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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读书心得体会

《何以笙箫默》是顾漫创作的长篇小说,讲述了何以琛和赵默笙因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情缘,并执着于等待和相爱的故事。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何以笙箫默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很久以前朋友就跟我推荐过《何以笙箫默》,一直推脱没有时间,直至今日才抽出点时间一阅。其实哪里是没有时间,是没有耐性而已。可以说,入大学以来,几乎不读书了。经常是从图书馆抱回一大摞书,期限到了以后在原封不动的还回去。

曾经是多么的向往大学,不只一位老师提到过,大学是他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日子。闲时我阅读各种小说,言情小说尤其对大学有各种美好的描述,让人向往不已。刚来的两个月,我确实是这么觉得,这才是生活,这才是属于自己的自由。周末三五好友相邀而聚,社团活动中激扬文字,课后时间想怎么玩怎么玩。然而浮华的背后却是无尽的苍白,空虚。我想要的到底是什么?随后的一年,有些荒废,有些麻木,有些无奈。于是开始怀疑所谓的大学究竟是什么?我来这是要干什么?是为财富,是为权势,还是社会名望?

所幸,经过一年半的探索,在这个寒假之中找到了我的答案。答案来自于书中,也来自一次偶然的社会实践。实践本就是认识世界的唯一方法。(要知道马克思所谓的实践不只第一手实践。通过书籍、口耳相传等方式习得的他人经验也属于实践,这是二手实践而已。)于是重新拾起了看书的习惯,梁高祖说,三日不读谢玄诗,即觉口臭。 实际上惴惴不安的原因不正是对未来的缺乏信心吗?信心来自于书籍,来自于前人积累百世的思想经验。

这些天的思考使我终于明白,大学确实是一个美好的地方,是一个适宜于学习的地方,是一个让幼稚少年成长的地方,尽管这成长使人伤痕累累。但是,在别的地方就不用成长了吗?哪一代的青年人好过过?

《何以笙箫默》是顾漫的一本小书,寥寥十万余字。是一法学系才子和一原本活泼调皮女孩子的故事。文笔细腻质感,不着笔墨间勾画出那种旖旎浪漫,却又不失生活气息,显得质朴真实。这是与《烈火如歌》并称的两本当红网络小说。恰巧明晓溪的《烈火如歌》初中时曾经读过,还记得书籍背面读者评语里有句话这是一本让人幸福的手心出汗的书。幸福到手心出汗当时我也是这种感觉。时逢少年,意气风发,以为世间之事无所谓郁郁不平,非黑即白,非对即错,如此而已。才子佳人,珠联璧合,承天之意,应时之和。

恰好与今日再《读何以笙箫默》做出强烈对比,顿生感慨,文笔情节好虽好,但不甚符实际。才子不多,为何让赵笙默撞到了何以琛?佳人不少,为何何以琛就选了赵笙默?简单的分析一下即知,此类小说面向群体大都是青春期少女至未成家女性,对爱情怀有美好浪漫的幻想。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种小说满足了女性对爱情浪漫美好的向往。

同样对于男性,有一种小说如今大行其道。称为玄幻小说,笔者恰好浸淫多年,是笔者为数不多的消遣之一。主角或是天赋异禀,或有机缘奇遇,或是带着先进思想穿越回古代。反正不论如何最后总能笑傲江湖,建立不世功名。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这当然是每个男人所追求的愿望。这些小说迎合了男人虚荣的心理。现实惨淡,虚幻中寻求慰藉。除开有些作者文笔非凡、才思横溢,文章中尚带些诗词歌赋,人生哲思,可以说无甚作用。

文学艺术可以陶情冶性,社会哲学可以安邦定国。

今天是三月二十日,恰逢春分。春分者,昼夜平分之意,此时太阳直射赤道,春暖花开,莺飞草长。然而长春的天气似乎不遵从这些节令,午后的阳光明媚,穿透云层。路旁整个冬天未曾变化的积雪终于开始消融,土地变得湿润泥泞,屋檐下的融冰开始滴答作响,长春随处可见的松柏依旧是那副直挺遒劲的风采。窗前的温润的阳光照射到脸上,怅然感慨:现世安稳,岁月静好。喜欢少游一句词,梅英疏淡,冰澌溶泄,东风暗换年华。

