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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企业规章制度心得体会总结 企业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三个条件(14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业规章制度心得体会总结 企业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三个条件篇一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规程有关条款之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任聘、试用、报到、保证、职务派免、迁调、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勤、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公司章程组织规程及政府有关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除董事、监察人外,自总经理以下各级业务执行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并依工作性质分管理职、技术职。

第四条本公司除业务执行人员外,可雇用工员(服务员)、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电话总机值机员)等,辅助业务的执行。其管理悉依本规则执行。

第五条本公司工员分下列二种:

(一)作业员:凡具有专门技能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二)服务员:凡不具有专门技能非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第六条本公司因业务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或特约人员,雇用临时工或包工。其管理办法另以聘约或合同。

第七条本公司得招收实习生,其办法另定。

第八条本公司职员除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同意任用者外可由各部(室、中心)经理(主任)签请总经理核准招募。

第九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及本公司制定的规章及通告。

第一条本公司任聘用各级员工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二条新进员工的任聘,依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呈报核准。

第三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具有下列各款资格之一者予以任聘:

(一)正管理师、正工程师

1.具有博士学位者。

2.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2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具有实际工作经验10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管理师(工程师)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二)管理师、工程师

1.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任本公司副管理师(副工程师)两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三)副管理师、副工程师

1.具有硕士学位者。

2.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三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国内外专科毕业,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1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四)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

1.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国内外专科毕业,具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格者。

3.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10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一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五)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

1.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或高考及格,经试用合格者。

2.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3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任本公司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2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六)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

1.高中(高职)毕业或初中毕业并在企业团体或生产工厂服务5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曾任本公司作业员、服务员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七)任用规定

1.晋升者,应经考试并由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审定。

2.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以上各级人员任聘资格特准者,不受上列各项资格的限制。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如有出缺时,应由低一级员工中选定服务成绩优异者,按前条规定优先升任。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电话总机值机员)须年满18岁以上,具下列资格并经考试或甄选合格者,才能雇用。

(一)司机:领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实际经验2年以上者

(二)守卫:具工厂安全知识或有实际经验者。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相当经验者。

(四)总机值机员:具电话接线知识,有实际经验者。

第六条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任用为本公司员工。

(一)被剥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曾犯刑事,判决拘役以上罪行而刑期未满者。

(三)受禁治产的宣告者。

(四)通缉有案者。

(五)贪污公款有案者。

(六)吸食毒品者。

(七)身体衰弱不堪从事工作或有传染性疾病者。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第二章第三条规定录用时,应由主管安全部门调查,并确定不抵触本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才予以录用。新录用人员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试用期间定为40天。期满成绩及格者方予正式任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本公司新进员工试用成绩优良者,由服务单位按其工作能力与成绩表现填具试用期满考核报表,会同人事单位出勤资料呈请正式任用,发给任用书。其服务年资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算。

第三条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如品行欠佳或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或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本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等不法事情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不可请求任何资遣费或旅费等补助。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录用(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填具下列书表(由本公司印发)及缴验身份证、毕业证明书、健康检查表、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书及缴交2寸半身照片3张。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派定单位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主管人事部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但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的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

(一)铺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铺保。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换保或离职后六个月内如发现有依规约应由原保证人负责的事项,该原保证人不得推卸其保证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

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第一条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职务的派免除依章程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派免。

第三条职务的派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门填发人事派(免)令。第四条职务的委派经核定后准支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七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之运费,可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五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应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当然解职”得依规定给恤。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奉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企业规章制度心得体会总结 企业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三个条件篇二

1.0目的

加强企业管理,强化员工的纪律观念。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员工。

3.0考核方式及管理

3.1各部门由考勤员专门负责考勤的原始记录及月度汇总工作,每张考勤表上要注明部门、岗位及有关详细说明材料。

3.2考勤员要实事求是,做到每天考勤,填写正确、清楚,每月最后一天进行考勤汇总,原始记录汇总及考勤汇总表填写后交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次月2日交总经办。

3.3员工应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口头警告,超过5分钟以上,每分钟罚款1元,超过1小时以旷工半天论处,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者以旷工半天论处,超过三次者以旷工1天论处。员工每旷工一天按照员工日平均工资的2倍扣除工资,同时旷工均开具“过失单”。

