行李)出校,须凭学校主管领导签发的出门单,经保安人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1.因公来校接洽业务、联系工作的人员,凭介绍信或工作证办理进校手续。离校时应交出会客单,会客单上应有被访者签名。
2.凡来校参观、访问或集体活动的,应事先经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并事先通知保安。
来访人员管理制度简洁篇二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日,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非本校教职工及常住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
2、非学校教职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门卫人员表明身份出示相关证件,说明事由,在征得学校值日教师同意后,在门卫室进行来访登记,方可进校。
3、学生家长进校与老师交流或找孩子,必须事先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班主任告知门卫人员后,再登记进校。
4、家长送孩子上学只能到大门口,特殊情况须经值班领导同意。幼儿园家长接送孩子进入校园,必须佩带接送卡,而且只能步行。
5、严禁学生上学迟到,特殊情况迟到的,必须在门卫室填写迟到情况说明,方可入校。年龄较小的由门卫人员送至班级,家长不得入内。
6、学生教学时间内一律不得外出,如身体不适需要离校的,由班主任将学生送至传达室,填写学生离校说明,由家长到传达室接学生回家。提前离校的教师也要填写说明。
7、门卫人员对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8、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9、中午送午餐的家长需办理接送卡,在校停留时间不超过20分钟。
来访人员管理制度简洁篇三
1、幼儿在园期间,一律不准私自出园门。
2、幼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园所,家长在园所外等候,必须由老师将幼儿送至家长手中,方可离开。
3、工作期间,本园教师一律不得随意出入园门,如有事需外出办理,必须持请假条方可出园门,无假条随意出入园门者按旷工处理。
1、外来人员来访,要在保安室填好来客登记表,经与有关成员电话联系后方可进入,并实行领入制。外访人员进入园所,必须遵守幼儿园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有序进行。
2、对拒不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幼儿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3、教师在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却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须由教师本人到保安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4、禁止商贩进入园所和在园门口摆摊。
1、为了培养幼儿的自理能力,幼儿在校期间,请家长不要探望或送物。
2、幼儿家长到园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幼儿情况的,需由教师本人到保安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来访人员管理制度简洁篇四
为加强公司外来人员管理,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内部员工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进入公司的所有外来人员(包括外来参观人员)。
3.1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此规章制度并对此规章制度的实施进行考核。
3.2各部门负责此制度的实施,对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厂区进行安全教育和进入厂区后的安全监护。
4.1外来参观人员:到企业参观考察,不安排到生产岗位的外来人员。
4.2外来培训人员:到企业培训学习,安排到具体的生产岗位跟班学习的外来人员。
4.3外来施工人员:到本企业从事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
5.1外来参观人员的管理规定
(1)凡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公司时,首先到门卫处联系接待部门。在获得同意进入公司的通知后,凭有效证件在门卫进行登记,登记后,门卫值班人员按来宾人数发放通行证。
(2)进入厂区前,接待部门要对外来参观人员进行安全须知专题教育,要求严格遵守,对不服从管理的外来参观人员,要求其退出生产区,终止参观接待。
(3)进入公司的外来参观人员只能在公司接待厅等待,未经允许严禁进入生产区域、仓库区域。若因工作需要需进入上述区域,必须得到生产技术处负责人批准,进入仓库区域必须得到财务劳资处负责人批准才可进入。
(4)相关部门必须做好外来人员的安全监督,做到“谁接待谁负责”;进入现场须有本公司人员陪同,告知遵守现场安全制度,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外来参观人员自行在生产区内活动。
(5)外来参观人员必须佩带公司统一制作的通行证,离开公司后将通行证如数归还。损坏或丢失,每张赔20元。
(6)在参观过程中
①外来参观人员不得动用岗位上的工具、开关、阀门等。
②外来参观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在安全敏感区域内照相、摄像。
③外来参观人员要爱护岗位用品用具。
④生产现场严禁吸烟,违者按照公司要求处罚。
⑤进入公司的外部人员要讲究卫生,有随地吐痰、踩草皮、乱丢纸屑或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者,按照公司规定处罚;
(7)参观人员只能从公司大门进出公司,若发现翻围墙等其它手段进入公司,一律按偷窃行为论处。
5.2外来培训人员的管理规定
(1)凡外来培训人员进入公司流程同5.1。接待部门对外来培训人员进行入厂前培训,上岗前培训教育。相关内容有:企业基本情况、
本厂安全生产特点、禁火禁烟管理、劳动保护与个体防护基本要求、劳动纪律管理等。
(3)培训学习过程中,接待部门负责在岗位期间的安全监护和业务培训。
(4)外来培训人员在岗位上未经允许不得动用岗位上的.工具、开关、阀门等。遵守企业劳动纪律相关要求,不得串岗、睡岗以及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5)培训结束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培训考核。
5.3外来施工人员管理规定
(1)进入公司施工的单位人员入厂流程及要求同5.1。接待部门负责人必须对其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告知外来施工人员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特点、作业的注意事项、需要办理的安全票据、办理程序和基本要求。
(2)公司相关单位必须对外委施工单位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
