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9月4日----12月15日,按照院系的安排,我来到xx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实习,在这三个多月里,我以一个实习生的身份体验了政府公务员的日常工作。而现在当我写下“实习报告”这四个字时,突然意识到我们的实习生活结束了……站在实习阶段的末端,回顾这三个月里的点点滴滴,从茫然、不知所措到厌倦、无所适从再到忙碌、得心应手再到今天的离开、依依不舍,虽然说不上心潮澎湃,但毕竟我们为此付出了诸多的心血和精力,而且也收获颇丰,为我们自己赢得了好评,心里难免会有激动。现在要离开这里了,心中的不舍自是不用说了,我想今后更多的是对这对经历的回忆和深深的向往……
我的工作岗位是在法制办综合处,它相当于法制办的一个大轮子,来协调法制办对外及对内各个处室的关系,以及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和刊物编辑。所以在整个工作过程中,与法学专业有联系的工作并不多,更多的是一些办公室日常工作及文秘工作。现在我还清楚地记得第一天上班的情景,那天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工作,带着同学和指导老师见过面以后,就各就各位,我安静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心情却被紧张、急躁、不安充斥着,因为没有事情做而急躁,又因为怕有事做却做不好而紧张和不安,总之那一天过得很累。晚上回去,我调整了心态,告诉自己,去那里就是学东西的,所以不会做或者做不好都是很正常的,只要自己勤学好问,认真钻研,应该能够做的好。即便是有这样的心态,但在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很多工作仍然会有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的感觉,这才觉得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真的是“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后来通过自己的虚心请教和利用空余时间“恶补”专业知识,慢慢地熟悉了对一些专业问题的解决和一些公文的起草、修改。记得接到的第一个比较大的报告是全省环保大会结束以后,老师要求我根据会议材料草拟一个关于贯彻环保大会的报告,拿着那一大沓材料我翻了又翻,始终不知道那个报告该怎么写,眼看着期限就要到了,可是我却只字未写,最后干脆就按自己的方式硬着头皮写了一份“短小精悍”的草稿给老师看。老师看完后笑了,说我写的太实在,思路没有放开,接着便又给我讲解了要从哪些方面、哪些层次去写贯彻情况。就这样写了改,改了再写,一直到第四次这个报告才最后成文,经过领导签发、盖章和送至收文单位,我的心里有了喜悦的滋味。从这次报告后,我加强了对公文处理及写作方面的学习,后来也出色的完成了多个通知、报告及函的草拟工作。
在来法制办实习以前,一直都认为政府机关工作就是“一杯茶,一张报纸”那么轻松和简单,实习后才知道完全不是这样的。十月下旬那段时间,对我们全处来说是一段黑色时光,那时候由于省政府的要求,各部门要上报XX年工作总结和XX年工作计划、XX年立法项目计划,除此以外,还有多个重要会议的文稿要完成,那时我们办公室算上我这个实习生总共才有三个人,巨大的工作量使我们每个人每天都紧锁着眉头,没办法,只能进行分工了,我的工作就是最基本的起草工作。每天早晨进办公室就坐在电脑前,一直到晚上加完班回学校,感觉全身都是麻木的,思维也是直线的,最难受的就是眼睛了,干涩、疼痛。每天晚上处长、指导老师、我,我们都会自觉、主动加班到九、十点钟,成了典型的“月光族”,就这样奋战了近两周,终于赶在期限前完成了所有工作,并且因为完成质量好,得到了领导的表扬,我们每个人都如释重负。
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所以我觉得这次实习除了学到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外,更重要的是锻炼了与他人分工、协作,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增强了对工作、对他人的责任心及责任感。所有这些,对我们将来走上工作岗位都有很大大的启发和帮助。
通过这次实习,我还有很多感受与体会,现在说来与大家分享一下。
一是对政府公务员看法上的一些转变。至今我都清楚的记得第一次和办公室老师吃午饭的情景,堂堂政府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办公楼下的私人食堂里用二元五角钱就可以打发一顿中餐,吃着已经不算烫的、比我们在学校食堂的饭还要差的午餐,我的确是被震撼了,在法制办,上至领导,下到普通工作人员,只要中午不回家,都会来这里吃饭。这一切,让人看到了党和政府这些年来廉政建设的成效,政府公务员形象的树立,除了制度的约束之外,还需要人本身的自觉,其实他们有足够的理由去吃大鱼大肉,但是他们都没有这样做,廉洁已经成了他们一种自觉的自我要求,这样的改变,的确让人欣喜。
二是公务员的工作内容。在这里实习,我接触的最多的就是会议。每天都有大大小小不同内容的会议在不同的地方举行,需要不同的人参加。做领导往往半天就要赶好几场,其实开会并不是件轻松的事情,在开会之前,要看许多资料,要准备每一场的发言,这些工作往往都是在8小时之外完成的。这引起了我的思考,会议繁多,反映出政府仍然担当着“决策人”的角色。其实在发达国家,政府只是起引导、宏观调控的作用,如果凡事都由政府决策,难免会有仁治的影子,而这正好与我们的“法治社会”是相背的。在如此决策的制度下动作的政府和社会,必然存在隐患。相信政府也早已意识到了问题的存在,然而改革的道路必定是漫长而困难重重的。政府改革,是中国发展道路上关键的一步。
三是对公务员的一点思考。记得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心地善良的人才最适合做公务员,这三个月的“公务员”经历,让我对这句话深有体会,政府是一个权威的机构,而在如此权威的机构中工作的公务员,不可避免地有着特殊的权利和地位。特别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的中国,公务员无疑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和群体,工资高,福利好。我希望所有公务员都是心地善良的人,希望他们能从自身出发约束自己。然而,我想人性是难以战胜的,最有效的办法,应该是从制度上、从法律上,使他们有所约束,法治才是通往理想国的唯一道路。
四是学校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
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培养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的人才势在必行。法学教育本身有很强的实践性,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五是我觉得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是有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所以我们处经常会收到就某些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含义或其适用依据方面的请示信,就因为这个原因,我还起草了xxxx〔xxx〕xx号《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解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问题请示的通知》,这个事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总之,三个月的时间在我们的学习、收获与感悟中一晃而过,留给我们的却是一生都将受益无尽的宝贵经验,可以说,这段经历是我年轻生命中的一笔宝贵财富,在今后的工作与学习中,我将以这次实习为起点,吸取经验教训,发扬优点,弥补不足,争取在今后的学习中争创佳绩,取得长足的进步,以此来纪念这段难忘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