3.4若发现考勤员有弄虚作假行为,一次口头警告,二次开过失单,三次劝退。由于考勤员失职而造成的差错,一次口头警告,二次扣罚考勤员20元,达到三次者发过失单。

3.5员工因故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按人事权限逐级呈批,请假单随考勤表报送,总经办定期检查。

3.6未请假或假满未及时续假而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旷工均开具过失单,连续旷工三天作为自动离职处理。

4.0加班考勤管理

加班包括节假日、休息日加班及延时加班。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事前办理加班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4.1加班条件

4.1.1因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内不能间断工作的;

4.1.2为完成下达的紧急任务而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的;

4.1.3必须利用休息时间或节假日进行设备维修或因公用设施等临时故障而进行抢修的;

4.1.4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加班的;

4.1.5凡属工作范围的事没能完成而需要加班的,均不作加班。

4.2加班的审批

4.2.1加班审批的原则

4.2.1.1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须与加班工时相符;

4.2.1.2严格遵守加班审批程序;

4.2.2加班审批的程序

4.2.2.1零星加班: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需进行加班”。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核准→部门考勤员作为考勤依据;

4.2.2.2集体加班:指“为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需以部门或班组为单位组织加班”。部门经理起草加班报告(写明计划完成工作量及人员安排)→报总经理核准;

4.3加班申请单的管理

4.3.1每月5日前由各部门考勤员将本部门上月《加班申请单》汇总报送总经理办公室,《加班申请单》一式两联,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并加盖办公室章印后将其中一联粘贴于当月考勤表,另一联交于加班当事人作为补休凭据。

4.4加班补贴及补休的管理

4.4.1属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公司规定计发加班补贴;

4.4.2休息日或延时加班的,一般安排补休而不计发加班补贴;

4.4.3加班后的补休由各部门经理、主管视部门工作的情况妥善安排。补休考勤时以审批后的《加班申请单》抵算出勤。当年度的加班,各部门经理、主管应在当年内给予安排补休;

4.4.4员工因事补休,须提前办理补休手续并附缴《加班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4.5员工未经办理相关手续而自行补休者,视同旷工处理;

4.4.6《加班申请单》当年有效;

4.5各种假期的报请及核准审批

4.5.1病假;

4.5.1.1员工病假需出具指定医院[南通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产科医院、传染病医院(限传染性疾病)、口腔医院(限口腔疾病)]医生的病假证明,突发性病况允许就近医疗,过后出具急诊证明。

4.5.1.2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者,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到十二个月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c)医疗期满后,按劳动合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4.5.2事假

4.5.2.1请假审批权限范围

a)请事假在1天之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b)请事假在3天以内,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c)因特殊情况请事假5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d)部门经理以上请事假报总经理批准。

4.5.2.2请事假一般不得超过5天,原则上全年不得超过十四天。

4.5.3婚假

4.5.3.1员工婚假先要写申请和递交有关证明,总经办审核后再由部门经理批准,方可请假;

4.5.3.2符合《婚姻法》规定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晚育规定婚假为十五天;

4.5.3.3婚假一次性休完,不能分开使用。

4.5.4妊娠

4.5.4.1女员工妊娠,从四个月起作产前检查到生产约8-10次。凭医生出具的证明适当增加;

4.5.4.2每次检查,根据医院出具的产前检查证明可享受2-4小时公假。

4.5.5产假

4.5.5.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可享受产假90天。晚婚晚育者

可享受产假12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多生一人增加产假15天;

4.5.5.2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护理假7天,请护理假时,男方凭女方单位出具的护理证明,经批准后,在婴儿满月前一次性休完;

4.5.5.3对避孕失败进行人流的员工,根据市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及有关规定享受产假。

4.5.6丧假

4.5.6.1员工直系亲属(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享受三天丧假。员工请丧假,填请假单,交总经办审核,再由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4.5.7工伤假

4.5.7.1凡在工作时间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有关医院签定确认为工伤的,按签订的用工及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4.5.8法定假日

4.5.8.1法定假内,因工作需要,符合加班条件的按《劳动法》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4.5.9出差员工因公出差,应先填写申请报告,由部门经理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

4.5.10公司实行奖励年休假制度,对于年度表现优秀的员工和各岗位骨干奖励休假作为带薪工作时间。

4.6考勤查询:

