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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十五篇)

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篇一

为做好青羊区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区群众过一个和谐安全幸福的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和1月17日“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工作

为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 “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监管有力,确保安全”的原则,成立“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附后)。切实加强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

(一)检查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

1、集中整治阶段:1月27日至2月5日。在集中检查阶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经营点;对达不到基本安全条件的合法经营点,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许经营;对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没有粘贴封签的不合格产品和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的产品依法予以没收。

2、重点防控阶段:2月5日至2月22日。在这一阶段以监控为主,二环路外各街道办事处要会同派出所、工商所等组成防控小组,安排落实防控人员,定时段、定岗位值守,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的非法销售点和发现的安全隐患,务必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重点防控日:2月6日、7日(腊月三十和正月初一)、2月22日(正月十五)。在这一时段各街道防控小组要落实守候值班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通力合作,确保平安。

(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

1、 安监部门: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件;组织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人员参加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条件的销售点,暂扣其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如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负责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严格依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负责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2、 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及查处工作,对拒绝、阻碍或暴力威胁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要依法严肃打击查处,确保安监等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协助收缴并销毁所有非法的烟花爆竹。

3、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控,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进行工商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经营点发放工商临时执照。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

4、城管部门:对各街道办事处烟花爆竹销售棚点占道情况进行审查,依法查处违规占道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5、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门班子,督促各方面贯彻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进行安全监管,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打击非法烟花爆竹。

7、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布点、销售安全工作

(一)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点的设置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准入,区域销售,属地管理”的原则,以确保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有序进行。根据20xx年10月份二环路外7个街道办事处提出点位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市安监局批准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100个。根据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特点和安全条件要求,今年取消了二环路到三环路之间高层居民楼的固定点位,在总量不超过100个点位基础上,在全区范围进行了统筹和调整。

2、各辖区布点情况。二环路外侧,光华、府南、东坡、金沙、苏坡、黄田坝、文家七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设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30个,临时零售点70个,共布点100个。

(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审批

1、烟花爆竹布点,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严格准入”的原则审批。在同等条件下,对具有烟花爆竹零售经验的人员申请优先审批。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按照《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进行烟花爆竹的销售。20xx年1月16日区安监局已对符合条件的准入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

2、审批程序

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在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报区安监局审查合格后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并区城管局审查同意报市城管局备案后,到区安监局申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凭《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实行一点一证,做到依法规范经营。

3、区安监局将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将本辖区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辖区派出所。公安机关要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公共管理。

(三)烟花爆竹配送、销售

1、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5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3月9日。

2、吉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市安监局指定批发销售商)必须在1月27日前,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户按要求搭建好帐棚,并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必须遵守的规定,批发经营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向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烟花爆竹产品;严禁批发销售《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与零售经营者点签订具有安全内容的经营协议。在销售期结束后7天内,负责督促临时经营户将未售完的剩余产品打包成件交回,并代其统一保管。

3、烟花爆竹零售点必须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从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有市级《烟花爆竹封签》的烟花爆竹产品。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过经营许可核定的最大储存量。经营的产品必须符合《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在零售经营必须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悬挂在经营点的醒目位置,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购买须知。临时零售点位置确定后,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移动。

4、禁限燃放区域的划分

下列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街道办事外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车站、机场、商场等其它人口密集场所;

(3)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区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4)加油、加气站等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及周边50米范围内;

(5)法律、法规、规章或各级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场所;

(6)区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区域或场所。

三、坚决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销两旺,少数不法分子利益驱使铤而走险,“三非”活动猖獗。为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各级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安全监管。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成都市严打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当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家庭作坊式生产为主,以及分散、流动、隐密等特点和动向,必须明确辖区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打非”工作责任,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打非”工作机构,建立“打非”队伍,集中一个时期专门从事“打非”工作。确定排查重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排查,形成“打非”工作牵头在区政府,排查发现在街道,打击、取缔在公安、安监、工商的工作机制。

2、强化联合执法。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区政府要将组织安监、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和单位立即开展全面的联合执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合力,坚决打击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非法生产、储存的厂点、作坊,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关闭。重点做好对废旧厂房、出租房、闲置校舍、农村无人居住房等场所的排查登记,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留死角。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查清原材料来源和产品流向,斩断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链条,并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行政、经济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认真履职尽责,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查处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区安监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监管工作。按照政府批准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严格零售经营的安全许可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丰富市场,满足百姓的需求。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对购进的产品严格把关和验收,严禁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对违规经营户,要依法予以处罚。

4、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群众。所涉及到的我区七个街道办事处要向辖区内的住户印发 “打非”宣传资料,力争做到“人人知晓”;通过学校、企业对学生和职工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发动其对非法制售行为及时劝告、制止和举报。对已经执行的有奖举报制度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和完善,对受理的群众举报要逐一登记、核查,兑现有奖举报奖励经费,并对举报人保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和剖析,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安全保护意识,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真正形成专门机构主动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广大市民齐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将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打非”队伍机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于1月24日上报区安监局。

联系人:任巍866xxx05、传真:866xxx97。

附件: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成员名单

二○xx年xx月xxx日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篇二

春节假期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制定方案如下:

春节长假是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期。春节前夕,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和项目施工存在年前抢进度、赶工期的现象;春节期间探亲旅游、商贸促销等活动大幅增加,人流、车流剧增;低温雨雪冰冻、大风寒潮等灾害天气易发多发,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安全生产不确定因素增多,面临的安全防范任务十分艰巨。各责任人、村、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履行分片管理、分线包保的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遇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一)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各责任人、村、有关部门要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面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并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或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生产经营安全的企业和场所,要坚决落实停产停业整顿措施,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得以消除,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分片分线责任人、各村要于1月26日前将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表(附件1)报镇安办,1月27日前镇安办汇总上报县安委办。

(二)深化整治重点行业领域。春节期间,各责任人、村、部门要在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领域。要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断降低安全环境风险。节日期间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环节的执法管控力度,全面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督促储存、使用危化品企业落实设备防冻、厂区防火、值班场所防中毒、作业人员防滑等冬季“四防”措施;加强对加油站等经营类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做好防火防爆、防静电、防冻、防漏、防滑、防倒塌和防高空坠落工作。烟花爆竹领域。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强化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管,严肃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超量储存、燃放等行为。综合交通领域。要着力抓好节日期间尤其是春运安全运行,加强对重点危险路段、重点道路水域、重点企业等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路面管控,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无证上岗、车辆“带病”运行、酒后驾驶、农村车辆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建筑施工领域。要强化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管控,严禁恶劣天气强行施工、突击作业,要组织做好在建项目工程春节前后停复工工作,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停工期间值班值守和复工前安全检查自查工作。消防领域。要加强对扶贫车间、医院、门店、超市、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场所等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要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消防隐患自查自改,及时消除隐患、化解风险,确保安全运营。冬季取暖方面。要严密防范熏腊肉、一氧化碳中毒等非生产类事故,突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外出务工返乡探亲人员等重点群体,加大排查和提醒力度,及时整治消除用电用火类安全隐患。其他领城。特种设备、校园、医院、电力、水利等其他重点行业要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有效安全监管措施,确保安全稳定。

