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主要职能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乡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乡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代表镇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12348”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司法所长的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2、抓好调解中心日常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参与调解疑难纠纷,接受、处理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来信、来访。
3、调查研究本辖区内发生纠纷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提出预防纠纷的办法,代表镇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4、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5、及时了解并向上级报告群众对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6、协助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管理、教育和社区矫正工作。
司法行政干警行为规范
1、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扎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3、热爱司法行政工作,献身司法行政事业,胸怀全局,奋发进取,团结同志,爱岗敬业;
4、忠于职守,依法行政,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
5、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6、工作认真负责,办事雷厉风行,讲求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
7、遵守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
8、注意仪表仪容,执行公务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
9、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规党纪,认真执行规章制度,自觉克服和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习惯;
10、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不拘私情,不以权谋私、贪赃枉法。
司法所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实事求是,公正廉明,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本职工作。
2、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处事有方,敢打硬仗。
3、按照县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制订年度责任目标,做好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
4、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解决。
5、提高工作效率,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准下棋、打扑克。
6、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凡是重大问题,要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工作中遇到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严防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司法所学习制度
1、每周五下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2、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坚持集体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做好学习笔记,巩固学习效果。
4、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学用结合。
1、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2、不得对当事人施行或变相施行处罚。
3、不得请吃受礼,徇私舞弊。
4、不得私立章法和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5、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1、司法所每年一月底前,要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完成上年度的文件资料,专业文书的归档立卷工作。
2、司法所要配齐档案设备,认真管理各类档案,做到存放有序、检索齐全、使用方便。
3、档案管理要规范。外人借阅、抄录档案有关资料,必须经所长同意,并进行登记,不准随意在档案资料上涂改、勾划。
4、档案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平时做好文字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定、装订、保管等工作。
5、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蛀、防潮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好无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