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现住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甲方):
身份证号码:
现住地址:
联系电话:
出租房屋情况:
地址:
面积: 年代: 朝向: 产权证号码:
电表:总 峰 谷 水表指数: 煤气指数:
室内设施: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此共同遵守。
1、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房屋的真实性、合法性,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无任何纠纷,出租前产生的一切费用一概由甲方承担。
2、出租价格 元/月.出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计 个月。物管费用 。 乙方在出租期限内每 个月一次性付给甲方房租及物管费用 ,且提前 天交付下次房租。甲方收取乙方房租押金 元。(到期验房、结算各项费用后多退少补)。
3、出租期限内,乙方保证上述房屋内装潢及室内设施的原样性,不能改动室内的建筑结构及固定设施。如需改动应得到甲方许可。合同到期乙方装修的固定设施不得拆走及损坏。
4、出租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约定的出租价格,乙方不得转托他人或自行出租。
5、出租期限内,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并及时交纳。
6、出租期限内,乙方不得损害甲方利益,不得利用此房从事违法活动。
7、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国家拆迁等),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双方须按实际租期及费用结算清楚。
8、出租期限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不能履行上述条款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支付对方一个月出租价格的违约金。并赔偿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合同到期不论续租与否甲乙双方均需提前 天 通知对方是否续签。
10、备注:
11、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及房租后开始生效执行,经济往来另以字据为证。
甲方(签章):
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