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郊区检查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时的讲话
郊区被确定为全省乡镇机构改革的试点县(区),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区、乡两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按照全省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的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开拓,锐意进取,用改革的精神搞好试点,完成任务,以不负重任、不辱使命。为此,要认真做到“九个落实”。
一、思想落实。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充分认识搞好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抓好试点工作的自觉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明确提出全面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重点的综合改革,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关键,是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这次乡镇机构改革与以往不同,将引起农村上层建筑的深刻变革,涉及县乡政府职能转变、新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等等,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从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样的历史视角,深刻认识乡镇机构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关键,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农村上层建筑变革具有重要作用,对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进而切实增强搞好乡镇机构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领导落实。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难度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郊区党委、政府要把这项工作提上重要日程,摆在重要位置,紧紧抓在手中。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一把手要亲自抓,一定要有主动改革的见识、决心,要见真见实地、真正有效地推进改革。在推进改革过程中,要明确总体要求,把握正确方向,精心安排部署,务求实际效果。对试点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特别提倡各级领导以改革的精神、改革的思想、改革的作风和改革的措施,扎扎实实、卓有成效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要组建得力的协调机构和工作班子,负责处理具体事务,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三、目标落实。要明确乡镇机构改革的主要目标,即通过转变乡镇职能,整合事业中心(站所),精简机构人员,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凋发展,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服务型、法制型的乡镇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郊区要按照这一目标要求来思考、筹划、进行试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任务落实。乡镇机构改革的任务很明确,要—项—项抓好落实。按照上级精神、联系郊区实际,具体说有七项:一是转变政府职能,二是整合乡镇机构,二是核定人员编制,四是精简领导职数,五是改革事业单位,六是分流超编人员,七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对上述每项任务,省里都有明确、具体、刚性的要求,要严格按照要求下功大抓好落实工作。
五、工作落实。要认真学习有关政策,充分进行调查研究,虚心借鉴外地经验,进而紧密联系郊区实际精心制定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方案经市编制部门审核后,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并报省编制部门备案。改革方案要周密翔实,每个步骤和每个环节都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都要明确的处理办法。方案报批后,要抓紧实施。根据省会议要求,改革方案要在今年底报批,方案实施要在明年到位。
六、责任落实。乡镇机构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推进这项工作需要多个部门密切配合、协凋运作。机构编制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把关作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改革方案,抓好督促检查: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干部配备、人员定岗分流等工作;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负责改革纪律监督和审计监督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乡镇职能转变等情况,建立适合乡镇工作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安排,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运作的工作格局。
七、宣传落实。要搞好政策宣传,提高改革工作的透明度,把改革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乡镇工作人员。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争取广大乡镇干部职工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宽松和谐的改革氛围,确保改革的平稳推进和社会稳定。
八、纪律落实。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不能以任何理由对改革任务打折扣,更不能擅自增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要严肃组织纪律,人员分流工作要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确保社会稳定。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办事,防止借改革之机违规转移资金、私分钱物等现象发生。市直、区直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带头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得干预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核定。
九、效果落实。抓乡镇机构改革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务求实际效果。遵循中央精神,衡量改革成效主要看四条:一是有利于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二是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二是增强为“三农”服务的功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四是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同时在改革中要严守两条“底线”,即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