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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的讲话

县委书记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的讲话

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xx年2月28日)

同志们:今天召开的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是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和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加强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去年工作情况,部署今年工作任务的一次重要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和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月兰同志代表县纪委作了工作报告,表彰了先进,晓斌同志就政府部门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了很好的讲话。希望同志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

认清形势,把握实质,准确定位反腐倡廉工作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出全面部署的同时,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新要求。这是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我们应该看到遏制腐败还有一个过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实施,随着我国防治腐败实践经验的不断丰富,注重预防腐败的体制已渐成熟。因此,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深刻领会中央反腐败的精神实质,准确定位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准确定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从三个方面找准着力点。

(一)要从注重预防腐败方面找准

反腐倡廉的

着力点

从反腐败工作实践来看,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是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近些年来,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些方面的不正之风有所遏制,一些领域的腐败案件有所下降,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程度有所提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党中央提出和实施了一系列抓本治源的措施。比如,军队武警和政法机关与所办经营性企业、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县以上行政执法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清理和精减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产权交易进入市场、政府采购制度;深化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等等。实践证明,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从腐败产生的原因来看,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是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要求。当前我国正处在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和社会深刻变革的历史时期,制度和体制机制方面还不完善,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尚未根本消除。加上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条件下,一些消极腐朽思想观念对部分党员、干部的影响,导致理想信念动摇,就很容易诱发腐败现象。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对于物质缺乏诱发的不正之风,依靠发展经济才能消除;对于体制弊端所滋生的腐败现象,深化改革才能治本。因此,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既要扬汤止沸,更要釜底抽薪。要正确处理预防和惩治的关系,在坚决惩治腐败、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的同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治本力度,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工作力度。如果只注意查办具体案件,不注意从源头上抓起,加大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可能一时见效,但往往会产生防不胜防、查不胜查的情况,一些腐败问题很可能查而再来、纠而复生。因此,我们要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上级精神,坚持惩防并举,在继续抓好惩治腐败的同时,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二)要从营造宽松和谐的干事创业环境方面找准反腐倡廉的着力点

今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发展的重要一年。在县十一届二次党代会上,我们县结合十六大精神,立足本县实际提出了打造“工业主导型、农业特色型、城市文化型”的“活力崇仁”的奋斗目标。实施这一目标,需要一个宽松和谐的干事创业环境。一是需要一个政令畅通的施政环境。我们打造“活力崇仁”的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具体,最关键的是要保证政令畅通。因此,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政策、决策、措施,自觉与县委、县政府保持一致。纪检监察机关要用党纪政纪来维护政令畅通,对阻碍党的方针、政策的落实,阻碍县委、县政府决策贯彻实施的,必须严肃查处。二是需要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各单位、各部门、各级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事公道,勤政为民。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纪检监察机关要严厉惩处,弘扬正气,打击邪气,营造清正、廉洁、公正的发展平台。三是需要一个优质服务的投资环境。要全面推行优惠、互利、宽松、平等的政策;营造规范、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切实抓好治安环境、法制环境和金融环境的优化,建立整治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运行机制。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必须铁下心来,用铁的纪律予以严厉惩治。四是需要一个团结和谐的人文环境。要满腔热情地支持干事者,大张旗鼓动地弘扬廉政者。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锐意改革、开拓进取、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要在政治上给予更多的理解、关心、支持和保护,要设身处地的创造条件使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营造一心一意谋发展,放开手脚干事业的良好氛围。

(三)

要从锻造干部廉政勤政的作风方面找准反腐倡廉的着力点

锻造勤政廉政的干部作风,要大力倡导求真务实之风。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使自己的成绩经得起群众的评判、后人的评说、历史的检验。要深入群众,听民声、理民事、解民愁、顺民意。要通过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发现、总结和推广人民群众创造的新经验、新典型,用以指导工作,提高工作水平。要切实做到勤政为民。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切实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殚精竭虑抓大事,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力办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以勤政务实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赢得群众的赞同,展示党和政府的形象,以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联系群众、感化群众、激励群众。

锻造勤政廉政的干部作风,要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级领导干部务必遵守“五个不许”:第一,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如果有人给你送钱,要坚决拒收,推不掉的,要立即上交组织。对违反规定收钱送钱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第二,不许“跑官要官”。对“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教育,记录在案,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不予提拔重用。第三,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违反规定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第四,不许参与赌博。今后,凡是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一律从严惩处。第五,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同时,要带头继续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五提倡、五反对”的要求,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做出表率,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实事求是、开拓进取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实现作风根本好变的目标。

锻造勤政廉政的干部作风,要通过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勤政廉政教育、党性党风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在作风上得到切实转变。对于作风上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要以教育为主,让他们自觉地认识到自己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自觉地加以改正。对于拒不改正或者因作风问题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予以曝光。县委、县政府将一如既往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无论涉及到什么人,该如何处理就如何处理,而且要从严处理,任何人都不能干涉、不能纵容说情,一旦发现,严肃按党纪国法进行查处。