(三)严密织牢森林防火网。一是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加强对入山人员的管理和返乡人员进山祭祀扫墓、燃放烟花爆竹、野外烧荒取暖等火源管控;二是强化火患治理责任,加强森林防火巡逻巡护,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进行反复检查,确保一旦发生火情打早打小打了;三是强化关键时段森林防火宣传,充分利用微信、横幅、广播、巡逻车等媒介,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切实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春节期间,各村、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上下畅通、反应及时,对可能出现的安全生产重要情况和突发问题,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严防事故扩大和次生事故发生。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切实做好应急预案,救援队伍、物质、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第一时间进行有效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镇安委会将组织开展明査暗访,对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篇三

大检查定于20xx年1月30日始至20xx年3月30日止。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邳州市党委、政府关于春节、“两会”期间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春节、“两会”期间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公安派出所、国土资源所、中学小学校、广电站、电力公司、卫生院等)、镇政府各站办所(镇安委会办公室、执法局(环保办)、安监办、消防、农路办、农机站、水利站、规划建设办、农技站、兽医站、食安办)要按照职责分工全覆盖开展检查,对镇区的各类单位做到检查全覆盖。

要突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与节日期间,社会活动及气候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要加强节日和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组织和安全管理,强化路面车辆管控及公交车站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三品”查堵制度;加强对道路交通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及农村小路等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强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强化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大规模交通拥堵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二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建筑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

三要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卖私炮,异地经营等违法行为。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检查的相关资料或图片收集并备份交给镇安委会办公室。

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为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对全镇所有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分为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培训由镇邀请专家,在镇3楼会议室,对规上企业和中型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为20xx年1月30日前结束)。第二批培训由包村领导统一到各村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对象为各村旋切厂、浴室、饭店、配气点、养殖户、家庭作坊等负责人(培训时间为20xx年2月10前结束)。

(一)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属地监管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督管理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和“两会”期间全镇安全形势平稳。镇安办要加强组织指导,加强检查督促;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镇、村干部要亲力亲为,带队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各单位要严格要求企业主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镇党委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安排,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粉尘涉爆、燃气、消防、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本镇区本行业领域发现的所有重大隐患和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逐一复查,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确保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切实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节日期间非法违法突击生产所造成火灾、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易燃和危险工艺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在建项目工程安全监管,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要加强寄递物流点、网店和寄递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对疑似危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各类隐患。要立即组织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和供气、供电管线及设备设施安全巡查与维护,强化用气、用电安全管理,加大入户检查和安全宣传力度。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扎实深入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加强应急值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针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要督促、指导重点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应急准备,有效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

在春节及“两会”期间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村(工区)、各单位要将总结报告于20xx年3月30日前报送镇安办。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篇四

20xx年春节运输(以下简称春运)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共计40天。为组织好20xx年春运工作,提升我市春运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实现“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平安春运”的工作目标,根据上级交通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春运工作重要性。春运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基本利益,工作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是全省道路运输系统开年重点民生工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细化服务举措,全力做好20xx年春运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利、满意出行,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及时汇报春运工作准备及开展情况,主动加强与公安、旅游、卫生等部门及相邻地区的沟通和协调,做好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的对接,建立联勤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措施联动,形成春运工作合力。

(一)20xx年春运工作主要特点。因经济增速放缓,农民工提前返乡,节日旅游消费减少,同时高速铁路、私家车等交通方式快速发展分担了部分客流,今年道路运输客流量将进一步呈现下滑态势。春运节前后主要客流高峰是务工流和探亲流、学生流,客流高峰将呈现时间长、波动大,峰值高等特点,高峰时段、热点线路供需矛盾突出,运输压力和组织难度加大。二是安全压力大。春运期间是安全关键期、政治敏感期,也是交通运输事故易发、多发期,正值低温多发期,容易出现低温、冰冻、雨雪、雾霾、大风等极端天气,引发封路停运、交通事故和旅客滞留,对道路运输不利。三是把握春运工作的中心,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顺畅、温馨出行,在解决“走得了”的基础上,解决“走得好”的问题。

(二)客流分析

20xx年春运期间,预计全市发送旅客量比去年略有下降。节前客流从1月28日(腊月二十三)起逐渐增大,至2月3日(腊月二十九)达到节前客流高峰,节后客流高峰将出现在2月10日(正月初六)。节前客流量相对平缓,节后探亲、旅游、学生、务工客流叠加,高峰时期疏运压力仍然较大

(三)运力准备

全市将日均投放客运班车170辆以上,公交车355辆,出租车292辆,运力能基本满足旅客出行需要。

(一)加强运输组织调度。春运是安全生产压力最大的时期,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全面排查整治隐患.要按照“全方位、无禁区、零容忍”的原则,春运前要集中开展一次拉网式全方位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客运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公路、桥梁、隧道等重要交通设施的安全检查,开展隐患排查,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和明示制度,挂牌督办,严格整治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2.强化运输源头监管.春运前,各企业要对驾驶员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专题教育和培训,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运输经营者和驾驶人员参与春运,严禁技术条件不达标的运力参与春运。凡发现不按核定线路运营、停靠、超速超载、驾驶员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必须从严进行查处,直至取消参运资格,同时追究企业和企业带班领导责任。加大客货运站场管理力度,要重点解决“三品”检查流于形式的问题,建立并落实安检领导带班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认真落实省、市际客运班线实名制售票工作。加强物流安全管理,细化完善零担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制度,落实托运人身份、物全面查验及信息登记制度,并将相关信息保留24个月以上。督促货运企业落实违禁品托运举报制度,积极配合地方公安部在春运期间对运往重点区域和特殊场所的货物进行拆包验视。

3.强化车辆动态监管,要充分利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全面加大管理力度。落实企业“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运输企业要建立并严格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制度,实行专人值守,加强对车辆运行的全过程监控。

(二)扎实做好运输安全工作。

一是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严格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到具体环节,时刻牢记安全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春运安全。

二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细排查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生产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对投入春运的场站设施、运输设备和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立整立改,要加强长途客运、危化品运输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严格保证场站的设施设备和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符合安全要求,逐辆核查核实车辆安全措施,达不到技术等级要求的不能上路;严禁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运输车辆和不符合从业资格的人员参加春运。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落实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的主体责任,保证营运车辆车载卫星定位和监控设备性能良好正常投入使用,落实监控责任,对车辆运营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警告和纠正。严禁晚11时至早5时间段发车,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驾驶员落地休息接驳运输制度。加强客运场站的安全生产源头管理,督促客运场站严格执行出站检查制度、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三品”查堵制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坚决杜绝车站、班线客车不按规定安检等问题。

四是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切实加强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监管,落实重大节假日危险品运输车辆禁行高速公路的管制措施。客运场站和客运、公交企业要落实安全检查和防恐安保措施,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严防恐怖事件的发生。加强对包车客运和经营行为的监管,认真执行包车牌管理制度。加强恶劣天气运输安全管理,完善安全防控措施,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培训,配备必要的防滑设备,完善安全提醒制度。

四是加强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保障。加强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教育,公交企业要加强驾驶员开展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考核,完善应急处置规范和运营服务操作规程,加强心理疏导、情绪管理,确保驾驶员心理健康。加强宣传提升乘客安全乘车意识,在驾驶区域张贴警示标语,利用车载媒体播放视频、语音等方式,提醒乘客遵守规则、文明乘车,鼓励乘客参与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行安全保障,勇于制止侵扰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三)提高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

