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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傅雷家书800读后感(十三篇)

很多人在看完电影或者活动之后都喜欢写一些读后感,这样能够让我们对这些电影和活动有着更加深刻的内容感悟。当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读后感的时候却不知道该怎么下笔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读后感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傅雷家书800读后感篇一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这样的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一个男人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或许仍是无关爱情的。.

《倾城之恋》给我们的整体的感觉是她的作品没有多少触及到社会的现实问题,或许这是她的一个弱项,又或者作为一个中国传统的女人,她是不喜欢政治的,所以在表面许多社会深度方面的东西上面,她并没有做的很好,且看《倾城之恋》中多余战争一个描写的环节给人的感觉绝对是很粗糙的,只不过我们喜欢“得鱼忘,得意忘言”的感觉,所以并不很在乎这一点,《倾城之恋》中流苏与柳原的恋情本身的完美性在我看来似乎就已经落如俗套,既然要表现人物本身的恋爱中的思考,那么为什么要到最后也是一个没有划好的圆呢?我的一个感觉是没有划好的圆比划好的更具有一种难得的吸引力,就像莎士比亚的悲剧比喜剧更具有影响力一样,但是看起来我们是无法求全责任的,更何况对于张爱玲这样的作者,我也只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根本够不上多少资格评论她的作品,只是有感而发。

很多人以为《倾城之恋》中白流苏想依靠范柳原的婚姻关系摆脱白公馆的时间。甚至有些人取笑白的弥顽不灵。在我看来,她是迫不得已的,她除此出路外无从选择。 很爱她的小说,即使是在当时被说太个人,在如今看来,比起那些也写个人情感文章的作家,她在那个动荡不安,思想尚且不太开放的时代写的东西还是不乏大气的,如今再没有人可以代替她原本是格格身份敢爱敢狠的我们最心爱的张爱玲先生。因为她体会到了世人对她的另眼,所以她会创造这样脆弱美丽的流苏,因为她爱了最懂她却最终不能忠心不二的胡兰成,所以,她会写出像范柳原这样爱得让人可恨的男人。

倾了城又如何,她的城只能留给香港的那对平凡的夫妇,她还是最终另嫁了他人。

爱是否重要,这样一个动心和试着得到的过程,经常被复杂化了,我们除了抱着一心向善的态度之外又能如何呢?聪惠如爱玲,一样守不住的,她送了给范柳原和白流苏,我们的感慨也只是空气里那一样抓不住的心绪,虚弱无力。终究是否纯粹好像也已经被完美的结局麻痹。

生活里的爱总归像一副银筷子,是最初因为它好看才要,或是因为还可以用它吃饭就不重要了。

作者的文章也写掉了故事的尾巴。流苏再婚,成为家里人眼中的奇迹,二嫂和二哥也离了婚:如果像流苏那样嫁得好,离婚又怎样呢。不过离了婚的流苏,又变成最平凡的女人,城倾了,爱也断了,倾一座城成全一段感情,终究不能长久,男人的甜言蜜语又向另外一个女人说去了。

人家说张爱玲才气是有,却不够大气,难得作者发掘出她大气的一面来。不过归根到底,我看她还是小家子的,流苏的爱情像封藏在瓮里的酒,不打开才是珍贵的,一开了,气跑了,就什么都没了。张爱玲,给了一个倾城的雄伟,留一个最冷情的尾巴,她还是放不开,终究是悒郁的飘零女子。

傅雷家书800读后感篇二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傅雷家书800读后感篇三

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中国当代少年诗逊、《普希金诗逊、《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荆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傅雷家书800读后感篇四

阅读给我们带来的,是生命的快乐和生活的实感,会转化为我们吸纳新事物和知识的能力,或引领他们朝着人生目标奋进的一种精神素质。

最近,我阅读了《大自然的文字》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让我变得有着丰富的高品质阅读生活。

读了《渔夫和金鱼的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能太贪婪,要有所满足,不能像文中的老太婆一样不知道满足,要这要那最后又变成了一无所有。

