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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租赁合同样本(17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深圳租赁合同样本篇一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_____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和《_____交接单》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_____,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_____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_____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_____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用_____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_____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_____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_____。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_____的使用权。

3.对租用_____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_____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__________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 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_____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_____提供相应_____,详见《汽车租用登记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_____事故_____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_____证明手续,且承租_____符合《汽车租用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_____理赔的_____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_____期间若发生_____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_____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_____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_____租金的40%及_____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_____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_____发生_____事故,承租方应交付_____加速折旧费及_____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_____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_____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八、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_____,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用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用登记表》、《_____交接单》、《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车租用合同书》补充协议

为进一步明确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外埠系指_____以外的地区、下同)应遵循的权利与义务,出租方与承租方在《汽车租用合同书》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去外埠的客户,在客户交纳相关费用后,为客户提供合同、有效的证件,并在租用登记表中确切著名客户离开_____的起止日期及客户的大致去向。

2.长途附加费指因车在外地发生事故、故障及其他问题后处理费用将相应提高而收取的额外附加费。按外出里程不同,_____标准如下:

距_____市区里程 普通客户_____ 会员_____

300公里以内 50元/天 40元/天

300-600公里 100元/天 80元/天

600公里以上 200元/天 160元/天

3.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普通客户为10000元,会员为_________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户发放购置附加费证明。

4.对租车去外埠的客户发生救援需求时提供有偿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必须事先告知出租方,并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

2.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发生_____故障或出险,必须当即与出租方联络。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时,应交付相关费用;外埠救援施救_____标准如下(单位:元/公里):

(1) 承租方已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_____标准为:

救援出车费  单程拖车每公里_____  现场抢修费,不含配件费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内  200    8       1000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上  200    10       _________

(2) 承租方若违反本补充协议第二项1、2款的规定,除须补交长途附加费外,外埠救援施救_____按本规定_____标准的1.5倍收取。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租赁合同样本篇二

租车时请以各租车公司的合同为准!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和《车辆交接单》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 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用登记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用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八、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用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用登记表》、《车辆交接单》、《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车租用合同书》补充协议

为进一步明确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外埠系指成都以外的地区、下同)应遵循的权利与义务,出租方与承租方在《汽车租用合同书》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去外埠的客户,在客户交纳相关费用后,为客户提供合同、有效的证件,并在租用登记表中确切著名客户离开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户的大致去向。

2.长途附加费指因车在外地发生事故、故障及其他问题后处理费用将相应提高而收取的额外附加费。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费标准如下:

距成都市区里程 普通客户收费 会员收费

300公里以内 50元/天 40元/天

300-600公里 100元/天 80元/天

600公里以上 200元/天 160元/天

3.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普通客户为10000元,会员为20__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户发放购置附加费证明。

4.对租车去外埠的客户发生救援需求时提供有偿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必须事先告知出租方,并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

2.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发生车辆故障或出险,必须当即与出租方联络。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时,应交付相关费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公里): 

(1) 承租方已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收费标准为:

救援出车费 单程拖车每公里收费 

现场抢修费,不含配件费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内 200 

8

1000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上 200 

10 

20__

(2) 承租方若违反本补充协议第二项1、2款的规定,除须补交长途附加费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费按本规定收费标准的1.5倍收取。

深圳租赁合同样本篇三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和《车辆交接单》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 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用登记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用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八、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用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用登记表》、《车辆交接单》、《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车租用合同书》补充协议

为进一步明确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外埠系指成都以外的地区、下同)应遵循的权利与义务,出租方与承租方在《汽车租用合同书》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去外埠的客户,在客户交纳相关费用后,为客户提供合同、有效的证件,并在租用登记表中确切著名客户离开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户的大致去向。

2.长途附加费指因车在外地发生事故、故障及其他问题后处理费用将相应提高而收取的额外附加费。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费标准如下:

距成都市区里程 普通客户收费 会员收费

300公里以内 50元/天 40元/天

300-600公里 100元/天 80元/天

600公里以上 200元/天 160元/天

3.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普通客户为10000元,会员为20xx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户发放购置附加费证明。

4.对租车去外埠的客户发生救援需求时提供有偿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必须事先告知出租方,并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

2.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发生车辆故障或出险,必须当即与出租方联络。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时,应交付相关费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公里):

(1) 承租方已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收费标准为:

救援出车费 单程拖车每公里收费 现场抢修费,不含配件费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内 200 8 1000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上 200 10 20xx

