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文件精神,加快我市墙体材料行业转型升级,促进墙体材料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市烧结砖行业整合改造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市烧结砖行业现状
当前,我市烧结砖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页岩(粘土)烧结砖企业规模小、数量偏多,产品结构单一,烧结制品仍然是墙材市场的主导;二是具有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的上规模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比例偏小,部分墙体材料企业工艺装备落后、能耗高、污染严重。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保护耕地、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综合利用资源为目的,以调整优化墙体材料产品结构为核心,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具有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的新墙材企业的健康发展,推动全市墙体材料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高效利用本地优势资源原则。在合理布局和引导区域协调发展的基础上,重点发展利用页岩资源,应用先进适用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规模化生产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二)坚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促进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相结合原则。在部分镇乡、街道重点发展利用采(选)矿废渣、建筑垃圾、废弃土、江(河、湖)淤泥和污水处理污泥等废弃物,生产能耗低、性能优良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三)坚持增量投入和存量调整并举原则。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提高增量水平,严格制止盲目扩建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有保有压、堵疏结合,通过政策调控,改造提升部分烧结砖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
四、主要措施
(一)继续开展烧结砖瓦窑整治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4门及以下的轮窑)以及在城市规划区、工业园区、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和国道、省道、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及无营业执照、没有采矿许可证的烧结砖瓦窑进行整治。
(二)整合改造提升一批烧结砖企业。在关停烧结砖瓦窑20%的计划数量基础上,选择不超过保留数的20%的企业进行整合置换重组。整合改造提升主要通过技术改造提升和整合置换重组两种途径。
1.整合置换重组。引导烧结砖企业向集约化方向发展。优先安排工业用地,用地面积每家企业控制在20亩左右。严格按照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的原则,通过“三合一”或“四合一”置换重组的方式,改进生产工艺,更新生产设备,提高技术水平,进行优化整合和技术创新,减少烧结砖企业数量,将烧结砖企业做大做强。
2.技术改造提升。鼓励和引导烧结砖企业通过调整原材料成分,科学、合理、规范利用建筑废弃土、工业废弃物、江(河、湖)淤泥、污水处理污泥及印染、造纸行业污泥等为原料,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全市技术改造提升企业,原则上控制在2家。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加强对烧结砖行业整合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管理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并将烧结砖行业整合改造和节能减排工作联系在一起,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烧结砖行业整合改造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完善和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墙改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主动协调,指导和推进烧结砖行业整合改造工作。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互相支持配合,通力协作,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营造有利于骨干企业做大做强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政策措施。深入贯彻《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关于加快我省墙体材料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意见》,依法推进烧结砖行业整合改造工作。对整合改造提升的企业,原砖瓦窑拆除,市财政按每门给予1万元补助。对拒不执行有关政策法规,造成资源浪费及环境遭到严重污染和破坏的现象要坚决制止,对违反规定的要予以查处。
(三)强化宣传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对节约能源资源、保护土地和环境的重大意义,报道先进典型经验,为烧结砖行业整合改造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建立健全新墙材产品标识管理体系,加强对认定产品质量及企业产品质量管理情况抽查,督促企业加强内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