读了《狗的忠诚》,笔者有一条狗叫施坦茜,是德国牧羊犬和松狮狗混血后的完美杰作。他的鼻脸尖长,颊骨宽大,眼斜耳短且耳毛浓密,尾部短小多毛,体态尤其优美,比其他动物更像小母狼,唯独火焰般的金红色体毛显示出胡狼的血缘。它还会狗的基本训练。每当笔者要和施坦茜分开的时候,施坦茜就会显得闷闷不乐、心事重重,紧跟着笔者,寸步不离,很反对笔者的离开;当笔者回来的时候,施坦茜就会发疯似的跑到笔者面前,欣喜若狂的迎接笔者。从这篇文章可以看出狗对人类的忠诚。而生活中,人们利用这种忠诚,滥杀狗,吃狗肉。每当看到那一条条血淋淋的狗挂在肉摊上,我便感觉难受,是那么想哭。希望人类不要滥杀狗了。

以上两篇故事最让我感受最深,这几天我还读了《大自然的文字》、《车轮的演变》、《动物的麻烦》、《狐狸的窗口》、《如何谋杀一首诗》、《黄金周末》等。

读了《大自然的文字》,让我懂得了:阅读给我们带来的,是生命的快乐和生活的实感,会转化为我们吸纳新事物和知识的能力,或引领他们朝着人生目标奋进的一种精神素质。

傅雷家书800读后感篇五

这天,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海鸥乔纳森》。

这本书主要资料是这样的:有一只海鸥,名字叫乔纳森,他是一只不平凡的海鸥。因为他并不满足于和其他海鸥一道围绕着码头和渔船嘎嘎叫着争食吃,扎到海里抢点儿面包片和烂鱼。他认为这样一点好处也没有,在高空翱翔才能让他觉得快乐。于是,他每一天练习高空飞行,他对此的热爱,到达了废寝忘食的地步。然而,一只海鸥做这样的事,实在是太困难了。有一天,他在海面上飞行时从空中坠落下来,醒来时已是半夜,当时,他觉得自己已经没期望了,发誓不再胡思乱想,安分守己地过着普通的生活就行了。在飞回去的过程中,他无意间领悟到新的飞行技巧。他便重振信心,继续琢磨更好的飞行技术。这种行为遭到了海鸥家族强烈反对,他被驱逐了。之后,他遇到了两只志同道合的海鸥前辈,跟随着他们加入了新的鸥群,从那儿,他不仅仅学到了更加高超的飞行技术,还懂得了心无止境的道理。

再之后,他收了很多徒弟,耐心地启发、教导他们,让他们的思想超越身体,直到心灵深处;还教会他们理解与包容,甚至还原谅了当时驱逐他的鸥群。最后,他为了帮忙其他的像他一样的海鸥,永远地开了他的学生们。

看了这本书后,感触很多。对呀,连一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海鸥都能够追求自己的梦想,并为此而不懈地努力,那人呢?人也能够!但丁说过一句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没错,只要你做的选取是正确的,就就应坚持下去,不怕别人嘲笑。在文章中,乔纳森用自己的信念和生命告诉了我们如何以最幸福的方式度过一生。也正如新鸥群中的长老吉昂所说:“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天堂这么个地方。天堂不是空间,也不是时间。天堂就是做到尽善尽美。(那里我做了点改动)”对呀,只要我们心里存在尽善尽美这个理想,不论你是否聪明、是否机智,只要我们尽自己的做大努力追求它,就是最好的了。一个人不论年龄长幼、容貌美丑,都就应拥有属于自己的梦想,并且不顾一切地去努力追求。尽管路途上不会一帆风顺,会遇到许多的艰难险阻,但是只要你根据自己的潜力坚持正确的方向,并且相信自己的选取,就必须能实现梦想,获得成功!是啊!对于任何一个生命,生存就就应向往自由,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不要被他人的七嘴八舌所影响。

看了这本书,我想到了自己。我的毅力实在不怎样样。上个暑假里,说好每一天写一篇日记的,可才连续写了两天,就坚持不下去了,总觉得时间还早得很,又觉得很乏味。结果到了暑假快结束时,还有两篇日记没写,就只能硬憋出了两篇很不像样的日记。之后爸爸跟我说:“其实,你只要坚持下去并认真思考,会发现写作有很大的乐趣,那时就不用很苦恼地坚持了,万事开头难。”这就好比乔纳森,在一开始遇到过困难,但他坚持不懈地努力了,不是实现自己的目标了吗?要是他就此放下,就不会有之后的“鸥神之子”了。

但愿我们都能像乔纳森一样,无怨无悔着追求着自己的梦想,充满信心地踏上自己渴望的人生的崭新旅途!