不经意间,东风已暗换几度年华。记得一个朋友高考完毕后在日志里怀念高中:我来的时候,小池里开满了莲花,要走的时候,树杈上长满了青桃。前者开在夏末,后者生在在夏初。而我的青春啊,就在这夏末与夏初之间,像是被轮回遗忘在一中的校园。

记得我来的时候,是夏末,杨柳依依、芳草蔓蔓,喷泉上映着七彩的虹光;只是不知道我走那天会是一种怎样的光景。毕竟,大学,我曾经经历过。

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如切如磋者,道学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舍本而逐末,是亦不可以己乎。

晚上修习中国哲学史,遇到一位老师,对我的思想很有启发,坚定了我的信念。尽心尽力而已,不求有功,但求无悔。文天祥在宋朝沦落以后坚持抗金而后被捕,元人威逼利诱无所不用其极竟不能使其投诚,文公著诗《过零丁洋》千古流传,然而再其临死之前还有一首《绝命词》令人扼腕叹息:孔曰成仁,孟曰取义。为其仁至,所以义尽。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矣。

晚上跟父亲聊天,所幸父亲虽不理解,但是信任我。还提到一些我容易忽视的问题,初时欲出言反驳,但事后一想却是一针见血。有这样的支持我的父亲母亲我也足以自豪。

此时寝室内饮酒若干,气血翻涌,有些上头。尝慕于太白斗酒十千诗百篇,非有太白之才,但逐太白之意。拉杂这些了这么多,不知所谓,算是意识流吧。

最后在写一句话吧,这是父亲的教诲。 stay hungry,stay foolish。 求知若饥,虚心若愚。忌年少气盛,忌心高气傲。

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把这本《何以笙箫默》读完的,还记得翻开第一页的时候,手还是颤抖的,稳了稳,才继续往下翻。

曾经跟别人说过,我不会再为那个人哭了,可是,看何以笙箫默的时候,眼泪还是啪嗒啪嗒的落了下来。心里说不出来的难受。可是庆幸的是,赵默笙和何以琛的结局是完美的。虽然两个人曾经有过冲突和破裂,但是那炽热的爱和浓烈的思念,慢慢地将所有的碎片粘回一起,尽管仍然看得出有裂缝,然而这就像生活一样,怎会如此完美呢?

哭红的是眼睛,哭碎的确是爱情。

当我们仍想沉溺在懵懂的少年时,岁月却无情地将我们往前踢,我们曾发誓要与命运抗争到底,而到头来才发现自己早已卷入命运安排的漩涡里。最后,被踢的遍体鳞伤,哪里还有挣扎的力气?还好,往旁边望去,幸灾乐祸地看着,原来,你也一样。在被岁月催促的过程中,有多少眼泪留在外,又有多少眼泪留在心里?大丈夫说,拿得起,放得下;可这放下的背后,又暗藏着多少秘密;在这拿得起的面前,又隐含多少辛酸呢?最痛的,不是放得下或拿得起;最痛的,是在午夜三更时分,梦里尽是你少年般的桃花面容。眼泪,只是暂时的止痛药;忘记才是永恒。可惜,世道往往就是如斯的不公平,记起容易,忘记难。

所以,何以琛和赵默笙,选择了记起,放弃了忘记。记起的不仅是那青葱年代,还有那黯然神伤;记起的不仅是耳边那喃喃念叨的我爱你,还有那刺痛心扉的对不起;记起的不仅是那恍如隔世般的爱恋,还有那雨中、风中飘散的恨意。虽然疼痛,却不后悔。如果真是后悔,应后悔当初的口是心非;如果真是后悔,应后悔过去的不告而别。既然回来了,那我就不会再走了;既然不走了,哪还有什么比再次失去更令人恐惧呢?

