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镇森林防火工作,预防并快速扑灭森林火灾,确保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一)设立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党群书记、分管镇长、宣传科长、武装部长、派出所长担任。党政办、农开办、林业站、财政所、镇教委、卫生院、办事处为指挥部成员。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主任由林业站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承办指挥部交办的事宜,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外信息发布等工作。
(三)现场指挥部下设六个组,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如下:
1、火情调度组:由林业站具体负责,负责掌握火情动态、赴火场工作组的扑火方案、扑火队员部署、扑火专业人员动态,根据火场火情动态,起草上报火灾情况报告。组长:王道玉,副组长:赵德田。
2、扑火指挥组:由镇指挥部指挥负责,组织办事处、村指挥扑火救灾,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灾情况。组长:张杰民,副组长:杨龙林、赵德田。
3、警戒保卫组:由镇派出所负责,负责维护现场及周边林区的治安及火灾的查处工作。组长:宗德水,副组长:赵广文。
4、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负责,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及时对遇险、受伤人员进行救护。组长:张兴刚。
5、后勤保障组:由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供应火场生活、油料等相关物资。组长:王如芳,副组长:张政祥、李端胜。
6、善后工作组。由火灾发生地的办事处、村负责,负责清理余火、火场值守、损失登记、稳定等善后工作。组长:办事处总支书记,副组长:村书记。
二、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危险性评估
根据我镇地理位置和森林资源现状,主要树种及其燃烧性、气候变化情况和周围火源对林火的影响,以及发生森林火灾的特点等因素,全镇林区划分为二个等级的火险区。本预案森林火灾危险目标重点针对我镇一级火险区;
一级火险区,主要是指村级生态林面积2024亩以上村。
二级火险区,主要是各办事处、村封山育林形成的林木较集中的片区。
三、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一)应急救援体系。以火警发生地的森林消防队、护林中队、镇森林消防应急队和群众联防扑火队作为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根据省、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消防队建设标准,办事处、村、景区都要建立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队伍建设标准、机具配置、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参照镇指挥部印发的《关于开展“队伍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执行。同时,防火期必须以办事处、村为单位,组建群众联防扑火队,配备必要的灭火工具,加强村与村之间、村与林场、景区之间的联防。
四、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级别和应急救援范围
根据森林火警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及时调整森林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森林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分为二级。
II级响应:发生火情后,火情发生地的村、办事处要立即向政府和森林防火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扑救。
I级响应:一般情况下,发生火情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发生1小时后火场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或需要跨镇、区支援扑救时,向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1、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火灾;
2、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3、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仍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4、区行政交界地发生的森林火灾;
5、燃烧时间超过2小时或国有林场、重点景区以及其周围发生的森林火灾;
6、其他需要镇里救援的森林火灾。
当出现以上六种情况之一时,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进入工作状态,紧急启动镇级应急预案,制订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火场指挥组立即赶赴火场,同时视情向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五、森林火灾报警程序
1、巡逻、瞭望、监控人员或护林员发现火警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将火警位置、火势大小、火场基本情况报告镇、办事处或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室。镇接到森林火警、火灾报告后,迅速启动扑救火警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及时向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火警电话后,应按照火警、火灾报告表的要求,详细记录火警发生的时间、地点、位置、初步原因、火情报告单位的报警人姓名,同时向值班领导报告。
3、值班领导接到火警报告后,应迅速赶到值班室。值班领导根据火场具本情况要向镇政府值班室报告,调动人员、车辆、设备、器材,并提出紧急处理方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