傅雷家书800读后感篇六

一直以来,我常常认为只要准时上班,按时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就是敬业了,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拿到工资了。通过阅读此书,使我对“敬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我感触很深。这样的事情,在我们身边一天一天地发生着,有多少人,来到单位,总是觉得自己大材小用,总是对自己的工作充满了抱怨,总是认为自己应该干更重要的工作。有多少人,都是抱着一副单位需要我、工作需要我的态度,而从没有想过,这个世界,根本没有哪份工作必须需要你来做,而是你必须要有一份工作,来维持你的生活。不要等到失去的时候才觉得后悔,不要等到找不到工作的时候,才觉得工作可贵。

因此,在你有一份工作的时候,请珍惜你的工作。因为对一个人来说,工作就如同我们身体里的血液,如果我们连一份工作都没有,还谈什么理想、价值、人生追求?

有了工作,我们才有生存的基础,生活的来源,才能热爱生活,教育我们的孩子。

很多人并不知道他们生活中究竟需要什么。物质财富虽然不是万能的,但人不能很好解决物质和生存问题,人生中很多梦想的实现就会打折扣或根本不能实现。我们都是工薪阶层,没有一份工作作为基础,孩子无法入学,家庭很难维持。

没有哪一个行业、没有哪一个单位、没有哪一个岗位是绝对安全的。即使是马路清洁工,你不想做了,后面肯定有好几个人等着做。

唯一适应的办法就是:改变、学习!

只有改变,才能适应时代的潮流,只有改变,才能更好地生存!而改变要从观念开始,从自身开始。

我们不珍惜工作,就不会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时间,就不会保质保量去完成工作任务,就不会去钻研业务和技术,一句话,就不会敬业。这样,工作上不仅会无所作为,还会在激烈的竞争岗位中不知不觉地丢掉工作。

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有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然而,他们生在福中不知福,不珍惜和热爱自己的工作。有的甚至把工作当成了包袱和负担,对工作抱着一种应付的态度,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不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如何珍惜岗位,干好工作?实际上是看你有没有把心思放在工作上,把精力用在岗位上,把责任放在心坎上。

珍惜工作不仅是一个认识问题,还是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一种对人生、对人生价值的认识,是一种崇高的境界和情操。

每一天,每一秒,事物都在改变。有时候我们只需要改变一下观念,静下心来,这对我们来说一个简单的问题,只要将它成为一种习惯就可以了。一个人无论从事什么职业,在什么岗位工作,都应该心中有份责任感,珍惜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表现出忠于职守,尽心尽责,这才是真正的敬业。

傅雷家书800读后感篇七

我最欢的一本书是《热带雨林历险记1》。这本书里主要有三个主人公,第一个是小宇,他的生存武器是弹弓和木刀,他喜欢开玩笑和讲大话,有着不畏艰难的超人意志与处处为朋友着想的善良心地;第二个是阿拉,她的弱点是谨慎、胆小,她的长处是有丰富的热带雨林知识;第三个是萨莉玛,她是居住在婆罗洲热带雨连的原住民族,她的生存武器是竹枪,没有弱点,长处是有完美的热带雨林生存本领。

这本书告诉我们,热带雨林有50万平方米,参天大树比城市里的摩天大楼还要高,枝繁叶茂,遮天蔽日,这里有形形色色的美丽花朵和奇形怪状的昆虫和动物。

这本书讲的是,小宇、阿拉和阿拉爸爸前往婆罗洲热带雨林的原住民族部落做志愿者服务,遭遇龙卷风,被萨莉玛和他的族长救了,但是阿拉爸爸却患上了破伤风,为了救阿拉爸爸,小宇、阿拉、萨莉玛横穿雨林,到一个住在像熊一样石头旁边的部落里找医生!

他们在路途中遇到了超大的昆虫,有长达20厘米——30厘米长的蟑螂,有大约60厘米长的竹节虫,还有超大的蝴蝶。他们还遇到了很多毒虫,有蚂蚁、水蛭、蚊子、蜘蛛、毒蛇。在热带雨林里,一棵大树下蚂蚁的种类比整个英国蚂蚁的种类还多,太令人不可思议了。最后,他们遇到了云豹,这只云豹是在晚上偷袭他们的,他们三人用竹枪、开山刀与云豹展开了激烈的搏斗,最后,小宇用驱蚊剂把火把上的火喷向云豹,云豹怕火逃跑了。后来,他们又看到了这支云豹的尸体,只剩下皮和骨头,这只云豹是怎么死的连萨莉玛也不知道,这真是个谜!