当以琛拉着默笙的手去登记结婚时,脸虽挂泪,但嘴角上扬。以琛选择了最有勇气的的方法,选择了最为痛苦的方法:既要记起,又要忘记。默笙选择了最艰辛的路途,最幸福的惩罚:去爱你,而且,是一辈子。

何以笙箫默,最令我感动的不过就是一句话:在爱情面前,要有勇气;勇于去爱,勇于去承担;承担过去,承担现在,承担未来。

何以笙箫默,最令我伤心的不过就是这一句话:有多少人可以在爱面前鼓起勇气,有多少人可以在情面前无所畏惧?我们总是在爱情面前妥协,总是在爱情面前放弃,总是为自己、为他人而做了胆小鬼。一失足,满盘皆输:生命总是给太多机会我们去选择,却没有给太多机会让我们重新选择,走错了一步,落下的,只是满目苍夷。这满目苍夷,有谁愿再去?

这,就是何以琛和赵默笙的可贵之处:愿意去,且不畏惧。

但,却是小说。但,心里仍有暖意。

爱情,太美丽了,不真实,所以,我和你之间只能有缘;

爱情,太悲切了,不牢靠,所以,我和你之间只能有怨;

爱情,太现实了,不浪漫,但是,只要执子之手,便是最幸福的事,最美丽的惩罚。

最近一篇名为《何以笙箫默》的小说红遍了整个网络,空间、微信、微博等等媒介铺天盖地的信息扑面而来,同学们挡都挡不住。于是,上课、课间、校园里的小路上、寝室总能听到《何以笙箫默》 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耳濡目染,我也成为了它的俘虏,加入了他们追剧人的行列,开始细细地品读起来。

首先,《何以笙箫默》这一篇名就引人发醒,耐人寻味。看似毫不相干的几个汉字组合在一起,怎么理解呢,不知道,从没见过这样摸不着头脑的篇名啊。于是带着这样地疑惑自然而然就融入到了小说之中。也许这就是以前语文老师讲解文章写法时常挂在嘴边的巧设悬念,吸引读者眼球,引起读者兴趣的效果吧。看了书才知道,原来书中的男主人公名字叫何以琛,女主角名字叫赵默笙,还有一个女的叫萧筱。篇名中的几个零散散的汉字总算找到了出处。尽管如此,读到这里还是不清楚这三个的人物关系。就这个问题在一次寝室的卧谈会上,寝室四人反复地研讨了一番。大哥说这么明显,三个人名必定是一场三角恋啊。三弟四弟连忙说,是是是肯定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三角恋关系。我则认为不然,没准其中一个女的是个大灯泡是桥梁作用呢。有这样的这样的想法是因为高中的经历。高中的几对情侣每一次的和解都是闺蜜的功劳。事实证明这个故事的剧情还是被我给猜对了。这样的新奇剧情,这也是这篇小说走红的另一大原因吧。

作者还用了倒叙的手法,先写默笙回国后的现状,给读者一肚子的疑惑急切地想知道默笙在机场期待的人是怎么样的,他们会有怎么故事呢;想知道默笙和萧筱是故友关系还好似甚为亲密,为何萧筱如此冷漠待默笙,这到底发生了什么作者到了一个场景就抖露出一些他们的过去,不会全说出来,点到为止,达到意犹未尽的效果。

七年,七年光阴不算太长,但是对于年轻人来说这太关键了,太重要了。这七年是家庭、事业甚至是整个人生的决定期。以琛是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事业蒸蒸日上,如日中天。高大帅气,年轻有为的他显然是个黄金单身汉,成为众多少女的追求对象,以玫更是对他体贴入微,穷追不舍。但是他七年来一直在等默笙的出现,对她矢志不渝心里从来没有闯进第二个女人。对于默笙的不辞而别一走就是七年又是恨,这种又爱又恨的滋味能引起广大读者的共鸣,置身其中。默笙是善良的,在美国的时候自己都难保温饱问题,还是义无反顾地独自抚养邻居家的孩子,尽管这期间饱受了艰辛,还是坚持到底,知道邻居出狱。同时她对以琛也是不离不弃的,心里始终放着他。

他们俩七年来,从未联系过但还是深爱着彼此,不曾改变过。这是难得的,是许许多多的人所做不到的。我们身边有很多的情侣分手,有很多的夫妻离婚的实例。他们如果能像以琛默笙一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话,家庭是不会会更和睦,社会会不会更加和谐,人民的幸福指数会不会有所上升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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