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供销社、各市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切实筑牢安全生产基础。根据《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xx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湖安委办〔2024〕30号)文件精神,结合市供销社实际,现将xx市供销社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以《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为指南,聚焦改革发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面对面的宣传与交流,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营造安定和谐的环境,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市供销社建立以安全生产分管领导杨洪亮副主任为组长、综合业务处相关人员、系统单位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综合业务处。
五、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意见》宣贯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系统各单位要以我市被列为《意见》全国两个地级市联系点之一为契机,深入开展《意见》宣贯活动,邀请相关部门领导、专家大力宣贯《意见》精神。同时,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宣贯,引导各级员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强化安全法治意识。
(二)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在活动中要突出重点,认真排查安全盲区、死角和隐患,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认真落实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治理举措,切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和资金的落实,不断增强事故防控能力,确保系统全年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发生。6月,各单位要依据夏季有限空间作业和燃气安全事故高发规律,大力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和燃气安全大检查,着重检查危险因素、人员操作、相关制度、设备检测、应急装置等。
(三)强化安全知识传播特色活动。一是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各单位要以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网、火灾、特种设备、汛期等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二是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以典型生产安全事故为案例,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播放事故警示教育片、事故警示动漫短片等,强化警示教育效果。三是安全文化示范岗创建评比活动。各单位要将创建评比活动作为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培育、推选出一批安全文化示范岗,及时总结创建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
(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各单位要分别在办公驻地、营业场所、厂区悬挂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标语宣传横幅,制作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分发广大职工和群众,组织利用广播、显示屏、板报、横幅等,传播“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内容和安全生产知识,有条件的单位按照市安委办“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精心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有奖问答、安全生产有奖征文、安全生产摄影比赛、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等活动,推动广大员工进一步增进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夯实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基础,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五)开展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教育工作。市供销社将在6月初,举办一期有近百人参加的安全培训活动。各单位也要开展好安全生产培训开班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等系列教育片,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常识。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理念,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技能和安全素质。真正做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通过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确保沟通渠道畅通。要建立督导检查制度,确保活动不走样、不走过场。
各单位分别于6月1日和7月5日前将2024年“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方案和总结报送市供销社综合业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