4.6.1员工如遇对考勤有疑问,可向部门考勤员或公司总经办查询。

企业规章制度心得体会总结 企业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三个条件篇三

1严格遵守上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并严格签署上下班具体时间

2请假一天以书面形式向店长申请,超过期限视为旷工,超过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当月抽成不予发放b请假3天以上以书面形式向店长申请,经店长批准,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

3病假需出示医院开据的诊断证明,并在上班的第一天补写请假条

4注意仪容仪表,淡妆上岗,着美容院统一工装,工鞋,不允许上班时候穿私人衣服,客用拖鞋,上班时间统一束发,不能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5做好接待及送客礼仪,"迎三送七"为标准,来时问好,并给准备消毒好的拖鞋,走时要送到门外,说谢谢光临请慢走,并以看不见顾客为准再回来

6服务顾客要注意细节,及时满足顾客需求,不允许跟顾客发生口角,不能跟顾客议论其他顾客及美容师的私人问题

7上班时间不允许用私人电话跟顾客联系,必须用店内电话预约

8电话礼仪,无论是谁,必须说您好,姿怡,我是xxx很高兴为您服务9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背后议论他人

10上班时间不大声喧哗,不打闹,不把手机带入除员工房以外的任何地方11当班时间必须按规定填写各类表格

12自觉维护美容院及老板的形象声誉,积极配合店内的各项活动,不与顾客议论美容院内部是非

13服从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主动,积极配合店长和顾问做好预约工作,不允许挑顾客

14上班时间不允许躺美容床,如遇特殊情况须跟店长申请

15上班时间手机调到震动或静音,不允许玩手机且在员工房以外的地方接打电话,更不可把手机带到护理间,接打电话时间不允许超过3分钟

16上班时间放轻音乐,以舒适安静为主

17进入他人房间,要先敲门,走路要轻盈,不能打扰别的顾客休息

18严格保密顾客资料,未经美容院同意,不准私自借用店内资料,物品

19节约用水用电,拒绝浪费,做护理时不能偷工减料或铺张浪费

20积极配合店长及顾问工作,认真执行其分配的各项事务

21不传播消极信息,不带情绪工作

22严格执行卫生区域划分表,他人休息时,要主动承担别人的卫生区域

23水杯跟着顾客走,顾客到哪水杯到哪,护理完及时清理完水杯

24护理完送走顾客及时清理拖鞋,床铺及物品,待客状铺床,并把换洗物品放到清洗地方,禁止乱扔物品,并及时填写日报及护理

25上班时间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须请示店长,批准后才能去做!

26不允许在员工房以外的地方见到个人的私人物品(水杯,鞋子等)

27严禁工作时间吃带异味的食物,如韭菜,葱,蒜等

28不得向顾客索要小费或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谋取私利

29美容师不允许向顾客透露院内的薪资制度

30美容师不允许利用职位之便向顾客售低价商品,否则开除处理

31顾客投诉3次以上,罚现金200元

32店内物品损坏,主动承认者,视情况赔偿,无人承认,全体赔偿

33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交辞职报告,店长核准签字确认,由经

理批准,并将工装及其他店内物品归还,核实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薪水不予发放

34与主管顶撞一次罚50元,两次罚100元,三次罚200元,四次开除!与领导顶撞一次罚100,两次罚200元,三次开除

企业规章制度心得体会总结 企业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三个条件篇四

第一条为了加强规章制度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保证规章制度制定质量,提升规章制度管理水平,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为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保证公司有序、高效运转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性、反复适用性、权利与义务并存的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规章制度种类主要包括:办法(实施办法)、制度、规定、细则(实施细则)、章程、规则、指导意见等。

第四条规章制度管理坚持体系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原则,不断健全规章制度体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废、改、立管理流程,统一应用规章制度格式模板及其他相关规范。

第五条规章制度制订(修订)的基本流程:计划→起草→审核与审查→审批与发布。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系统各单位。

第七条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处)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编制和完善规章制度体系,组织编制和督促落实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归口审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协调性,定期汇编出版规章制度。

第八条公司本部各部门是其业务范围规章制度建设的责任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分工,配合建立规章制度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建设计划,起草并发布规章制度,负责业务范围相关规章制度的专业性审核,以及本部门规章制度管理的日常工作。公司审计部是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部门,负责定期检查规章制度在公司系统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九条系统各单位规章制度管理归口于其承担企业管理职能的部门,工作职责参照前款执行。

