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确保防疫密度,防疫质量达标,加强村级动物协防员管理工作,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第一条必须服从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组织领导,服从分工。
第二条在防疫期间不得请假缺席,有特殊情况需向乡防重办指挥长请假后方可离岗,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违者扣除工资 元/天。
第三条在防疫注射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按剂量、按操作规程逐户上户、上场进行服务。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防疫事故,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条必须做好本村委会的率禽存栏、出栏调查,每月上报到乡防动办公室。每缺一次罚款伍元整,联系电话:.
第五条必须确保本村委会防疫密度,抗体达标。要求猪瘟、鸡瘟、禽流感、栏耳病猪牛口碲防疫密度为100%,抗体检测达90%。农业部、省市县防重指挥部检查防疫未达到密度、抗体未达标。年终按检查的防疫比例领取工资,并处罚款200元/次.
第七条为了迎接农业部省市县防重指挥部检查,必须在本村委会选择好一个防疫示范村,要求农户不少于25户。
第八条凡是以上防重指挥部检查未达标的村小组需补打疫苗的,协防员不再计算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