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认识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省委、省纪委对乡镇纪检组织建设非常重视。年初省委常委会对此进行了专门研究。省委书记赵洪祝同志在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上明确指出:“每个乡镇纪检组织至少配备一至二名专职纪检干部,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同志先后4次作出批示,要求抓好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
市委、市纪委也非常重视这项工作。今年以来,出台了相关政策意见,完成了乡镇(街道)专职纪检干部配备工作,并在龙泉市开展了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下步,我们还将研究出台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意见。各级党委、纪委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它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来抓,切实抓出成效。
(一)加强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在新农村建设中,乡镇纪检组织承担着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方针政策、确保各项惠农利农资金落到实处、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等重大任务。抓好这些任务的落实,保障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使乡镇纪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各级党委、纪委一定要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把它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四)加强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乡镇纪检组织作用发挥得仍然不够理想,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仍然存在一些“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力量不足,二是体制不顺,三是质量不高,四是执纪不力。必须把开展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持之以恒的抓紧抓好,使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提高其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正确把握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要求
为了确保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突破,市纪委对这项工作开展了调研,常委会进行了反复讨论研究,确定这项工作要以“明确职责定位、健全组织网络、完善制度体系、规范业务程序、落实保障措施”为重点,努力把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成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线指挥所”,农村基层惩防体系建设的组织者、协调者、推动者,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者和服务者。各地开展规范化建设可以有不同的重点和亮点,制定的具体制度、工作程序可以有所不同,但在人员配备、组织网络、制度程序和硬件设施等方面必须达到基本要求。
下一步,还要在队伍建设、完善制度上下功夫。一方面,各地要加紧制定专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方案,尽快使配备上来的专职纪检干部适应岗位要求,成为一支纪检系统的生力军。另一方面,结合乡镇(街道)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纪(工)委目标管理考核,建立乡镇(街道)专职纪检干部配备工作长效机制,以制度保证专职纪检干部“专职专干”,以制度保证专职纪检干部配备常规化。在人员配备到位的同时,乡镇(街道)纪(工)委干部的待遇、任免程序等要按规定执行:乡镇(街道)纪(工)委专职副书记为中层正职,纪(工)委委员应为中层副职,享受专门办案补贴,经济强镇和人口规模较大的乡镇(街道)纪(工)委专职副书记在任职期间享受副科待遇;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调整,应征得县(市、区)纪委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
(二)组织网络必须健全。按照党章关于“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的规定,切实抓好行政村、社区、基层站所和企事业单位纪检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在已建有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建立纪检组织,扩大纪检网络的覆盖面,扎实推进乡镇机关、村级组织和基层站所“三位一体”的基层惩防体系建设。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调动积极性、发挥作用上想点子、下功夫;要加强与乡镇(街道)基层站所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基层站所纪检组织建设工作;要注重解决基层纪检组织经费保障和办公场所等问题,完善相应的配套保障制度;要研究新形势下村级纪检组织与村务监督小组、村民理财小组、村务公开小组之间的关系,加强组织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三)制度程序必须规范。着力规范乡镇(街道)纪检工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形成工作机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建立健全乡镇纪检组织学习、议事、奖惩、内部监督等制度,确保高效运行;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做好信访登记、核查、反馈、归档、监督等环节的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规范案检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审批报备手续、初核、立案、调查取证和移送审理等工作程序,做到依纪依法文明办案;规范审理工作程序,做好受理、审核、审议、执行等环节的工作,实行查审分离,严把案件质量,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规范监督工作程序,规范重大事项决策和工程建设、集体资产处置和财务管理等监督程序,加强对乡镇(街道)党(工)委决策程序和各级执行政策、上级决策情况的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四)硬件建设必须到位。乡镇(街道)纪(工)委要做到门口有牌子、办公有固定场所及配套硬件设施、群众投诉有公开举报电话、开展宣传教育有设施和基地、工作有专项经费。这些要求都必须达到,否则规范化建设就失去了基础,失去了支撑,失去了保障,也失去了意义。既然是规范化建设,一定要有硬杠子,提出的基本要求一定要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