(2) 承租方若违反本补充协议第二项1、2款的规定,除须补交长途附加费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费按本规定收费标准的1.5倍收取。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租赁合同样本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促进_________省旅游业的发展及感谢贵公司对我们公司的信任与支持,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实现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自驾车租赁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驾租赁车辆,租车价格如下

注:

(1)_________市内、_________市内指机场_________公司10公里内,超出部份按_________元/公里计算;

(2)按送机服务以两小时为准,如遇误点,超出时间按_________元/小时计算(每超出20分钟按1小时计)。

二、车辆预订、更改、取消和责任

(1)乙方在客人要求预定车辆时,必须注明客人人数,用车要求、车型、使用天数、结算方式及标准,送车地点等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预订工作。

(2)乙方如无特别要求,一般预定只保留至约定时间延后3个小时;节假日期间,须提前24小时向甲方交纳所订车型及所租用天数的租车预订金(预定金不少于租金的20%),如客人未按约定提车,甲方不退还预定金,预定金不计利息。

(3)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预订,平时须提前6个小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节假日须提前两个工作日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有效预定。

(4)乙方的任何预定在甲方未确认或已确认但乙方未向甲方缴纳保证金的情况下对甲方均无约束力。

(5)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执行的租车价格不能高于甲方制定的市场门市价。

(6)节假日(指元旦、春节、五一节、十一国庆节)预定须提前3-7个工作日办理预定手续。

(7)节假日期间价格按协议同比上浮20%-50%不等,(依据当时公司规定的市场价以电话或传真为准)。

(8)租车押金及租金在租车时一次性付清,具体规定以《机场_________公司汽车租用合同》及《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预订后,根据乙方或客人要求,在离甲方办公地点十公里内免费将车辆送至指定地点或将客人接到甲方营业厅办理手续。

(10)乙方代为办理租赁手续的车辆应按甲方租车标准严格审核租车人的资料,按甲方要求填写租赁合同书并提供担保。

三、租车优惠

(1)乙方人员在甲方租车可享受价格优惠、优先办理,租车紧张时优先安排等服务。

(2)乙方租车累计积分达___________分(1分/元),可享受一次免费机场接送,享用完此优惠,重新累计。(免费接送机路线指_________市区←→_________机场、_________市区←→_________机场)。

四、结算方式

甲方在协议价格基础上为乙方代收超额部份,乙方凭甲方确认的车辆预订传真件与甲方财务部门核算,月底双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将此超额部份转帐至乙方指定帐户,服务费按标准扣除6%税金。

五、违约责任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并在其他补充条款项补充,所补充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有效期;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七、其他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深圳租赁合同样本篇五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和《车辆交接单》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 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用登记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用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八、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用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用登记表》、《车辆交接单》、《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车租用合同书》补充协议

为进一步明确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外埠系指成都以外的地区、下同)应遵循的权利与义务,出租方与承租方在《汽车租用合同书》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去外埠的客户,在客户交纳相关费用后,为客户提供合同、有效的证件,并在租用登记表中确切著名客户离开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户的大致去向。

2.长途附加费指因车在外地发生事故、故障及其他问题后处理费用将相应提高而收取的额外附加费。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费标准如下:

距成都市区里程 普通客户收费 会员收费

300公里以内 50元/天 40元/天

300-600公里 100元/天 80元/天

600公里以上 200元/天 160元/天

3.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普通客户为10000元,会员为20xx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户发放购置附加费证明。

4.对租车去外埠的客户发生救援需求时提供有偿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必须事先告知出租方,并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

2.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发生车辆故障或出险,必须当即与出租方联络。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时,应交付相关费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公里):

(1) 承租方已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收费标准为:

救援出车费 单程拖车每公里收费 现场抢修费,不含配件费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内 200 8 1000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上 200 10 20xx

(2) 承租方若违反本补充协议第二项1、2款的规定,除须补交长途附加费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费按本规定收费标准的1.5倍收取。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租赁合同样本篇六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需要,同意将__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__牌汽车_________辆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于用于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三、租用期定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四、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五、保证金

1.承租人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人。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七、出租人权利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出租人不承担由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5.承租人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人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八、承租人权利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人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人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人。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九、违约责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十、声明及保证

出租人:

1.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盖章):_________承租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深圳租赁合同样本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促进_________省旅游业的发展及感谢贵公司对我们公司的信任与支持,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实现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自驾车租赁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驾租赁车辆,租车价格如下

(1)_________市内、_________市内指机场_________公司10公里内,超出部份按_________元/公里计算;

