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建工作是区委、区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惠及困难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为坚持以民为本、执政为民、为民解困的理念,全面履行民政工作职能,我局把加快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建作为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的实践载体,在去年对全区农村土坯房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再次对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
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三、措施与建议
1、领导重视,整体联动。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是一项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实施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住有所居”,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质量和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困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载体来抓好抓实。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建立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明确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分工协作,抓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建过程中项目、资金、信息、技术、监督等方面的衔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区、乡镇、村三级帮扶责任制,
实行“四大家”领导联系乡镇、街办负责制,积极组织区、乡镇街办、村党员干部对口帮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科学规划,着眼长远。要坚持规划先行,做到有科学性、前瞻性,用规划指导农村危房改建工作,确保农村危房改建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乡镇建设规划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与公共基础设施布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衔接。同时,要注重保护和发展好农村农居等元素,突出地方和民族特色,促进农村生态建设,为乡村旅游等农村产业发展创造条件,发挥农村危房改建的综合效益。
3、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农村困难群众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经济条件差、资金缺乏,因此危房改
建所需资金,要采取各级政府补助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群众自筹一点,部门帮扶一点的办法,除区、乡镇街办财政安排外,尽力多渠道筹措解决。根据我区财政现状,要探索和建立农户自筹、政府补助、部门帮扶、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机制,将扶贫、优抚、移民、残疾人、特困妇女等救助资金整合使用,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强化管理,措施到位。区政府要在调研的基础上,出台相关文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农村危房改建的对象、补助标准、申报程序、验收条件、优惠政策、相关部门和乡镇街办、村的职责。要组织发改、财政、建设、民政、土地、规划、农林水局等单位和部门,认真总结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建的经验,研究探索具体的办法和措施,积极争取资金,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加强对危房改建的管理,凡涉及到补助对象、补助资金标准等都要坚持民主评议、公开公示、逐级审定、建档立册;资金坚持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落实责任人,严格建设标准和质量,严格监管,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同时,要加强对农村困难群众的思想教育,让困难群众了解和掌握农村危房改建的基本政策,消除“等、靠、要”的依赖心理,教育农村困难群众积极参与危房改建,形成全社会参与农村危房改建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