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既是我们有力量反腐败的表现,又是巩固我们反腐败力量的保障,对于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保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教育失误、监督失效、制度失范。要遏制并逐步减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就必须相应地运用思想教育、制度规范和监督制约等综合手段。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就是要把教育、制度、监督三者整合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统一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以及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它集中体现了求真务实的精神,体现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体现了党的十六大以来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理念,也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联系与发展的哲学思想。那么,如何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要求,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要坚持求真务实,通过制度和监督,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成效。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现代传媒的迅速发展,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党员干部受各种思想观念影响的渠道明显增多、程度明显加深。这些年来,尽管我们不断加大对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的教育力度,但由于缺乏得力的监督措施和制度保障,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最大的失误是教育的状况并没有改变,领导干部少受教育、不受教育,没当学生,却总当先生的状况没有改变。在深化反腐倡廉教育中,应突出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着力加强干部教育的制度化建设,用加强教育的强制性来提高针对性,用增强教育的规范性来促进有效性。
要坚持求真务实,通过教育和监督,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充分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中的根本性、基础性作用,是求真务实的内在要求,是依法治国的有效措施,也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分析认识当前的腐败现象,不难看出其中一个重要的客观原因是我们正处在一个腐败易发、多发的社会转型、体制转轨时期。因此,惩治和预防腐败也就必须在社会转型、体制转轨期加大工作力度。一是要促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尽快完善,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经济基础;二是要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步伐,筑牢反腐倡廉的政治基础;三是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夯实反腐败的法律基础。这三大基础,既是制度反腐的根本,也是决定制度反腐胜利的关键。要通过教育的深入,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反腐败本质上就是一个制度建设的过程;要通过监督的深化,使制度建设更好地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根本性作用。
要坚持求真务实,通过教育和制度,强化对权力运作的监督制约。求真务实看权力,就可以清醒地懂得权力是柄双刃剑,它既可以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公器,又可能成为牟取一已之利的私产。权力的独占性、排它性和扩张性,决定了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要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但是不允许,并不能直接转化为不存在。要防止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的产生,必须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缺乏教育的监督,是盲目的监督;没有制度保障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既要通过教育调动干部群众敢于并善于进行监督的积极性,更要以制度保护干部群众进行监督的积极性。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看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健全过程,可以清醒地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级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既是抓出来的,也是带出来的,更是在这个三位一体的科学体系的作用下,靠教育培养出来的,靠制度规范出来的靠监督约束出来的。我们一定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部署,求真务实,狠抓落实,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努力取得反腐倡廉新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