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就是看了一部影片,连续剧或参观展览等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读后感书写有哪些格式要求呢?怎样才能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后感100字篇一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xx年左右的历史,探其历久不衰的缘故:大概为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吧!由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同时受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抗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现实夭折了。
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的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圣经》背得滚瓜烂熟,作为踏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由一个叛逆者到忠实走卒,更深刻地突显了于连在不可抗拒的大环境洪流中的浮沉挣扎。这个大环境就是一八三○年的法国:叱咤风云的拿破仑一蹶不振,激动人心的革命风暴成为过眼烟云;封建贵族又卷土重来,建立了复辟王朝。那时候的法国,想要出人头地的年轻人只有两条路可走,一个是从军,一个是当神父。于连真可谓:成败一本书,生死两女人。或许每个时代都有这样的年轻人吧!我觉得没什么,什么样的社会造就什么样的人,人人都想小资,都想有所建树,无可厚非。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就是司汤达的“活过,爱过,写过“。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说“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读后感100字篇二
每个人生命里都可能有这样一本书,它令我们一读再读。而每一次阅读,都会有新的感受。而这些内心感受却未必可以诉诸文字,因为每次试图这样做时,内心都百转千回。那么,让我以这首小诗开篇吧 !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牛虻留给琼玛的绝笔信没有署名,只有他们儿时一块学过的这首小诗。
这首小诗如此轻松愉快,与小说悲剧性的结尾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亚瑟给自己取外号为牛虻,就是欣赏牛虻每天快乐地忙碌着。我也希望自己像一只牛虻,哪怕是一只快乐的大马蜂,所以,以这首小诗开篇。
亚瑟有了牛虻的坚韧和乐观,却始终无法快活。
亚瑟是一个聪慧、敏感、善良、纯洁的青年,他自幼娇生惯养,品德白玉无暇,他见不得丑陋,更忍受不了任何的欺骗。所以,当他猛然间发现他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的真相后,他的人生信仰受到了致命打击,重创之下,他决定用假死来获得新生。而所谓的“新生”又是什么呢?是他堕入了“真正的人间地狱”。亚瑟初到美洲时,为了糊口他先后做过搬运工、杂役以及在赌场里充当仆人,在一次奉命驱逐一名输红了眼的醉鬼赌徒时,被这名拉斯加水手用一条拨火棍打得浑身上下除了脖子没被折断外,几乎所有的骨头都断了。在被潦草地胡乱拼接上后,落下了终身的残疾。“瘸腿”、“残手”和时时发作的疾病让那么骄傲的亚瑟很难再找到工作,为了糊口亚瑟一度沦为了马戏班子里一名出尽洋相被人嘲笑戏弄的小丑。整整两年的时间,他被浓墨重彩地描画装扮成一个驼背怪物,扮演粗俗下流的小丑以博得观众的嘲笑。在这样的自我作践的过程中,他感到自己已经彻底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和勇气,而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亚瑟尝尽了世间百味,同时也改变了对很多问题的看法。他后来从马戏班子里逃了出来,加入了杜普雷探险队。在五年的探险过程中,他用自己的勇敢、智慧和善良获得了作为人的尊严,以及罗尼等人的友谊。他终于活了过来,好不容易才重新活了过来。与他的生命一起复苏的还有他做人的勇气。回到欧洲后,他成为一名杂志的特约记者,他用犀利的笔对天主教的伪善进行了毫不留情的讽刺,他利用自己特有的敏锐捕捉到政治上风云变幻,他的生命重新被革命的火焰燃烧出激情。在一次又一次的冒险中,他重新得到了生命尊严的肯定,在与教会的较量过程中,他像匕首像投枪一样直插敌人的心脏。另一方面,他从始至终都深爱着蒙泰尼里,他对蒙泰尼里的爱是如此深刻,以至于恨也成为表达眷恋的一种方式,他在报纸上毫不留情地嘲笑这位主教大人,同时,他又以匿名读者的身份为他所崇拜的红衣主教进行捍卫。很明显,这是他身体里的两个“我”矛盾冲突的结果吧?而那一次,他为了营救战友,明知凶险却毅然前往。果然,如他所料,他碰上了“一个跟他长得一模一样的鬼魂”,于是他被逮捕了。在狱中,亚瑟不愿意再妥协,执拗地要蒙泰尼里在儿子和上帝之间作出选择,蒙泰尼里选择了上帝。牛虻被处决了,蒙泰尼里痛失爱子,悔恨交加,最终精神错乱而死。
十九岁的亚瑟对于蒙泰尼里的爱胜过了一切,而蒙泰尼里的欺骗毁掉了他对于上帝的信仰。他寻求新生,想活在没有欺骗的世间。而此后他所遭遇的一切,让他不得不依靠谎言度日。他的痛苦来源于强烈的自尊,而真正的人间地狱又毁灭了他的自尊。咬牙切齿的恨后面都是刻骨铭心的爱啊,为了爱,亚瑟又一次选择了慷慨赴死。蒙泰尼里呢,他用对上帝的信仰来拯救自己的灵魂,在第一次失去亚瑟后,他陷入了痛苦和绝望之中,那之后的十三年,他用对芸芸众生的大爱来麻痹自己,支撑自己在苦海中泅渡。第二次,也就是最后一次,他在亚瑟和上帝面前作出了抉择,他为了所谓芸芸众生的平安和幸福,牺牲了自己的爱子,饱尝上帝痛失爱子之悲恸。他后悔了,他在淹没自己的巨大悲恸中体会到圣父之悲。进一步,他认识到上帝牺牲爱子之悲痛的虚伪,因为基督耶稣可以复活,而自己的亚瑟却活生生地被自己献给上帝以邀宠,献给基督徒作为祭礼。蒙泰尼里无法承受这巨大的悲痛,亚瑟死后不久他也因“心脏动脉瘤破裂”而死。
十几年前的一个下午,有个女孩子捧了这本书,读着读着不由得泪落如雨、失声痛哭……那个下午,泪水为她的心灵做了洗礼,她仿佛新生,她下定决心一定要勇敢地活下去,将来不管遇到怎样的厄运,哪怕像泥土一样被践踏,也要顽强地活下去。或许,这样的意志就源于牛虻身上的坚韧和不妥协的精神吧?
一个人的爱有多深,怨恨就有多绵长。至亲至爱的人对自己的伤害是最能置人于死地的。虽非己愿而事实是蒙泰尼里亲手铸就了亚瑟的悲剧。亚瑟不肯妥协的性格,也是他遭遇悲剧命运的原因。他把这个世界看得非黑即白,对待别人的错误不懂得宽容,除了尖刻的嘲讽就是玩世不恭地愚弄。对待自己也并不仁慈,于是,他没有给自己留活路。他过于自尊,哪怕在他最挚爱的蒙泰尼里和琼玛面前,他也表现得那么骄傲那么目中无人。他对自己的痛苦难以忘怀,对于别人的痛苦也缺乏设身处地的深刻体会。因为自己遭遇了很多非人的待遇就理所应当去仇视人群吗?智力平庸的人就活该被愚弄吗?为了保护自己就该像个刺猬一样对待朋友吗?即使生命只是个臭皮囊,难道仅仅因为厌恶了人间的丑陋就对它不懂得爱惜了吗?毕竟,还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迷人的时刻。
我认为一个饱经苦难的人,更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更值得拥有幸福的人生。我不赞同亚瑟像一个战士、斗士那样悲壮地死去,哪怕它的意义在于揭露宗教的虚伪,为了跟上帝争宠,为了唤醒中宗教毒害颇深的蒙泰尼里。我希望他像一只快乐的牛虻,永远地活着。
一本好书,展示的是另一个世界、另一种人生。它把读者的爱恨悲欢的和书中人物的爱恨悲欢进行沟通交流,让我们的心灵因为共鸣而得到滋养,变得更加丰盈。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牛虻》当之无愧是一部不朽的作品。
读后感100字篇三
那是一个周末,我和朋友相约去书店,第一时间就被一本书吸引住了。它,红色的封面,”爱怕什么“四个白色大字竖在中间,下面写着”毕淑敏心理散文“七个字,不知道是红与白的搭配诱惑了我,还是”心理散文“几个字吸引了我。那一刻,我毫不犹豫地把它抱在怀里。从此,我便开始走进《爱怕什么》,走近毕淑敏。书中的每一篇散文,就是毕淑敏讲的一个关于爱的故事。她在娓娓动人的情境里将爱的涵义无限拓展,原来,爱包容了那么多的价值和意义,让我觉得曾经那么熟悉的”爱“甚至有点儿陌生。于是,不由得陷入了沉思。爱到底最怕什么?
冥想中,毕淑敏的一句话映入了脑海:爱是上天赐给我们的最纯净的礼物,爱永远和至真、至善、至美联系在一起,因此爱拒绝虚伪和欺骗,拒绝雕饰与装扮,爱需要率真,需要流露,也需要自然而真诚的表达。是的,如果我们在学校能和同事之间相互关爱,那么我们的工作将永远是快乐的、和谐的。
有人说”同行是冤家“,也有人说”教师这个行业竞争太激烈了,人情味越来越淡了。“而我却不这样认为。我想,老师之间为什么不能真诚相待、互帮互助呢?同事之间为什么不能成为一家人呢?
在我的记忆深处,永远难忘第一次出公开课的经历,要在那么多老师面前展示,我兴奋之余不免有些紧张,真担心自己会上不好,正当我信心不足时,全组的老师一齐为我鼓劲儿打气,他们有的说:”凡事都有个第一次嘛,这不正是一次展示自己的好机会吗?“有的说:”小战,我们全组老师都会帮你,不会有问题的。“还有的说:”小战,我们相信你的能力,你就大胆上吧。“听了大家暖暖的话语,我顿时备受鼓舞,也打消了内心的顾虑。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全组上下总动员,经过反复讨论研究,最终为我定下了课题《飞夺泸定桥》。紧接着大家就更忙碌了,为了使我更好地理解教材,把握教材,石老师帮我上网搜集了许多有关长征的资料,读后,我对当时的时代背景有了更清楚的了解。姜老师翻阅了大量的教学刊物,找了十几篇相关的教学设计,我们一起学习、分析,取众家所长。当有老师提议如果能再配上红军飞夺泸定桥那振奋人心的录像,学生的感受会更直观,对课文内容的理解也会得以升华。这时张老师二话没说就把这件事情揽下了,当天下班后,他顾不上回家,几乎跑遍了所有的音像店,才终于找到那段再合适不过的录像。
需要制作课件了,微机杨老师一连加了五天班,每当她去接孩子,偌大的幼儿园,就只剩下她的孩子在哭着等妈妈。更忘不了70高龄的孙老师,一遍遍听试讲,手把手地教我,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有时为了一句准确的过渡语,他会再三斟酌;有时为了一个合适的动作,他也会亲自示范。
出课那天早晨,我没顾得上吃早饭,就到学校做准备,”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的课受到了领导和老师们的一致好评。终于可以舒一口气了,这时肚子也开始咕咕叫了,回到办公室里,令我意想不到的是办公桌上竟然多了一份早餐,一个面包、一根火腿,还有一包奶。原来是细心的组长发现我没吃早饭,悄悄地给我买来的。我想,这哪里仅仅是一份早餐哪?这分明是一份浓得化不开的爱呀!我顿时心潮澎湃,这一切的一切又怎能不让人感动呢?
