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委托制作灯箱广告牌合同篇一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租用______广告牌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广告牌要求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路边的一个广告牌,每个规格为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提供给乙方作为其经营范围的商品宣传之用,有关广告内容的责任全由乙方自负。
二、广告牌租用期限
广告牌租赁期限为_年。乙方交纳广告牌射灯的电费。向工商、税务部门申报安装广告事宜由甲方代办,但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所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所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与______产品相关。
2.广告内容及画面必须与工商登记内容、画面一致,不能违反国家政令法规。
3.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即日起______将广告画安装完毕。若乙方不能按时装上广告画,甲方则有权立即将广告牌收回,另行安排,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四、广告画的设计、制作、安装
1.广告画统一使用喷画形式设计、制作、安装,均由乙方负责,由此发生的费用亦全由乙方自负。
2.在安装广告画前,乙方必须将要制作的广告画样本交付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制作安装。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其他规定
1.广告发布后,若乙方要求修改广告画的规格、内容、版面等,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才能重新确定修改,由此造成的设计、制作、安装费用均全由乙方自负。
2.因政府行为、场地拆迁或不可抗力因素从而导致广告终止发布,本协议立即终止,双方不负任何违约责任,甲方已收费用不退还。
3.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原广告牌位置的权利。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制作灯箱广告牌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_____商务酒店”门头、灯箱广告牌(下简称“灯箱广告”)及安装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规格、材质、价格制作面积为平方米的亚克力门头,内粘不干胶,单价:元/平方米,小计:元;制作厚度为毫米、面积为平方米的亚克力板雕刻字,单价:元/平方米,小计:元;制作面积为平方米的门口北侧形象灯箱,单价:
元/平方米,主材:规格40×40方钢龙骨、飞利浦日光灯管、规格6米×2.8米的740线喷绘画面两块、铁板喷漆包边,小计:元;灯箱地基主材:钢筋、角钢、挖坑、预埋、螺丝,单价:元/项,小计:元;办公室玻璃粘单孔透,主材:单孔透写真喷绘,规格:8米×3.6米,单价:元/平方米,小计:元;楼体广告牌更换喷绘布,共计块,面积:平方米,单价:元/平方米,小计:元。
整体效果见合同附件一:“国际”售楼处灯箱广告效果图。
二、价款以上各项费用共计元,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给予甲方元优惠后,协议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该总价款包括喷绘费、制作费、安装费、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等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所需的一切费用。
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该协议价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不因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三、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总金额的50%,人民币
元,广告画面全部制作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协议总金额95%的款项,人民币元,剩余5%款项,人民币
元,作为质保金,在发布期满一个月后产品如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甲方支付各款项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质量要求:乙方应保证其制作及安装产品的质量不低于国家相关规范及本合同约定,产品应表面平整,安装牢固,颜色耐久,质保期为一年。
以上标准如有不符之外,以高者为准。
五、制作及安装
1、本协议约定的画面由甲方负责设计,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提交设计样稿(设计样稿及门头效果图作为本协议附件),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样稿进行制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样稿。
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将灯箱广告制作、安装完毕。
乙方现场安装完毕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2、乙方已仔细考察甲方安装现场,确认甲方现场已具备安装条件。
制作物的运输安装施工等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安装所需的水电接驳点,二次接线的费用及施工用水、用电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负责灯箱广告的制作和安装。
因制作物的产品的颜色、规格等任何一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直至符合甲方要求为止,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4、乙方须对灯箱广告制作、安装的质量负责,凡安装后发生门头、灯箱、喷绘画面开裂、坠落等事故以及其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在灯箱广告制作以及安装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予以监督,乙方应当随时按甲方的指令执行。
6、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并严格按施工规范安全施工,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施工人员或第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7、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从质保金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
六、安装地点具体地点以甲方指定为准。
乙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位置并安装完毕。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制作或安装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承担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逾期三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须承担本协议总价款15%的违约金,并须将甲方已付款项返还给甲方。
2、如乙方所喷绘制作中存在漏印、错印、模糊不清、错误等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免费为甲方进行重新喷绘、制作和安装。
如乙方在该期限内未履行该义务,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重新喷绘、制作和安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一条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义务,经甲方通知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须承担协议总价款15%的违约金,并须将甲方已付款项返还给甲方。
八、质量保修责任
1、乙方所提供产品的质保期为一年,自甲方验收合格次日起计。
保修期内,因乙方质量问题,乙方承担免费维修,如为人为损坏,乙方有义务维修,甲方按照乙方维修的成本价格支付费用。
乙方必须保证在甲方发出通知后2小时内到场并在到场后2小时内维修完毕。
2、乙方逾期到场8小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如质保金不足,甲方有权追偿。
九、争议解决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甲方提供的设计样稿和报价单一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委托制作灯箱广告牌合同篇三
广告主: (以下简称甲方)
发布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户外广告投放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广告发布:
2.1广告内容:
2.2广告地点:见附件(附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位置示意图)
2.3发布数量:
2.4版面规格:120cm×115cm /面
(具体的广告画面需由双方在画面效果图上盖章确认作为附件附后,如合同期间更换广告画面需由双方另行盖章确认并作为附件附后。)
3、广告发布费用及付款方式:
3.1广告费:单价: 元/台.月。合同总金额合计 元,大写:(人民币) 。(含发布费、占地费、电费、维护费、维修费、媒体制作费、画面安装费、保险费、基础架制作费等相关费用)。
3.2广告费的支付:
3.2.1结款方式:本合同签定时,甲方即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在广告画面全部安装发布就位的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合同全额。
3.2.2结算方式为: 转帐支票/电汇
3.3结算资料提供:
3.3.1合同及有效合同附件
3.3.2双方盖章确认的户外位置示意图
3.3.3及双方盖章确认的画面样稿原件
3.3.4甲方签字的广告发布验收单
4、广告制作与维护保养:
4.1广告采用甲方确认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否则广告发布期间款项拒绝支付。
4.2验收:甲方须自乙方通知其验收之日起3日内,对已制作完成的广告由乙方配合进行签字验收,如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3日内仍不进行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并视为甲方广告发布日,广告发布期开始计算。
4.3乙方须保证广告画面完好,如出现破损或被覆盖现象,乙方在48小时内负责修复并将修复情况通报甲方。
4.4广告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应当符合相应的技术、质量标准;乙方应定期维修、清洁、保养,以确保广告画面的整洁、美观、安全,使之具有正常、良好的广告功能。
4.5广告设置不得因任何障碍物受任何遮蔽,画面清晰可见。
4.6 甲方就本合同指定的项目负责人为 ,联络电话: 。
5、甲乙双方的义务:
5.1甲方对所提供的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2甲方有义务按期付款,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5.3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做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5.4广告发布期间,如因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甲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由甲方承担责任。
5.5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依照合同继续履行其义务,并在十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违约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获得违约方赔偿外,另将获得广告总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且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6、不可抗力:
6.1如因天气或人为等不可抗拒力,如地震、自然灾害、海啸、强台风、战争、政治、经济等原因的出现,使乙方的义务不能履行时,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须提供相关政府行政部门的文件证明。
6.2若遇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要求不能进行广告发布的,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执行,乙方不负违约责任。
7、合同期满续签:
合同期满前1个月,双方可重新商讨延长本合同事宜,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届时如甲方未办理续签手续,则甲方不再享有优先权,原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8、争议解决的方式:
8.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争议均应以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在争议持续期间,除争议部分外甲乙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其余条款。
8.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签署附加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株洲新境界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株洲市体育路佳和大厦601室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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