一是完善春运应急运输联动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恶劣天气下的应急管理分析研判、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和共享、应急联动等工作制度,指导运输企业认真制定应急方案并组织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运输联动能力。

二是进一步完善应急运输预案。要提前做好客流调查和预测分析,制定旅客运输方案和应急运输方案,调度充足运力,保障运输组织高效有序。出现客流量高峰及出现大雨雪、低温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旅客大量滞留时,及时启动应急调度程序,组织应急运输,避免出现旅客滞留现象。

三是备足应急设备物资。做好各类应急车辆、应急食品、应急药品、应急油料等物资的准备工作,进行必要的应急处置演练。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确保应急运输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值班待命,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及时妥善处置。五是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当发生突发事件、极端恶劣天气、旅客大规模滞留和运输中断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各方运力资源,加强车辆分流疏导,对滞留在路上的人员尽快组织救助,对车站滞留的旅客妥善安置,对短时延误的旅客,做好解释安抚工作。经营三类以上班线客运企业准备5辆客车,作为潍坊市20xx年春运应急运力,请于1月17日前填写《潍坊市运管处20xx年春运应急运力储备表》,报潍坊市运管处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公路安全管护。针对公路沿线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重点排查山区公路、急弯陡坡、平交道口等重点路段,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要针对事故易发、易积雪、易结冰等路段以及桥梁等基础设施,加大巡查和养护力度,确保公路设施状态良好。要在易积雪结冰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提前备好备足防滑、除雪、除冰、救援等应急物资、清障和铲冰除雪设备,对交通中断的路段,采取妥善措施快速恢复通行条件,保障车辆通行。

(五)严格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加强运输市场监管.交通局要会同驻站办组织开展春运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增派执法力量,加大对客运场站、五里河桥、青云山路口等客流集散地等重点地段和客运高峰日等重点时段的监督、巡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黑车黑户”、站外上下客、倒客甩客、超载超员以及客车捎带货物特别是危化品货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旅客法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活动深入排查化解矛盾隐患,畅通公众诉求渠道,确保值班电话畅通,24小时提供咨询服务,认真倾听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针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密切关注行业涉稳动态信息,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维稳工作。

(六)加强信用建设宣传。组织开展文明出行宣传活动,及时曝光严重失信行为,要建立实心档案,对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未按期整改到位的,要记入行业黑名单,并对严重失信的主体和当事人进行联合惩戒。鼓励广大乘客实名举报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严重行为,弘扬诚信文化,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诚信经营、文明出行的春运氛围。

(七)努力提升服务水平。要结合当前春运工作,以“情满旅途”活动为载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拓展服务内容,落实服务举措。交通运输部组织设计了“情满旅途”活动春运宣传海报电子版(下载邮箱:zhcy20xx@,密码:chunyun20xx),各地自行印刷,并组织在辖区重点区域及时张贴。要积极配合共青团组织,继续开展春运志愿服务“暖冬行动”,做好岗位对接和条件保障等工作,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在汽车客运站广泛开展引导咨询、秩序维护、重点帮扶、便民利民、应急救护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一是改善候乘服务。春运期间,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客运站要24小时开放候车室,提供免费开水,并加强食品、饮料等生活必需品储备,确保旅客不受冻、不挨饿;要督促客运场站增加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及时发布班车时刻和票源等信息;二是便捷旅客出行。督促客运企业有效缩短旅客在途时间,加强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的接驳换乘,提高道路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的集疏运能力,加强公路通行秩序维护和管理,及时发布公路路况信息,提升公路应急处置能力,营造安全畅通的公路出行环境。三是关爱学生和农民工返乡。提供包车、团体票预订、上门售票、流动售票等特色票务服务。组织点对点、门到门的服务,特别是在年三十等临近春节时期,要保证通村客车的正常运营,方便农民工返乡。

(八)依法保障军人优先出行。汽车站应设置军人优先售票窗口,具备条件的可单独设置军人候车场所。鼓励其他汽车客运站依自身条件为军人提供舒适候车服务。军人候车场所应设置醒目标识,并在汽车客运站内设置引导标识。汽车客运站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应当在购票、安检、候车、乘车等各环节,主动为行动不便的伤病残军人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鼓励采取专人全程陪护、预约定制服务、协助亲属进站接送等措施,提供服务车、轮椅等便民辅助设备,保障行动不便军人安全、便捷出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扎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了20xx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李华锋局长任组长,刘秀娟、韩清照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和企业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运输管理所,具体负责春运的综合协调工作;局安全科负责指导春运安全生产和春运应急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春运宣传报道工作;法规科负责春运职责范围内的执法督查工作。各单位和企业也要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春运工作。各单位的春运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请于1月30日前报市运输管理所。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及时汇报春运工作准备及开展情况,主动加强与公安、旅游、卫生等部门及相邻地区的沟通和协调,做好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的对接,建立联勤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措施联动,形成春运工作合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和有效手段,春运前对参加春运的企业和重点车辆以及公路、桥梁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春运中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确保运输安全。

(四)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各级各单位及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领导同志要亲自带班,靠前指挥,深入春运一线现场指导和督促检查。要高度重视行业维稳工作,畅通投诉受理渠道,并在相关媒体、车站予以公布,遇有紧急情况在妥善处理的同时,及时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市局值班电话:4396050(工作日)、传真:4396051(工作日)。

(五)做好宣传和统计工作。高度重视和加强新闻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春送工作中的亮点,要在客运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长途客车、公交车、出租车上悬挂、张贴以春运为主要内容的标语。二要突出宣传重点。广泛宣传交通运输部门采取的春运新举措,大力宣传一线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辛勤工作、热情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先进事迹,要及时把春运进展情况、动态出行信息及有关数据,便民利民措施和应急专题材料以及春运声像资料等,报市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联系新闻媒体播报,同时负责及时将我市的宣传工作素材报送上级交通部门。

春运期间要认真及时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汽车站、公交企业、出租企业分别负责报送道路客运、公交、出租运输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安全科负责安全生产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工作。春运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并于3月5日前将春运工作总结报局运输管理所。电话(传真):4222224,电子邮件:aqjtjygs@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篇五

20xx年11月以来,全国多地接连发生烟花爆竹较大及以上爆炸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教训十分惨痛。20xx年1月2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紧急召开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通报近期烟花爆竹重大、较大事故情况,并对下一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部署。为吸取事故教训,贯彻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市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特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并将本通知精神迅速传达至辖区所有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户)、运输企业。

当前至春节还有不到15天时间,同时是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活动最密集的时间,也是一年当中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最为严峻复杂时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高度警觉,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时刻紧绷“打非治违”这根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全方位、多角度、铁手腕,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要立即开展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库房的.全面检查,严禁超量储存。市安监局要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认真制定旺季销售计划,严把进货和送货关口,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严禁向零售点超量配送,严禁向无证零售点配送烟花爆竹。市公安局要对已经达到或接近库存饱和的批发企业停开运输证,坚决杜绝超量储存。二是要认真做好“两关闭”回头看工作,深入推进和巩固烟花爆竹零售点的“两关闭”工作成果。各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要对“两关闭”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对已关闭的零售点逐一复查,严防“死灰复燃”和非法经营现象存在,确保属于“两关闭”范畴的零售点坚决关闭。尚未完成关闭任务的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要进一步动员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大关闭工作力度。三是要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点“三严禁”要求,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储存量。各安监站要对烟花爆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严禁超量储存。从严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对违反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点“三严禁”规定的,一律依法暂停其经营活动。四是要切实加强监督执法检查,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同时要完善行政执法闭环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主体,严格执法程序,正确使用行政执法文书,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

