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模范简称劳模,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成绩卓著的劳动者,经职工民主评选,有关部门审核和政府审批后被授予的荣誉称号。以下是劳动模范主要事迹5篇,欢迎阅读。
苗露同志1997年参加工作,20XX年以来为促进我市城乡建设和建设工程质量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特别是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开拓创新,勇于奉献,为应危机,保增长,推助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检努力并取得突出成绩.其明显特点,一是勤奋好学,思维敏捷;能够认真学习DXP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掌握其精髓指导工作实践,参加国家在职研究生考试顺利通过,取得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晋升高级经济师,结合本职工作提出了许多着有见地的思想观点,为工程质量监管提供了新思路。二是锐意进取,坚持改革;在深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积极倡导推进工程质量巡查机制,推进分类监管和实行差别化管理,强化市场与行政联动管理,以信息网络为支撑强化信息化管理,为单位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实效,在科技转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三是勇于创新,埋头苦干。无论是在行政审批中心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时,还是在日常的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中,都能够创新思路,做到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又坚持执行了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受到各方责任主体和同行监管人员的好评。特别是在接受国家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和创建国家鲁班奖工程验收中,不辞辛苦,勇挑重担;在创建省市文明单位,推进建筑节能和分户验收工作中,不断完善管理档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明发现修正环节,制度各个方面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在他负责管理建立的单位管理档案,在全省质监机构考核中,受到专家组好评,并成为全省第一家国家质监机构考核通过的单位。
该同志1983年参加工作,20XX年任路灯管理处主任以来自觉学习DXP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注重用理论指导实践,与市委、建设局党委保持一致,廉洁自律,热爱城建事业,在路灯管理方面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带领全处职工出色地完成了建设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该同志热爱路灯事业,模范带头作用强,经常深入现场与工人们一起工作,并注重发挥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作为路灯管理处负责人,该同志头脑清醒、思路清晰,时刻不忘自己职责,带领路灯职工管理好、维护好全市路灯和市灯饰亮化设施,为市民开启打亮、享受城市夜晚的眼睛,更好地服务市民和社会。
20XX年以来,随着路灯事业的发展,全市路灯总量从2万盏迅速增加到现在的近3万盏,需要维护的公益亮化设施也从无到现在的广场、桥梁、居民楼体亮化设施以及每年主要节日时新增亮化设施。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周艳惠同志始终以较高的政治觉悟,顾全大局,体谅全市工作的艰难,勇挑重担,无私奉献,任劳任怨,带领职工想方设法,克服困难。每一项任务,他总是率先冲在第一线,20XX年春节前夕,为给市民创造祥和、喜庆的节日氛围,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在全市安装了2024多个大红灯笼。在腊月二十八、二十九气温骤降至零下24度,并伴有大雪强风。而致使不少路段已经安装好的灯笼被风刮破,为保持好喜庆氛围,周艳惠同志紧急组织全体职工带头到一线,进行抢修。大年三十,当人们沉浸在浓浓的节日欢乐气氛阖家团圆举庆祝时,他正带领全体职工顶着凛冽的寒风,逐一抢修破损的灯笼,确保了大红灯笼在节日期间的正常运行。
该同志从不计较个人得失,艰难、紧急的工作任务,总是以身作则,几年来圆满的完成了正常管理工作和上级交办的牡丹江大桥、虹云桥、国庆节挂国旗、节日亮化等近百项突击性的紧急任务。近三年来,我市主、次街路的路灯照明率分别提高了1%和2%,受到广大市民和上级领导的赞扬。
在他的带领下,路灯处连续三年获得市建设局先进标兵单位,连续两年获得市级城市亮化建设先进单位,20XX年度省级文明单位,20XX年度省级城市照明标兵单位;个人也多次获得城市建设先进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和城市亮化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孙茂永同志1989年参加工作,20XX年任牡丹江市建设安全监察站站长高级工程师。他坚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一是注重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DXP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二是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专业知识,先后取得了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设计系建筑设计专业函授大专文凭、中国政法大学(成人高考)法学专业本科文凭。三是坚持向实践学、向其他同志学,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
20XX年7月根据黑龙江省省委、省政府要求,孙茂永被选为黑龙江省赴四川省重建房屋技术指导的援建人员并负责开封片区。