记得毕淑敏曾经说过:“爱是至善至诚的,爱的范围里,不能有丝毫私欲。”
平日里,我非常珍惜同事们给予我的无私关爱,我也加倍地对他们付出自己的爱心。当老教师因工作劳累而体力不支时,我就会主动帮他们代课;当办公室里有老师生病时,我总是不忘到家里送上第一份祝福与问候;当年轻老师要出课时,我也会帮忙搜集一些优秀课例,或者先按自己的思路在自己班里上那节课,带回课堂上最鲜活的第一手资料:学生最感兴趣的是什么,最难理解的又是什么……讨论时,我即使有一点微小的发现,也会毫不保留地提出来和大家一起分享,我们最愿体验的就是这种分享的快乐。在这样团结、和谐的氛围中工作,是一种快乐,更是一种幸福!
我们知道一堆沙子是松散的,可是它和水泥、石子、水混合后,比花岗岩还坚韧;一根筷子易折断,十根筷子压不弯。和同事之间有一份“办公室真情”,我们工作起来将如鱼得水,心情也会轻松愉悦。
当经历了这一切,终于明白:作为一名教师,在心中保有一份真爱,就是照耀人生温暖的灯,就拥有了最大的美德!终于明白:享受爱与被爱,我们将无比幸福。在成长的路上,只要不断地以自己的人格和胸怀去获得爱,给予爱,就有爱永远和我们同行,那么我们还怕什么呢?
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一定不会忘记:爱,让我如此美丽!
读后感100字篇四
《名贤集》汇集历代名人贤士的嘉言善行。以及民间流传的为人处事、待人接物、治学修德等方面的格言谚语。其中不乏洞察世事、启人心智之句。
《名贤集》以四言、五言、六言、七言组成,易诵易记,读之朗朗上口,为古代流传很广的启蒙读物。很惭愧《名贤集》过去属儿童读物,但今天我已人到中年,学起来却有点点吃力,努力学习深感受益。
我非常喜欢其中的这些句子:“休争闲气,日有平西。” 【译文】不要为无关紧要的事生气,就像太阳也有落到西山的时候。很多人都说我年轻的时候不显年轻。因为正值青春的时候脸上长了很多“青春美丽疙瘩痘”,虽然疙瘩痘有这么一个很美的名字,但那时候,我因为自己没有一张漂亮的脸非常自卑,我的年轻不曾美丽过。过了青春,脸上虽然留下了一些痘印,但是却干净了很多。很多不常见我的朋友,多年之后说我一直是老样子,甚至气色比年轻时还好。常听朋友自己常常失眠,我却总是睡的非常好。偶尔有非常难过的事情,最多半个小时过后,我也会睡的很实很香,只是早上会因为心里有事起的早些。我想这和我不爱生气有关系。生气只生一小会儿,不真的存在心里面。现在想想这非常的养生,病从气中来,没有气生,所以我人会很健康,很少生病。我们很多人是不是有这样的口头语:“气死我了!”为了自己的健康以后尽量少说,尽量不说这样的话。一定要多说正能量的话。
再如:“凡事从实,积福自厚。”【译文】不管做什么事都诚心实意,切切实实,事做好了,对他人有益,对自己也大有益处。 记得我念书的时候,有一个很要好的同学,他为我发愁,愁我太天真、太善良,将来走向社会,我会无法适应。因为我赶上了毕业就是失业的年代,刚开始在北京打工一年,然后开始自己创业。白手起家,其实我真的真的没有商业头脑。而我却也把生意做的红红火火,其实从一开始,我就明白一个道理:一定要先站在对方角度上去考虑问题,一定要让对方合适。亿万富翁张选在他的演讲中也提到,您如果为别人想,别人才会为您想,你会活的很有价值,从而会很快乐。如果您只为自己想,为了满足自己无止境的欲望,甚至不择手段,小利益是得到了,但得到了真正的快乐了吗?没有。我从事的儿童摄影,马上有九个年头了,而这些年里面,我真正的做到了,每一张照片都一定通过我手,如果是员工做的,我也要每一张检查一遍。太多人笑我根本不像当老板的。我只是本着把事情尽量做到最好,尽量给顾客减少麻烦。我真的做到了诚心实意,切切实实把事情做好。也应验了《名贤集》中这句话:老实常在,脱空常败。【译文】办事诚实的人终究不会吃亏,奸猾不实的人往往失败。 我是我们县城第一家儿童摄影,很多人看我生意好也跟着做起来,但很多,是坚持一两年就不做了。他们往往恶意竞争,把原本不好做的市场搞的更乱,自己陪钱经营不下去就歇了。而我总是很淡定的,做好自己。甚至我都很少搞促销活动,因为价位本身就非常实惠。从开业到现在,物价都上涨,而我们的价格还是老样子。
当我读到这一句时感悟非常之深:大道劝人三件事,戒酒除花莫赌钱。 【译文】为了康健幸福,应该力戒三件事:勿过量饮酒;别沉溺于女色;切勿赌博。
讲一下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情。
赌能害人。平平姑姑,原本嫁了一个非常老实的一个人,个子高高的,人非常不错。家境不是很好,他是单亲家庭,在亲戚的帮助上,他买了一辆大车,每天都非常辛苦,但每天可以收入四五百元,日子越来越好过了。只是跑大车的人,一般都几天回一次家,这些人,你请我我请你不是赌博就是找小姐。终于有一天输了大钱,跟她的小姐也怀孕了,她丢了家里的妻子和女儿和那个怀孕的小姐跑了,离婚都找不到他人影,通过起诉离的。他的父亲因此生气后病死了,他的亲妹妹因为要帮他还他欠下的高利贷也去当小姐了。平平姑姑,婚是离了,但背了一身的债,因为就是在他输掉所有的钱和车之外还借了高利贷,为了孩子她原本想继续她们的婚姻。她的名义担保借了银行的钱,还上了高利贷,只是他却无心过日子,和那个怀孕的小姐跑了。那段日子孩子还小平平姑姑非常苦。现在平平姑姑又再嫁给了一个非常老实的北京人,人个子不高,但诚实本份,刚刚生了一个胖儿子,最近还分了北京一套小平米的房。难过的日子终于熬到头了。女人如果遇到不本份的男人,留给她的只有伤痛和同样失去父爱、受伤的孩子。
在我儿童摄影的楼下,原本是一家经营很多年的婚纱摄影,而老板经营了尽一生的事业,等女儿结婚后,她也想休息休息,于是把店让女儿和女婿来经营。只是经营了大约两年左右的时间,女婿迷恋上了赌钱,一夜之间输掉近百万,最后把经营多年的摄影店卖掉,也不够还因为赌借来的高利贷,在他们搬走之后听说也闹了一段时间的离婚,但后来因为孩子他们并没有离成,他的年迈的父亲为了帮他快点还帐晚年原本安逸的生活却不得不跟着盖房班挣辛苦钱。可怜那一大把年纪。赌真的可以使原本美好的家,变得支离破碎。
再说一个曹植贪杯误前程的故事吧。本来他因才学敏博,深得曹操宠爱,多次想立他为嗣。但曹丕留他饮酒,名义上是给弟弟送行,实际上是在陷害他。“逼而醉之”。当曹操及大臣一大早就得曹植出发时,曹操派了三拨人也没有能把曹植叫醒。曹操想怎么可以把皇位交给他。后来曹操把皇位给了曹丕。曹丕当了皇帝以后,就想迫害曹植,有一次让曹植在七步之内做成一首诗,否则就把他处死。曹植没走到七步就做好了这首诗。有名的《七步诗》煮 豆 燃 豆 萁, 豆 在 釜 中 泣。 本 是 同 根 生, 相 煎 何 太 急?曹植七步之内写成这首诗,使曹丕失去了迫害他的借口。尽管曹丕看了诗也心有所动,感到惭愧,但是始终害怕诗人与他争夺王位,一直把他软禁终生。曹植更纵酒自遣,“常饮酒无欢,遂发病薨”,寿才四十一岁。他的短命一半由于纵酒,一半由于抑郁;因排遣抑郁而更加纵酒。
因赌失去家庭,因酒失去皇位,更有多少人因酒而失去健康的?
在我身边有很多肚子非常大,看起来又胖又壮的男人,其实因为喝酒,因为赌钱,虽然家庭还在,但健康已离他们远去。我认识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他事业非常成功。但他总在重复一句话:“哎,没用!没有健康其它有什么用呢?”他四十五六岁吧,得脑血栓三次了。同时还伴有糖尿病,他以前认为,喝过酒,再赌赌钱,整夜赌钱的时候,再猛吸烟。原本以为非常潇洒的生活,其实原来是那么的无知甚至愚蠢。现在为了配合治疗,酒不喝了,烟也戒了,赌场更是远离。就是吃也只是水煮菜,只要吃一点面食,血糖就会高起来。人是瘦了很多。因为毕竟还年轻,他健康恢复的也非常快。只是健康真的忽视不得。有再多的钱,健康没有了,生命更也失去了意义。
这是我读《名贤集》感悟最深的几句话。其实熟读我们大人也可以熟记心中。而如果这些智慧可以真正指导我们的生活,就真的不必走那些人生的弯路的人。那么多的人生悲剧还会发生吗?