一是要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和联合执法机制。要建立健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严防烟花爆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二是要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追踪溯源,依法严格处罚和责任追究,对构成犯罪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诉、定罪量刑。三是要向社会公布非法生产经营事故典型案例及其惨痛教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各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和市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手段,鼓励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营造有利于“打非治违”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12月29日全市安全生产暨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市委两节两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12月2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部署以及市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有效推进我县交通运输冬季百日集中攻坚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夯实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基础,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县交通安全稳定。县局决定在全县开展春节和两会安全生产督查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20xx月1月17日至3月30日。

本次督查范围是对县内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工程施工、公路管养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

这次督查由县局各重点行业部门安全生产业务骨干组成,在县局的领导下,县局组织成立2个督查组,督查采取“四不两直”,主要查看受检企业单位督查事项相关见证材料、面对面谈话、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第一组:组长由中心领导带队,负责公路安全方面督查。

第二组:组长由综合执法队分管安全副队长带队,负责水上运输、“两客一危”方面的督查。

局将组成综合督查组,对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工程施工、公路管养等重点领域专项督查,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督查内容参照市安委办标准执行(见附件:4)。

(一)局安全监管部门层面

1.局安全监管部门学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20xx版)情况。

2.局安全监管部门贯彻落实我县交通运输冬季百日集中攻坚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议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二)企业单位层面

1.宣贯新《安全生产法》(20xx版)情况。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和落实推进情况。

3.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5.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企业“三级”教育培训考核情。

7.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情况。

8.企业隐患问题自查自改情况。

9.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10.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安全防护用品情况。

11.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2.企业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13.企业“安责险”落实情况。

14.企业安全承诺落实情况。

15.企业作业现场管理情况。

16.其他需要督查检查的事项。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督查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从维护全县安全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清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督查必要性特殊性、重要性,切实扛起督查责任,把“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理念贯穿到督查工作中。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督查实效,要监督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两节两会期间我县交通运输安生产生形势持续稳定。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要通过督查,切实发现问题,查实隐患。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清单,同时报备局安全科。局各监管部门对隐患问题要建立电子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式整改,同时加强跟踪督办,强化复查验收,确保隐患清零。推动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经营。

(三)坚持“严”字当头。督查组要坚持“严”字当头、“实”字为先,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切实深入企业严督细查,着力消除“看不到、想不到、管不到”的盲区盲点。综合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精准执法,对安全隐患问题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企业等,要依法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的执法措施,治理一批重大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各督查组适时组织开展隐患问题整“回头看”,确保督查实效。

(四)严肃追责问责。各督查组要讲真话、报实情,真实反映检查督查中所发现的各类问题。对督查工作走形式、走过场,以及安全监管执法部门宽、松、软等问题,导致事故灾情发生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五)加强信息报送。督查工作实行周报告、零报告制度,各督查组每周四向局安全股报送督查工作情况(模板见附件:1、2、3)。本次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3日内要对这次督查工作进行评估,并形成督查报告,经督查组长签字后,报局安全股。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篇七

春节及全国"两会"临近,为确保我园安全生产、治安稳定,游园持续井然有序。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通知》相关要求,认真吸取"2.11"公共场合持戒杀人案深刻教训,我园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自即日2月15日起安保部牵头和园内值班领导、干部在我园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治安防控部署工作。为确保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防空部署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结合我园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制定治安防控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安全防范工作做在前面,把措施落到实处。认真排查我园区内安全生产和治安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综合施策,狠抓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健全完善专项工作机制,把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人。不断强化安全工作责任意识,狠抓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全力消除安全隐患,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处置公共场所爆恐事件的发生,进一步打击恐怖活动,营造平安祥和的游园环境,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职工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游园环境。

20xx年2月15日至3月20日。

为确保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治安防控部署工作扎实推进,成立西安市莲湖公园春节"两会"期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平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对全园安全隐患大排查、治安防控部署专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指挥、组织、协调和信息的报送。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部,由安保部负责人邱峰负责。

重点防范游客和公园环境人为制造的危害社会稳定、危害游客生命与财产安全的一切形式的活动,认真检查办公院及各部门、库房、配电室、北门两侧沿街门面的消防器材设施的有效期限及状态,确保随时能够正常使用和相关人员是否会正确使用;检查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有占用、堵塞、封闭情况,确保畅通。农机设备使用散装汽油管理制度,坚决禁止存储散装汽油情况;及时清理修剪枯枝危树,防止倒塌脱落伤及行人和火灾隐患;检查绿化养护药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从农药采购、存放、使用等各个环节要有严格检查登记记录。杜绝园内进入一切违禁物品,杜绝外来隐患安全事故。做好园内施工围挡区域安全及夜间值守工作,驻园人员的登记和安全管理。对公园的水、家属院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公园建筑物、基础设施、办公院及临时人员(工)暂住场所的用电安全管理,确保所有用电线路设施都必须符合安全管理标准。井旁、湖边、水边、高压线等危险地段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增强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对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治安防控部署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把安全生产、治安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确保活动组织严密,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二)细致排查,及时整改。要对照检查内容,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安全大排查、治安防范布控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包括影像资料)。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逐一销号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制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篇八

20xx年春节即将到来,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对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自治区政府、贵港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等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港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港北安委办〔20xx〕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辖区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从即日起至春运结束(从即日起至2月2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春节前,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第二阶段为春节期间,结合前期部署的明察暗访工作,重点检查部门和企业值班值守、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第三阶段为春节后,重点开展企业复产复工安全检查,督促停产企业制定合理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和工作计划,严把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关,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好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行业(领域)的检查。突出渡口码头、车站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春节期间正常生产企业和停产停工企业,突出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由局属各中心按照各自职责,对本单门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局属各中心要按照“全面检查、重点突出”的原则,针对本单位近期事故隐患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全面检查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围绕以下几个重点领域,认真查找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一)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要积极配合市交警一、四大队,以加强交通安全执法工作为重点,针对年底人流车流大幅增加的特点,加大对运输安全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各类运输企业严格自查自纠,坚决查处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车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驾等行为,严厉打击客货运企业非法挂靠的行为。督促客货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要继续配合市交通运输部门深入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运输行为,防止运输过程中的翻车和泄漏事故。加强对汽车、船舶的安全检查。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车船,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二)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要加大对在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要加大对违法违规组织施工、违法分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无证施工和聘用没有资质人员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要加大对现场监理不负责任行为的惩处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组织施工。加强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检查力度,严防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对辖区营运农村公路临水临崖路段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农村公路施工路段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做好标识、警示及安全防护;加强公路,特别是桥梁的养护,确保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畅通。

