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大家好!我是来自信用社机关财务部的,今天为大家演讲的题目是《知“合规”之实,行“合规”之道》。
从所周知,“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然而,何为规?何为矩?却鲜为人知!引经据典,规,就是圆规!矩,就是曲尺!也就是说,没有圆规、没有曲尺,任你是何等的能工巧匠,任你是何等的技艺精
湛,要制作出圆形或者是方形的物品的,那都是万万不可能的!
难道千古名言就这么简单吗?非也!我们的母语——汉语,之所以伟大,就在于它绝不只是简简单单地止于字面原意,而是伟大在字里行间蕴含的深刻哲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一来自木匠行业的古老术语,早已成为“干任何事情,若无一定规则便会出错”的告诫用语了。
的确!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政党、一个地区,小至一个行业、一个单位、一个项目,都有自己的法则!都有自己的规范!都有自己的标准!正所谓党有党纪、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信合联社同样如此。“合规”就是我们的圆规!“合规”就是我们的曲尺!
在座的每一位领导、每一位同仁都深知,我们信用社是一个特殊的金融企业,其主要的服务阵地在基层,尤其是在农村一线。我们除了同样面临的信用风险、深谙的市场风险、熟知的操作风险外,更承载着以往自身的违规操作而导致的沉重历史包袱,遭遇着农业银行重返“三农”、村镇银行相继开立、邮政银行日趋完善的金融市场竞争压力,面临着比其它银行机构更高、更为特殊的合规风险考验,这些“拦路之虎”让我们不得不放慢前行的铿锵脚步,不得不探求笼中脱困的锦囊妙计。
常言说得好,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我们找到了克敌制胜的法宝,我们信用联社就一定会站稳脚跟、有所作为!只要我们掌握了加快发展的引擎,我们信用联社就一定会突飞猛进、铸就辉煌!而“合规”经营,就是这克敌制胜的法宝;“合规”经营,就是这加快发展的引擎。它就像茫茫黑夜之中的一盏明灯、一把烈火,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照亮着我们前行的道路,驱赶着我们前途的黑暗!
兴许有人要问,“合规”真有你说的这么重要吗?这是当然!这不仅仅是因为它被巴塞尔委员会冠之以“银行内部的一项核心风险管理活动”的要义,更为重要的是因为合规风险的地位早已远远凌驾于传统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之上!这一点,在我们的工作实务中有诸多的印证:四川南充
嘉陵区农村信用社间曾连发7起“内部经济案件”,诸如任华贵携信用社资金潜逃案,杜桂林参与金融凭证诈骗案,毛正兴、梁云益、刘伟违规放款侵占信贷资金案,文显臻、任春荣合伙盗窃信用社奖金案,他们有的已锒铛入狱、失去自由,有的已丢掉饭碗、失业职业,更为可悲的是有临近退休的老职工晚节不保、老泪纵横地走上服刑之路,他们从事金融经营管理几十年,把自己一个堂堂的金融高管经营成一个不堪回首的阶下之囚。当然,这些案件金额巨大、损失严重、影响深远,可能仅是冰山一角,可能在有的地方还会继续。但是,这些过高的违规成本、这些难以承受之重,难道还不足以彰显“合规”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吗?难道这些还不足以唤醒我们每一个信合人的“合规”风险意识吗?
兴许有人还要问,“合规”不就是符合规定、符合银行制定的规章制度吗?这对,但也不全对!这仅仅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5年前,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就对出自于国际巴塞尔银监会的“合规”这一“泊来品”,给出了“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的注解。由于“合规”风险管理起步较晚,当前我们信用联社“合规”经营的基础还比较薄弱、体系还不完善,但这绝不能成为我们违法乱纪的借口,绝不能成为我们违规违章的缺口。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那些囊括了外部的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市场规则的“合规”内容,就是我们每一个信合人服务发展、加快发展的“尚方宝剑”;那些涵盖了自律规定、内部制度、诚实守信的“合规”范畴,就是我们信用联社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生命之神”!
让我们行动起来,大兴“合规”之风,系好“合规”这根“保险带”,去彰显信用联社永不疲惫的生命力吧!
让我们行动起来,大行“合规”之道,系稳“合规”这张“安全网”,去迸发信用联社永不枯竭的创造力吧!
有“合规”的信用联社,你的明天定会更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