第十条规章制度建设实行计划管理,本部各部门、系统各单位应将规章制度建设纳入年度计划管理,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规章制度管理年度报告报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处)。规章制度管理年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本单位规章制度建设和变更情况,规章制度培训情况,规章制度管理成效,以及次年规章制度废、改、立计划和培训计划等。

第十一条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汇总、分析公司本部和系统各单位的年度规章制度建设、管理情况,并于每年1月底前向公司作专题汇报。

第十二条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处)在汇总、审核各部门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的基础上,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经公司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下发执行。

第十三条各部门根据公司下发的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将本部门的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到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确保按计划如期完成起草工作。

第十四条起草规章制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二)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三)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服务于企业使命和目标的实现;

(四)结构严谨、逻辑严密、文字简练、用语准确,并符合公司规章制度模板(见附件1)和编写规范的要求;

(五)职责和权限界定清晰、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六)相关制度之间边界清楚,相互协调,有机统一。

第十五条规章制度原则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目的、适用范围、职责划分、具体规范、解释部门和施行日期等。

第十六条规章制度内容涉及其他部门工作的,起草部门应主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协调一致;无法协调一致的,应将有关意见和规章制度送审稿一并提交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处)协调。

第十七条规章制度分章、节、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单一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第十八条规章制度送审稿由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处)负责统一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三章的规定;

(二)是否与现行规章制度协调、衔接;

(三)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四)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体例、文字要求。

(五)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应将规章制度送审稿送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处)和审计部,就规范性、合法性和内部控制进行审核,审核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一)规范性审核由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处)负责,主要从规章制度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管理要求,与已有的规章制度在内容上有无交叉、重复和矛盾之处,是否符合规章制度模板和编写规范要求等方面进行审核,确保规章制度符合规范。

(二)合法性审核由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处)负责,主要从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司规章制度等角度进行审核,确保规章制度与现行的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不发生冲突,满足合法合规的要求。

(三)内部控制审核由审计部负责,主要从规章制度内容能否涵盖所规范业务的主要控制点,是否能有效控制风险等角度进行审核,确保规章制度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及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

第二十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依据审核意见对规章制度送审稿进行修改,然后根据规章制度实施范围在本部、公司系统广泛征求意见。

第二十一条规章制度送审稿经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处)审核后,由起草部门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查,审查确定后形成规章制度草案。

第二十二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依据反馈意见对规章制度送审稿进行修改,经部门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审核部门会签(会签单表样见附件2),形成规章制度草案。

第二十三条对一般性的专业、专项规章制度,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发布实施。

企业规章制度心得体会总结 企业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三个条件篇五

1、现金借款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支取。

2、凡借现金1000元以上的必须提前与出纳约定,以便提前准备。

3、劳务工资发放时间定为每月二十五日。

4、每天所收现金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于当天下班之前交财务出纳统一管理,不准挪用。

1、支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毁,破损或涂改。

②签发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笔填写;签发单位印签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应有交换行号;加密的支票应提供密码。

③支票有效期为十天,对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须检查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收款单位、日期、用途填写是否正确。

2、使用支票需由经手人填写“支票借款申请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办理支票领用手续。支票领出后十天内持发票到财务报销,如不及时报销,出纳有权拒发新的支票。

3、100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原则上以支票结算为主,领用支票后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由于责任心不强丢失支票,损失由个人负责。

1、凡经销部开支费用需在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后方可申请项目开支费用。

2、购买日用品、办公费用需的发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领取现金或支票。

3、项目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注明事由、由经手人签字后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4、差旅费报销由报销人按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出纳审核后报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销的,不预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导致发生的费用超出差旅费报销规定的,需写明原因,由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如员工加班,员工乘由公共汽车回家,公司可根据有效报销凭证报销交通费。

1、销售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由经手人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1、购置办公用品及支付办公费用,需有人员根据购置、审批计划,由经手人填好现金或支票借款单,经部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领取现金或支票。

2、办公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由经手人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1.销售负责人应根据业务要求,按时开具正式销货清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财务开具正式发票。处罚措施由于未按照规定送达发票,造成发票遗失,公司将根据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财务负责人要按时向国税、地税部门申报报表。

1、所有当月发生的费用应于当月报销,最迟不能超过10日,否则需由经手人直接报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财务予以报销。