(三)区港航发展中心所要重点排查治理内河客渡船改建、渡船超载、违章冒险航行、消防设备和救生设备的配备、渡船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注船舶乘客定额标牌、渡口是否严格落实“一渡一岗”制度,坚决杜绝渡运船舶带“病”运营、非法渡运;要以渡口渡船为重点,督促贵城街道办和武乐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力度,严禁客渡船冒险航行和超载超限运营,遇恶劣天气一律实行停航。加强特殊情况的防范应对。要密切关注渡口实时变化,及时在行业内发布、滚动播出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确保险情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人员,指导做好防范应对。抓好防范工作,把“防”作为重中之重。

为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我局成立20xx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春运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陆增益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办,办公室主任吴聪,成员陈绍恒组成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局属各中心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和政治自觉,要着力预防、综合施治,深查隐患,多措并举,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好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忌走过场,要形成问题隐患清单,针对重大隐患突出问题,制定针对性的制度措施,强力整治,确保大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注重整改,消除隐患。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原则上立即整改,最迟要在20xx年春节前整改到位。局属各中心要督促相关企业、单位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实现闭环管理;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或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加强隐患的安全防范;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止使用设备设施或者停止生产施工;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采取紧急措施,责令其停业停产整改,要盯住不放,实行动态监管、跟踪督查。对屡教不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处理。

(三)严格落实安全值班制度。局属各中心要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积极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篇九

为充分发挥企业员工自觉遵守“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秩序管理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全局系统单位内部严密组织的看护作用,大力营造新春佳节喜庆、祥和的氛围,根据北京市20xx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20xx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元旦禁放看护、春节燃放安全这条主线,以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安全管控、应急处置为重点,以全时段看护、全覆盖防控为原则,按照有序推进、上下互动、群防群治的思路,不断严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体系,着力提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质量,力求通过严格履责、加密巡查、连续作战,确保单位区域无烟花爆竹燃放,确保单位仓库无非法烟花爆竹储存,确保单位周边燃放烟花爆竹不对禁放区域构成威胁,确保单位人员在居家住地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实现市体育局系统元旦春节期间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不安全问题的目标。

(一)允许燃放时间。农历除夕零时至正月初一二十四时和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的时段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它时间都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二)允许燃放区域。单位及单位人员居家住地围墙外并远离北京市十六类禁放点和市体育局系统禁放区域。

(三)禁止燃放品种。严禁燃放未经北京市许可销售的烟花爆竹。

(四)禁止燃放地点及区域。

1.北京市十六类禁放地点及区域

(1)文物保护单位周边20米。

(2)车站等交通枢纽周边10米;机场禁放区域内严禁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机场周边燃放的烟花爆竹,其飞射高度不能超出允许的高度。

(3)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周边60米。

(4)35千伏(含)以上输电线路及变电站为禁放点,其禁放范围为输电线路两侧30米、变电站围墙外30米;在重点时段,对10千伏及以下输电线路及附属设施加强巡逻防护,以确保安全。

(5)一级、二级和三级医院为禁放点,其禁放范围为医院围墙外10米;幼儿园、敬老院周边10米。

(6)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周边150米。

(7)重要军事设施周边10米。

(8)除《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外,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周边60米。

(9)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周边10米。

(10)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周边10米。

(11)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的禁放范围为其本身。

(12)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周边10米。

(13)建筑工地周边30米、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的禁放范围为其本身。

(14)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全部列入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及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

(15)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禁放区域为其本身。

(16)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地点及其周边具体范围另行确定。

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一定要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全方位、全覆盖进行拉网式的消防安全排查,不留死角盲点,确保防火报警设施、消防通道、灭火器材的完好有效,并适时开展浇湿阻燃行动,最大限度地解决火患漏洞。

(四)加强预警准备,积极应对突然发生的险情。元旦、春节期间,要着眼及时扑救火灾火情,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努力实现“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要成立主管领导牵头,保卫干部、巡防控制人员参加的应急处突小组,并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提前做好保障装备物资和消防设备等救援准备工作。要及时掌握单位周边燃放动态,随时采取措施,应对突发情况。要加强联动互助,建立与周边单位协作机制,扩大协防应急力量。要模拟突发火险,启动应急工作预案,组织开展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快速反应、全力扑救、有效处置的能力。

(五)严格防范管控,确保全局系统内部绝对安全。要在单位醒目的位置,重新更换设置统一的永久性的禁放标识。元旦期间,要及时劝阻、制止在单位周边燃放烟花爆竹的非法行为。春节期间,要对单位内部实施全天候的禁放管控,要对单位重点部位不间断巡防控制,要对单位周边的燃放秩序进行严密监控。特别是在除夕、农历初一、农历初五、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局领导将坐镇指挥,组织协调全局系统抓好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维护和禁放点看护工作;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主要领导要到岗到位,组织指挥本单位巡防控制力量,全方位地进行巡查防范,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伤人事故,确保单位绝对安全。燃放时间结束后,要及时清理飘落在单位内部的烟花爆竹残屑,防止残屑引发火情。

市体育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孙学才任组长,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田华山任副组长,局各直属单位主管安全工作的处级领导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直属机关党委,田华山同志兼任该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日常协调和组织推进工作,全面实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管控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一)要稳步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是年度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抓紧抓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每个环节的烟花爆竹管控工作。要通过抓实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组织一次教育、签订一份责任状、组织一次检查的工作,做到工作任务有目标、具体安排有部署、岗位人员有责任、任务落实有检查,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推进,确保不发生问题。

(二)要开展新增禁放品种和地点的宣传引导。为确保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北京市烟花爆竹地方标准在禁止经营、燃放礼花弹、二踢脚等烟花品种外,又禁止了危险性大的内筒组合型烟花销售和个人燃放。同时,在原有八类禁放点的基础上,又新增了八类禁放地点。要根据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新特点,加强新政策、新地标、新要求的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使烟花爆竹安全常识和安全管理规定人人清楚。

(三)要认真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科室、班组、运动队要全面开展节前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清理杂草、枯叶和可燃物。各单位要在元旦和春节前,在个人排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检查,并配齐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好各类消防器材,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盲区、死角。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四)要狠抓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措施落实。要齐心协力,发动单位人员力量,抓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措施,全力做好单位内部巡查防范,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禁放看护和防范控制。单位人员要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承诺责任内容,努力为单位平安建设作贡献。节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全天候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对发生危害单位安全的问题,要立即上报,有效进行处置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篇十

期末临近,寒假、春节将至。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为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加强期末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的假期,现将有关学校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1、放假前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并组织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对单身教职工宿舍、食堂、会议室、电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图书室、危险化学用品室、校园内的大树、车棚、仓库、供电设施等重点安全区域开展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2、强化门卫管理,全时段、全方位进行安全稳定巡查巡护,杜绝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有效疏导周边交通秩序,防止学生、家长在校门口长时间聚集;政教处加强班级安全管理,班主任要随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矛盾纠纷,及时干预化解,并进行刀具收缴,预防打架斗殴现象。

3、后勤人员延伸检查的区域,假前对所分管的三个宿舍楼和所出租的房屋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提出相应的要求,并在醒目位置提醒春假期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格注意防火、防盗的安全。