读后感100字篇五
《阿q正传》最初发表于《晨报副刊》,后收入《呐喊》。是鲁迅唯一的一部中篇小说。鲁迅在谈到这篇小说的写作动机时曾经说过,主要是为了揭示“国人的灵魂。”(《阿q正传·英文版序》)鲁迅在这篇小说中表现出来的改造“国民性”的思想;鲁迅对阿q表现表现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态度。
小说的中心人物是乡村流浪汉阿q的。《阿q正传》通过阿q和他周围人的冷漠形象地揭示了中国农民的麻木和不觉悟,揭示了人性的弱点。也折射出中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致命弱点。
阿q是一个贫苦的流氓无产者的典型。
阿q是个受压迫的农民。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无名无姓。有个姓氏却被赵太爷剥夺了。只能靠打短工为生活。——“别人舂米,他便舂米;别人插秧,他便插秧。”
阿q性格的最主要的特征是“精神胜利法”。所谓的“精神胜利法“就是在现实中无法获得满足只好在精神上、在幻想中寻求自我安慰。小说中的《优胜记略》和《续优胜记略》都是他的这种精神胜利法的表现“行状”。归纳起来,精神胜利法的主要特征有:自欺欺人、自我安慰。阿q只求在精神上战胜对方,既自尊自大,又自轻自贱,死要面子又欺软怕硬,麻木健忘而糊涂终生。比如,被人打了,就用“儿子打老子”来自我安慰;别人说他混得差,他就用“祖先比你阔”来搪塞。具有惊人的健忘症。前面被人打了,转身之间忘得一干二净。转嫁痛苦,耍无赖。畏强凌弱是他性格的重要特点之一。刚刚被强者假洋鬼子用“哭丧棒”打得鼻青脸肿,转眼之间就去欺辱小尼姑,强行摸小尼姑的头,还说“为什么和尚摸得,我摸不得”。偷了别人家的萝卜,却要萝卜说话。等等。
但“精神胜利法”不是阿q最根本的特征,他的根本性格是缺乏起码的自我意识和个性意识。
阿q的身上还有封建的正统思想和传统意识。他认为,凡是革命都是与他作对,革命党捉住都要杀头。这体现了阿q身上的保皇意识。他自己虽然经常受到别人的侮辱,但却以欺侮女人为乐。并且认为“女人是祸水”,自认为“男女之大防甚严”,超过了古今的圣贤。尽管到处流浪,还要传宗接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就是这种宗法家族思想的体现。
阿q参加革命,其实对革命并不了解,一个把自由党变成了“柿油党”的流浪汉眼中的革命,是完全根据自己的本能来确定其含义的。在阿q的眼中,革命就逝代戏曲中的场面——“银盔银甲。三尖两刃刀”;所谓的革命,就是抢得财产,把秀才家的宁式床搬来;就是抢得女人,把秀才老婆和女儿等女人抢来,享受他得三妻四妾式的帝王生活;就是仇杀,把秀才等杀掉,把王胡杀掉;就是欺压别人,让小d搬东西,搬不快就打。所以,阿q的革命一旦成功将比失败让人更加可怕。
阿q性格有着深刻的文化根源。它与中国历史,特别是近代中国屡遭外国侵略的屈辱历史相联系。是那种虽然破落,但还自认为是天朝上国的鸵鸟精神的折射;它也是中国小农经济社会的产物。中国小生产者的保守落后、不觉悟等弱点使阿q这样的农民更容易染上“精神胜利法”。同时,阿q的性格还与传统的儒家文化尤其是道家和释家文化相连接。回避现实和不敢面对现实,是阿q和传统的道家和释家文化的相通点。
《阿q正传》具有丰富的思想。鲁迅写作这部小说的目的,就是要揭露“国民的劣根性”,因此,阿q的性格就是现代中国国民性的象征。小说特通过阿q身上的“精神胜利法”揭露了中国的民族劣根性,揭示了病态社会人们的病苦,“以引起疗救者的注意”。阿q时代属于过去,但阿q性格包含的内容并未绝迹,所以现在阿q是现代中国国民的灵魂。鲁迅对阿q性格的揭露,意在对整个旧社会的批判,对整个旧的意识形态的批判。这体现了鲁迅深刻的启蒙主义的思想。
读后感100字篇六
“一无所知的人儿也就一无所爱,什么都不做的人儿也就什么也不懂。什么都不懂的人儿是没有价值的。懂得事理的人儿也懂得爱、观察和发现……对事物本质了解得越多,也就越钟爱……设想所有水果与草莓同时成熟的人儿也就对葡萄一无所知”
在本书的开篇,弗洛姆引用了帕拉塞萨斯(德国医学家,自然科学家及哲学家)的这句看似与爱情无关的古话,却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他的观点,若想获得爱,则需了解爱。
弗洛姆是著名的德国(后加入美国籍)精神分析学家、社会学家和哲学家,他长期研究马克思主义和弗洛伊德主义,试图保存两者的真理,用对方的原理修正进行另一方的理论,得出最后的综合体。他论述最多的是人的存在、人的本质、人的爱、人的异化、人的解放问题。这本《爱的艺术》是一部以精神分析的方法研究和阐述爱的艺术的理论专著。自20xx年问世以来已经被译成20多种文字,至今畅销不衰,被誉为当代爱的艺术理论专著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
在本书的开始,弗洛姆即指出,爱是一门艺术,就像生活中的其他艺术一样,要学习如何爱就像学习其他艺术一样,先需了解爱的理论,再探讨爱的实践。弗洛姆所讲的爱的实践,绝非一般畅销书中的夫妻情侣“相处之道”,而是就个人自身行为进行的探讨。
可是长久以来,为什么多数人认为爱是不需要学习呢?弗洛姆在书中阐述道,大部分人认为爱不需要学习的前提主要为以下三点:第一,多数人宁愿把爱当成被爱的问题,人们不断付出努力获得大众的认可,使自己变的“可爱”,这样迫使男性取得成就,获得他自己所处的社会条件最大限度的地位和财富,女性通过修饰仪表健美等来吸引男性;第二,把爱的问题设想为一个对象的问题,而不是能力的问题;第三,把最初坠入情网的经历与爱的“久恒”之间的区别混淆了。这三点真是字字珠玑,就拿第一点来说,现在的八零九零后都是独生子女,多少有些“自私”,常更渴望被关注被爱,而不愿意付出自己的感情去关心对方,熟不知,“握紧拳头,里面什么也没有。张开双手,你就拥有了整个世界。”持有“被爱比爱更幸福”这种言论的人,多数是不成熟的。而提到第二点,强调爱的对象就像在中国强调“缘分”。不少书中的“爱情警句”不断地告诉大家,“世界上总有一个人在等着你”,其实不少任性的年轻人不懂得爱,总是错过了一个又一个“对的人”。
在本书里,弗洛姆也谈到,在交易盛行和奉物质财富为首要价值的资本主义文明中,人类爱的关系遵循统治商品交换和劳动力市场的相同规律,以“互利交换”的思想为基础,估计自己和对方在社会中的价值,力图做一个交易,此交易即称之为爱情。
弗洛姆认为,以上提到的这些都不是真正的爱。马克思曾强调过知识和成熟在爱情里的重要性,也曾在给朋友的信中谈到,“你应该考虑在结婚以前成为一个成熟的人”。弗洛姆的观点类似,成熟的人格是获得真正爱情的基础,而成熟人格包括有冒险的能力、有勇气,甚至准备迎接厄运和挫折。成熟的爱情是“我需要你,因为我爱你”,而不成熟的爱情是“我爱你,因为我需要你”。最重要的是,有成熟人格的人,拥有创造性的爱,具备爱的能力,愿意为被爱者的成长和幸福做积极的奋斗,愿意为赢得他所爱的东西而劳作,真诚地爱一个人,就是关心他的生活,尊重他的潜力和他自身。这样的爱,是一种“给予”,分享在他身上有生命力的东西,通过他的给,丰富了他人。他给并不是为了得,但是通过他的给,不可避免地会在对方身上唤起某种有生命力的东西,双方都因此而充满快乐。弗洛姆认将“给”认为是力量的最高表现,恰恰通过“给”,个人才能体验到自我的力量,自我的“富裕”,体验到生命力的升华。
而与之最为相反的是,极端的自私主义。极端的自私主义者,他们不是真诚地爱对方,而是为了爱自我才爱他人,找到爱的对象是为了满足自我的“幸福”。这种爱,在对象能满足他们需要时,还可以维持平静的生活,而一旦对象无法满足,或者他们自己产生怀疑、动摇,或是自我空虚,他们的爱就会碎裂,熄灭。所以,如果不努力发展自己的全部人格并以此达到一种创造倾向性,那么每种爱的试图都会失败;如果没有爱他人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谦恭地、勇敢地、真诚地和有纪律地爱他人,那么人们在自己的爱情生活中也永远得不到满足。
弗洛姆在“爱的实践”部分,主要强调了爱需要具备耐心、专心、勇气、信仰,这些词看似简单且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提到,只有身体力行,付出行动,才能收获爱。在实践部分,弗洛姆特意写到,在开始爱别人之前,个人应具备“独立的能力”,学会与自己相处。这倒是跟我们当下的流行的不少心理学观点相符,了解自己,认识自己之后,我们才能更好的爱他人。
写到这里,谈论什么是真正的爱及如何获得爱后,那我们为什么需要爱?为什么爱情是人生永远的话题?因为爱是对人类生存问题的答案。人最深切的需求即克服分离,从孤独中抽身。而爱情是人类克服孤独的唯一方法,人的爱情是一种积极的力量,这种力量可以冲破人与人之间的高墙,分享彼此的秘密,人与人结合,使人克服孤寂和与世隔绝感。但也切记爱情与生活并不是脱离的,爱情依附于生活。鲁迅曾谆谆告诫:“不要只为了爱而盲目的爱,而将别的人生意义全盘疏忽了。人生的第一意义便是生活,人必须活着,爱才能有所附丽。”
读后感100字篇七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这里讲的是如何调和“学”和“思”的矛盾。作为一个理科的学生,我觉得我对这个问题有相对深入的理解。只学而不思,不易发现别人的错误,也不容易有自己的思想。就像读《论语》,买一本书回来,刷刷几下读完,即使过目不忘,学到的也是别人的东西。思而不学,则会进展缓慢,而且容易钻进牛角尖出不来。这时如果能够参考一下以往人们对同一问题的看法,则很可能会有豁然开朗的感觉。荀子也说过“吾常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所以,孔子告诉他的弟子,在学习中要把握好“学”和“思”这对矛盾。
人们常挂在嘴边的话,我竟然不知出于《论语》。像“父母在,不远游。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道不同,不相为谋,任重而道远,死而后已,朽木不可雕也。三十而立……”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学贯中西的学者们常把孔子和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相提并论。苏格拉底是被雅典民主政权处死的,据说是自由精神阻止他逃亡。但我更喜欢孔子的直言不讳:“道不行,乖桴浮于海”,这同样是一种自由精神。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中庸之道。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孔子讲究孝道,孝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今天的人们却在褪色,对其讲孝是非常必要的,让他们明白孝是为人之本。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事父母能竭其力;”等。即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这里讲了什么是孝,同“事父母能竭其力”有些不同。虽然事父母能竭其力,但在社会上做事,或是贪污或是抢劫,触犯法律,使父母担心、忧心,这也不能算是孝。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治学方面,孔子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知之为不知,不知为不知,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博学而笃志,切问近而思”。不正是一种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治学态度吗?治学的方法他讲究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他觉得学而实习之不亦说乎。”同时孔子认为“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可见学习的重要性,治学是仁信的基础。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这是《论语》六则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两则。前一则是说几个人走在一起,那么其中必定有可以当老师的人;后一则告诉我们敏捷而努力地学习,不以向不如自己的人请教为耻。这两句话虽然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至今仍是至理名言,意义至大。“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包含着一个广泛的道理:能者为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的人甚多,而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亦可成为我们良师益友。就说我们班上的吧。在这个近80人的班集体里,就有篮球上的猛将、绘画巧匠、书法好手、象棋大师。有的是上晓天文,有的是下通地理;有的是满脑子的数字;有的能歌善舞……多向我们身边的这些平凡的人学习,就像置身于万绿丛中的小苗吸收着丰富的养分。高山,是那样地雄伟,绵延;大海是那样地壮丽无边,山之所以高,是因为它从不排斥每一块小石;海之所以阔,是因为它积极地聚集好一点一滴不起眼的水。若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的渊博,就必须善于从平凡的人身上汲取他们点滴之长——“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一个几岁的小朋友当然不如四十开外的教育家;平民百姓同样没有史学家的见识广博……但是正是这样的“不耻下问”而造就了许多伟人。
