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在省、市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坚定不移地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定位在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和促进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之中。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认真履行部门职能,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管理,大胆创新用人机制和人才培养机制,努力推进了人才引进、社会保险、劳务输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了劳动监察和劳动执法工作,为顺利完成年初预定目标任务,实现“十二五”期间各项事业的良好开端奠定了基础。
一、创新思路,抢抓机遇,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加大培训和转移力度,就业服务工作开局喜人。
坚持城乡统筹、培训服务齐抓、需求供给对接、就业创业并举的思路,以提高就业能力为前提,维权服务为保障,转移就业为目的,把促进就业作为服务民生和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一项战略任务来抓,逐步做大做强了劳务经济,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就业工作走在了全市先列。
一是搞好就业困难群体援助。组织开展了以“宣传《就业促进法》、落实社保和岗位补贴、提供有针对性的援助服务”为工作目标,以“宣传到位、登记到位、家访到位、帮扶到位”和“送政策、送岗位、送补帖、送服务、送温暧、送贷款”六送为主要内容的“就业援助月”活动。活动期间:全县共登记认定的未就业困难人员xx 人;摸清已就业未享受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xx人;组织专场招聘会x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xxx人,其中企业吸纳就业67人、公益岗位就业5人、高校毕业就业54人、残疾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人。
二是充分发挥就业平台作用。全面落实对城乡求职人员提供免费政策信息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的扶持政策。抓住春节前后农民工大量返乡及外出的有利时机,出动工作人员,免费发放《外出务工须知》、维权手册和用工信息10000多份。组织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一次,为农民工提供了xx个工种近xxx个就业岗位,有xxxx余名农民工就近找到了合适的就业岗位。
3月至5月,我局派有关人员分别参加了我市组织的“2024春季人才招聘会”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三河组织的招聘活动,收集可用工信息400余条。4月中旬为落户XX的宏昊假日大酒店、河北城运包装有限公司、河北兴业燃气公司和北京国壮食品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召开专场招聘会,xxx余人应聘了xx余个岗位,招聘成功率xx%。
上半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全县稳定在外xxxxx人,其中省外xxxxx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xxxx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xxxx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xxx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x.x %。为解决在外务工人员后顾之忧,局领导率相关部门的同志深入到输出集中的乡镇看望慰问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和困难户,切实做好了留守老人和儿童工作。
三是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活动。就业训练中心和其他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全面落实了对就业困难对象提供免费就业再就业培训的扶持政策。5月4日我局结合京津冬季供暖所需,针对农村大龄人员就业难,组织了开展了2024年第一期“燃油燃气司炉工培训班”,培训农村劳动力xx余人,年底全部就业与京津供暖市场。拉开了我局今年开展“阳光工程”,针对农村劳动力开展的实用技能培训的序幕。
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创业促就业工作机制。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创业,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抓好创业培训的组织实施、教师培训等工作,不断拓展“xxx”培训项目,打造创业培训品牌。今年x月x日,我局又组织了一期“xx”创业培训,由创业指导中心实行全程管理和服务。创业培训xxx 人,带动就业近千人。
四是充分发挥失业保险调稳作用。加大力度做好失业保险扩面工作,采取各种措施,继续宣传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增强单位和个人失业保险意识,提高参保缴费积极性。积极开展失业保险新增参保的扩面工作。上半年全县新增参保单位5户,失业保险新增扩面参保xxx 人,占年计划目标的xx%;累计征收失业保险费xxx.x万元,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企业改革作出了贡献。
(二)做好政策的落实和争取,社会保障工作稳步推进。
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到位,待遇支付到位,社会保险政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度大为提高,积极参加社会保险逐渐成为人民群众的共识,全县社会保险工作走上了良性循环、科学有序的发展轨道。
二是工伤保险再扩面。加强了对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的学习和广泛宣传,进一步完善了全县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基金征缴、财务软件及待遇审批等基础信息。按照省座谈会要求和市《关于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为把“老工伤”纳入市级统筹进行了全面核查和摸底。截止6月底,全县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xxxx人,征收基金xx万元,支付待遇x.x万元,参加市级统筹后支出户余额xx.x万元。
三是生育保险有新结余。截止6月底,生育保险参保职工xxxx人,征收基金x.x万元,上半年结余基金xx.x万元,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资金补偿和医疗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