4、较大的森林火灾,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报告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室。
六、森林火灾扑救程序
(一)II级扑救
镇政府森林防火办根据值班领导的命令通知镇、办事处、和有关单位启动各自灭火预案,并组织相应扑火力量赶赴现场,第一出动的指挥员应担负现场指挥的任务,及时协调指挥各级灭火队伍投入到火场灭火,并随时向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火场情况,认真贯彻各级下达的各项指令,同时起火单位在通往火场的主要路口、岔路口安排导向人员及指示标示。
(二)I级扑救
镇扑火指挥组组长下令启动本程序,值班员根据扑救指挥组长的命令下达指挥命令:
1、指令镇森林消防队、镇专业灭火队伍赶赴火场。
2、通知指挥部六个应急工作组赶赴现场参加救援。
3、值班领导向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需要支援的,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同意,报区防指办公室,并及时召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制定火灾现场扑救方案,并协调指挥各办事处、国有林场、有关单位按照方案扑救火情。如有必要,应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集中力量统一组织灭火,如需调用部队、机关和厂矿企事业单位扑救火灾及灭火器材、车辆、油料、通信工具、食品等,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镇政府值班室组织落实。
4、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起火单位办事处、村、国有林场,必须指定负责人,落实责任人员,安排足够人员留守火场清理余火,使燃烧灰烬与周边可燃物彻底分离。经确认不再死灰复燃后方可全部撤离火警现场。
七、现场扑救指挥
(一)II级扑救现场
1、扑火指挥组领导到达现场前,林火所在单位负责人为现场第一指挥员,负责协调组织各灭火队伍灭火。扑火指挥组长到达现场后,由扑火指挥组长任现场扑救总指挥。
2、导引警戒、后勤保障工作由林火所在单位负责。
3、明火扑灭后,林火所在单位负责清理和看守火场;留守人员撤离时间由扑火指挥组长下达。
(二)I级扑救现场
该现场六个应急工作组各负其责,积极组织抢险救援。
1、调运综合组
(1)根据现场火势变化的实际,及时向镇政府领导汇报情况。
(2)根据火场实际,协调其他五个工作组的工作,督促落实后勤保障及后续扑火队伍的调集工作。
(3)对难以扑灭的大火,要及时修订扑火方案,并会同扑救指挥组制定扑火战术。
(4)区级森林火灾救援预案启动后,及时做好衔接落实工作,确保灭火工作顺利进行。
2、扑火指挥组
(1)各队伍到达火场后,队长应向扑火指挥组组长报到并汇报队伍人数、携带的工具类型和数量,当前队伍集结地点等情况。
(2)根据指挥员指令,各队伍以小分队为单位进入火场灭火,保持好队伍之间的协调配合,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3)根据火场条件和火势发展演变规律,及时调整扑火战术和安排部署扑火后力,积极消灭明火。
明火扑灭后,扑火指挥组安排火场留守人员并制定轮换留守方案,灭火队伍及留守人员撤离命令由扑火指挥组组长下达。
3、警戒保卫组
由派出所负责。负责维护现场及周边火场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林火发生地的办事处负责自小路至火场分路口的指向导引。各办事处要安排不低于10人的导引员,在通往火场的各路口设置明显标志,并有专人导引由公路至林间小路至进入火场线路,确保消防道路畅通。火警未扑灭前,导引员不得擅自离岗位,要及时保持联系。派出所应及时调集警力迅速查清起火原因,抓捕肇事者。
4、后勤保障组
各单位扑火队伍的后勤供应由各单位自己负责。
后备生活物资、扑火物资由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镇林业站和事故发生地的办事处参加,组织后勤物资供应保障队伍负责运送。
根据火场需要,要及时采购后勤保障物资,并负责运输至火场,确保送至一线灭火队员手中。
5、医疗救护组
在I、II级扑救过程中,要及时通知定点医院或就近医疗单位,负责将专业医护人员和急救设备、急救车辆引导到火场,投入医疗救护,负责伤病员的运送及救护工作。
6、善后工作组
林火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办事处应确定受灾森林面积及受害林木面积,并绘制火场区域图。查清起火原因,调查并提出对肇事者及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后上报指挥部。
调查处理完毕,写出书面报告报指挥部,经审核后报告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
八、出动顺序
第一出动:发生火情由镇、办事处、村、林区(景点)直接安排人员组织扑救。
第二出动:火灾发生地办事处的护林员、群众扑火队,在接到通知后5分钟内出动。
第三出动:镇森林消防中队及各办事处扑火队,在接到通知后5分钟内出动,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
第四出动:火灾发生的相邻单位、村扑火突击队,群众扑火队,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出动。
发生火灾后,各森林消防中队和专职护林队,服从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调遣,一切扑救力量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九、通信联络
(一)森林防火期间,各办事处、国有林场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要保障24小时通讯正常,对出现故障的通讯工具要及时维修。
(二)火警发生后,相关的无线通讯、有线通讯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与火场全部占用,一切与扑火无关的通讯全部中止。
(三)要保证所有在值班室、指挥室、火场的指挥员、值班员、扑火队的持机者所持通讯工具的正常使用,以便及时接收指令,传送火场信息,沟通情况。
十、补救物资准备
1、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建立常用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风力灭火二号工具、油锯、消防水桶、御寒衣物、灭火队伍装备,帐蓬等扑火机具和装备。
2、各办事处要设立本办事处森林防火救援物资储备库,配备森林防火必须的灭火器具和装备。
3、扑救森林大火需要用较多救援物资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向区防火指导挥部申请物资支援,并负责调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