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改革措施之中,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明确提出要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其具体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推进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是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建立完善公共财政框架的需要。部门预算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财政功能框架,规范安全的公共财政管理框架,高效运行的公共财政技术框架。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逐步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和公平分配的税收制度。规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税收减免。深入推行办税公开。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
以完善公司治理和优化金融结构为重点,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监管制度。严格执行现有的关于现金交易管理方面的规定,对大额提现、大额转账和账户异常进行监控。建立和完善大额现金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加强现金方面的管理,完善现金管理的目标,抓住现金管理的重点,重点监控大额或可疑现金交易,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充分利用电子计算机网络等高科技手段,建立现金管理非现场的监测系统,提高现金管理效能。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核准制和备案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严格按照核准制的要求开展项目核准工作。严格规范备案管理,防止备案制流于形式,但也要防止备案成为变相审批。进一步扩大大型企业的投资决策权,积极鼓励社会投资,不断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规范企业投资行为。不断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大力加强政府投资监管,建立健全监管体系。研究起草中央政府投资决策责任追究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尽快开展建立政府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的试点工作。编制政府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合理划分部门之间的管理权限和程序。继续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第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在实行股份制改革过程中,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在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出资人和经营者的权利、责任、义务,实行政企分开,使企业真正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市场实体。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机制。加强大型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未设立董事会的企业逐步实行党委(党组)书记和总经理分设。中央企业的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所控制的大型子公司,要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开,有效发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作用,使企业权力运行得到合理制衡。
第三,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在《工作规划》中主要涉及到以下几方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制度。按照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总结试点经验,推行和完善项目法人招标、特许经营招标、代建制招标的相关规定,拓宽招标领域。研究制定电子招投标办法,推行网上招投标,提高招标效率,降低招标成本。加强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
二是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和使用权出让,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继续加强监督检查,注意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落实工业用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改革。深入推进矿业权市场化建设和改革,遏制矿业权管理领域中案件多发势头。
三是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产权交易各项监督制度。严格实行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扎实推进治理产权交易中的商业贿赂工作,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四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管理职责与执行职责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健全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管理职责与执行职责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完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建立政府采购的资格管理制度;逐步推行电子采购制度。
五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征信法制建设,制定有关征信法规。加快社会征信机构的业务经营和征信市场管理。加快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