孔子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居敬兴简,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我想对各行各业的人们都有所启发。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意思是指孔子说:“弟子在家就孝顺父母;出门在外,则谦恭有礼,对人如兄弟一般,谨慎而诚实可信,要广泛地去爱众人,亲近那些有仁德的人。这样躬行实践之后,还有余力的话,就再去学习知识,。”即在家要孝敬父母,在外在团结友爱,有爱心,以贤德的人为榜样,不断激励自己,努力实践,完善自己的道德修养,这些做人的立身原则做好了以后,再学习文献知识,以开阔视野,丰富思想。“德,人之本也,本立而道生。”
仁义礼智信,国人都按这一标准去做,社会会更加和谐,我们的国家会成为文明、昌盛、礼仪之邦。
读后感100字篇八
小时候,最爱干的农活之一就是打猪草。如果说量力而行,那么打猪草是最适合农村小学生体能所干的农活了。那个时候,猪吃草,不像现在的猪越来越娇贵,吃粮食,不吃草了。我小时候体弱多病,病病歪歪的,一阵风似乎都能吹跑,脸色,是那种苍白,惨白,一看就是大病在身的人。所以,繁重的体力劳动不仅会让我喘不过气来,而且眼睛会一阵一阵地发黑,头发晕。
星期天,我会挎一个草筐,兴高采烈地去打猪草。好像很勤劳的样子。
我大声对家里人说,我去打猪草了。然后,趁大人不注意,悄悄往草筐里塞一本书,一溜小跑去打猪草。
童年的读书经历,真有点打仗的味道。前有伏兵,后有追兵,我只能选择游击战。在学校,班主任老师一双阴沉的眼睛总盯着我;在家里,父亲一双尖锐的眼睛总盯着我。学校和家里都不是我读书的环境。拿一本文学书,心神总是游移不定。后来,我找到了一个读书的好去处:去河边。
如果专门抱一本书去河边,那会遭到父亲训斥的。这个样子,容易让人误认为是游手好闲。在父亲眼里,我读的本来就是闲书。要是我打猪草,那就不一一样了。既帮家里干了活,自己又满足了读书的愿望,可谓是一举两得。
故乡有一条稍大一点的河,叫青龙河。不知道青龙河有什么来历,没有一个人能告诉我,但我想象中,那一定是很富有传奇色彩的。我读过不是少民间故事,所以我深信它是有个什么有趣的故事被人们遗忘了,或者失传了。这条河在小小的峡谷之中,两岸有树,谷底有树也有水灵灵的草。水很清澈,像是山泉水。很遗憾的是,这水和我的年龄正好相反,我越来越大,水流是越来越小。最早的时候,青龙上还架了一座桥。再后来水流干涸了,只剩下孤零零的桥,孤独而又寂寞地怀念着快乐的日子。
我喜欢在青龙河边打猪草。这里的空气很清新,树碧绿,草青青。河的两边长满了白杨树和柳树。到了这里,我把草筐往身边一放,倚着大柳树就开始读书了。草丛中偶尔会有青蛙的叫声,但更多的是树上的蝉声。当太阳还没有完全莅临大地,天气还没有完全热起来,蝉声还没有开始悠扬起来这一刻,是读书最佳的时机了。读着读着,第一声蝉鸣慢悠悠地响起来之后,紧接着四周的蝉声都开始比赛似的响成一片了。
这个时候,我便合上书,开始打猪草了。
也许是因为喜欢读书的缘故吧,我真正的儿时伙伴很少,差不多都是独来独往。就算打猪草,也很少结伴而来。如果有伴,就无法读书了。整个童年,印象中仅有过几次和十个八个小伙伴打猪草的经历。我们不是唱歌,就是骂架。唱歌唱那种“东风吹,战鼓擂,现在世界上究竟谁怕谁,不是人民怕美帝,而是美帝怕人民”的歌儿。声音震天动地,吓得鸡飞狗跳,好像日本鬼子进村了一样。要么就你骂我我骂你,看谁的声音大,骂“狗儿疙瘩板板草,你妈要你现世宝”。狗儿疙瘩,是狗尾巴草;板板草,也是一种草。这两种草都是猪比较喜欢吃的食物。但它们的形状,正好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狗尾巴草是向高里发展的,就像大个子一样,而板板草是平贴在地上向横里发育的。前者纤细,后者肥硕。
我出去打猪草,弟弟也会去打猪草。奇怪的是,我们从来都没有相遇过。只有到了家里,我们才像是约好似的一前一后进了家门。父亲看见我们进了家门,总是喜上眉梢。尤其是见了弟弟,开心的不得了。从小,弟弟就很受宠,机灵,长得虎头虎脑的,有眼色,干活也比我强很多。所以,弟弟的话在父亲那里是很有份量的,而我――父亲见了总是皱眉头的――就像是一团晦气一样。
父亲总是表扬弟弟:“打得不少啊,把我娃累坏了吧,快去洗洗,歇歇!”
而我,遭到的是训斥和白眼,因为我没有弟弟打得猪草多。
我不分辨,但心里很不服气的。不过这也有好处,父亲不注意我,我就能悄悄地把藏在草筐底下的书取出来,赶紧藏好。
但我对弟弟很不服气的,他怎么每一次都打的猪草比我多呢?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了,就去检查他打得猪草。这一检查不要紧,严重的欺瞒行为呀。原来,弟弟是把草徐徐的散开,就像一个膨胀的面包一样。而我打猪草,总是把草压的实实的,像一块石头。一虚一实,就是我和弟弟打猪草的区别。
我揭发了弟弟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想到父亲袒护弟弟,他训斥我:“你弟弟那么小,这已经很不错啦。”在父亲的心里,弟弟的做法是聪明,有出息。
整个童年,差不多就是这样过来的。我就像一棵山谷里的小树一样,自由生长。自己去争取阳光,自己去汲取水份,藏着无数无法向人倾诉的秘密。
可能是童年的印象太深刻了,所以,多年以后,我每看到绿油油的青草,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这个猪草真好,猪吃了肯定上膘!”回到家乡,说给父亲听,他苦笑着说:“哎呀,多少年的老皇历啦。你离开农村太久了,你不知道吧,现在的猪都不吃草了,吃粮食啦!”
我惘然若失,无限感慨,这猪,有一天也会进化成人吧?
读后感100字篇九
暑假期间,我抽空拜读了高尔基的人生三部曲之一的《我的大学》。
众所周知,《童年》、《我的大学》和《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著名的三部自传体小说,作者通过对自己童年、少年以及青年时的生活状态以及坎坷命运的描写,向读者真实的再现了上一代人的成长历程。此外,《我的大学》这一著作主要聚焦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俄国,表明了主人公在沙俄专制下的黑暗社会背景下,铸造了其独特的成长方式。
作者从小善良懂事,当他来到喀山,寄住在一个贫困中学生家里。他会很早发现这位可怜的妈妈的厨房哲学,分给他的每一块面包,在他心中都“如岩石般沉重”,由此他决定“出去找点活儿干,自个儿养活自个儿”。在暴风骤雨的日子里,躲在废墟底下的大地洞里,他顿悟“上大学——美梦而已”,而他又动情地写道:“这个地方令我永生难忘,它是我的第一所大学”。这是他在喀山的第一个成长片段。面对苦难的生活,他没有一点抱怨,他的善良的心充满了感恩和希望。
他知道苦难的日子很漫长,他对自己说:“苦难的日子里我变得更加坚强了,我并不奢望他人的救渡,也不渴求偶然的好运降临,生活环境越艰苦,越能磨练人的意志,增加人的智慧,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年少单纯,在苦难面前,他更深切地觉察出的是苦难带来的无与伦比的财富! 他生活在沙皇专制的时代,他那双敏锐的眼睛见证了当时俄罗斯民众的生活及思想真实——底层民众庸俗、空虚、无奈、亵渎,同时又具有在苦难的洗礼中积淀出的善良、乐观、吃苦等美好的人性。他们的丑陋与美好无掩无余地裸露在作者观察的眼睛里,对于人们那些粗俗甚至低级下流的举止,他流露出淡淡的悲伤和无奈,但他富有同情心,他满眼都是善,所以,那些丑陋甚至不显得肮脏;他极力赞美人们的美好,美好的思想,美好的歌声,甚至是一点点美好的流露,在他眼里,这些美好闪烁着高贵的纯净的光泽——他几乎用欣赏的眼光来看待周围的人和事。
“一讲到女人,他就眉飞色舞,手舞足蹈,情绪激昂,从他那被打得残疾的身体里发出一种令人作呕的痉挛。即使如此,我依然全神贯注地听他讲话,凭直觉我知道他的语言很美”;“他的声音并不美妙,还略带沙哑,但语言十分动人,真像夜莺在歌唱”请保留此标记他眼里,劳动是一种心旷神怡的战斗,“我真想跑上去这两条腿的动物,亲吻他们,他们干活时那么机智灵活,真让我心驰神往”,在简单的纯净的心里,他学不会去在意生活的艰辛,更多的他会直接发现苦难中的美丽,感恩它,赞美它,并在这些荡漾在苦难的河流中的真、善、美中寻找成长的底气。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都只是一只空空的口袋里面没有善,同样也没有恶。
成长的过程就是充实这只口袋的过程。当还不会辨是非的时候,我们甚至会把恶当作宝贝珍藏。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往往会直接发现并深刻地记住善。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时常会听到重重叠叠的抱怨,那是因为在成长的路上,我们变得成熟起来,不安分的心积极地追求如同世界般的复杂。当遇到麻烦甚至苦难的时候,我们往往不是为苦难所累,而是为我们面对苦难的态度所累。纵使世界万般复杂,我们时常会身不由己,但我们仍需要保持一份浓郁率真的心气,成长从这里开始,也必将在这附近达到它的极致。如果成长照应这个回环,我们会活得更洒脱而有意义。
作者从小渴求新知,追求自由,立志拯救受苦受难的人民,为了追求他心中那个不太清晰却十分美好的前程,他迈力地积极探索。但成长中的人的招架能力毕竟有限,各种各样的思潮向他涌来,而他也越来越发现真正的生活现实。浩浩人流中的大多数人都遵循着狭隘的生活准则,先进分子的努力甚至不堪一击,他被卷入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反差的纠缠中,他在这个旋涡里情绪波动,惊恐莫名。纷繁的意念冲撞着他,无论如何也抓不到真正的要点,他觉得“我就像被什么人拖到了一个阴暗的角落,让我饱览了大千世界的假、丑、恶,我受够了”。这种混乱竟让他下了自杀的决心——也许永远的退出是最好的解脱——但他没有成功,他还要活下去,并且要好好地活。
几乎每个人都有陷入混乱甚至濒于崩溃的时候,告诉自己,这决不是终点,耐心坚持,耐心同周围的环境交流,总会找到突围的出口。没有不止息的风,就看自己能不能顶风前行。穿过这段恶劣的天气,就迈上了成长高楼的新一层。 《我的大学》作为回忆性的自传体小说,故事情节简单,并且很明显,小说的内容和结构的组织与安排亦没有经过谨慎细致的构思揣摩,仿佛缺乏一定的有机性和完整性,然而,正是这些看上去存在的缺陷焕发着强烈的感染力,形成独特的艺术风格。作者用简洁优美的言语勾勒他的成长片段,在其中我们感到浓浓的真实和那些在灰色的环境中闪耀出的感人的光辉。 成长的过程不是像白杨一样由时间直直地拉离地面,也不像瀑布一样清清爽爽地径奔幽深的潭底。如果说人的思维是草,那么,成长就是这株草的幼芽在时间与空间里蜿蜒招展的结晶。
成长在短时期内真的不具有有机性和完整性,尽管理想是牵引成长的一条线,它存在,但不清晰,甚至辽远而迷茫,有好多闪光的片段散落在这条线之外。只有当回首时,在得与失、喜与忧的反复回味中,我们才会真真切切地听到自己拔节的声响,仿佛一条绳子自然而然地拉直。 这部书是1920xx年完成的,此时作者已55岁。对于一个投身革命且年过半百的人,用笔真切地再现少年时代的生活,他笔下流出的全是记忆的精华,含着倔强而又谦诚率真充满智慧的气度。我一遍又一遍地阅读,心总被某种东西激荡着,思维的火花一次比一次闪亮,我不能抑制自己,我要留住这些火花——这些成长的箴言。
《我的大学》——我的大学!我感到很幸运在上大学之前接触了这部书,又在大学的实际生活里反复地体会其中的意味。它们对我是如此地重要,我要赶快留住它们,并把它们献给同我一路成长的人。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无情地吸吮着社会发展创造的各种财富。在病态社会里的毒瘤完全没有腐蚀掉他童年岁月里的思考着。 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读后感100字篇十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怎样才能适应当今的时代,在社会立足,发展,生存成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不努力进取就意味着将被社会淘汰,那么怎样才能把自己的角色做好?获得很好的生存发展,这是每个人都想知道的答案。读完《做事做到位》一书,有着深深的触动,一是源于对其中概念的认同,另一则是对自身意识的唤醒。很多时候,我们的确是做了,说了,听了,也想了,但是真的做到了?说清楚了?明白了?听正确了呢?恐怕要大打折扣,生活工作中,我们有许多事情就是这样被延误了,损失了,失败了,错误了。其实这样的损失都是可以避免的,如果我们能够时时事事都《做事做到位》的话,很多的损失错误都是可以避免的。我们的时间精力都是有限的,如何在有限的时间精力里有效的做事?那就是要《做事做到位》。
自动自发,忠诚敬业,高效进取……这些都是所有企业对员工的共同期望,其最终目的都是希望员工都能在自己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建立信誉,成为值得信赖的人,而达成此目的最重要的诀窍就是做人做事做到位。人生要敬业,爱业,精业,乐业,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才能形成人生的价值观。我想,不论我们是块什么样的材料,只要你能在岗位上发光发热,发挥了作用,体现了价值,实现了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就是一块好料。不管领导分配你做什么,都要先做到先了解工作程序,要求,标准,任务,再从培养自己的兴趣入手,首先是要让自己喜欢热爱这项工作。责任会让你的生活充实而愉快,生活变的美好而且充满阳光。责任能改变一切,能从讨厌变成喜欢;喜欢和讨厌做的事情效果是不一样的,爱这项工作你就会想方设法的动脑筋去做好这项工作,边干边总结,取别人之长来补自己之短,让自己很快的在岗位上发挥作用,力求把自己的工作做到尽善尽美,实现自己的价值;同时要处处考虑到集体的利益,一心为公,克己奉公,关心他人尊重同事,敢于负责,做出成绩,建立信誉,就能得到同事们的认可,成为值得信赖的人。而讨厌做那件事的人,他就不可能投入太多的精力,他只能敷衍了事,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如果真是这样,那他又怎么能够把事情做到位呢?
