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关于开展“诵读经典、爱我中华”活动的通知”(鲁文明办[2024]2号)精神,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诵读经典、爱我中华”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学生参与“诵读经典、爱我中华”活动,深入挖掘和大力传播我省丰厚的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没,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以红色经典和传统经典为主要内容,既可以是古代、近代经典诗词歌赋、散文札记,也可以是现代、当代红色经典诗文。内容健康向上、催人进取,传承中华美德、促进社会文明。
2、参赛形式:以诵读、吟诵为主,适当配合舞蹈、表演、演奏、书画、特技等辅助手段烘托氛围。可以采用单独、综合、多重组合等表现手法立体展示诵读篇目。集体诵读每队人数不超过40人。
3、参赛方法
各完小开展活动,推荐一个优秀节目参加镇级比赛,联校按规定上报节目。
四、活动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6月22日)
对活动作出全面部署;征集作品,篇目分类:①传统文化经典篇;②当代文化经典篇;③红色文化经典篇。格式要求:a4格式,word电子文本。发送至联校邮箱。
(二)实施推进阶段(6月底)
1、开展普及性诵读活动。根据省组委会推荐的诵读篇目,针对不同的学生群体,广泛开展省及性诵读活动。
2、开展专题诵读活动。结合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在端午节等传统节日和党的生日、建军节、国庆节等重要的节日组织专题诵读活动。
(三)成果报送阶段(7月1日)
6月30日上午在镇中心多媒体进行比赛。节目时间限定为8分钟。其中,包含诵读与技能才艺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