2、所有填制的报销单据,应字迹清楚、不能涂改,否则财务不予受理。

3、所有由外部取得的报销凭证,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政局统一规定使用的正式单据,(印税务局章、财政局章并盖有收款单位财务章)一切非正式单据不能作为报销凭证;报销凭证抬头一定要写上单位名称。

4、凡购置金额在500元以上的项目费用、销售费用及办公费用需在发票背后注明收款方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企业规章制度心得体会总结 企业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三个条件篇六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工资结算前,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

第四条宿舍舍监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二)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宿舍舍监或公司领导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八条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九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二)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大功率电器。

(三)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禁止在宿舍使用明火。

(五)禁止在宿舍用电热丝烧水。

(六)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七)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八)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九)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十)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十一)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十二)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十三)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备(加班情况除外)。

(十四)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或妥善保管,遗失由各自负责。

(十五)不得于墙壁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十六)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十七)各房间的清洁及楼梯通道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十八)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

(十九)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二十)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公司每月免费提供每位住宿人员2方水、6度电,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并从工资里扣除。

2、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3、每年11月份至次年4月份,每个宿舍每月供应煤气一瓶。

4、使用热水器冲凉时,为防止煤气中毒事件,必须保持通风排气,否则停用热水器。

5、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室,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6、沐浴以20分钟为限。

第十条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一条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议处,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

(二)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者。

(三)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者。

(四)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七)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八)有偷窃行为者。

(九)拉帮结派,寻衅滋事者。

第十二条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三条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

第十四条非紧急时候,禁止使用消防用水,出现紧急情况,如匪警或火警,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报警呼救或通知公司。

匪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第十五条不得擅自将公司产品带回宿舍(工程人员将产品带回研发除外)。

第十六条本

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十七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企业规章制度心得体会总结 企业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三个条件篇七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环境保护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第三条、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消灭污染物。

第四条、根据环境保护法,本企业设置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机构,由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网,由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本企业环境保护机构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

第七条、本企业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企业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

第八条、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第九条、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第十条、防止"三废"污染,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本企业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第十一条、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并确保备品备药的正常储备量。

第十二条、在下达企业考核各项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第十三条、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第十四条、本企业环保机构职责:

1、在企业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本厂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6、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同时加强节水管理,避免浪费水资源现象。

7、企业每年邀请环保局监测部门来厂进行监测,持续改进,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

8、企业环保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环保设施运转使用情况及污染现象进行检查、指导,并对职工提出的环境问题予以答复,对于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9、企业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10、企业每年投入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术研发应用,持续改善厂区环境状况。

第十五条、凡本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十六条、凡本企业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有企业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企业规章制度心得体会总结 企业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三个条件篇八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凡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政治影响大、人员伤亡大、经济损失大的部位,指定为消防重点部位,消防重点部位必须明确消防责任人及其职责,落实防火措施,设立防火标志,配足消防器材;

三、明确消防重点部位,如:车辆停放场地及附近、办公室、交易厅、微机室、配电房、锅炉房、车库为重点防火部位;

四、配备给部门、单位内部的消防器材、设备由部门分管,责任到人,定期检查保养,保证器材处于良好状态,非火警不得动用。发现器材丢失、损坏,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落实公司消防部门的整改通知,按照要求整改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确保整改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六、加强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举办大型文娱活动,主办单位必须事先制定消防安全方案,并报上级消防职能部门审查批准;

七、重点防火区域严禁烟火,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的要事先向上级申报,制定消防方案,并有专人看守现场,焊接维修场地要避开易燃物品;

八、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技术规范,必须统一由电工安装、维修,电工要严格按照作操作规程作业,禁止无电工资质人员乱接电器,电器设备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九、购买、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和技术规范,严格购运审批、登记、入库和领用手续,化学药品仓库按照规定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企业规章制度心得体会总结 企业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三个条件篇九

关于企业规章制度合法性的流程及依据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2.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4号)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2.2、制定流程:

2.3、有效性作用: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3.1、如何走民主程序

3.2、如何公示

劳动规章制度应当以用人单位的正式文件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从公布之日起才能在本单位生效。在公示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应该注意保存公示的证据,公证的方式一般有如下几种:

3.2.1、将规章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做到人手一册,在劳动合同中专款约定“劳动者已经详细阅读,并愿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

