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镇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秩序,确保广大学生的出行安全,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全区中小学校车安全整治工作紧急会议的精神,现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为保证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接送学生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杜绝超载、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及报废车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上路行驶,车辆管理规范有序,车辆驾驶人、学生、教师、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增强,达到不发生交通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王镇长
副组长:镇党委委员、王副镇长
成员:镇派出所赵所长
历城交警大队仲宫中队王队长
镇交管所李所长
镇安监办主任、公路管理站王站长
镇教育办杨主任
镇综合执法办张主任
镇宣传科刘副科长
镇办事处总支李书记
李家塘办事处总支张书记
窝铺办事处总支陈书记
闫家办事处总支党书记
突泉办事处总支许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办,杨志忠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时间
年12月19日至年1月6日。
四、工作步骤
1、乘车车辆排查
2、道路路况排查
交通部门要对全镇各条道路路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无缝隙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偏僻山区接送学生车辆沿线道路,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排出整改时间表,逐项予以解决。
3、制作安全警示标语。各学校、幼儿园要在醒目位置制作并悬挂安全乘车警示标语,切实加强学生安全乘车的意识。
4、落实各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联合各相关部门与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1、查车辆资质。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是否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一律不得作为接送学生车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车辆使用单位限期整改。
2、查车辆驾驶人的资质。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进行全面审验。车辆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扣满12分记录、未存在违法记录未处理、未发生过致人重伤以上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要责令车辆使用单位坚决清退。
3、查车辆维护保养和安检制度的落实。严禁车辆使用单位利用安全技术不合格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接送学生,严禁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搭载学生,违者依法从重处罚。
4、查车辆上路情况。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和报废车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上路行驶的现象,以及车辆严重超载、超速的行为,并依法严肃查处。
5、查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行为。针对部分学生本人及家长联合租用私人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学校要认真进行排查,教育学生及家长不要使用此类车辆接送学生,发现情况要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要切实加强对学校的督促检查,从源头杜绝这种行为。要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道路管控力度,发现此类车辆,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醒广大村民和机动车驾驶人,特别是车辆的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做到守法驾驶,安全出行。定期组织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召开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教育家长监督和拒绝子女乘坐违法车辆,实行学生相互监督机制,引导学生对乘坐超载车和不合格车的学生及时向学校汇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从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整治接送学生车辆行动的认识,采取各项有力措施,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二)集中整治与日常严管紧密结合。要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严管紧密结合,统一行动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做到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通力协作,积极提出对策建议,共同采取有效措施,营造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整治环境,共同推进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健全安全台账,对开展的安全教育和检查活动,要有计划、过程性材料和总结,对资料照片和录像等材料做到分类整理,保存入档。
(三)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镇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到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检查指导整治工作,并向全镇通报检查情况。对在此次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将实行挂牌督办,责令负责人限期进行整改。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将学生安全乘车考核情况纳入年底部门考核,对出现的学生乘车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