二、明确重点,深化改革,努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最近,中共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对建立健全反腐败惩防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突出强调,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做到“三个下功夫,一个统揽”,即必须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继续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继续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和《实施纲要》,必须牢牢把握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关键环节,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一)要创新思路,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性作用

加强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治本性措施。古人讲,“祸患常积于忽微”,“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些领导干部贪污腐败,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往往是从思想蜕化变质开始的。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常修从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觉经受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要创新方式方法。既要善于依靠各级组织进行灌输教育,又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既要充分利用先进典型的生动事迹,加强示范教育,净化党员干部的灵魂,又要深刻剖析典型违法违纪案件的原因,深化警示教育,触动党员干部的思想。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廉政文化建设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要使教育面向全党全社会,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正在全党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着力解决党员和党的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打牢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

(二)要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制度对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保证作用

小平同志早就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成为当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我县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崇仁实际,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具体的创新制度和实施细则。如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述廉制度、“一把手”不直接审批财务制度等等。但是有了制度,完善是基础,落实是关键。我们要根据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法规制度,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在健全具体制度、加大执行力度上狠下功夫,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

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建立和完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完善干部考核、考察的制度和办法,继续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试用和党政主要领导拟任人选、推荐人选全委会票决制等制度,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职”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的发生。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导致用人失察失误的,要实行责任追究。要建立健全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落实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进一步加大干部轮岗交流的力度,创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环境。

要进一步推进经济领域的各项体制改革。要在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和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方面改革的基础上,继续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深化这些领域的改革,完善程序和方式,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尤其要把严格执行制度作为重要环节,完善监控机制,加强后续监管,坚决查处和纠正不按制度、不按规矩、不按程序办事的行为,防止表面走程序、背后搞不正之风和腐败的问题。同时,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加强对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和行政执法公正的突出问题。

要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正确的决策是各项工和成功的重要前提。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做出决定。要坚持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坚持集体决定与分工负责、决策权与操作权分离,切实防止大权独揽、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

(三)

要健全机制,充分发挥监督对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性作用

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是防止权力滥用和预防腐败的关键。

要着力营造浓厚的监督氛围。温家宝总理有一句话“有权就有责,用权要监督”。但现在有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正常的监督存有误解,认为监督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一听监督就不高兴,甚至采取不正当手段逃避监督。有的同志在监督问题上往往顾虑重重,对上级不敢监督,怕遭报复、穿小鞋、影响进步;对同级不愿监督,怕得罪人、影响团结;对下级不去监督,怕伤感情。其实,严是爱,宽是害,监督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最好的保护、最真诚的帮助。我们应当消除各种思想顾虑,切实增强监督意识,真正形成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支持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

要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注重对下一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纪委要协助同级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要扩大党内民主,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监督权力。同时,要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要明确监督的主体对象。领导干部的素质如何决定了一个单位一个地方风气的好坏。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监督职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努力推进党内监督工作制度化和程序化。要改进监督方式,从事后监督为主,转向事前事中监督为主,做到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我们监督就要延伸到哪里。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按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凡要求下属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凡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仅要管好自己,而且要带头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加强领导,真抓实干,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系统工程,是全党的任务。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真抓实干,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一)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重要的治本之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明确责任,党政“一把手”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首先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并切实负起抓好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要抓好责任分解,根据“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形成整体合力。要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把抓反腐倡廉的工作成效,作为评价考评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不重视或者不认真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是严重的失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协助党委搞好责任制的考核和追究,对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抓工作不力,以致问题屡屡发生,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建立和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

纪委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协助党委研究、部署和督促反腐倡廉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力量,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任务。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规范组织协调的内容和程序,推进组织协调工作的制度化。各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抓好本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共同推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

(三)

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

纪律检查机关是党的监督机关,在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肩负着重要使命。近年来,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恪尽职守,秉公执纪,为加强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做他们的坚强后盾。对纪检监察干部要工作上给予支持,生活上给予照顾,待遇上给予关心,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问题。要切实加强和充实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办案所需的经费和设备。要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和使用,对年富力强、德才兼备者,要予以重用,对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要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换岗交流,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提高创造条件。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努力加强自身建设,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在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三个方面与时俱进,加强学习,精通业务,不断增强履行职责的底气;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勤奋敬业,无私奉献,不断增强忘我工作的朝气;秉公执纪,依法办事,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断增强做党的忠诚卫士的正气,努力建设成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干部队伍,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为反腐倡廉工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同志们,风清政廉,党心所归,民心所盼。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同心协力,扎实工作,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促进崇仁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打造“活力崇仁”,实现富民兴县建设平安和谐的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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