当然一个人要想做好自己的工作,也不例外的需要领导和同事的支持,在一个集体里要学会欣赏别人,然后认识他人的优点,相互尊重相互信赖,多看别人的长处,背后不说别人的短处,学会关心别人,理解比别人,这样才能显示出组织的力量,才能建设出一支顽强有力的队伍,才能产生团队的凝聚力,发生团队的集体作用,才能使我们的事业永远处于不败之地!
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总有人为自己所犯的错误进行开脱,寻找各种理由为自己辩护。各种借口耳熟能详,比如做销售却总是卖不出产品,他们会说“这工厂生产不出像样的产品”工作进展缓慢,他们则会说“从前面的人员开始就一直很缓慢,所以责任不在于我。”不是积极的想办法完成任务,而是绞尽脑汁寻找各种借口,去搪塞去躲避各种责任。为什么出现借口?因为不愿意承担责任,把本应自己承担的责任推卸给别人。在每一个借口背后,都隐藏着丰富的潜台词,只是我们不好意思说出来,甚至根本不愿意说出来,借口可以暂时逃避困难和责任,获得些许心里的慰藉,试想当责任被越来越多的借口代替时,我们也将成为一个对工作没有责任,对周围的人没有责任,最终对自己,对亲人都没有责任的人。而努力去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才是最有效的做事法则,不仅自己要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同时也要用自己这中良好的工作状态去带动别人,要上下一心,团结协作,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团队的力量,确保公司安全运营。“公司这个集体正是不完美的人集中在一起齐心协力,相互克服缺点,向社会输送产品,并提供服务的地方。”总之不管什么事情都不要把责任推给别人。
工作需要热情和行动,工作需要努力和勤奋,工作需要一种积极主动,一种自动自发的精神,工作中的乐趣需要我们自己去体会,我们在工作中的乐趣是很多的,比如按时按质量的完成某件事情,比如及时的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比如帮助他人,或者得到领导的表扬等等,遇到这些事情我们应该是快乐的。同时,我们的心态也是积极向上的。所谓的不顺心,不愉快也会减少很多,借用一句话就是“世间并不缺乏快乐,缺乏的就是发现快乐的心情”有了这种心情,便有了良好的心态,工作起来你便锐不可挡,当然也许有的时候你会感觉到痛苦,但痛苦却让你变的成熟,一份积极的心态,面带自信的笑容,从日事日毕,日清日高起,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和实实在在的行动投入到工作中去,这样我们也会从中获得意想不到的收获,这将是我们感到幸福和获得幸福的源泉。
的确,做事做到位是每个员工最起码的工作准则,也是一个人做人的基本要求,只有做事做到位,你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才能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才能在自己的工作生涯中获得成功。大多数成功者,之所以成功,不是因为有多少新奇的想法,而是因为自觉不自觉地进行着一项最有效的活动——执行,他们都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做事做到位”。
读后感100字篇十一
《林家铺子》是茅盾于1932年6月18日写的一篇较长的短篇小说(全文约2万字),茅盾曾说《林家铺子》是他“描写农村生活的第一次尝试”(茅盾选集·自序)。尝试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小说借助形象的特殊思想形式,通过“一·二八”战争前后上海附近的一个小市镇上一家有代表性的林家百货小商店由挣扎到倒闭的故事,反映了在帝国主义侵略,封建主义剥削和反动派压榨下三十年代初期乡镇社会经济衰败的情景,表现了人民抗日反蒋的斗争情绪。
茅盾小说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史诗格调的追求。《林家铺子》就是茅盾以史诗眼光观照三十年代中国小商人悲剧命运的作品,小说的故事是从广阔的生活画面上落笔,在人物和事件的“多角关系”中展开的:这里有帝国主义入侵造成的人民流离失所苦难生活现状的描绘,有反动统治加于市民、农民身上种种祸害的揭露,有身处社会底层的“小人物”挣扎在死亡线上悲惨情景的叙写,有难以支撑门面的市镇商人拮据状况的描述。作品就是通过不断的视觉转换,将主人公置身于复杂的“多角关系”中,多角度,多侧面地展示了人物的复杂命运与性格,显示了作品画面的宏阔性。
小说在艺术上成功的方面是很多的,在这里着重提一下这篇小说所表现出来的浓郁的乡土气息及其意义。
首先小说选取江南水乡小镇为背景,选择小镇上的商业店铺作为小说的题材,使作品所反映的内容和思想更具典型性。从茅盾当时的创作动机和小说所写的内容看,《林家铺子》是以作者家乡乌镇为依据的,是乌镇三十年代社会生活的真实写照,是江南水乡小镇商业的缩影。以乌镇作为小说的原型,其典型性是多方面的。一是因为乌镇这个水乡古镇具有江南小镇共同的特点,它历史悠久,人口稠密,交通发达,离上海等都市又不远,生产力比内地一般县城还发达,乌镇的社会景况如何在当时是有代表性的。而选择乌镇商业店铺作为小说的题材,更有典型意义,因为乌镇的商业不仅有悠久历史,店铺众多,而且商业市场主要依赖农民购买力(小说中称之为“乡庄生意),可以说,市镇商业的景况,是当地生产水平的标志之一,也是农村经济状况的直接反映。从茅盾于写《林家铺子》前夕回故乡写的《故乡杂记》中,可以看出,茅盾已经深深地感受到市镇经济破产的黑暗沉重,感受到小市镇上的商人难逃破产的命运。他在《故乡杂记》的最后写道:”要是今年秋收不好,那么,这镇上的小商人将怎么办哪?他们是时代转变中的不幸者,但他们又是彻头彻尾的封建制度拥护者;虽然他们身受军阀的剥削,钱庄老板的压迫,可是他们唯一的希望就是把身受的剥削都如数转嫁到农民身上。农民是他们的衣食父母,他们盼望农民有钱就象他们盼望自己一样。然而时代的轮子以不可阻挡的力量向前转,乡镇小商人的破产是不能以年计,只能以月计了。“
小说《林家铺子》就是在这个感受的基础上概括写成的。小说描写的是”一·二八“事变后江南小镇上一家店铺因不堪战争的破坏,反动派的压迫和苛捐杂税的逼迫,从挣扎到最后倒闭破产的故事,但实际上是当时整个社会经济的写照,是举国动荡不宁的缩影。作者借助一个店铺的衰败破产,一个家庭的生活遭遇,揭示了整个社会的病象。作品中的林老板以及那些孤苦无依的穷苦人的命运,便是那罪恶世界逼真的写照。
《林家铺子》是乌镇孕育的,所以小说中的”人“、”景“、”物“都明显地烙有乌镇的印痕。
主人公林老板完全是个小镇商人形象。他精明强干而又懦弱自私,他勤劳狡猾但又苟且图存,一心只想守住祖传的老店,并不想创大业,绝没有都市商人那种冒险精神,林老板这个人物形象明显地留有旧时代水乡乌镇的特点。由于茅盾熟悉生活又能以敏锐的政治眼光和清醒的头脑正确及时地透过现象看本质,所以才能正确地把握住林老板这种小商业者的阶级两重性,作者对他的遭遇是同情的,对他的商人的本性是批判的,作为典型人物,林老板的阶级两重性是通过精明而又软弱的个性表现出来的。
在《林家铺子》中,不仅人是”乌镇式“的,描写的”风土人情“也带有浓郁的”乌镇风味“,作品的语言也带有浓郁的”乌镇腔“。比如沿街店铺遥望相对的格局和店中柜台等的陈设布置以及分隔铺面与”内宅“的蝴蝶门等,都十分真实地表现了乌镇三十年代商店铺子的风情。而小说中写到的”清风阁“茶楼,”八仙楼“酒店,”望仙桥“及街道描写,无不充满着乌镇风味。至于小说的语言,”乌镇腔“随处可见,例如林老板亲自兜揽顾客说的:”喂,阿弟,买洋伞吗?便宜货,一只洋卖九角!看看货色去。“不仅腔调是乌镇式的,语言几乎全是乌镇方言。”一只洋“在乌镇方言中是”一元“的意思,”一只洋卖九角“意思是九折优惠,这句话因为前面有了”便宜货“三个字,故”一只洋“后省略了”的货“二字,也不至于使买方误会。整句话既强调了便宜,又说得干净利落,既可见林老板的殷勤神态又表现了他的精明能干。再如小说最后一个场面中张寡妇的痛苦诉说:阿大的爹呀!你丢下我去了,你知道我是多么苦啊!强盗兵打杀了你…… 穷人命苦,有钱人心狠”,以及陈老七大声嚷骂那些乘机抢“坐财”的大债主,假债主:“你们这伙强盗!看你们有好报!天火烧,地火爆,总有一天现在我陈老七眼睛里呀!”富有浓烈感情色彩的方言口语,真实强烈地表现了人物的愤怒之情。
在作品的叙述性语言和描述性语言中,乌镇方言更是比比皆是,读着“别家”“发急”“市面”“拆烂污”“打杀”“小格式”“做人家”“顶要紧”“阿囡”“藏落”这些充满着乡土味的语言,真让人有一种行走在乌镇街头的感觉,给人以真实的自然美。
正因为《林家铺子》带有浓郁的“乌镇味”,所以作为茅盾故乡的人,读“林家铺子”特别感到亲切。当然,今非昔比,今日的乌镇早已春回大地,面貌日新月异,蓬勃发展;今日的“林家铺子”也是旧貌换新颜,一派兴旺景象。但乡情难忘,当历史翻开新的一页时,重温茅盾作品中那些富有乡土味的特色,意味是深长的。读后感600字镜子读后感金阁寺读后感
读后感100字篇十二
最近,我读了一本十分惊险、刺激的书,叫《白鲸》。其中的老船长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说的是一个缺了一条腿的老船长,带领一群勇士,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与白鲸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殊死搏斗的故事。书中,变幻莫测的大海令人神往;水手们团结协作、勇敢顽强的精神让人感动;水手们与白鲸殊死较量的场景使人兴奋、激动;玩有那身体残缺、意志坚强、沉稳老练、不畏艰难、勇于挑战的老船长的形象,使我深深地震憾。
老船长不怕危险、不怕牺牲、敢于挑战令我震憾。
他在上一次出海时,不幸被一条白鲸咬断了一条腿,但老船长没有丝毫害怕。回家疗养了一段时间后,老船长重整旗鼓,再度出海。在老船长的船上的甲板上,你会惊奇地发现:每隔正好一步,说会有一个洞。这是给老船长安放那只木棍做的假腿的。每一天,老船长都要上甲板巡视一趟。在海风中,他那只假腿的裤筒“啪嗒啪嗒”地随风飘摆,显得十分单薄。再看他的背影,却是那么高大、威武。每当遇到恶劣天气或困难时,他总是从容不迫、身先士卒,带领水手们共渡难关。老船长不因身体的残缺而退缩,不因困难而低头,勇于应对困难,向困难而挑战的精神,真令人佩服!