3.2.2、将规章交由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确认的方式有:①在规章的尾页签名;②另行制作表格进行登记;③制作单页的《声明》或者《保证》。签名的内容应包括员工确认“已经阅读、明了”并且承诺“遵守”;

3.2.3、在厂区公共区域将规章内容全文公告,并且将公告的现场以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备案;

3.2.4、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或者组织全体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培训,让员工在报到表上签名。

3.2.5、委托工会公示,并保留证据。

注1:按照广东省劳动厅发布的《广东省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审查备案办法》(【颁布时间】1998-05-01,【实施时间】1998-05-01)用人单位应自劳动规章制度审议通过之日起15日内或接到劳动行政部门通知后将其劳动规章制度连同《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审查备案送审表》一式两份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之日起30日内应将《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审查备案意见书》送达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之日起30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劳动规章制度即行生效。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废止《广东省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审查备案办法》的通知(【颁布时间】20xx-12-19,【实施时间】20xx-12-19)广东省劳动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审查备案办法〉的通知》(粤劳监〔1998〕50号)内容与《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符,现决定予以废止。

企业规章制度心得体会总结 企业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三个条件篇十

第一条:为保证顺利完成公司下达各项生产任务、经营目标、管理目标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包括生产制度、卫生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本公司的各部门的每一个员工。

第四条: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定期召开生产计划、产品质量、人员培训会议。

第五条:公司每一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会议。 第六条:卫生管理制度

1、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

2、各类原材料的堆放必须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负责堆放整齐、安全、卫生、清洁。

3、每台设备由直接操作者负责保养、基本维修、清扫工作。

4、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做好公司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厂容厂貌的整洁。

5、食堂卫生、饮食的清洁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员直接负责,预防食物中毒。

第七条:工作期间,公司内严禁个人电话的使用。

第八条:公司的办公用品严禁使用与本公司无关的事宜。

第九条:生产场所严禁吸烟。

第十条:任何员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一条:不说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损公司形象的话。

第十二条:不做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三条: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离岗,出入厂物品人员必须填写出入厂证,同意核准方可进出。

第十四条:宿舍里严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

第十五条:必须按公司值日规定和要求清扫宿舍,保持其清洁卫生。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公司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发现迟到、早退,视时间长短作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有事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批准同意后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第十八条:任何请假以不影响公司生产为前提,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得到公司认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强行要假。

第十九条:公益事业活动等休假可享受工资待遇补贴。

第二十条:新招员工有试用期,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而自行离开者,扣发当月工资,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同意后方可辞职,自行离职者扣发当月工资。

第二十一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任何岗位都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二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岗位,擅自操作他人岗位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三条:各自岗位操作人员有责任报告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时发现、排除。

第二十四条:如遇台风、洪水、自然灾害等紧急状况下,公司任何人员有责任和义务服从公司的紧急调配,保卫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

第二十五条:平等就业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奖勤罚懒。

第二十八条:按公司规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九条:享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

第三十条:请求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务和各项生产指标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执行劳动规程,按规定操作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劳动技能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按民主选举获“优秀职工”者公司予以嘉奖,奖金:300-500元。

第三十六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职工,公司予以处罚,罚金5-500元。

企业规章制度心得体会总结 企业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三个条件篇十一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增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规范员工日常工作行为,妥善处理各种意外突发事件,使员工能够及时有效地做好防护工作,确保公司和员工的财产及人身安全,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消除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有效进行。

第三条本守则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其他各类员工和实习生等)。

第四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员工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其职责如下: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二)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接受安全指导,在作业中切实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急征兆,应主动采取措施,当危及员工人身安全时,可先撤离岗位,并向负责人报告。

(三)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及劳动防护用具,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四)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负责人。

(五)积极参加公司的各种安全活动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六)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第五条公司新进员工必须接受入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防护意识。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采用健康和安全的工作方式,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严禁冒险、疲劳作业。操作前,根据各自的岗位要求应认真检查与自已岗位相关的设备和工作场地等,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对岗位工种需持证操作的,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公司应在办公区域内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员工应参加每年的消防演习,并应知应会各类常用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第八条公司财务办公室应独立设置,配备保险箱、保险柜,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在公司内存放大额现金。