(2)按送机服务以两小时为准,如遇误点,超出时间按_________元/小时计算(每超出20分钟按1小时计)。

二、车辆预订、更改、取消和责任

(1)乙方在客人要求预定车辆时,必须注明客人人数,用车要求、车型、使用天数、结算方式及标准,送车地点等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预订工作。

(2)乙方如无特别要求,一般预定只保留至约定时间延后3个小时;节假日期间,须提前24小时向甲方交纳所订车型及所租用天数的租车预订金(预定金不少于租金的20%),如客人未按约定提车,甲方不退还预定金,预定金不计利息。

(3)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预订,平时须提前6个小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节假日须提前两个工作日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有效预定。

(4)乙方的任何预定在甲方未确认或已确认但乙方未向甲方缴纳保证金的情况下对甲方均无约束力。

(5)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执行的租车价格不能高于甲方制定的市场门市价。

(6)节假日(指元旦、春节、五一节、十一国庆节)预定须提前3-7个工作日办理预定手续。

(7)节假日期间价格按协议同比上浮20%-50%不等,(依据当时公司规定的市场价以电话或传真为准)。

(8)租车押金及租金在租车时一次性付清,具体规定以(机场_________公司汽车租用合同)及(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预订后,根据乙方或客人要求,在离甲方办公地点十公里内免费将车辆送至指定地点或将客人接到甲方营业厅办理手续。

(10)乙方代为办理租赁手续的车辆应按甲方租车标准严格审核租车人的资料,按甲方要求填写租赁合同书并提供担保。

三、租车优惠

(1)乙方人员在甲方租车可享受价格优惠、优先办理,租车紧张时优先安排等服务。

(2)乙方租车累计积分达___________分(1分/元),可享受一次免费机场接送,享用完此优惠,重新累计。(免费接送机路线指_________市区←→_________机尝_________市区←→_________机场)。

四、结算方式

甲方在协议价格基础上为乙方代收超额部份,乙方凭甲方确认的车辆预订传真件与甲方财务部门核算,月底双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将此超额部份转帐至乙方指定帐户,服务费按标准扣除6%税金。

五、违约责任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并在其他补充条款项补充,所补充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有效期;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七、其他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深圳租赁合同样本篇八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补充说明:

1、 以上租金为标准租金,以每月行驶________公里计算,超过该公里数按2元/公里计算。

2、 以上租金不包含可能产生的驾驶员加班费。

3、 甲方于15天内提供出____________新车,在此期间暂时使用瑞丰商务车,工作时间为早9:00——晚11:00。

1、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乙方指定车辆,并应提供车辆(驾驶员)之行驶证(驾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保单等有效证件或复印件。

2、 免费提供每行驶5000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和非人为造成的故障维修,承担车辆抛锚抢修。

3、 负责处理在租赁其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 甲方提供的车辆在修理或保养、年检期间,甲方将提供替代用车。

1、 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桥过路费以及停车费用和油费。

2、 租赁车辆时,应如实的提供甲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 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得因为赶时间而教唆甲方驾驶员超速行驶,或指定车辆停放在非安全区域或国家未许可区域。

4、 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业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5、 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超公里金额。

6、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内饰、外观。若乙方违反本条,应赔偿甲方损失,并支付甲方损失的五倍作为违约金。

1、 月租车费包括:

(1) 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月租费、保险费

(2) 驾驶员工资、午餐费

(3) 定期保养、年检材料及人工费

(4) 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

2、本合同每月付款一次。双方于每月的24号确定当月的超出公里数及相应租金并开具发票,乙方需在月底之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或信用卡或现金方式支付,节假日顺延。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当期租车费用的5%作为滞纳金。

3、 乙方需在合同签署后,先支付3个月租金21000元。

1、 驾驶员工作时间为14小时/日(am 7:00——pm21:00),超出时间按每小时10元计算,每周工作六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按法定比例计算支付。

2、 乙方每月需补贴驾驶员通讯费________元。

3、 加班补贴和通讯费由乙方直接与司机按实际加班时间予以结算。

1、 车辆保险由甲方负责,投保险种应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盗抢险等险种。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

2、 发生车辆事故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修理。

3、 若涉及第三方责任,乙方须协助甲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有第三方承担费用。

4、 若在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协助处理交通事故。

1、 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可要求赔偿。

2、 若经友好协商,双方以书面形式同意在租赁期内解除合同,则不追究任何责任。

3、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在支付完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后,本合同随即终止。