由此,我想到了在即将举行的残奥会中的运动员,他们不也具有这样的精神吗?他们不要仅要战胜身体残缺的种种困难,勇敢应对现实,而且还要用他们坚强的毅力在残奥会上勇夺奖牌。他们应对困难,勇于挑战的精神向世人证明:他们的身体能够被病痛折磨,但他们的精神是任何力量都摧不垮、压不倒的!
老船长义无反顾,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震憾。
水手们初次见到白鲸时,个个惊讶万分。这条白鲸是那么地不一样寻常,体积足足有普通白鲸的两倍多!远远望去,好像一座巨大的冰山。有些水手胆怯了,退缩了,有些甚至跑到老船长身边劝他回头。而老船长却没有丝毫畏惧,还亲自登上瞭望台,指挥船员向白鲸逼进。
在与白鲸的第一次较量中,船员们还没有反应过来,一艘巨大的“双桅帆船”就直直地向他们撞了过来。原先,是白鲸用尾巴给他们来了个下马威。船工上的水手们个个东倒西歪,惊慌失措,只有船长镇定自若,他大喊到:“扯起帆蓬,朝白鲸挺进!”
在水手们与白鲸的第二次较量中,水手们的鱼叉“嗖嗖嗖——”都投了出去,“噗噗噗——”也都扎中了白鲸的身子。白鲸疼痛极了,奋力地挣扎,把绳索缠在了一齐,看样貌,是要把大船掀入海底。这时,老船长果断、镇定地命令水手们把绳索割断,这才摆脱了白鲸的牵制。
在接下来的生死决斗中,白鲸在大海上下翻滚,巨浪铺天盖地地向大船扑去。此时,大船上的小艇已经早被白鲸撞得粉身碎骨,水手们有甲板上东奔西撞,一片混乱,绝望的叫声此起彼伏,海鸟凄厉的叫声也不绝于耳。老船长仍然在与白鲸英勇顽强、毫不松懈地搏斗着……
由此,我联想到:有许多科学家和成功人士也具有这样的精神。如诺贝尔研制烈性炸药,凭着他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反复实验才取得成功的。他先在家做实验,由于实验中的爆炸声将玻璃震碎,他就搬入地下室。在地下室的实验仍会时不时发生爆炸,爆炸声使邻居害怕。诺贝尔不但没被爆炸所吓,反而将实验搬到郊外进行。在郊外的实验中,诺贝尔的弟弟及一些研究人员被无情的爆炸夺去了年轻的生命,他的父亲也在这次事故中受了重伤。这些都没能阻止诺贝尔的继续研究。他再次将实验室搬到了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岛上经历了数百次的反复实验,最后研制出来了。
老船长这种坚定、执着让我感动。
在故事中,老船长拿定主意就付出全部精力,全部力量去做。不论中途发生什么样的变化,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他都全力以赴地去做。这种一往无前的劲头是一般人无法做到的。他需要具有超乎常人的执着、信心和勇气。
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也具有这样的精神。爱迪生在研究哪种材料能够当灯丝时,试用了上万种材料的灯丝,经历了几千次艰苦试验,都失败了,可他仍不放下。最后,由于他的坚持、他的努力、他的执着,他最后找到了最适宜的灯丝——钨丝。给人类带来了光明。
读完了《白鲸》这本书,书里面的老船长应对困难,迎难而上,不退缩,坚定执着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以后,在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中,肯定会遇到很多困难。我想,我会用老船长的这种精神来鼓励自我,做一个像老船长那样的坚定、坚强、执着、勇敢的男子汉。
读后感100字篇十三
这是这个学期马原课上,我读到的第二本书,与第一本《马克思为什么是对的》的风格确实有很大的区别,虽然都是将问题最后总结成一种高度,以全社会,或者是以人类的性格,社会的要求作为探求的对象,但是第一本书就像是一杯陈年老酒,在一个黄昏中,坐在大海边大口喝着,而《爱的艺术》则给人一种在清晨静静坐在花园中,外面阳光明媚的感觉。
这本书要告诉读者:爱情不是一种与人的成熟程度无关,只需要投入身心的感情。这本书要说服读者:如果不努力发展自己的全部人格并以此达到一种创造倾向性,那么每种爱的试图都会失败;如果没有爱他人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谦恭地、勇敢地、真诚地和有纪律地爱他人,那么人们在自己的爱情生活中也永远得不到满足。
弗洛姆在这本书中提到的很多看法其实和我想的是一样的,只不过我的想法平时更加幼稚一些,因为我觉得确实,爱到底是什么,其实是一种能力,是一种对你爱的人的责任心,是一种可以爱别人,爱社会,爱生活,的能力。从这一点来看,如果具备了爱人之心,具备了爱的能力,那么获得爱情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但是根据作者的观点,社会上很多人对爱情的三个错误看法
1、大多数人认为爱情首先是自己能否被人爱,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爱的问题。因此对他们来说,关键是:我会被人爱吗?我如何才能值得被人爱?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们采取了各种途径。男子通常采取的方法是在其社会地位所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去获得名利和权力,而女子则是通过保持身段和服饰打扮使自己富有魅力;而男女都喜欢采用的方式则是使自己具有文雅的举止,有趣的谈吐,乐于助人,谦虚和谨慎。
其实这些举止都是正常的,毕竟人的认知规律就是先从外在开始,然后随着接触的增加,而彼此互相了解,然后才能将自己内在的一面展现出来,所以我觉得如果是在现实中,衣着,举止,谈吐,是人们展示爱的能力的一种手段,但也仅仅是一种手段了,如果一个男生,衣着糟蹋的走到你面前,谈吐中脏话的次数可能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有多少,那这样一个人即使内涵锦绣,性格谦虚,有着强烈的责任心以及高于他人的能力,那么他也不会吸引到他面前的人。
2、很多人认为在爱这件事上一无可学,他们认为爱的问题是一个对象问题,而不是能力问题。他们认为爱本身十分简单,困难在于找到爱的对象或被爱的对象。爱情中最大的能力是什么,其实就像是弗洛姆所说,应当是给与,而不是获得,为了自己爱的人去付出,去带给她一种阳光,一种活力,这种给,才是爱情中最美好的一种因素之一。
当然给的目的有所不同,也决定了给予到底是不是真正的,从心里出发的,那种人格成熟的给与,以后很多人想着,这种给与,时应有回报的,而这种回报是对方也应该给与我什么,或者说是要给我以更多,但这种或许不叫爱情,而是一种很幼稚的生意罢了。真正的爱情的给与是一种,因为我富有活力,我可以是一座大山,让你登到山顶,去看看这个世界有个多么的光明和美好,去感受这山峰是多么的清爽,通过这种给,展示了我的力量。通过这种给,展示了我的这种完全的人格。在生活中,如果你的好朋友请你喝了一杯饮料,即使是小孩子都能感觉得到,他是对我好的,于是下一次他渴了的时候,我也邀请他喝一杯,我们是朋友。这种友爱,可能便是因为一方挨着另一方的行动唤起类另一方给的行为,不是报答,而是真心希望对方也能够好好的,能够和我一样的开开心心的,口渴了也有饮料可以喝,这种单纯的行为,或许也是爱的一种表达。
当代文化是以购买欲以及互利互换的观念为基础。现代人的幸福就是欣赏橱窗,用现金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他力所能及的物品。爱情的产生往往是以权衡对方及本人的交换价值为前提,我想做一笔交易,那我既要考虑从社会价值的角度出发,对方值不值得我追求,也要考虑基于我的一目了然的实力以及潜在的实力,对方会不会看中我。在这笔交易中,如同购买地皮一样,对方的有发展前途的潜力也起到很大的作用。在一个商业化占统治地位以及把物质成功看得高于一切的文化中,事实上是没有理由对下列事实抱有吃惊的态度:人与人之间的爱情关系也遵循同控制商品和劳动力市场一样的基本原则。但实际情况中,总会有那种看着她的笑脸,我不禁也笑出来的情况,原因并不是说什么我被这种笑容感染了,而是我真的为他的这种小儿感到开心,而感到幸福,希望他多笑一笑,快乐这么你的快乐,幸福着你的幸福与他分享着这个世界上的欢乐与忧愁。
作者提出的第三个错误是人们不了解堕入情网同持久的爱这两者的区别。如果我们用fallinginlove和beinginlove这两个英文搭配也许就能更清楚地区分这两个概念。两个相互陌生的人,当他和她突然决定拆除使他和她分隔的那堵高墙,相许对方,融为一体时,他俩相结合的一刹那就成为最幸福、最激动人心的经历。这一经历对那些没有享受过爱情的孤独者来说就更显美好和不可思议。这种男女之间突如其发的奇迹般的亲密之所以容易发生,往往是同异性的吸引力密切相关或者恰恰是由此而引起的。但这种类型的爱情就其本质来说不可能持久。这两个人虽然慢慢熟谙对方,但他俩之间的信任会越来越失去其奇迹般的特点,一直到隔阂、失望和无聊把一息尚存的魅力都抹掉为止。当然一开始双方都不会想到这点。事实是:人们往往把这种如痴如醉的入迷,疯狂的爱恋看作是强烈爱情的表现,而实际上这只是证明了这些男女过去是多么地寂寞。
所以,当再也找不出一种行为或一项行动像爱情那样以如此巨大的希望开始,又以如此高比例的失败而告终。如果是别的事,人们会想方设法找出失败的原因,吸取教训,以利再战或者永远洗手不干。但因为人们不可能永远放弃爱情,所以看起来只有一条可行的路,那就是克服爱情的挫折,找到原因并去探究爱情的意义。这一段出现的时候,我在想许多读者都会产生共鸣,到底时遇上了对的人,没有抓住机会,还是在不正确的场合遇上了他,更或者是遇到了错的人,这些问题从古至今,甚至到未来,都会被人们不停地讨论下去,但是,我只是想说,无论如何,坦然的去看待给予,去付出,因为你会真的感觉到很快乐。
读后感100字篇十四
利用周末的时间,终于将《怪诞行为学》读完了。《怪诞行为学》是通过讲述日常中最常见的行为,来阐述我们的非理性行为。在传统经济学中,其基础假设条件之一就是,人都是理性的。但是通过《怪诞行为学》的严密论证与阐述,此论点是不足以成立的,因为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复杂的生物。
先说说看《怪诞行为学》的一点感受。此书中运用了大量对比试验,以试验结果来阐述自己的观点。这在国内的图书上是比较少见的(目前可能比较多的是数据)。对比试验,我想不单单是一种科学探索的方法,更是一种以此可以借鉴到实际工作中的工作方法。因为我们除了既定的经验可以参考(实际上随着环境的变换,其真实的参考意义到底多大还有待商榷),可以通过这样的对比试验,来检验我们的想法。如果你的试验设计的巧妙,并且经受住了考验,那么在推广开来,可能是成本最低化的一种途径。
因为书中涉及的内容比较多,今天晚上重点根据书中阐述的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引述与总结,以便学以致用。
