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努力实现机关党建工作的新突破
局党组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进行安排部署,以机关党组织“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全面推进“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力推动了局机关和二级单位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提档升级。
(一)强化领导,确保 “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为加强对“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了“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总体安排和具体工作。及时召开党员干部职工大会进行思想动员,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市委组织部《关于全面落实“五个基本”要求大力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和市直机关工委《市直机关集中推进“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工作。同时,将“五个基本”建设内容在党务公开栏和局机关门户网站上公开,努力营造集中推进“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氛围。局直属机关党委定期组织检查和抽查,督促指导机关党支部和二级单位党组织落实“五个基本”建设工作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建”有目标、“建”有措施、“建”有行动、“建”有成效。
(二)选准方向,把“五个基本”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突破口。局党组把“五个基本”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突破口,集中精力狠抓落实。一是科学设置,健全基本组织。认真落实省、市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设置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做到了组织健全,设置合理,党务干部队伍健强。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改选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和机关党支部组成人员。组织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组织管理,提高党务工作能力水平。在抓好局机关组织建设的同时,及时指导市劳教所进行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协助市律协党委抓好市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建设工作,加强对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的督促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组织管理和党务工作程序。二是严格要求,建强基本队伍。党员队伍建设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主体,是推进“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的关键。局党组坚持把基本队伍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按照《党章》的要求,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制度,及时组织局直属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的发展新党员。特别注重从优秀律师队伍中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执业诚信度高、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律师纳入重点培养对象。同时,建立发展党员推荐制、考察制、预审制、票决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加强教育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学习,专家辅导,举办报告会等形式,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培训。三是拓展载体,开展基本活动。坚持把学习培训、“三会一课”、民主评议、表彰纪念等日常教育管理活动作为“规定动作”常抓不懈,认真落实局党组中心理论组和局机关干部政治业务学习计划,确保中心组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次。同时,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使每个党员都能找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舞台。先后组织开展“向玉树地震灾区群众献爱心”捐赠活动,“城乡互联共建”活动,政工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创建等活动。“七一”前夕,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乒乓球比赛、登山比赛、参观革命烈士纪念馆、慰问困难党员等系列纪念活动,组织评选表彰市直司法行政部门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组织开展与王府口社区党组织“共驻共建”和与谷城县石花镇彭家岭村“结对共建”活动,特别是在活动场所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利用机关党建工作优势,对驻点村从经费到制度等方面进行帮扶。四是规范管理,完善基本制度。在认真落实《襄阳市直机关党的工作制度》规定的19项制度基础上,结合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实际,按照“精简效能、简便易行、实在管用”的原则,整合形成了党内选举、目标责任、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务公开、党员教育管理等6大类十几项基本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市司法局党组会议事与决策规则》、《市司法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市司法局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制度》、《市司法局党组中心理论组述学、评学、查学、考学制度》、《市司法局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市司法局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市司法局党务公开制度》等工作制度,使局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五是克服困难,落实基本保障。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我们将机关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党建工作需要。为保障这次集中推进“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经费支出,通过挤压其他办公经费,筹措资金8000多元,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局机关党员活动室,并对局机关图书阅览室、乒乓球室、健身房等活动场所进行改造,做到有标志牌,有党旗,有会议桌椅,有电教设备,有学习资料等。11月份,一次性通过市委检查组考核验收。
(三)抓党建带队伍,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科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规党纪规定,收看反腐影视教育片,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襄阳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襄阳市市直司法行政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202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和《市司法局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从责任目标、责任内容、责任主体、责任追究、腐败风险和廉政承诺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和车辆使用,加强财务监管审计,定期公开相关情况,实行政务事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违法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二、提高素质,创先争优,以党建工作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市局党组着眼于全面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在提升机关执行能力和文明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以机关党的建设为主线,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把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摆在重要位置,不断提升机关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政策水平和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
(一)强化学习,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市局党组始终把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作为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促进司法行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和措施,研究制定《市直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方案》,明确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实施方法,按照“强化素质,注重技能,突出能力”的原则,及时制定局党组中心理论组和局机关政治业务学习计划,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以学微机、学公文写作、学司法行政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三学”活动。采取党员与群众结成对子、集中辅导与自学、专家教授授课与媒体教学、写心得与交流学习体会相结合创新学习形式、反思学习方法、研究学习内容,变“被动学”为“主动学”。严格落实学习考勤制度,及时组织检查评比活动,并将学习成果纳入机关干部职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和评先表彰的重要内容,有效地激发了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了增强学习效果,我们在“硬件”建设上很下功夫,投资10万多元建立了图书资料室、乒乓球室、健身房以及党员活动中心,丰富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局机关被市直机关工委树为市直机关“创建学习型机关示范单位”。
(二)创先争优,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献身司法行政事业的积极性。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局党组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了“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制定“创先争优”活动目标措施,做出公开承诺。大力宣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编发创先争优活动专题简报,指导基层党组织提升创先争优活动整体水平,先后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7篇,受到市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充分肯定。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向敖大焕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活动,有效的激发了党员干部职工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情,不断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发展,使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强化党建,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市局党组在抓党建工作的同时,十分重视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党员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大力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引导党员干部职工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积极推进和谐机关、和谐单位建设,把和谐机关创建活动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创建任务要求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每个工作环节,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三、提高质量,注重服务,以党建工作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
市局党组把机关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创新形式和载体,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作用,出色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深化载体,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组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对接有效措施,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7154件,调解成功26843件,调解成功率达99%,防止民转刑案件109件,制止和避免集体上访375 起,有效地维护了城乡社会和谐稳定。
(二)忠于职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控制降低重新犯罪率。深化劳教管理工作,围绕“四无”目标和劳教场所规范化建设要求,严格落实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5月份,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市劳教所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增加新的工作职能,市劳教所党委不等不靠,工作积极主动,克服困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措施,取得戒毒康复初步成效。劳教所连续6年实现了“四无”目标。今年10月,市劳教所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荣誉称号。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了矫正对象接收、矫正、迁居、外出、公益劳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坚持对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等,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控,明确帮教工作重点和难点,落实帮教责任人,加强与劳动、民政、工商等部门进行沟通,积极引导、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工作,切实解决“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安置难的突出问题,有效控制重新违法犯罪率。
(三)深化发展,推进公证廉洁执法,促进全市民主法治建设。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考核验收工作,一次性通过了省级考核验收,8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全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报告。认真落实“法治襄阳”创建工作,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组织安排各地各部门针对影响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法治襄阳创建活动,收到了较好成效。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着力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坚持“两个结合”的管理体制,不断加强律师等法律服务行业的党建工作,以党建促管理,以党建促发展,确保法律服务工作的政治方向。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直通车”式法律服务,组建襄阳市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为127家非公企业提供不限形式的法律服务。组织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党员律师参与信访,对上访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上访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上访问题。加强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把关、签字制度,定期开展办证质量自查互查,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提高办证质量。全面落实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服务保障民生。截止到11月底,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2707起,办理其它非讼法律援助事项27226件,受援对象达3.8万人次,免收各类费用4685万元,超额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2300件法律援助任务。
一年来,经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局机关的党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少数党员干部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工学矛盾普遍比较突出;总结推广先进典型不够,重实干轻宣扬。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新一年里认真加以克服和改进,将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科学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全力抓好2024年度的党建工作,加快机关党建“走前头”,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