4、合同即将到期时,如乙方不需续签合同时,应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逾期未予通知,则现合同内容包括相关租金继续有效,自动顺延一年合同周期。合同续约三年期间租金价格不得变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于甲方所在地法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租赁合同样本篇九

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出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电话:

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租赁协议。

一、承租人租用_________型号护理床 个。

二、租用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到期前 7 日向出租人提出,否则出租人按合同规定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护理床调回。

三、护理床押金

9000元/床。护理床退还当日退还押金。

四、护理床租金

每月150元/床。从合同生效日起计。租金从押金中扣出。

五、运输费用

协议生效后,承租人负责将护理床运输到家,发生损坏负责赔钱。或者承租人岀运输费用,出租人按承租人要求负责将护理床运输到承租人家,发生损坏出租人负责。协议终止后,出租人负责将护理床从承租人处运回,发生损坏出租人负责。

七、承租人权利与责任

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护理床的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护理床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合理使用护理床。

八、出租人责任

护理床安全操作方法由出租人负责现场培训。承租人使用该床即表示承租人已经完全学会安全使用该床的方法。护理床的故障维修,保障护理床使用功能。出租人不承担由承租人不合理使用护理床引发的连带责任。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租赁合同样本篇十

租赁企业? (以下简称甲方)

闲置车辆所有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市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加强租赁汽车业的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汽车租赁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则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1、为便于管理与经营,乙方购置的车辆挂靠甲方进行租赁业务,车辆所有权属乙方所有。

2、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汽车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并全面履行本协议。

3、乙方自愿将一辆车型为 车牌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的自备车委托甲方代管代租。在代管代租期间,.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

4、合同期间内\,甲方必须每天将乙方车辆的出车情况,收费标准详细的做记录,每次还车后核算租金付清。

5、乙方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有双方协商统一安排维修,自然故障甲方配合乙方处理,费用由乙方承租,承租人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失、除保险公司理赔后的不足部分由租车人承担,具体事项按租车合同条款执行。

6、甲方按 20%收取管理,如经营过程中因种种原因出现无法收回的租金、修理费、保险费、违章罚款等,甲方也只承担20%的损失,其余80%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在营运过程中出现车辆被骗,经公安机关查处而无法追回车辆的,甲方只承担赔偿车辆估价的20%。

7、如由于乙未交保险而无保险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将全部有乙方承担。

深圳租赁合同样本篇十一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单位):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自然人):

甲、乙双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

辆。

二、乙方签定本协议并选定车型后,支付给甲方车辆租赁费每月 元,

车辆租赁抵押金 元,每月 日缴纳当月车辆租赁费用。

三、协议期限为 :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车型为 ,车号为a 号的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

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不得进行商业活动和体育比赛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乙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按协议约定如期返还乙方的车辆抵押金扣除折旧费后的余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 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 乙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车辆,或在甲方车辆上设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的;

(4) 乙方有损坏甲方车辆或其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五)甲方不承担本协议期间乙方使用甲方车辆给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保险赔偿以外的赔偿责任,已经由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乙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乙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承担协议期内车辆的年度检验费、养路费、车船费,以及正常维修保养费(包括汽车机油、离合器油、刹车油、冷却液)等。

(五)使用甲方车辆期间丢失、损坏车辆牌证及其他手续,应及时告知出甲方,补办有关手续的费用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车辆不能正常运行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者、或不满一年的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车辆协议期间内配合甲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首次保养为 公里或车辆已行驶 个月,首保之后依照厂家规定按期保养)如遇年检,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时间将车送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搞好车辆卫生,对于未按时进行保养或年检的车辆,甲方保留索赔权利,未经允许乙方不可将车辆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厂以外的任何场所进行修理和保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承担车辆协议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开至甲方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正常使用车辆时,出现的发动机与变速箱的损坏,要及时通知甲方,及时检查与维修.

4、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由乙方全额承担:

(1)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

(2)乙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3)出险后不报案、隐瞒真实情况或24小时内不通知甲方自行处理的。

(4)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

七、保险

(一)、乙方使用车辆期间,车辆被盗、损坏、报废、乙方应继续承担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至保险公司赔偿之日的协议内车辆抵押金。

(二)、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有关证明,否则,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责任及有关的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数额20%的违约金。

(二)、甲方延迟交付车辆的,应向乙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违约金,乙方延迟交还车辆的,按实际使用时间交纳违约金(150元/日),此违约金在返还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按时交还车辆和退还押金,如有违约应向对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5%0的违约金。