第一:约会的窍门。人们的平均行为都具有相对的特质,也就是说人们都愿意结合当时的环境、场合、以及可供选择的参照物来做出对比。那么,如果你想在一个环境中,脱颖而出,你要做的就是选择一个看起来没有你帅气、没有你漂亮,与你想比有一定差距的对象陪同。这听起来对那个陪同的人不公平,但是人们会根据这样的情况来做出判断。所以,要想约会成功,选好伙伴很重要。既然已经知道了这条规律,那就要保密好,否则会引起你的伙伴的愤怒。
第二:有魅力仅存在特定的环境中。当我们在生活中,总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情,或者某些人产生浓厚的兴趣,具有特殊的好感。但是出现这样情况的前提,就是存在于特定的环境中。随着环境的变化,你的兴趣点也会转移。这条规律告诉我们,如果你在一个区域内,或者时间内,要去选择那些与你具有共同特质的人,而这些人与你在这个环境内都有一些不适应,这样彼此才会产生吸引力。当然,不论是你对别人感兴趣,还是别人对你感兴趣,随着时间和环境出现了变化,如果魅力减少了,也是正常的现象。没有必要为此而纠结。
第三:轮流做东比aa制更能促进感情。在这里,社会科学家有个理论,叫做“付款痛苦”,就是说赚钱都不容易,付钱时都有一种非快感,任何情况下都是如此。但是“付款痛苦”的敏感程度随付款金额增加而相对下降。这点给我们的提示是,如果轮流做东,那么对于付款人来说,“付款痛苦”随着付款金额增加而下降,同时还会留下好客的名声。而同时参与的人,会因为获得了免费的享受,快感增加。其实套用老祖先的话说,就是礼尚往来。只有这样,大家才会更快乐,感情才会更深厚。
第四:礼品是最佳的友情润滑剂。在这里,作者阐述了两个概念,就是社会规范与经济规范。社会规范更倾向于道德、感情等非金钱因素,经济规范则强调的是投入产出的金钱关系。可以想象,社会关系中,如果过多的金钱交易,就变得世俗而更不容易被人接受。礼品,可以作为友情的润滑剂,可以有效的提升彼此之间的社会规范程度。同时,礼品在用在员工激励上,要比金钱更能激发员工的忠诚度和勤奋度。结合自己的实际,我的朋友们,也许我要开始为你们准备自己用心挑选的礼品啦。
第五:如何解决你的电子邮件瘾与短信瘾。产生电子邮件瘾与短信瘾的主要原因,是由可变强化式(什么时候获得奖励或信息是不确定的)因素引起的。在这里先说明一下,固定强化式,就是你通过固定的行为可以获得固定的奖励;可变强化式,是什么时候获得激励是不确定的。我们对于电子邮件和短信成瘾,很大程度上是我们对未来的不明确的因素缺少了把控能力,也可能是我们期望电子邮件和短信,会给我们带来可变强化式的激励。那么,要想让自己摆脱这样的困境,首先要做的就是取消自动收发邮件的功能,同时将自己的邮件联系人进行分类处理。这样可以对我们的电子世界生活有所改变。
第六:错误的生活决策是影响我们生命的“头号”杀手。书中作者列举了自己生病期间的一些思考和解决对策,其实随着医学技术发展,真正影响我们生命的,是我们对生活决策方式的改变。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去做?书中的建议是将有益的和不益的结合起来。以自身举例来说:出去见客户是有益的,不爱锻炼身体是无益的。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对于一些可以步行或者骑车去见的客户,就绝不坐车。如此,不就是两相结合吗?
第七:人们总是对自己拥有的过于高估。此点其实可以应用到很多地方,我们对自己的决策都认为是完美的,我们认为自己的产品是完美的,商家认为自己想的都是对的。其实这里更主要的是要引导我们要学会换位思考,真正的去想,人家想要的是什么?而不是我要的是什么。只有这样才会促成最终的合作。适度降低一点自己的期望,有的时候,对自己也是一件好事情。
以上七条是根据书中的要点进行的一个总结。其实真正读此书,让我佩服作者的,是他的思考方式。这样思考方式,第一从大家都习以为常的事情入手,却发现了很多值得思考的东西;第二以大量实例为依据,并且能设计出合理的行为试验,这种以实证论观点的方法可以在很多工作中加以运用。
书读一次只是皮毛,读两次是懂道理。生命不止,当学习不止。
读后感100字篇十五
作为刚刚步入大学的我们,如何在四年后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成为我们的梦想。而身为大一新生的我们好不容易完成了高中时期的大学梦,现在又要为我们未来的职业进行选择和奋斗。怎样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职业,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深思熟虑的事。
在我看来,自从我们生长到有行为能力时,我们肩上就背上各种责任:从我们与世界接触的那一刻起,我们就不断地从我们所存在的空间汲取物质能量与精神力量,这就决定了我们的生命不只属于我们自己,我们的一生都要不断地为自己所生存的空间和其他生命贡献物质和精神力量。所以选择职业不只是我们大学生的责任,更是每一生命必须经历的过程。
马克思认为,“人不同于动物,选择是人比其他动物远为优越的地方”。“认真地考虑这种选择,无疑是开始走上生活道路而又不愿拿自己最重要的事业去碰运气的青年的首要责任。因此认真选择我们的职业是我们人生中的一个重要的选择。可放眼观看如今的社会,虚荣心和名利心吸引着大学生们对这种或那种职业的突然热情,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很多应届大学生为追求高薪工作形成了“眼高手低的现象”,许多大学毕业生找到工作,出现许多的“蚁族”。可事实上并不是他们找不到工作,而是他们的择业观出现了问题。正如马克思所说:“被名利弄得鬼迷心窍的人,理智已经无法支配他,他已经不再自己选择他在社会上的地位,而是听任偶然的机会和想法去决定。而这样的职业选择并不是我们的人生真正需要的。
马克思的《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给了我们在选择职业时更多的意见与建议。我们在选择自己的职业时,要倾听自己内心深处的声音。问一问自己是否真的喜欢这个职业,而不是头脑发热,羡慕它表面的风光,亦或是想用它来向亲人和朋友炫耀,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因为正如马克思在文中所说:“我们的使命决不是求得一个最足以炫耀的职业,因为它不是那种使我们长期从事而始终不会感到厌倦、始终不会松劲、始终不会情绪低落的职业”。
当然我们在选择职业时还要认真分析这个职业所承担的责任。每一职业都有它自己所要承担的责任。因此我们在选择职业时要认真考虑自己是否能够承担这个职业所肩负的责任。就如马克思所说:“我们没有仔细分析它,没有衡量它的全部分量,我们只是从远处观察它,而从远处观察是靠不住的”。如果我们在了解了我们选择的职业所包含的困难与要承担的责任之后,仍然想要从事它,仍然对它充满热情,那么我们在选择它之后就不会后悔。因为只有一个人拥有了热情,他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的工作中去,也才能在工作中找到自己的价值。
然而,在选择职业时不仅仅要考虑自己对它有是否热情,还要考虑自己的体质是否能够胜任它。俗话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一个人只有拥有了强将的体魄,才能够将自己对职业的热情完全发挥出来。如果我们选择了自己力不胜任的工作,那么我们的热情和精力将会被它消耗殆尽,进而就会产生自卑感。由此产生的必然结果就是妄自菲薄,就像马克思所说的那样:“妄自菲薄是一条毒蛇,它永远吞噬我们的心灵,吮吸着其中滋润生命的血液,注入厌世和绝望的毒液。
一个人也不能只为自己而活。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拥有像马克思在文中所说的目标及信念,以及对未来职业的理想。理想就像人生的引路人,没有了理想,那么人也将会像一片随波逐流的浮萍在这个社会的汪洋大海中随意拨弄,失去了自我,失去了灵魂。身为大学生的我们,精彩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我们应当按照马克思所说的“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这两个指针去追逐、去充实我们的人生。
另外,马克思认为,青年在选择职业时应当有造福人类的取向。他说:“如果一个人只为自己劳动,他也许能够成为一名学者、大哲人、卓越诗人,然而他永远不能成为完美无暇的伟大人物”。青年在选择职业前首先要端正态度,要深刻认识并理解某项职业和人的缺点与伟大,要能乐观地看待伟大的职业与平凡的职业。选择的职业既要适于自身的发展,又能够造福人类,顺应人类社会的发展需要,伟大而高尚的人不一定高贵,他所从事的职业也不一定是伟大的职业,但他时刻谨记自己的理想,他所从事的是以维护并体现他伟大的人格尊严。
有这样一个故事,说有一个青年人,整日以沿街为小镇的人说唱为生;这儿有一个华人妇女,远离家人,在这儿打工。他们总是在同一个小餐馆用餐,于是时间长了,彼此已十分的熟悉。有一日,妇女关切地对那个小伙子说:“不要沿街卖唱了,去做一个正当的职业吧。我介绍你到中国去教书,在那儿,你完全可以拿到比你现在高得多的薪水。”小伙子听后,先是一愣,然后反问道:“难道我现在从事的不是正当的职业吗?我喜欢这个职业,它给我,也给其他人带来欢乐。有什么不好?我何必要远渡重洋,抛弃亲人,抛弃家园,去做我并不喜欢的工作?”邻桌的英国人,无论老人孩子,也都为之愕然。他们不明白,仅仅为了多挣几张钞票,抛弃家人,远离幸福,有什么可以值得羡慕的。在他们的眼中,家人团聚,平平安安,才是最大的幸福。它与财富的多少,地位的贵贱无关。于是,小镇上的人,开始可怜我们的女同胞了。
从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出,找到尊严并不是我们人生追求的最终目标,找到我们想要的尊严才是我们人生的最终追求,而这也是我们获得幸福感的一个重要因素。
梭罗在《瓦尔登湖》里说:“我们的生活被琐碎消耗殆尽”。每次回想起这句话都让我伤感不已,但随着岁月的沉淀,再次细细品读这句话时发现这何尝不是一种幸福人生的写照。谁说我们每一个的人生只有过的轰轰烈烈才能算是实现人生的价值,才能获得幸福。每一个人对幸福的理解都是不同的,只要他在他所热爱的职业中找到属于自己的职业幸福感,那么他也就找到了自己的人生归属。
我曾看过一部名叫《我们的法兰西岁月》的剧,有一幕令我印象深刻:春日的巴黎郊外,矢车菊开的漫山遍野。春游的赵世炎、陈乔年和宗玉佩即兴吟起泰戈尔的诗,其中的大部分已然记不清,但至少有两句印象深刻:如果你因错过太阳而流泪,那你也将错过群星。我不能选择那最好的,而是那最好的选择了我。
