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秋冬季以来,由于气候持续干燥,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11月20日,区局通知要求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根据通知精神,中心校迅速安排部署, 为做好全镇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增强学生保护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的意识,切实掌握预防森林火灾的知识,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能力,中心校及时与各校签订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并采取以下七项措施加强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多媒体等教学手段,播放森林火灾警示片和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片,在公路沿线使学生认清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引发森林火灾应承担的责任。
各类学校要结合教学工作实际,每学期开展一次“八个一”活动,即:开设一堂森林防火课、组织一次作文竞赛、举办一次专题讲座、举行一次主题班会、开展一次趣味活动、印发一本宣传手册、办好一期黑板报、给家长写一封信。通过这些活动,增加学生的森林火灾防范、避险知识,牢固树立森林防火意识。
要通过各种教育途径,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不准带火源入山,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山,不准在林区野外生火取暖、野炊,不准在封山育林内砍柴放牧,不准毁坏林内用于科学实验、生产作业及林界标志的规定,减少引发森林火灾的因素。
组织学生对家长进行不在林内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林内吸烟、不在林内焚烧杂草,不在林内烧荒耕种、烧灰积肥,不准用火枪打鸟驱兽的宣传,改变家长农事和祭祀用火陋习。通过学生的小手拉大手活动,使学生自觉养成自我教育管理的意识,牢固树立森林防火的责任意识,培养学生和家长互相监督的意识。
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开展预防森林火灾家访活动,检查学生“小手拉大手”活动的开展情况,督促家长加强对学生监督管理,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的监管责任,严防学生在防火期和高火险期进入林区活动。
在节假日组织学生充当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志愿者,在林区、街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从而进一步巩固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
各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管理工作,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把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组织或鼓励未成年学生上山扑救森林火灾,遇到未成年人自发扑救森林火灾情况,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及时加以制止或报告学生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