(三)、车辆交付乙方以后,甲方按协议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的,不论协议期限是否到期,均视为恶意骗车,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九、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十、协议期满,乙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 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车辆交接单》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深圳租赁合同样本篇十二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 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

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______元年、______元季、______元月、______元天、______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者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____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及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

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____日内接受处罚,若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____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深圳租赁合同样本篇十三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二、双方约定,车辆租赁费用为____________元/月,合同签订后______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三、协议期限为______年:_____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甲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在租赁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如遇年检。

(五)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协议期满,甲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深圳租赁合同样本篇十四

甲方:___

乙方:

地址:

为促进汽车租赁需求,推动汽车工业的发展,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经友好协商,就汽车贷款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开展汽车租赁贷款业务的特约经销商,积极配合乙方开展汽车租赁工作,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乙方同意为购车人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可以要求购车人提供必要的反担保。

三、四、对同意发放汽车贷款的借款人,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借款所需资料(主要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件、收入证明文件、借款人确认签字的.借款申请书、贷款担保书、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据签字等)并送至甲方社

四、乙方收到资料后,应当协同乙方人员办理借款相关等手续,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汽车发票、缴费凭证、行车证(复印件)提交甲方。对于逾期未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取消对借款人的贷款,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当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上述资料真实无误,否则由此导致甲方不能追偿贷款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本协议期限届满不影响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购车款划转给乙方。

七、甲方的贷款条件若发生变化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可应乙方的要求提供利率政策等有关信息。乙方应当定期向甲方反馈汽车销售的政策、价格等市场信息。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双方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当事人各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应当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l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作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签章)

年月年月日日

深圳租赁合同样本篇十五

合同签订方: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租赁物:华晨宝马520li型(或豪华型)颜色_________车辆号牌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期限: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租赁费用:每月租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不含汽油费,车辆保养费,驾驶员工资)租车押金一辆:陆万元整。押金、租金的支付方法:租车租金每月预付结算一次。租车押金一次付清。租金以现金、支票或托收方式支付到甲方银行账号:银行账号:户名:账号:开户行:

一、甲方的权利:

1、拥有车辆的所有权。且保证无第三方主张权利,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车辆的使用没有障碍。

2、按期、足额收取双方认定的租赁费和相关押金。

二、甲方义务:

1、负担出租车辆的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年度检验、车辆丢失车辆现值损失。

2、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

3、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具体办法执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规定。注:五环内24小时免费救援,

(1)接到救援电话后视救援地点远近2--4小时到达现场场。

(2)如故障2小时可以排除的现场排出故障,如2小时不能排除的安排同档次车型替换。

(3)救援内容不含更换轮胎、忘带钥匙、钥匙忘在车内。如确实需要救援五环内按每次100元收费。

4、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

5、协助乙方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6、租赁前,甲方除了要保证车辆的发动机、仪表盘等技术状况良好外,还需保证车辆随车物件配备齐全,车内应该备有随车工具、备胎、灭火器、防盗装置等。

7、甲方负责车辆正常上路行驶一切手续.办-理.及费用、并承但车辆六种主险的费用(车损险、划痕险、玻璃破碎险、不计免赔、三者20万、司乘险2万)。

8、承担不低于7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9、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10、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四、乙方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驾驶执照。或营业执照、代码证等身份证明。

2、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

3、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97#油料)。

4、按车辆使用说明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特别对机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轮胎气压的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监控。如发现异常,通知甲方后应即刻去华晨宝马4s店进行维修及保养。

5、乙方承担租赁车辆使用期内的车辆保养费用。保养地点按车辆购车地点4s店为准。或乙方就近的华晨宝马4s。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租赁合同样本篇十六

出租方(甲方):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及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如下:

一、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 昆山市前进东路1228号办公楼12层 的场地及其设施,在 双方自愿 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 办公 使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总计为 1200 平方米。

二、租赁期

租赁期为 4 年,自 2024 年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保证金

3.1双方谈定的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

3.2为确保出租场地及其设施完好以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 3 个月房租共 元作为保证金。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保证金冲抵租金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当本租约期满时乙方应与甲方共同清点室内设施,并付清本租约项下其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3.3乙方交纳房屋租金应每 个月支付一次。付款日期应在每(月、季、半年) 号之前。如果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房租,应付迟延支付期间的滞纳金,该滞纳金每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伍收取。

四、费用承担:

4.1租赁期间房屋有关物业费由 乙方 承担;

4.2电话、宽带费、收视费、车位费由乙方按规定支付;

4.3房屋的冷热水、电、天燃气消耗按每月查表实数由乙方交付。

五、出租人责任和义务:

5.1甲方谨在此声明及保证甲方为出租房屋的合法拥有人,有合法地位出租此房屋于乙方出示相关证明。

5.2甲方须按时将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以本合同约定的状态交付乙方使用。

5.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收回出租房屋(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5.4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及交付租金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拒绝甲方或其他人打扰而安静使用出租房屋。

5.5非因乙方或与乙方相关联的第三人的责任而致使该房产主要结构、地板、管道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安排修缮工作。

5.6甲方可在征得乙方事先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该房屋巡视,检查该房屋内部使用情况或处理紧急事项。

5.7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屋,收回房屋,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它权利。

六、承租人的责任和义务:

6.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6.2事先未经甲方和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将该房屋内的固定装置 与设备擅自移动或拆除。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6.3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应存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所禁止的危险物品,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而对甲方的赔偿。

6.4在承租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所负的一切对外债务也无权及不得以房屋利益交换。

6.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合同时,原由乙方出资进行的室内装修及其他装备,除有关经营专用设备及办公用品等,其余整体装修部分不得拆卸和损毁(双方另有协议除外)。

6.6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租用房屋的结构需要重新装修,对甲方原有设施进行变更等,必须经甲方认可方可进行。

6.7乙方应爱惜使用甲方的室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进修复原状,在无法修复的情况下应照价赔偿。

6.8乙方乙方有权根据本租约使用该房屋的公共部分与共用设备,并保证完全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及甲方制定的有关大楼管理规章制度上所载内容。

6.9因乙方对该房屋使用、管理、维护不当致使人身、房屋或财产受到损害时,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后果,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10乙方在未违反本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七、解除合同

7.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收回出租房屋,本合同终止。

甲方扣留乙方已付保证金,乙方付清本租约项下的所有应付费用后,甲方退还乙方未满期约的租金。

a、 未得甲方同意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

b、 无故拖欠租金超过十天(另有协议除外);

c、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转让、抵押等;

d、 乙方要求提前解约。

7.2甲方由于特殊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支付与乙方已保证金等金额的补偿金,同时退还乙方已付保证金及未满期约租金,此合同解除。

八、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依据中国法律。

九、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证件审查

在本合同签订之时,甲乙双方均应出示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并附于合同之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效时,双方均可向昆山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期间,本合同争议事项之外的其他条款继续履行。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资产经营公司 乙方: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本合同于 20 年 月 日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谨在此确认。

深圳租赁合同样本篇十七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 租赁内容和期限:

乙方因工作的需要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起租一个月(22天工作日,司机每天工作 8小时,超一小时: 10 元/小时,星期六日,工作:20元/小时).另每月需确保司机5天的休息日.出省司机补贴:50元/天.甲方租用 一辆,车牌号为: 。司机: ,手机: 。

二、 租价及付款方式、期限:

1、月租总金额:元(大写: ),包括:司机工资,保险,维修。

2、租车时乙方预付租金人民币 )至甲方,租车结束后付清所有余款并提供发票。

3、司机每次餐费18点,需另加餐费一次。每月手机补贴费:元.

4、车辆每月可行驶公里。如超过该定额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币元。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拥有合法的牌照,可作为租赁用途,车辆在租出时性能良好,备胎、随车工具等附件齐全有效。甲方应提供所有随车附件的清单,与乙方交接清楚,并登记有关证件。

3、甲方负责对租出的车辆投保车辆意外责任险、盗抢险、车身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4、甲方提供司机应着装整洁,行为端正,谈吐文明。

5、司机在工作期间,应保持车辆整洁,不得在工作期间,做工作以外的事。

四、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使用的营业执照、公章和合同章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超过时效期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严禁使用甲方车辆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使用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运输,严禁运送易燃、易爆、易腐蚀品。

3、乙方负责支付租车期间的停车费,过路费。

4、乙方租用的甲方的车辆不能转租,处理,抵押,不能赋予自已对车辆任何超本合同的其他权利。

5、乙方租赁期内车辆因违反交通法规而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6、如在租车期间,司机多次用车服务态度不好,乙方可提出更换司机。

五、其他

1 . 乙方的注册名称或地址,电话发生变更,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2 . 甲方根据中国的法律购买保险。

3 . 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收回车辆,终止合同,并对乙方收取相应的赔偿费。

4 . 租期内如果遇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变化,或甲方与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时,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作相应调整。

5. 乙方租车期间如需延长租期,需在租期届满前的7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并办理延期手续。

6. 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3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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