后来到底发生了什么呢,我们要看《热带雨林历险记2》才知道!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热带雨林有了一些了解,我觉得热带雨林很神秘,我也特别想和小宇他们到热带雨林去探险!

傅雷家书800读后感篇八

一篇报告文学能引起如此众多的读者心灵的激荡与震撼,可见文中主人公精神之伟大耀眼。今天我读到这篇报告文学,心中涌现出无限的感动,也引出我深深思考:文中人物的精神激励着我不断地去奋斗!

身患两肾功能衰竭的留学回国青年学者魏达志无疑是被宣判了死刑,生命对于这个年轻有为的青年来说实在是太珍贵了,面对自己这即将归去的生命,他是怎样做的呢?他是用自己不完全的自然生命,在病床上去书写完整的人生!多宽广的胸怀,多伟大的精神,魏达志是战胜自我消亡的肉体生命的永恒的楷模。

记得一本书中曾经说过:花有花期,早开晚开都是花,自有规律去约束,该开时开,该落时落,生命的消亡是自然代谢的结果。生命的死亡对于一般的年过古稀、死期将至的人们来说或许并没有什么,而对于这年轻有为,还风华正茂、力大气盛的青年人,有着伟大的人生目标的魏达志来说,实在是太残酷、太无情了。为什么上苍要把这厄运降临到这个时代的弄潮儿身上呢?

我们来看看魏达志是怎样对待这人生最后时光的吧!正如文章中所说的:一个行将死亡的人不去尽情享受人生的最后时光,却要开始这般令观者不忍一睹的跋涉,未免太残酷了。他是试图用有限的生命,在病床上正对人生,正对这行将死亡的身体!

他的心是痛苦的,他渴望生命能延续下去,但这是残酷的现实,他是笑对人生,他进行的是生命的最后一搏,他是战胜了人类自然死亡的伟大英雄。

知死期将近,但想到的不是苟度余生,而是把自己最后的一点热撒向人间。这本身就是战胜了人类自然死亡,达到了人生的最高境界,能达到这个境界的人能有多少呢?

我读完这篇文章,感到的是生命的沉重与庄严,这是生命的有限和精神的永恒的交战,面对他,我自己是无可言状的羞耻和不安,怎样对待生命,只有在生命将尽时,才感到这生命时光对于我们的重要,魏达志,能这样做,并打算做到生命的最后一息,我们呢?我们应该怎样做?魏达志的伟大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学习他那种执着的对待生命、笑对人生的崇高境界。

血液透析的痛苦不能使他屈服,生命的痛苦也不能把他摧垮。是什么力量使他做出这样的惊人之举呢?这决不是偶然的,这是他生命奋斗不息的豪情在激励他珍惜这太短太短的生命,他就是要豁出命来,为自己,也为别人留下最后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通过读这篇文章,我感到的是生命的震撼与激荡,是对待生命的潇洒和庄严,它对我们认识生命的价值是不是有一些新的提示呢?这是我们必须深思的一个问题。

傅雷家书800读后感篇九

阅读,使人开阔眼界;阅读,使人丰富知识;阅读,是使人进步的阶梯,在我的心目中,阅读占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能引领你打开智慧的大门。《柳林风声》是一本自始至终都充满爱的书,它能让你感受到大自然的美,小动物们的美,心灵里的美,让你在爱的怀抱里,去发现区感受身边一切美好的事物。

这本书以蟾蜍、鼹鼠、獾和河鼠的历险故事为主要线索,详细的描写了它们的多彩生活。一只鼹鼠厌倦了地下那黑暗的生活,来到了地上面,并结识了河鼠,从此,它们便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河鼠向它介绍了小河岸边的各种古怪的事情,给它讲了獾和蟾蜍的故事,为它讲解大自然的无穷奥妙,同时蟾蜍迷上了汽车,结果受到了牢狱之灾。后来,蟾蜍经历了重重险境,终于逃出了监牢。可是,蟾蜍太虚荣了,接下来又惹出了很多麻烦,为了教育他,朋友们煞费苦心,对他进行了百般地说服教育。最后,他们联合起来,用智慧战胜了黄鼠狼,蟾蜍非常感动,便改掉了身上的毛病,变成了一只好蟾蜍。

通过这些故事情节,生动活跃的塑造了几个可爱的动物形象。鼹鼠,胆小怕事;河鼠,热情好客;獾,侠义十足;蟾蜍,喜欢吹牛,故事留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就是:

走着走着,鼹鼠忽然定在了那里,它用鼻子到处嗅着,想使劲去捕捉那丝气息——那束强烈地触动了他的电流,很快,他便捉住了它,随之而来的是狂潮般涌上心头的回忆。

家!