由于点多面广,道路崎岖险峻,援建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孙茂永领着组员不畏艰险,全力以赴,做好安置房的用地、测量、规划、建房指导、进场、验收以及建房质量、安全培训等工作。每天驱车在灾区的各个安置点来回奔波,数百里的路程。返回驻地后,每天晚上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指挥部汇报各点的施工进度、材料进场数量、土建及安装施工人员数量的计算和签证工作。初次来到高原地带,高原缺氧让孙茂永同志们都感到身体不适。由于高原强紫外线照射,孙茂永同志的皮肤均脱了两层皮。而高原气候的变化无常,也让他很不习惯,几乎每天吃的都是夹生饭。帐篷里蚊叮虫咬,汗流浃背一整天也洗不上一个澡,但他没喊一声累,也没用一生抱怨。道路险峻,行程中随时都有山体飞石、滑坡等危险, “艰难困苦像一面镜子,照出的是意志的强大、人性的美丽。”孙茂永这样在心里默默地鼓励着自己。
孙茂永在担任站长后,廉洁自律,以身为范,不断开拓创新。重新修改和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明确、操作性较强的规章制度。他在工作中,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既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不断加大服务群众的力度,受到了上级领导和施工企业的一致好评。20XX年顺利通过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受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嘉奖。
刘德志,男,汉族,研究生文化,生于1969年10月19日,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由物资局调入牡丹江市道桥管理处,先后担任路政管理科副科长、团支部书记等职。
20XX年的7月,市道桥管理处在上级党委的监督下,通过民主测评与选举,刘德志同志凭着丰富的工作经验、饱满的工作热情、执著的敬业精神,脱颖而出,出任道桥管理处处长。他,就是市西安区人大代表,被社会各界称为“城市道路管理的钢铁卫士”的刘德志同志。
心系城市道路管理工作,用真心谋求发展。
近几年来,是我市经济飞速发展的几年,也是城建设工作突飞猛进的几年,特别是在20XX年以来,我市的城市道路及市政设施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城市道路及市政设施的综合完好率年年提高,已达到98%的完好率。城市道路好了,设施亮丽了,经济发展环境也越来越好了,老百姓也切实受益了。
然而在城市道路与市政设施完好的背后,有一位默默无私奉献的人,在撑起那一片“城市道路环境”的蓝天,那就是市道桥管理处处长刘德志同志。近几年来,道桥处在他的带领下,先后完成了道路路牙石彩化工作、迎省运会道路整治工作、迎同一首歌道路整治工作、城市道路洁净工程道路净化工作、市区人行道路整修工程等多项重大工作,城市道路环境的改善,让我们的市民有了自豪感与自信心,打出了城市名片,树立了良好的城市形象,市民满意、市领导满意。近三年来,城市道路维修近7万平方米,维修桥梁69座次,路街牌维修1380座次,城市道路的面貌明显改观。
情系经济发展,带头开展优质服务。
在工作中,主动帮助挖道企业排忧解解难。如对我市引热入市、引水入镇等关系重大民生的重点工程,根据企业困难实际主动帮助企业就破道回填材料、延长挖道期限等问题进行解决。在关系民生的自来挖漏抢修挖道审批工作中,特事特办,允许先挖道后补办手续,为企业为百姓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刘德志同志总是待人热情,对外主动用文明用语,对内关心职工群众的生活,帮助解决职工在生活及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营造了良好的优质服务氛围。
要想干出一番事业,总要付出过人的心血和汗水,刘德志同志凭着对事业的执著追求和敬业精神,以他的实际行动在机保工作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李晓文同志1978年参加工作,20XX年任牡丹江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党支部委员、法规科科长。该同志党性强、作风正、严于律己、辛勤工作。多次受到上级机关的表彰奖励。20XX年至20XX年先后六次被市建设局党委评为党员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20XX年被省建设厅评为“全省房地产管理先进个人”,20XX年被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评为“危房棚户区改造先进个人”。
李晓文同志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认真学习DXP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来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能模范的遵守党纪国法,严于律己,助人为乐,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受到广大拆迁人的一致好评。
该同志工作勤奋,政绩突出。刻苦学习与拆迁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精通各级拆迁条例和相关的配套政策。工作实践中,他始终以为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坚持深入工作现场,全面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严格按照相关程序,依法组织听证、立案、调解、裁决工作。工作中做到细心、耐心、真心,在听证和调解过程中,有时受到个别被拆迁人的指责甚至漫骂,他都能以良好的心态,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展现出国家公职人员为人民服务的优良品质。
在科室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仅20XX年就受理行政裁决申请17件(单位),立案296件(户),召开听证会20次,通过到拆迁现场进行一对一协商调解达成协议99件(户),下达行政裁决书137件(户)。受理申请司法强迁3起(15户),执行1起,受理申请行政强迁2起(59户),执行2起(59户)。代表建设局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3起(17户),依法应诉,积极举证,维护了本局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