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开展保险先进县(市)创建活动,引导全市各级各部门更加重视保险功能作用,支持保险业发展,促进我市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同时,更好地发挥保险业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的作用。
二、总体要求
推动各级党政部门带头学保险、用保险、统筹规划保险业的发展,并给予政策支持,增强保险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能力,更好地把保险业的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开展创建保险先进县(市)活动,开展创建保险先进县(市)活动。促进我市党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保险市场的引导和调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使我市保险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更有效地发挥保险的社会稳定器作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三、主要指标评价
主要指标要求:开展保险先进县(市)创建活动。
(一)保险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1保险密度:年全市人均保险费力争达到300元。
2保险深度:年全市保费收入占当年全市生产总值1.4%
(二)保险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1保费增长率:年全市保费收入力争比上年增长17%力争超过全省保费平均增长率。
2保险业缴纳税收增长率:年全市保险业缴纳各种税收(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教育及城市建设附加费、以及营业性房产、土地税等)204.73元。
(三)重点领域的发展
1政策性三农保险:水稻保险达到43万亩。能繁母猪保险承保率达到100%两属两户农房保险承保率达到100%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力争突破。市级财政保费补贴足额到位。
2其他重点险种:年巩固发展火灾公众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校园责任险三个国家和省有关部门重点推进的险种。探索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3保险业规范经营。打造诚信服务环境。全年做到不因违规经营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罚,不因服务不到位而引起群访群诉,导致影响和谐稳定的事件发生。
(四)发展环境
1市委、市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支持保险事业的发展。市政府将保险工作纳入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市政府分管市长对全市保险业务发展的情况,做一次工作调研。月中旬针对保险事业发展情况,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保险工作,出台具体操作性强的支持保险事业发展的措施。加大保险宣传力度,市人保财险公司、市中国人寿公司组织编写保险知识培训教材,并纳入党校(行政学校)培训内容。
2市委、市政府对缴纳税收等地方贡献较大的保险机构给予一定支持。各乡镇、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购买保险时。要优先考虑到这些贡献比较突出的保险机构购买。凡财政列支或补贴保险费的业务禁止在市境外保险机构办理,确保我市保险业务总量和税收不流失。
四、组织领导
副市长任副组长,成立市创建保险先进县(市)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人民银行、市人保财险公司、市中国人寿公司等各家保险公司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推动保险先进县(市)创建活动。
五、具体要求
(一)各乡镇、市直各有关单位和保险机构要高度重视。制定本乡镇、本单位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各家保险机构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做好保险工作,积极探索开展国家和省有关部门重点推进的试点险种,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稳定器作用。
(二)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进一步加大创建保险先进县(市)活动宣传力度。市广电局要组织各新闻媒体围绕创建活动广泛进行宣传报道。各家保险公司要将保险知识编制成宣传册或其它宣传资料送到农村、送到厂矿、送到学校,大力普及保险知识,全市形成良好的创建活动舆论氛围。
(三)市政府将在年月底组织创建活动自评。根据自评结果向省政府金融办、湖北保监局申报“保险先进(市)各乡镇、各单位要将开展保险先进县(市)创建活动情况总结于年月上旬报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