第九条员工每天工作前要先检查各自的办公区域,电源开关是否正常,必要时请公司安全管理员检查有无漏电现象。

第十条办公区域如出现陌生人,应主动上前问好,并询问相关事宜。第十一条员工下班前应检查所在办公区域门窗是否锁好,各种办公电器电源是否切断,周边同事是否遗漏贵重物品,夜间值班保安人员应定时巡视办公场所,仔细检查上述事项。

第十二条公司驾车员工出车前应检查刹车、灯光、喇叭、方向盘运转是否良好,轮胎是否充气饱满,各部件镙丝是否紧固等事项。

第十三条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现场管理人员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现场管理人员不能解决时,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发现重大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时,应采取尽可能的措施后,撤离生产现场。

第十四条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抢救伤员。并严格执行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严肃处理事故有关责任人员。

第十五条员工外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共秩序。

第十六条驾驶机动车者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无照驾驶、酒后驾驶,避免疲劳驾驶。如组织商务宴请,发现驾车同事、客户饮酒,应安排出租车或其他方式以确保其安全。

第十七条驾驶摩托车,必须配戴头盔、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具。

第十八条在外乘车,忌未等汽车停稳,抢先上下车;忌站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忌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忌在机动车行驶途中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或跳车。

第十九条若所乘车辆不幸翻倒、翻滚,切忌死抓车体某个部位,应立即抱头缩身。

第二十条如所乘的船只在海上遭遇事故,在撤离舱室前,应尽可能地多穿衣服、戴手套、围巾、穿好鞋袜(不透水的衣物最佳),这样可在落水后使身体表面与衣服之间形成较暖的水层,并能有效阻止与周围海水的对流交换。

第二十一条出差前准备事项:

(一)将有关个人资料的复印件存放一份在家中或办公室中,如:出差路线、护照(身份证)、签证、对方公司联系人和电话号码。

(二)随身携带紧急联系资料,应包括:家中联系电话、健康信息、过敏情况、现在或曾经患过的疾病、现服食的药物等。

(三)携带护照(身份证)、机票及所有旅行资料,应将其复印件与原件分开存放。

第二十二条出差期间注意事项:

(一)出差期住宿选择公司规定宾馆或与当地项目公司联系解决;如果条件不允许,则应尽量入住正规旅馆,以保证人身及财物安全。

(二)住宿期间一定要将贵重物品寄存在可靠的地点,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

(三)出差期间应尽早返回旅馆,不要在外停留时间过长,以免发生意外。

(四)入住旅馆后,应尽快熟悉宾馆的内部情况,特别是安全疏散通道、紧急出口等的位置,要做到心中有数,一旦出现意外事故,能够安全、迅速的撤离现场。

(五)住宿期间要对房间内的电器进行检查。使用燃气热水器洗澡,须加强通风;如果使用电热热水器,应将电源切断后再使用,以防触电。

(六)入住宾馆后,应及时与项目负责人或部门经理联系,报告出差地点、旅馆名称、电话号码等情况,并注意与同驻地同事随时保持联系。

(七)如因项目需要,部门员工长期聚集某地租房,部门经理必须指定每个团队的负责人,以协调安全等事项。

(八)严禁在住宿处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私接电源,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化学危险品等。

(九)尽量不要在住宿处吸烟,严禁在床上吸烟;需要抽烟的住宿人员应到走廊、客厅、阳台等通风处,烟头应在确定熄灭后,投入垃圾桶。

(十)员工驻外或出差期间住院,必须是急诊入院或转住院,应尽快通知公司行政人事部,保存好住院相关单据,以便后续报销事项。

第二十三条如在办公场所发生火灾、断电、地震、恐吓、台风、洪水等紧急事件,其处理方法参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公司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和《公司公共卫生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第二十四条如员工未遵守本守则而发生事故,或造成其他员工或第三方人员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当事各方应依法承担责任;如同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责赔偿;若造成其他违纪事实的,按《员工手册》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安全管理员由各部门指定,本规定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规章制度心得体会总结 企业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三个条件篇十二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5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单位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0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11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2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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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3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4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5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整改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8条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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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9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18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2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单位表示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再续的;

(2)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保险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以上情况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1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22条劳动合同期满医院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3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4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单位依本规定第14条和第16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16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

第25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8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6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长白班: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三班:白班8:00~16:00;中班16:00~24:00;夜班0:00~8:00