这就是家向鼹鼠传递信息!一连串亲切的呼喊,一连串从空中飘来的轻柔的触摸。

当读到这里时,泪水在我的眼眶里打转,我不禁有些泪眼模糊,是呀!家对于我们来说,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字眼,可它却有着比海还要深的含义。家是我们无助时的依靠,家是我们受伤时的良药,一句歌词刹那间钻进了我的脑海里,甚至差一点就脱口而出了,我想要一个家,一个不需要华丽的地方。虽然,鼹鼠的家很简陋,可这也是任何时候都对我们不离不弃的家呀!家的温暖是无穷的,家的力量也是无穷的,即使你在离家很远的地方,你也能感受到家那温暖而又亲切的气息。

留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有一段。

在大坝那闪光的臂膀怀抱中,一个小岛安静地卧在那里,在小岛的四周,密密丛丛地长满了一排排的柳树,白桦和赤扬,它像一个害羞的少女一样,隐而不露,但蕴意深长。它用一层面纱把自己要隐藏的东西遮盖了起来,只在等到适当的时刻,才会展示给那些应召而来的客人。

我看到这样的描写,不禁对大自然的美丽如痴如醉,一个简简单单的“卧”字,小岛的灵气被现楼无疑,大自然是美丽的,是变化无穷的,是美丽动人的,在作者笔下的大自然更是可爱的,把树木比喻成害羞的少女,让读者读起来感到树木有了生命一样。一段段文字是那样的轻快,那样的动人,紧紧的把我们牵引到了故事里,用心去体验故事中那无处无在却又若隐若现的美。

傅雷家书800读后感篇十

很久以前,就喜欢上了志摩的诗。

记得那是一个青春萌动的季节,一个人坐在家里的楼顶上看书,看到了这样的一段: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道一声珍重,道一声珍重,

那一声珍重里有甜蜜的忧愁

--纱扬娜拉。

就是在那个瞬间我爱上了这首小诗,也是在那时开始,知道了志摩,知道了他的诗集。

读者眼中,志摩只是执着于爱情。我不否认,志摩的诗有太多的爱情,就如前面的《纱扬娜拉>>.但这并不是他的全部。打开《徐志摩诗集>>,你会发现,一样有许多的诗不是爱情的。《破庙>>中"千年万年应该过了,只记得那凶恶的神道,忘了,我现在的破庙"传出了志摩对祖国的忧对当权者的恨。而《望月》却表达出了他对生活的思考。

品读志摩的爱情诗,能够一起品味志摩那丰富而细腻的感情。在他的爱情诗中,我们的感情随着他时而的激情澎湃,时而的婉转流长。也是在读了他的爱情诗后,我的感情观脱离了高中的幼稚,才能更好的理解爱情的意义。

读志摩的忧国诗,我能明白那时的中国,明白那时的世界的情形。他没有直接把祖国写出了,但他用暗喻的方法,写出了当权者的黑暗,写出了百姓的流离心酸。对祖国的爱,对家乡的恋,志摩没有用最通俗的文字表达,而在那些看似没有关联的词语中,却有着他浓烈的情节。

而读志摩的生活哲思诗,我们又能看出一个对生活观察细腻,对生活充满希望和矛盾的诗人。从他的诗中,我们能看到一棵小草的悲喜,能看到一条小河的清纯。是他的诗,让我更加注意生活中的细节,让我用一颗更成熟的心去生活。

诗,许多的人不喜欢,更有许多的人不理解。我不敢说我很懂诗,但我很喜欢诗。无论古诗还是现代诗,我喜欢诗中简洁而优美的语言,喜欢他处出透出的哲理。诗,能改变一个人的性格,能陶冶一个人的情操。如果可以,我希望有更多的人和我一样,看诗,品诗,从诗中学会生活,从诗中学会为人,甚至,从诗中学会爱国。

