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薛城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实现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一年稳发展,二年新突破,三年大变化”的总体目标,根据《区委办公室转发《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振兴薛城比贡献、创先争优当先锋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薛办发[20xx]1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振兴薛城比贡献、创先争优当先锋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振兴薛城比贡献、创先争优当先锋活动,要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推进科学发展、加快薛城振兴为主题,以振兴薛城比贡献、创先争优当先锋为载体,以创建坚强堡垒、争做时代先锋为主要内容,坚持从本单位、本科(室)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大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中多作贡献、创造业绩,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薛城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二、活动内容 先锋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能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落实我局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措施,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党员队伍整体素质较高,结构合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四是工作业绩好。紧紧围绕中心和大局谋划、推进本单位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全面振兴司法中打头阵、树标兵,能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工作成绩突出。
五是群众反映好。各支部和全体党员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和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先锋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争当“五个模范”:一是“自觉学习模范”。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主动学习业务新知识、新技能,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本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是“爱岗敬业模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带头争创一流工作佳绩。
三是“服务群众模范”。始终牢记宗旨,主动联系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群众的贴心人。
四是“遵纪守法模范”。坚定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大学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带头维护稳定,争当文明守法好公民。
五是“弘扬正大学范”。牢固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方法步骤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这次创先争优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今年4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活动,兴起创先争优的热潮。
第二阶段,从20xx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活动,引导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活动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动员部署(5月20日前)。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准备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组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使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都能够积极投入到活动中来。各党支部要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对党员参加本次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
公开承诺(6月5日前)。各党支部要重点围绕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关心服务党员群众、提高工作效能、推动我局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重点围绕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履行职责、服务群众、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作出承诺,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开承诺的内容,要与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相衔接,进一步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全面争创(6月5日至20xx年6月)。
充分利用党员集中学习日,制定党员学习计划,列出学习专题,使党员大学制度化、经常化。围绕本部门、本科室的中心任务和岗位特点,组织党员开展业务大练兵、知识大竞赛、技能大比武等活动,力争在本职岗位上创一流业绩。
组织党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通过佩戴党徽、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形式,把党员身份亮出来,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推动组织工作创新,切实加强各党支部班子、阵地、活动、制度和保障的规范化建设,扩大组织覆盖,强化组织功能,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方法上,要坚持领导点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
局党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即时点评,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帮助改进。并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各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
评议可以结合年终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统筹安排,评议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和各级表彰的重要依据。 总结表彰。
按照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部署,20xx年“七一”前,区委结合省、市委“三级联创”活动表彰和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锋党支部和先锋共产党员,以及组织开展活动成绩显着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20xx年“七一”前,区委结合省、市委对创先争优活动的专项表彰,对振兴薛城比贡献、创先争优当先锋活动进行专项总结表彰。
局党组将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通过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理论成果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总结回顾开展创先争优当先锋活动的情况,集中展示活动成果。对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明确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深入开展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
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振兴薛城比贡献、创先争优当先锋”活动,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深化提高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开展“振兴薛城比贡献、创先争优当先锋”活动,对于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对于激励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先锋意识、实践先锋要求、树立先锋形象,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持和发展党员队伍先进性;对于推进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全区工作大局,服务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加快薛城经济振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振兴薛城比贡献、创先争优当先锋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做到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科学发展持续上水平,人民群众长期得实惠。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崔家斌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公鲁、孟凡友、王伟任副组长,王炳霞、张连富、李德银、赵绪锦、刘统志、孙喜东、孔亚春、刘运超为成员,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
各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制定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好党小组的作用,抓好工作落实。
(三)强化指导,分类推进。各党支部和党员要把争创活动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突出“打造六型机关、服务科学发展”主题,以“争创先进党支部、建设高效机关、服务薛城振兴”为载体,按照在围绕中心、促进科学发展上走在前头,在增强素质、提高执行能力上走在前头,在改进作风、服务基层群众上走在前头的要求,引导党员做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服务基层和群众的表率。
要参照学习实践活动党组领导、系统指导的办法,加强对本系统的具体指导。在局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支部分别负责指导本支部的活动。
要按照统筹局党组和各支部党建工作的要求,形成各级联动和结对联创,形成相互衔接、相互促进、整体提高的格局。
(四)严格督查,务求实效。各党支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局党组将采取分部门、分科室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及时提出批评,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要坚持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以争创活动推动全局发展,用促进全局发展的新成绩来检验活动开展的新成效。
(五)加大宣传,培育典型。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报刊、信息简报的作用,通过开设专题专栏、张贴标语、发放明大学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大力宣传先锋基层党组织和先锋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坚持典型引路,用身边的典型教育引导身边的人,努力在司法行政系统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各支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并将活动方案和重要活动情况及时报送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