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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该县在干部考核的目标体系设置、方法措施完善、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逐步建立了一套“以德才素质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核心、以量化考核为手段”的干部考核机制,推动了干部考核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突出重点、力求精简,增强考核目标设置的合理性。该县在考核班子、评价干部时,始终把发展作为重要的衡量标准,把工作实绩作为突出的考核指标,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尽量精简、力求考实”的原则,合理设置考核目标。今年,根据全县“三线富民、八业强县”的总体目标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的实际情况重新修定的乡镇领导班子考核目标,由原来的20项精简为11项,包括财政收入、三线农业、项目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工作、信访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反邪教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其中财政收入、三线农业、项目建设为重点考核目标,占考核目标总分值的三分之二。通过合理设置考核目标、加大重点目标考核力度,树立了干部考核的正确导向,营造了一种“重实干、创实绩、争一流”的竞争氛围。
三、扩大民主、注重公论,增强干部考核的准确性。一是扩大民主测评范围。乡镇包括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所属企、事业单位和派驻乡镇的工商、税务、法庭、派出所等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部分老干部,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书记、村主任。县直单位包括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部分老干部,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二是扩大个别谈话范围。做到“三个必须、两个不少”,即必须与领导班子所有成员进行座谈,必须与上级主管领导进行座谈,必须与考核单位所属的县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中层干部座谈面不少于80%,一般干部不少于20%。三是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变单一评价为多点评价,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行风监督员等各方面的作用;组织乡镇对县直部门的服务质量、执法水平、办事效率满意程度进行评价,组织县直部门对乡镇的对口业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广泛征求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上一级对口部门、主管部门的评价意见,建立了“上评下、下评上、横向评、纵向评”的全方位、立体式、多视角评价体系,使考核结果的群众公认程度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四、完善配套、注重方法,增强干部考核的全面性。一是实行考核预告制度。在实地考核前将考核目的、考核时间、考核对象、考核组成员以及联系方式等予以公布,增强了干部考核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二是实行考核责任制度。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坚持谁考核谁负责,强化考核人员责任观念和纪律意识,明确职责,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加大对考核失误责任的追究力度。三是实行考核结果反馈制度。即通过媒体通报、领导谈话、集体讲评等形式,及时反馈考核结果,使考核对象及时了解组织对自己工作优缺点、成绩及问题的评价,便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四是改进民主测评方法。实行“集中讲解、分散填写、统一收回”的填表投票方式,确保了测评结果的真实性。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增加民主评议内容,作为个别谈话的重要补充形式,让参评人员充分表达个人意愿。五是年度与平时相结合。通过日常工作调研、随时检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及时掌握和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动向及倾向性问题,做到常提醒、常教育、常监督、常考核,并将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结果评定的重要补充。
五、奖罚分明、促进工作,增强干部考核的实效性。在干部考核结果的运用上重点抓好“四个衔接”。一是与干部使用相衔接。县委规定,凡提拔使用的干部必须提供近三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其中有一个年度被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不得提拔使用;同等条件下优先从考核为优秀的干部中遴选。对考核为基本称职的领导干部提出诫勉,限期改进,或视其具体情况,调整领导职务,对考核为不称职的领导干部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的,视具体情况责令
辞职
、降职或免去领导职务。二是与班子调整相衔接。对考核为实绩一般、实绩较差的领导班子由县委有关领导进行集体谈话,限期改进,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予以调整。三是与干部教育管理相衔接。实行年度考核集体谈话制度,在年度考核结果公布后,县委主要领导根据考核情况逐班子进行集体谈话。特别对考核结果不理想的领导班子,都具体指明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存在一定问题的干部,实行警示教育和诫勉谈话。四是与奖惩相衔接。对考核为优秀的领导干部除采取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晋升工资
等形式进行奖励外,必要时还要给予重奖,今年,县委将拿出25万元对实绩突出的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予以重奖,规定考核为第一名的给予奖金5万元,其他考核为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按排位依次递减5000元,在领导班子所获奖金中,党政正职各获20%,其他副职领导干部平均分配剩余的60%,对考核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免发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