傅雷家书800读后感篇十一

舜在黄河边制作陶器,制造的器物质

量都很好。文中的“苦窳”是指粗劣不合格的意思,“不苦窳”就是质量好。他到雷泽打鱼,虽遇到烈风雷雨也不会迷失方向。“雷泽”,是古泽名,又名雷水,在今永济市南,或说即雷夏泽,在今山东菏泽市东北。

舜对父母至孝,“虽竭力尽瘁,而无

怨怼之心”。这就是竭尽心力与劳苦,“瘁”

就是劳苦的意思;然而没有怨恨之心,“怼”,怨恨的意思。帝尧听闻到舜的至孝,“使总百揆”,使他总管国家大事。“揆”,就是管理的意思。帝尧还让九个儿子侍奉他,并将女儿嫁给他;传说中的娥皇、女英,就是尧的两个女儿。帝尧,陶唐氏,名放勋,史称唐尧。传说他曾经设立官员掌管时令,制定历法,在位九十八年。

舜,传说中的远古帝王,五帝之一,姓姚,名重华,号有虞氏,史称虞舜。相传他的父亲瞽叟及继母、异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让舜修补谷仓仓顶时,从谷仓下纵火,舜手持两个斗笠跳下逃脱;让舜掘井时,瞽叟与象却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脱。事后舜毫不嫉恨,仍对父亲恭顺,对弟弟慈爱。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舜在厉山耕种,大象替他耕地,鸟代他锄草。帝尧听说舜非常孝顺,有处理政事的才干,把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他;经过多年观察和考验,选定舜做他的继承人。舜登天子位后,去看望父亲,仍然恭恭敬敬,并封象为诸侯。

后人有诗赞曰:队队春耕象,纷纷耘草禽。嗣尧登宝位,孝感动天心。

史料记载 古时候有一个名叫舜的人,性情十分温和孝顺。可惜母亲早逝,他的父亲瞽瞍不通情理,后母待舜很刻薄,时常无理要求舜做很多事情,且常在背后说舜的坏话,父亲因此对舜很不满意,弟弟象对舜更不友善,也经常欺负哥哥舜。相传他的父亲及继母、异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让舜修补谷仓仓顶时,从谷仓下纵火,舜手持两个斗笠跳下逃脱;让舜掘井时,瞽叟与象却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脱。

虽然如此,舜并无丝毫怨恨之心,依然孝顺父亲和后母,对弟弟象很关爱,且做事非常认真努力。他这种宽大的胸襟与孝顺的行为,感动了上天,当他在山东的历山耕种时,据说有大象来帮他耕田,飞鸟来帮他除草,这都是至诚无私的孝心,才能感动动物来帮忙。当时的皇帝尧听到了舜的故事,便请舜去打理国家政事,并且派九个人去协助他;经过几年的考核,证明舜确实很贤德,

尧就把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他,最后更是将皇帝之位禅让给他,让他来管理和领导国家。

舜,五帝之一,姓姚,名重华,号有虞氏,史称虞舜。

傅雷家书800读后感篇十二

万园之园的圆明园是中国人心中永远挥之不去的痛。本来是中国人引以为豪的皇家园林,却在英法联军的一把大火中化为灰烬。150年来,这事没法烟消云散,反而一天天清晰起来,中国人以一种复杂的心态天天祭奠着圆明园。

"圆明"两字本出自佛家语言,博学多智的康熙皇帝用其为自家园林命名,期望佛光永远普照。从康熙中期国家安定开始,150年历五帝从未停止过对这座举世闻名的园林营造,最后总占地面积达5200亩(近350万平方米),这等规模及气魄随着那把大火成为绝响。

中国人恨哪,我们泱泱大国,竟让那些红毛番鬼欺凌污辱,抢完还烧,没一点儿江湖规矩,难怪他们自己人都说这是一伙强盗,名符其实的江洋大盗。英军司令格兰特,法军司令孟托邦,都留有了形象,以面相而论,前者阴险残酷,后者狡猾狠毒,我们无法想象150年前的今天,狼烟四起圆明园,狼奔豕突的局面。

