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关于对电力设施存在火险隐患进行整改消除的报告
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要求电力部门对电力设施存在火灾隐患进行整改消除的通知》(*森指字〔20xx〕5号)的要求,针对春季以来风干物燥,**不少地区山火频发,消防安全压力极大的情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总体工作方针,对全市范围内的涉林电力设施设备、输电线路进行了深入排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开展电力设施消防隐患排查
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我局于 2月19日 召开了局1季度的安全生产分析会,重点研究部署了消防安全工作,迅速组织力量对全市范围内的涉林电力设施设备、输电线路进行隐患排查。
截至 3月5日 ,我局输电管理所对**市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共计 1510.12km 进行巡视,配电管理所对**区35kv及以下配电线路共计 1768.2km 进行了巡视,同时加强清理线路通道清查。历时一个月,在林业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修剪清理了离线路安全距离较小的树木共计3421棵,对有安全隐患的用户产权线路下发了共计21张整改通知单。针对一些老旧线路,上报省网公司列项进行改造,避免断线引发的火灾事故。加强了对沿途线路居民相关线路安全运行的宣传教育,主要从减少对电力设施的破坏及违章建设,违章种树等不安全因素进行宣传。
同时,我局积极组织安排各县供电公司认真、细致的对辖区内的供电线路、设备进行了专项安全隐患排查(详细清查情况见附件),十县供电公司均按要求对线路进行了排查和整改,加大了对公司产权范围内的林区线路、设备进行特殊巡视、消缺,把特殊巡视与日常巡视有机的结合起来,本着“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原则,使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大对客户产权的线路设备的监管力度,严格把关,杜绝带有安全隐患的线路设备入网运行;加大对线路设备运行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林区施工作业的防火意识;加大“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大边远地区的宣传普及力度。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线路通道的清理工作。
二、全面抓好消防安全管理
从 2月20日 开始,我局迅速组织力量对全局火灾报警系统、供水系统、喷淋系统及红外防盗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消除和整改;对局属各变电站消防设施进行普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的配置和种类是否满足实际安全运行需要,布局是否合理,运行是否安全可靠;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全局督查督办工作,特别是针对消防隐患的整改,实行限期办结制;开展全员消防知识普及培训,重点包括消防常识、火灾的预防、扑救等,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针对野外工作,我局要求各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到林业管理部门办理入山作业的相关手续,签订野外施工作业防火责任书。作业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山,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在山林等地施工时各施工队每个作业点至少配备两个以上的干粉灭火装置。在林区内因施工必须动用明火或进行焊接时,划定工作范围,清除工作范围内的易燃物,设专人监护方可作业。施工队驻地施工用电、生活用电必须按照相应的要求布置,严禁私拉乱接。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目前,***县一区有很大一部分电力线路穿越国有林区,树林干燥,对线路的安全距离较小,为确保输电线路运行安全稳定,我局积极多方协调,但树林的砍伐仍较为困难,线路通道清理进度并不理想,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支持力度,确保通道清理工作有效开展。
由于部分电力设施产权归属于用户所有,我局在管理维护方面只能起到监管的作用,针对用户产权的线路破烂不堪,极易造成断线等事故引发火灾的情况,我局已下发整改通知书,不签收整改通知书的已报市安监局备案。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人身、设备和财产安全,确保对客户的安全可靠供电,我局将把消防安全管理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继续深入细致地开展好电力设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输电线路的通道清理工作。下一步,我局还将邀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一起至现场指导我局开展对林区的设施设备和经过林区的电力线路开豁防火隔离带,积极响应并全力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