1、政教处假前开展一次安全学生专题教育,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教师家访、校讯通、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家校联系,重点进行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盗、防骗、防踩踏、财产安全、禁放烟花爆竹、远离黄赌毒,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有效落实学生家长安全监护责任,提醒家长掌握节假日期间子女的去向,禁止孩子到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

2、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结合气候变化大、灾害性天气多和春节期间人车流量大、烟花爆竹燃放多的特点,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船等;严守交通规则,严禁学生在公路上骑自行车、驾驶摩托车,严禁乘坐“三无”和超载车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认真落实领导假期带班、行政值班和保安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校园各类隐患、问题能够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学校第一责任人和安全分管领导手机24小时待机,建立节假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上报,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篇十一

20xx年春节旅客运输工作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春运期间人口大规模集中迁移,全球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大运行阶段,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北京冬残奥会又将在近期举行,今年春运组织和疫情防控任务艰巨重大。为了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运力安排、道路拥堵、疫情防控、平安出行等问题,为了全旗人民能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欢度新春佳节,特制定此方案。

20xx年春运工作以“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为总体要求,疫情防控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为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打造“平安春运、健康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绿色春运”,确保人流、车流集散有序,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

全力以赴,集中精力把春节期间道路运输工作抓好、抓细、抓实,确保广大旅客出行安全、及时、有序、满意。

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旗交通运输局决定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薛照森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交通运输局306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高永军同志兼任,联系电话:7629054;13904779060。

(一)平安春运

1.“把好三关”。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鄂托克前旗分中心要把好市场准入关,参运车辆技术状况关,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对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和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经营者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要清除出运输市场。对参加春运的营运客车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允许参加春运。凡未取得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或3年内发生重大、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及有严重违章行为的驾驶员一律不准参加春运。

2.加大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春节前,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鄂托克前旗大队要对危货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加大对危货运输企业监管,坚决打击违法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行为。危货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要持证上岗,危货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要达到100%。

3.加强出租车市场的管理。春运前,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鄂托克前旗分中心要对出租车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坚决杜绝“非法违法”营运,倡导安全、优质、文明服务,要教育广大出租车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共同营造春运良好的交通环境。

4.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加强公路养护和管理,做好除雪防滑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一旦发生雪阻,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发布路况信息,组织应急抢险队伍、设备和物资,立即进行清除冰、雪,全力抢通,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沙阻,陡坡、急弯路段及事故多发路段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储备防滑材料,以便及时铺撒,重点线路及重要路段要做到定线定段定人,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收费站收费区域要求无积雪。同时,要保证有完好的抢通机械,以便随时调用。各路政大队要坚持24小时路政巡查,发现公路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对一时排除不了的要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并及时上报病害情况。要坚决制止49吨以上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各二级单位在上路巡查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追堵车辆、超速行驶等,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各单位春运期间要不间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该整改坚决整改,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停运的坚决停运,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同时针对每一个隐患和问题,研究制定具体解决办法,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特别是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办,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6.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单位要制定防爆雪等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公路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公路气象、通行信息发布,春运期间各客运站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随时掌握天气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12328电话等平台,及时告知营运驾驶员。

7.加强客运站的源头管理。一是春运期间,运输企业要带头遵守运价规则,绝不能借春运之机哄抬运价,扰乱市场秩序;二是客运企业要坚决杜绝车站超载发车,造成客车超载的,谁签字、谁负责,除按规定从重处理外,还要追究客运站相关人员的责任。严禁对超载客车只罚款,不分流;三是要严格实行客运班车路单签证制度,凡我旗从事旅客运输的班车,行车路单要在始发站和终点站签章,否则不予安排下一班次;四是切实做到“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客运站的“三品”检查要安排专职安全检查员,联系公安部门对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进行认真检查,要做好途中旅客“三品”的检查工作;五是客运站要把对车辆的动态监管,作为安全例检的一项日常工作,对班车动态监管不能正常使用的营运客车不得予以安排班次;六是客运站要严格执行驾驶人24小时内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的规定。要严格控制8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夜间运行时间,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落地休息制度;七是要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甩客、倒客、宰客”和乱涨价等违法违章行为;八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鄂托克前旗分中心必须严格春运加班、包车线路牌的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发放和回收管理,认真执行“谁发牌,谁签字,谁负责”制度。严禁将加班、包车牌交给企业自行填写。

(二)健康春运

1.减少旅客聚集度。结合客流特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完善运输组织方案,优化运力调配,科学安排班次计划,强化客运场站,农村牧区等运力投放和应急调度,切实强化运输供给,提高疏运能力,减少旅客聚集度。

2.加强从业人员监测和防护。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公共交通,货物装卸搬运等一线从业人员增加测温频次,严格执行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新冠疫苗“应接尽接”要求,全面落实佩戴口罩,手套,面罩等防护用品要求。

3.严格落实客运服务防疫措施。全面严格落实乘客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积极推进人脸识别,刷证核验、电子客票等“无接触”服务,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接触。按照最新版《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提高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消毒频次,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如厕等重点场所环境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对高速公路通行介质(cpc卡)定期消毒处理。

4.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鄂托克前旗分中心要加强对汽车修理厂、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拉运冷链食品、进口非冷链物品的排查和上报工作;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对班车、旅游包车、公交车、出租车、邮政快递车拉运冷链食品、进口非冷链物品的排查和上报工作;企业要按照“谁的货物,谁负责,谁的作业谁组织消毒”的原则,负责对冷链食品、进口非冷链物品实施预防性消毒、报备。做好一线人员个人防护措施。

5.各单位要加强分管领域疫情防控排查、检查,发现有从高中风险和国外运输来的货物,要及时报备,进行核酸检测,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6.切实加强疫情宣传工作。汽车客运站要明确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并根据实际适时进行调整。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微信等渠道向公众发布疫情期间出行防控要求及注意事项,提醒出行乘客提前做好各项防范措施。在醒目位置张贴提示,要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乘客主动向机场工作人员申报信息。在醒目位置、途经路段通过摆放宣传牌、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宣传防疫小常识,提醒旅客戴口罩、保持1米距离,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营造疫情防控良好氛围。提升从业人员自身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7.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大排查。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鄂托克前旗大队要按照鄂托克前旗疫情指挥部的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排查方案,针对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春运安全保障和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宣传教育开展排查、全面“体检”。

(三)便捷春运

春运期间,客运站根据客运量的预测,组织充足的运力参加春运,并预留部分运力,以应对突发性客流时,能够及时进行疏导。要合理安排道路客运班线、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运力、全面做好持续接驳工作。收费站要开辟“绿色通道”服务,保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通行内外车辆无差别政策。要加强etc的运行监测,落实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

(四)温馨春运

1.美化候车环境。营运车辆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全面的检查,确保站容站貌、车容车貌以及车上设施符合要求,特别是要保证取暖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其及时进行整改。

2.开展热情文明服务。运输企业要对企业内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使职工达到“仪表端庄,谈吐文明,举止大方”。

3.加强规范化服务。发车前,乘务员要做到“安全告知”并说明本次行车安排、到达时间、途中注意事项,要告知旅客系好“安全带”。司乘人员须在客运车辆出站前及行驶途中,反复提示乘客佩戴安全带。

