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天汇商厦有限公司
乙方:
天汇商厦有限公司是梨城的商业巨擘。为了进一步扩大其影响,充分利用自身优越的地理位置,经甲方对乙方广告经营资格及经营能力的认证。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广告租赁数量:共五个广告位,(另附赠三块二楼户外小广告牌)。
2、广告租赁地点:天汇购物中心户外立面广告(由西至东的位置排列分别为①、②、③、④、⑧号为租赁广告的发布地点。)
7、广告租赁费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元整。(小写)180000.00元整。
8、协议生效之日起,涉及到的一切与广告有关的社会因素,均由乙方协调:本合同所签订的租赁期限为五年零六个月。
9、甲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表现形式,甲方有权利让乙方更正广告内容。
10、广告样稿如需审批,由甲方在当地有[*]校花网厦审核后,审核无异议方可加盖公章,乙方应给予配合。
6、乙方有义务对可能发生的影响,合同顺利履行的事由和情节书面告知甲方;在承租使用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楼体或亮化等设施的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合理工作给予配合;因乙方原因,从楼体掉下的所有物体;给行人身体、物品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不可抗力
1、在合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意外因[*]课件下载素(如;地震灾害、水灾、火灾等),造成的广告载体的损毁,由甲方按损毁期间顺延期限。
2、此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公证后生效。
3、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