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街道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寒政发[2024]35号)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扩大就业为导向,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树立“政府搭台、全民创业”的理念,大力营造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民众自主创业的浓厚氛围,以创业促就业,以创业带富民,以创业谋发展,形成覆盖的全民创业局面,推动全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从现在到年末,初步形成以大型创业企业和企业集团为龙头,中小型创业企业为主体,个体经济组织共同发展的新型创业格局。在创业培训和服务方面,创业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培训合格后的创业服务率达到100%,创业参与率保持每年8%的增幅;在创办新企业的数量与企业存活率方面,创业初始成功率达到75%以上,创业企业存活率达到85%以上;在社会满意度方面,力争创业满意度测评达到95%以上;在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方面,力争实现自主创业1人带动就业10人以上的倍增效应。
三、创业导向和创业主体
(一)创业导向
充分发挥我街道的地域和产业优势,以“南部城市化、中部工业化、驻地城镇化、北部都市农业化”为创业导向,通过创业扶持,形成更具开元特色的产业特点,通过创业使企业得以扩张、技术得以进步、产业更加优化、就业更加充分。
(二)创业主体
不断放宽创业行业领域,壮大创业队伍,重点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科技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转业退役军人、残疾人以及民营企业等进行创业。
四、具体措施
(一)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贯彻落实《区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各项鼓励创业的相关政策,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覆盖面及申请金额,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本着“非禁即入”的原则,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扶持有就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人员进行自主创业。制定有利于推动创建创业型城市的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搞好服务业、新型农业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产业发展。
(二)加大创业活动载体建设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市创业孵化基地的积极作用,为入驻企业提供专业财务、法律服务、工商登记、安全生产、员工培训等一条龙服务,创造良好的创业发展环境,使创业基地真正成为培育大企业和优势企业的摇篮,成为中小企业创业的基地、加强自主创新的基地、解决劳动就业的基地。
(三)健全和完善创业培训体系
加大各类创业培训力度,建立满足城乡各类人员创业的培训体系,拓展创业培训领域,将具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员都纳入创业培训的覆盖范围。采用多种方式建设高素质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通过开展师资培训、教研活动、参观考察、教材开发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创业培训服务机构及师资和咨询指导人员培训工作业务水平和技能
(四)优化创业服务和指导
由民政部门牵头成立街道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全街道创业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和服务,并联合工会、团委、妇联、工商、税务、财政、农业等部门成立创业专家指导组,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方案设计、小额贷款、税费减免、后续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定期举办创业指导专家讲座,为创业者提供展示风采,交流项目信息和促进创业成功的平台。
五、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年10月)。完善创建工作领导机制,成立街道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和统一协调;明确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主要举措。
(二)宣传发动阶段(年11月)。采取宣传页、公开栏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全民创业的积极意义和创业优惠政策,推广成功创业的典型经验,在全街道倡导转变就业思路、人人争相创业的新观念,大力培养勇于创业、乐于创业、善于创业的创业精神,使创业成为人民群众的主动追求和自觉行动。
(三)全面实施阶段(年12月-年8月)。召开街道创建创业型城市动员大会,部署相关创建工作。完善落实扶持政策,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者创业能力。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创业培训体系、创业服务体系和工作考核体系“五大体系”建设,不断推动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四)发展完善阶段(年9月-年12月)。对创建工作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总结,查找不足,积极调整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巩固创建成果。根据阶段检查评估情况,进一步加大各项创建工作力度,使促进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更加完善、市场环境更加优化、服务措施更加细致、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创业热情更加高涨,顺利完成创建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
(五)检查验收阶段(年)。对我街道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通过问卷等方式,全面做好全员创业活动指数、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等数据的统计分析。召开街道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表彰大会,评选出一批成功创业典型,给予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工作片、村(居)、街直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维护稳定、激发活力的一件大事来抓,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创业促就业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配合,落实责任
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涉及面广、关联部门多,各三位要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按照整体推进、齐抓共管、积极配合的要求,确保各项创建创新型城市工作目标按期全面实现。
(三)强化服务,优化环境
各工作片、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法,简化办事程序,对各类创业者提供平等、优质的服务,努力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四)加强督查,确保质量
街道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督察考核办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抓好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的考核、检查与评定工作,定期对全街道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在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中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组织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好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确保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目标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