4.增设多窗口服务。要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要及时准确地向旅客提供班车运行信息。广播人员、站务人员要尽量使用蒙汉两种语言,为少数民族旅客提供便利服务。积极提供医疗室、母婴室、手机充电站,要24小时提供免费开水,做好食物供应。

5.开展春运志愿者服务活动。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鄂托克前旗分中心要积极组织驻汽车客运站工作人员开展引导咨询、维护秩序、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活动。

(五)绿色春运

倡导低碳绿色出行,要及时让出行群众便捷地掌握春运政策、服务措施和出行信息。以“车、路、站”等交通服务设施和窗口单位为载体、通过媒体报道、张贴标语、志愿务等方式,积极引导旅客选择绿色出行、低碳和集约化出行方式,鼓励旅客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一)全面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明确任务,建立健全工作主体责任制和任务分解制,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做到领导、组织、措施、服务、保障“五个到位”。

(二)强化春运运输管理。相关部门要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做好源头管理,对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员,要提前组织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事故多发路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

(三)提升服务质量。各客运站要深化“情满旅途”“暖冬行动”等活动举措,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服务热情,让旅客拥有宾至如归的出行感受。做好青年志愿者招募培训,提高志愿者数量、能力、提高服务品质。

(四)广泛宣传。客运站要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微博、短信、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及时提供春运动态、气象情况、疫情动态、运价政策、客票供需信息,适时报道客车的班期时刻,以及加班临客等信息。要保证春运投诉热线畅通,自觉接受旅客和社会的监督,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做好解释工作。

(五)加强值班值守。建立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春运期间信息传递畅通及时。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出现情况要立即上报;二是旗交通运输局派专人负责统计上报工作,保证旅客运输统计数据在次日上午8:30时前,准确、及时地报市交通运输局,具体统计工作由旗联合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杨再琴负责;三是春运期间,旗交通运输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四是春运结束后,各二级单位要在2月25日前上报春运工作总结。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篇十二

成立关坝镇2024年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锋镇党委书记

张立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镇机关各部门负责人、驻镇有关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由镇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负责人黄健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设4个工作专班:

(一)森林防火专班

组长:付应凯

成员:农服中心全体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春节前、节中森林防火工作的部署、落实、检查、督查和气象预警信息发布。

(二)道路交通专班

组长:张渝龙

成员:综合执法办全体成员、派出所有关同志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春节前、节中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落实、检查、督查和低温天气气象预警信息发布。

(三)烟花爆竹专班

组长:张强

成员:应急办全体成员、派出所有关同志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春节前、节中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部署、落实、检查、督查。

(四)消防专班

组长:张强

成员:应急办全体成员、派出所有关同志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春节前、节中的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落实、检查、督查。

其他行业领域,由各分管领导牵头,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春节前、节中的安全工作的部署、落实、检查、督查和气象预警信息发布。

(一)检查时间

20xx年1月24日至20xx年2月15日。

(二)检查分工

关坝镇成立13个检查工作组,负责全镇各村(社区)安全专项督查工作,同时,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对各行业领域春节期间安全开展检查工作(详见附件1)。

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要求,扎实开展春节期间各项安全工作。

(三)重点督查检查内容

1.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春节期间安全工作部署、风险分析、应对措施情况;

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5.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一)强化检查督查。春节期间,镇级: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值班人员、备勤人员、有关科室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每组由2名同志组成,第一组(由农服中心每天安排1名、当天值班人员安排1名,由镇党委宣传委员付应凯同志负责统筹安排)重点检查森林防火、烟花爆竹等安全,第二组(由综合执法队每天安排1名、当天值班人员安排1名,由镇党委政法委员、统战委员张渝龙同志负责统筹安排)重点检查道路交通、消防、城镇燃气等安全,并及时通过“关坝工作群”通报检查情况。村(社区)级:根据实际,组织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护林员等开展检查巡查。

(二)落实有效措施。

1.森林防火方面:①农服中心会同各村落实护林员、社长包山头、包区域制度,坟头集中重点区域落实盯守,对进入祭祀人员发放宣传单,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引导,并签字确认。②农服中心及各村要引导村民文明安全祭祀,进入林区祭祀要自带灭火器材或满装水的大容量矿泉水瓶,祭祀完毕后做到人走火灭。③对林区内坟头集中的,由集中设置燃放点,引导村民集中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烧钱化纸。④应急办负责给每村添加购买20个灭火器,做到护林员每人一个,携带上岗。对坟头集中区域,由各村合理安放一定数量灭火器。⑤农服中心负责对各村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单项考核,以考代补,对火情“零发生”的村,根据每村森林面积和防火任务轻重,进行一次性2024元左右的奖励。

2.道路交通方面:①综合执法办会同派出所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开展路检路查。②综合执法办会同各村严格落实劝导站责任,加强对过往车辆的交通安全、森林防火、疫情防控劝导宣传。③综合执法办会同高海拔村做好遇极端低温天气道路结冰后的道路管控工作。

3.烟花爆竹方面:①应急办负责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店主体责任,落细落小“两单两卡”制度。②应急办负责做好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引导,特别是针对大年三十、正月初一等重点时段,加强宣传,强化检查,做到文明安全燃放。

(三)加强宣传教育。春节前和春节期间,镇级:利用标语(农服中心及各科室负责)、森林防火宣传车(农服中心负责)、广播(文服中心负责)、劝导站(综合执法办负责)、微信和qq工作群(办公室及相关科室负责)等方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道路交通、烟花爆竹、消防、城镇燃气等方面安全宣传。村级:利用小喇叭、led屏、院坝会、村和村民小组微信和qq群、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道路交通、烟花爆竹、消防、城镇燃气等方面安全宣传。

(四)强化应急值守。镇级:①办公室牵头合理安排春节假期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力量,在日常值班人员基础上增加1名同志值班,针对关坝祭祀森林防火任务重的特点,把熟悉安全工作的同志重点安排在初一至初三值班。②值班领导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既要在岗在位,又要查岗查哨,遇突发事前靠前指挥,及时有效应对处置。③应急办牵头加强备勤备战(名单详见附件2),20人的镇应急救援队成员要保持应急状态,备勤期间原则上不能离区、不能饮酒,遇有突发情况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家在关坝的,确保在20分钟到赶到现场,家在万盛的,确保30分钟内赶到关坝。④应急办会同农服中心对镇、村两级应急队员开展一次应急救援工作培训。村级:要落实10人以上的村级应急救援队,遇紧急突发情况,特别是遇火情,确保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灭火工作做到打早打小、科学应急。

(一)要切实高度重视。各工作组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思想上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全覆盖、全方位”的要求,扎实开展督查检查工作。要在战略部署上“扣扣子”、责任履行上“担担子”、任务落实上“钉钉子”,做到人到、心到、力到,确保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要强化责任担当。要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责、以上率下,深入一线、明查暗访,以更加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三)要严明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特别是值班纪律,遇有重要紧急事项,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春节期间,镇、村所有干部必须确保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镇应急救援队成员离区要向主要领导请假。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篇十三

各村(居)、乡直各单位: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防火安全工作,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按照县政府安排,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安主抓,单位主责,全民参与”的原则,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成立乡20xx年元旦、春节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检查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派出所。