①验证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②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③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签订的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在签订合同时要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
(4)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遵守本企业的规章制度,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票证,并服从本企业的安全监管,具体内容如下:
①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
②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外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现场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③没有安全防护装置的作业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相关要求佩带防护用品。
④进行动火、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有限空间、设备检修、盲板抽堵、断路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作业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公司相关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⑤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⑥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
⑦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⑧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⑨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本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⑩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我公司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公司安全生产的作业,有权令其纠正、处罚或停止作业。
外来人员违反本公司相关安全规定的将按照规定处罚,相关部门监督不到位,也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来访人员管理制度简洁篇五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为保证来访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生产(作业)区的安全,对来访人员职责、安全教育、现场管理上所作的规定。
本标准所规定的生产(作业)区是指除办公楼、综合楼之外的厂区内所有区域。
来访人员是指进入生产(作业)区进行参观、实习、检查、技术服务等现场活动的非本公司人员,不包括施工单位人员。
3.1. 由集团公司领导及其所带的来访人员、政府部门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临时性参观检查的,由安全环保部进行口头安全教育或视情况进行其他教育,再根据情况由相关部门派人员陪同;夜间来人,则由总调度室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并负责陪同。
3.2. 其他来访人员如需进入生产(作业)区,则由所进入部门主管或安全管理人员办理“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联系单”。
3.3. 所进入部门主管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来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审批办理相关准入手续,并负责对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3.4. 按照“谁陪同,谁负责”的原则,陪同部门负责对来访人员的组织和管理。
4.1. 安全教育
4.1.1. 所有来访人员在办理完“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联系单”后,由所进入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1.2. 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进入生产(作业)区所涉及的'重大危险源及应遵守的安全规定;本公司或部门生产的主要特点;防火、防爆、防毒和事故应急救援方面的知识;来访人员行走路线及紧急疏散路线。
4.1.3. 根据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可采用播放录像片或安全管理人员口头教育等形式进行。
4.1.4. 经过安全教育后,来访人员须填写《**公司公司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安全教育告知卡》(以下简称《告知卡》)和《来访人员教育卡》,来访人员应在《告知卡》上签名,教育者在《来访人员教育卡》上填写教育日期,并签名。安全管理人员保存《告知卡》时间为半年。
4.2. 现场管理
4.2.1. 来访人员凭“联系单”和“教育卡”进入生产(作业)区。
4.2.2. 所有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现场时,必须由所在部门工作人员陪同。
4.2.3. 部门陪同人员负责介绍现场安全注意事项,负责对来访人员的现场安全实施监护。
4.2.4. 来访人员进入现场时,应做到“七不准”。违反规定将追究陪同人员和来访人员责任。
4.2.4.1. 不准携带香烟、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作业)区。
4.2.4.2. 进入生产(作业)区内不准使用手机。未经许可不准使用照相机、摄像机等非防爆性电器。
4.2.4.3. 不准擅自动用生产(作业)区内的各种设备、设施和工具等。
4.2.4.4. 进入生产(作业)区,不准违规着装。
4.2.4.5. 自备交通工具不准进入生产(作业)区内。
4.2.4.6. 未成年人不准进入生产(作业)区内。
4.2.4.7. 不准在没有部门工作人员陪同的情况下参观现场。
4.2.4.8. 当现场发生异常情况时,陪同人员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及疏散措施,积极保护来访人员安全。
4.2.4.9. 《教育卡》由来访人员保存,如来访人员在3个月内再次到访本公司,出示《教育卡》后,可不再进行安全教育,超过3个月再次到访本厂,必须接受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