很多时候,我们会因为在择业时错过了更好的机会而懊恼不已,这时候心态的调整便显得尤为重要了。要记得,即使行到水穷处,也依旧坐看云起时。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在日后的择业问题上有自己正确的方向,才能在自己迷茫的深渊前保持清醒,选择一个真正适合自己的职业。
读后感100字篇十六
华为在中国民营企业里是最成功的,没有之一。即便到了如今的体量和规模,发展依旧不见颓势,每年仍然保持40%以上的增长速度。作为一名非华为出身的管理者,研究华为成功背后深层次的原因,总会有或多或少的一些收获。
我所接触到的很多民营企业都在学习华为,甚至有很多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也都在毫不犹豫地学习华为。管理咨询领域的前辈们说华为的成功有太多因素,但最重要的转折点是管理层斥巨资请ibm公司做ipd项目以及后续一系列管理变革项目;部分从华为出来的朋友说,华为的成功其实本质上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成功;还在华为任职的同学说,华为内部人看来华为毛病太多,但每个人发现毛病从不抱怨,而是积极去改变毛病,不管自己能不能彻底革除毛病,这就是华为成功之道;我也曾经肤浅地对客户说,华为的成功源于钱分对了……
无论如何,华为最终是成功了,成功到华为将历史中的会议纪要摘录出一些章节来印刷成书就可以卖到洛阳纸贵的地步。我所在的项目组所幸下手较快,在七月就买到了第一次印刷的《以客户为中心》这本书,据说有很多人想买却不得不等到第二次甚至是第n次印刷了。
从内容上来看,《以客户为中心》与《以奋斗者为本》两本书中,有部分内容是重复的。想想也是必然,这两本书都是源于华为内的会议纪要、任总的文章、任总的发言,选稿的途径是一致的,形式也是一致的,而且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都是华为核心价值观的内容,难免会出现同一句话或者同一个主题同时强调这两种主张。比如说《以客户为中心》的内容主线:华为的价值主张、业务增长、效率提升,被一次次提及,被一次次强化,并细化到一项项管理变革措施。
华为《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讲的都是一些浅显的常识,但能把大众所熟知的常识在一个多达十八万人的大企业里践行到位,是何等伟大的事情。正是如此伟大的事情,才导致华为如此伟大的成功。
老子在《道德经》里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所谓的"道"无非就是基本规则,这个基本规则并不见得一定要多么高深、要多么花里胡哨,最朴实、最简单的道理组成这些基本规则,所谓"大道至简"就是这个道理。
在人力资源管理的实务中,所谓的"道"也是至简的一个普通规则。举个例子,企业的战略发生调整或商业模式发生变化,必然对组织和人的要求发生变化,人力资源管理就必须跟随着这种变化而变化,这就是人力资源管理最根本的"道".
有很多的现象都在支撑这个"道".如很多企业忠诚无比、且做出很多历史贡献的创业元老,在企业变革过程中却成了企业发展的阻力。老板有时会做出看起来很不近人情的果断措施,却给组织带来不可修复的伤害。导致这种现象的出现,就在于人力资源管理的"道"成为一种静态的"道".元老没有错、老板也没有错,错的是企业面临变革,对人的要求出现变化,但元老不去响应这个变化,老板也不去宣贯这个变化,且人力资源管理根本对这种变化完全后知后觉。
秉承静态的人力资源管理的"道"即很多人经常提到的"为专业而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我在企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时,经常跟我的老板提"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其时"为专业而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还有一定的市场,至少不会给企业带来致命的损失。但现如今这个世界上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人力资源管理固守静态的"道"已然不太合适,大型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组织机构向三支柱转型就是一个最典型的现象,除外在的组织形式上的变化外,人力资源管理思路转变更是关键。
通常认为人力资源管理作为支撑职能,客户主要来自内部;更具体一些,即便人力资源管理的客户来自内部,那么到底来自内部的何处呢?有人说人力资源管理是夹心饼干中的奶油,一边是老板,一边是员工;但更深层次一些,人力资源管理的心应该在哪里呢?
有人会说在员工,从外部环境来看,员工属于弱势群体,无论是法律还是社会舆论环境都会往员工层面去靠拢;从植根于灵魂深处的文化倾向而言,还是员工,因为老板毕竟是少数,而员工是大多数;从个人情感而言,依旧是员工,因为人力资源管理从业者更多的也是一个被雇佣的员工。但看完《以客户为中心》后,我隐隐觉得人力资源管理要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那么内心深处的位置首先应该摆在企业。这里不用老板而用企业,是因为我认为企业可能会更加准确。
按照《以客户为中心》的评判标准,华为认为只有客户才会为华为提供赖以生存的利润,那么任何一个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的投入均是由企业提供,而不是由任何一名员工或者是代表员工的工会组织提供。从这个评判标准出发,人力资源管理的客户一定是企业。
既然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客户,那么人力资源管理就应该不惜一切代价地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提升客户满意度,继而实现自身的价值。当员工的利益与企业利益相冲突时,人力资源管理应秉承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当人力资源价值投资与企业短期利润出现冲突的时候,人力资源管理应秉承短期利益服从长期利益的原则。
从思想的高度把握这些基本规则后,接下来是具体业务实施,以客户为中心的人力资源管理不应被动地承接企业的战略规划与经营计划,而应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企业的战略规划中,明确人力资源现状对企业战略的支撑作用和差距,并据此决定选育用留的具体措施和策略。
回到"大道至简"的智慧,一本《以客户为中心》是简略的,但要从其中发掘出无限的智慧,除书本之外,在日常的工作与生活中应用书中的道理与规则,也是至关重要的。
读后感100字篇十七
前几天在一篇博客里写了这样一段话:“随便翻了翻韩寒的小说《他的国》,看到他在前言里说:‘就算你在大雾里开着摩托车找死,总有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的地方。’之后我直接翻到小说的最后一页,看到萤火虫和小说主人公左小龙在雾中‘亡命飙车’的情节,小说的最后一段是左小龙对那只萤火虫说的一句话:‘你能发光,你就应飞在我的前面。’看了这句话,我哭得稀里哗啦的。”
写这段话的时候,我只看了这部小说的前言以及最后两页,但它们准确击中了我神出鬼没的泪点。
此刻再看“你能发光,你就应飞在我的前面”这句话,肯定是不会哭了,但还是觉得很感动,因为这种情怀在此刻的中国真的太可贵了。二十多年前,顾城曾将“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这两句诗命名为《一代人》,此刻想想,假如顾城还活着,而这两句诗是他最近写出来的,估计他十有八九会将其命名为《一个人》。因为对于此刻的年轻人来说,寻找光明绝对是一种个人行为了,一代人寻找光明的时代在中国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这几天断断续续地把《他的国》看完了,看完之后感到很遗憾,因为我发现从人物塑造、叙事以及结构的角度来看,这部小说依旧持续了韩寒小说一贯“不入流”的水准。
对于这个问题我一向都很疑惑,看韩寒写的博客,会觉得他写的一些杂文还是挺靠谱儿的,但为什么写出的小说却总是那么“不入流”呢我86.想来想去,我想这也许是因为他一向是在用一种玩票的态度在写小说——而他之所以一向这样,是因为他认为生活是比写小说更重要的事
当然,和其他所谓的“80后作家”相比,韩寒虽然一向都在用玩票的态度写小说,但难能可贵的是,他是在用他的真性*情和良知在玩票,这就应也是他能一向维持其极高人气的最主要原因。
说回到《他的国》,相信韩寒刚开始写这部小说时就应也是很有野心的,但能看得出来他越写越有力不从心的感觉——如果韩寒是那种视写作如生命的作家,遇见这种状况,他肯定会呕心沥血地不停修改,写完了估计还会批阅n载,增删n次。但韩寒显然并不是这样的作家,他的选取是硬着头皮写下去,然后草草收尾,所以《他的国》就成了我们此刻所看到的这个样貌,它就像是一部小说的草稿——也就是说,这只是一部“半成品”小说。
还好,在这部“半成品”小说中,能看到一些令人拍案叫绝的黑色*幽默片断,这是这部小说中最有价值的资料。这其中有些黑色*幽默片断看上去很解气,有些则让人心生悲凉,那是一种典型的“生是中国的小屁民,死是中国的小精灵”式的悲凉(“生是中国的小屁民,死是中国的小精灵”这两句话是我根据《他的国》中的对联“生是亭林镇的老百姓,死是亭林镇的小精灵”改编而成的)。
正是因为这些黑色*幽默片断,才让我觉得韩寒是一位用他的真性*情和良知在写作的小说作者,虽然他的小说写得很蹩脚(韩寒的真性*情和良知也是我给这部蹩脚的小说打四颗星的最主要原因)。
在这天的中国,真性*情是什么良知是什么在我看来,真性*情就是用“草泥马”的精神说出你的真心话,良知就是坚决不去“舔屁沟”。
最后说几句题外话,韩寒曾说人生的说谎是从上小学时写作文开始的,而说真心话是从上中学时写情书开始的。我回忆了一下我的学生时代,好像还真就是这样。另外我还发现,当一个人毕业后走进社会,他说真心话的潜力是会不断退化的,到了最后,他会发现他已经完全不明白该如何说出一句真心话了。在此刻的中国,这样的人太多了。这是挺可悲的一件事,因为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他的性*魅力以及性*吸引力都源于他的真性*情,源于他说真心话的潜力。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年轻人丧失了说真心话的潜力,他的性*魅力以及性*吸引力也会通通丧失殆尽。
最后的最后,期望此刻还很年轻的你,能一向保有你说真心话的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