通过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全乡防火安全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范事故发生,推动我乡防火安全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欢乐祥和。

1、加强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乡派出所要重点加强对“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

2、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检查。乡派出所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3、加强森林防火安全检查。乡农业中心要及时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灾前防范,管住火源,超前做好乡村、油库以及其它重要设施的防护工作,对重点林区内各种施工场所及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查火灾隐患。

4、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中心校要加大对全乡学校的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学校安全万无一失。

检查时间为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月10日。各村、有关单位要组织自查,乡政府将不定期进行督查。

1、单位自查: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月5日,生产经营单位按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检查。

2、职能单位: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月12日,乡派出所负责组织对民爆物品安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九小”、“三合一”场所专项检查。

3、乡政府督查: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月15日,乡政府组织督查组对各村,驻乡单位开展防火安全督查。

4、再排查:从20xx年1月16日至2月6日。乡政府将对防火安全大检查各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确保防火安全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措施,尤其是节后开工要做到安全有序。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开展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防火安全大检查工作。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防火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村、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做好节日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单位自查要做到认真彻底、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进行整改。乡领导将亲自带队,深入到易发事故的每一个环节和部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坚决防止走过场。

3、突出重点,根治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暂时整改不了又无法确保安全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要花足力气做好事前的预防工作,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对因工作不认真、检查不到位、问题未能发现或处理不及时而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4、加强值班,畅通信息。在开展大检查和节日期间,要严格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落实具体值班人员,明确职责,及时掌握安全动态,对发生火灾事故必须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篇十四

**年春节即将临近,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车辆的迅速增多,而**镇**过境场公路,历年来在过年过节期间都存在交通阻塞的情况,为确保春节期间交通畅通,保证群众及驾驶员人身安全,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镇党委政府成立周明海镇长为组长,副书记张焱、艾斌任副组长,**派出所、交警得胜中队、**消防四中队、镇交管办、镇村建中心、**社区居委会、伏鱼村委会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社区居委会办公室,由派出所李茂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

从20xx年2月*日至2月*日结束。

(一)交通秩序维护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派出所、交警得胜中队、**消防四中队、镇交管办、镇村建中心、**社区、伏鱼村委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镇**场过境公路沿线交通秩序的整治和维护,适时在必要区域、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或单面通行;确定车辆停放地点,提前清理乱停乱放车辆,指挥车辆有序停放,确保各类车辆有序通行,保持春节期间交通畅通。各小组具体执勤点位置、职责如下:

第一小组(执勤地点:**加油站、**高速公路交叉路出入口)。小组长:何国友,成员由交管办2名人员组成。

第二小组(执勤地点:邝德君酒厂出口处、伏鱼村办公室旁,以及前后段临时公路段)。小组长:张书莲,成员由伏鱼村村干部3名人员组成。1名安排在邝德君酒厂出口处,2名安排在伏鱼村新农村建设路口和村办公室临时公路段。

第三小组(执勤地点:**医院、丁字路口),小组长:何茂林,成员**社区2人组成。1名在**医院,1名在丁字路口。

第四小组(执勤地点:**双**—**社区办公室---**场到天才岔路口),小组长:宋国庆,成员由**消防四中队3队员组成。1名在双**,1名在**社区办公室路段,1名在**场到天才岔路口。

各小组职责:负责沿线过境公路、沿街街道和停车场的交通秩序,禁止车辆在街上停留、停放,处置突发事件,适时在必要区域、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或单面通行,确保道路畅通。

(二)机动巡逻组(执勤地点:整个**场及周围,**镇辖区),小组长:李茂、许程、张健,成员由**派出所2-3名、交警得胜中队1民警组成。负责整个**场及**镇辖区沿线公路和停车场的交通秩序,处置突发事件以及交通事故现场勘查,适时在必要区域、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或单面通行,确保桥梁、路段上不发生拥堵,确保道路畅通,处置突发事件,切实保障过往群众及驾驶员安全。

(三)街道摊位整治组。组长:程乾柱,成员由镇城建中心人员组成,负责在**、**逢场天对过境公路两边占到经营的摊位进行,劝走和取缔,确保公路沿下,无占到经营现象发生,确保道路畅通。

(四)应急备勤组。组长:**镇党委政府值班领导,成员由**镇政府值班人员和镇民兵组成,负责接到领导组指令后,立即组织值班人员、民兵到达指定地点,听从指挥,处置突发事件。

(一)所有执勤人员于20xx年2月10日8时开始到达指定位置开展交通执勤工作,逢赶**场天,提前到7时达到指定位置开展交通执勤工作。

(二)参加安全保卫人员要服从指挥,做到分工合作、配合协调、文明执勤,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发现重大紧急情况及时报告,果断处置。

(三)落实责任制,定人、定岗、定时、定责。执勤人员和各组长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四)每天参加交通执勤人员,在**社区办公室进行签到(注: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字及到达时间)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20xx〕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xx供电公司、xx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月22日结束。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检查整治(1月上旬至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

1月25日前,由区燃放办牵头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我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1月30日前,车站、高铁换乘站等交通枢纽,铁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区安监、工商、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坚持"五项"安全监管,即通过生产监管、经营监管、运输监管、车辆监管、品种监管,确保我区烟花爆竹运输、经营的安全,保障市场烟花爆竹的安全供应,为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供质量、品种的安全保障。区安监局要以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与区燃放办共同牵头,加大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同时,区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及质量等开展联合监管,并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全区限制燃放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的规划、设置工作,由区安监局会同区供销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置,同时,区安监局要在确保市民购买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限制燃放区的临时销售点原则控制在120个以内。20xx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区临时零售网点允许销售的时间确定为2月7至2月22日从烟花爆竹配送工作2月1日开始。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坚决防止临时零售网点提前配送和销售。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督促、指导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严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标准和要求采购烟花爆竹。区工商局要对所有进入我区烟花爆竹品种开展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示,防止专营单位以质次价廉的品种进行批发竞争。区安监局、区工商局要研究许可、登记联动工作机制,为经营者提供方便、简化的程序。同时,区安监局要组织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法人代表及负责人大会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零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强制保险工作,在全区推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视频监控工作。督促零售经营者遵守限制存放量的有关规定,做好烟花爆竹在零售网点储存的安全管理工作。区公安局、区交委要加强对运输环节资质的审查,确保烟花爆竹运输安全。对于举办小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区公安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政策支持,在符合安全条件的空旷的地点,由专业单位和人员向公众提供燃放服务,做到疏堵结合,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网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研究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按照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及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如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在隐患排查方面,要做到"五个坚决",即发现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存在隐患没发现,发现隐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一定要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适时开展可燃物清理和浇湿阻燃专项行动。春节前,区消防支队要报请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全区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适时采取浇湿阻燃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对烟花爆竹禁放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十六类禁放点,要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逐一登记,安装悬挂禁放标志牌,并标明周边禁放安全距离、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十六类禁放点分别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区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广播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或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各镇街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二是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做好应急准备;三是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五是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七是要组织力量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及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部门的及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区委督查室和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镇街和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报送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区燃放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请分别于1月30日和2月25日前报送区燃放办。区燃放办地址:金剑路218号(区公安局407室);传真:xx;电子邮件:xx;值班、举报电话:xx;联系人:彭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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