第27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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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29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0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医院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第30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安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1条公司根据工作性质实行岗位工资和吨纸效益工资+工龄工资。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制定。

第32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3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4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5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36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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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38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39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0条因员工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41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4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3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4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企业规章制度心得体会总结 企业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三个条件篇十三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2.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4号)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2.2、制定流程:

2.3、有效性作用: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3.1、如何走民主程序

3.2、如何公示劳动规章制度应当以用人单位的正式文件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从公布之日起才能在本单位生效。在公示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应该注意保存公示的证据,公证的方式一般有如下几种:

3.2.1、将规章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做到人手一册,在劳动合同中专款约定“劳动者已经详细阅读,并愿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

3.2.2、将规章交由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确认的方式有:

①在规章的尾页签名;

②另行制作表格进行登记;③制作单页的《声明》或者《保证》。签名的内容应包括员工确认“已经阅读、明了”并且承诺“遵守”;

3.2.3、在厂区公共区域将规章内容全文公告,并且将公告的现场以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备案;

3.2.4、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或者组织全体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培训,让员工在报到表上签名。

3.2.5、委托工会公示,并保留证据。

企业规章制度心得体会总结 企业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三个条件篇十四

为确保生产工作秩序正常运行,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生产车间全体员工;

2.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本公司,热爱本职工作;

3.所有员工待人坚持使用礼貌语言,说话和气,作风正派,不大声喧哗、吵闹,不说脏话,更不准骂人;

4.遵纪守法,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班前或上班时间禁止喝酒,不打架斗殴,不损公肥私,不私拿公司财物;

5.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或交接班须提前10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 ,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

6.上下班需打卡签到,有事要请假,严禁非正当理由请假。违者依照《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7.坚持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上班,应穿戴整齐,扣好袖扣,长发必须盘起戴安全帽子,不准穿裙子、高跟鞋和留长发靠近生产机械,不准赤膊、穿拖鞋、短裤上班;严禁站在拖车上溜空车,做到安全生产,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8. 工作时间内除车间主任外其他人员禁止使用手机等视频播放设备,不准看小说、睡觉;

9. 坚守工作岗位,不消极怠工,不揽私活,不做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工作时间内不离岗、不串岗,因事确需离岗须向车间主任以上领导申请批准后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违者依照《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11.员工在车间遇上公司客人参观时,车间主任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人员照常工作,不得动张西望;

12.未经公司批准,不得私自带客人(客户除外)、小孩进入车间和在车间会客;车间和办公室不准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等交通设备,更不准在工作时间擦、洗车辆等违者根据《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13.公司全场禁止吸烟,在生产工场吸烟等于放火!吸烟者必须到吸烟区,违反者每次处以500元罚款,三次以上者扣发本月全额工资,因吸烟造成事故者将承担全部损失。

14.生产工场在接到《生产指令》后应根据生产指令领取相关材料、印版、模具,并对领取的器材及样品或指令要求进行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生产加工程序;

15.新单或工艺要求很高的产品,要由车间主任以上领导或业务签字确认后方可批量生产。时时做到“质量在我心中,差错不出在我手中!”因故意或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负连带处罚;

16.生产流程要严格依照《生产指令书》,任何人均不得随意更改,如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立即停产并通知有关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17.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生产,爱护工具设备,节约原副材料,提高技术业务能力,努力实现优质高产、低能耗。

18.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加班或抽调,服从车间主任及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禁止顶撞、打骂领导或罢工(如有意见应在下班后找领导提出异议),更不得损坏生产设备及公司财物。违者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触犯法律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9.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下班后必须将机器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作现场环境卫生,工作台面整齐。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料及时纳入垃圾箱(袋、桶内)。本工序完成或下班后应将现场清理干净,将半成品或成品连同《生产指令书》交与下一工序,将剩余材料、印版、模具统计后入库;

20.搞好生产现场清洁卫生:坚持日小扫周大扫制度。做到机器设备整洁、无油污;门窗清洁、玻璃明亮;材料、产品、工具柜堆放整齐;地面无废纸、抹布。油污、油墨水迹、烟头和赃物。责任清洁区干净卫生,卫生间清洁卫生。

21.消防器材位置放置正确、保证器材性能正常。

22.本制度应与相关管理制度配套实施;

23.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xxxxx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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