圆明园是由两个150年建立起来的形象。第一个150年,它尽享风光,侍候过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五代皇帝,还有那个倒霉的咸丰,所有见过圆明园的东西方任何人无不为它惊讶而兴奋,用世界上任何语言赞美它也不过誉;而第二个150年,与之彻底反向,把一个民族的苦难与耻辱写得清清楚楚,读之五味杂陈。甚至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们都不再提及它,回避它,希望从记忆中将它抹去。

学者们说,圆明园与大清国兴衰并行,命运等同;三百年以来,它们同享兴盛时的光荣与衰败时的耻辱,而后者让中国人心如刀绞并不能释怀。

圆明园的废墟今天只能算是个历史痕迹,偌大个圆明园失去150年就剩下这点儿可见的遗址怎么说都是遗憾。我去过土耳其的古城埃菲斯遗址,古罗马时期的奢华随处可见,两千多年了,仍能窥见当时的规模。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完好的还不注重保护呢(比如北京城墙),更何况已经被毁的残墙断壁。自圆明园被焚之后,官方从主观上就放弃了圆明园,只是近些年才开始在舆论关注下重视起来。

当圆明园不再单单是教科书上的耻辱时,是否重建就形成了针锋对立的两派。"废墟派"认为,圆明园遗址是帝国主义的罪证,要保留要教育;"重建派"认为,不重建不足以展现先人的聪明才智及古典园林文化;两派各有各的道理,莫衷一是。

我们先假设:今天倾国家之力重建圆明园。从经济实力上讲,资金应该不是问题;从技术角度讲,古法建筑队今天各地依然有传人,也没有问题;从愿望上讲,也会有相当百姓愿意亲眼目睹二百年前的盛况;但从真实角度上讲,可能会出问题。

历史是过去时,不可能真实地再现,即便是物化的历史,其精神内核也不可能在后代人身上重现。我们想归想,历史最大的特点就是其严酷性,一去不复返,所以古人才谆谆教诲要珍惜光阴,寸金难买寸光阴。

光者,明亮。我们辉煌的历史中可以看见的想见的明亮俯拾皆是,圆明园的前150年即是;阴者,黯淡。人类的文明史中不文明反文明的黯淡亦俯拾皆是,圆明园的被焚烧让我们陷入了150年的黯淡。对于我们,记住历史比重现历史要重要得多,要实际得多,要有用得多,不知各位看官想过没有。

傅雷家书800读后感篇十三

孔乙己是我很早就读过的一篇文章,当时我还没能琢磨透其中的意义,单纯的觉得孔乙己很惨,但是当我现在再细细品读之后,所感受到的就不仅仅是孔乙己悲惨的生活,更感受到了正是当时的社会塑造出了“孔乙己”,杀死了“孔乙己”。

孔乙己讲述的是,在一家小酒馆里,孔乙己是唯一一名站着喝酒而穿长袖的人,他有一定的知识,品德良好,却好吃懒做,经常被人嘲笑。最终他慢慢的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死去了。

这篇文章全文都给人强烈的思考,孔乙己他是一名学者,虽然他没有考上秀才,但是他也有着学者的尊严,所以他坚持穿着他破破烂烂的长袖衣喝酒,不与短衣的人为伍,但是他毕竟是一个失败的学者,所以他也没有脸面去坐着喝酒,于是他便成为了他人所嘲笑的,形单影只的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这能说明很多事。一是当时人们的冷漠,对于他只有嘲笑而没有关心,二是孔乙己这种性格就是被当时的社会所塑造出来的。反观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人心依旧冷漠,估计放到现在,孔乙己依旧会被人所嘲笑的。鲁迅先生所想要表达的事情在现在依旧不过时。我们应该对悲惨的人抱着关心的态度,而不是嘲笑他们。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⑻”,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是最深的,因为这一段中,孔乙己被所有人嘲笑,而他自己那无力的辩解也无力回天。孔乙己就是这么一点点的被逼上绝路的,正如下文所说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他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所需要的人,他只是大家生活中的点缀。在当时,一个人的意义比现在要低得多,一个人死或生,对于别人或许没有什么影响。这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容不得一般人生存,揭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鲁迅先生写孔乙己这个人,难道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他的悲惨么?当然不是,在那个年代,有无数的“孔乙己”遭受着同样的命运,鲁迅先生没有能力拯救他们,只能用自己的笔,向当时与现在的人们展示他们的生活,来改变当时的社会,让现在的人不要忘记历史。

让我们为“孔乙己”默哀,向鲁迅先生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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