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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银行同业账户风险排查报告(四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银行同业账户风险排查报告篇一

代销业务风险自查报告 **支行:

根据支行《关于开展代销业务风险排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机实际,组织人员对已开展代销业务的合规性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星分理处、盐井分理处两个网点或个人无未经总行批准开展非我行产品的销售代理工作;棕榈湖分理处因未取得代理保险业务资格许可证,故未办理代理保险业务。

(二)代销产品前取得相应的资质,包括获得总行核准、代销网点取得相关资格证,三星分理处的徐琳,盐井分理处张玉兰棕榈湖的唐雪梅、黎元金营销人员均获得代理保险从业资格证等。

(三)三星、盐井两个取得代理资格的网点代销产品的销售记录建立了台账;能在营业网点内进行相关协议的签订;不存在未经系统,手工出单的情况;对客户进行相关的风险提示和代理产品免责声明。(四)在三星、盐井营业网点对代销产品进行公示以供客户参照。

(五)对内对外公布了违规销售投诉举报电话,并建立专门的架构进行相关应急事件的处理。

(六)银监办发〔2024〕335号要求以及总行相关代销产品制度和内控制度要求的其他内容能遵照执行。

(七)代销业务的风险揭示单、各种宣传单、业务凭证摆放到三星、盐井两个营业网点。

代销业务风险自查报告 根据银监会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业务风险排查的通知》要求,我社要加强内部管理,对代理销售产品的业务流程进行全面风险排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1、建立对被代理机构的审慎尽职调查和全行统一的内部审批制度及流程 2、建立持续性跟踪评价机制

3、对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的被代理机构建立退出机制 4、建立对代销产品去全行统一的内部审批制度和流程 5、定期跟踪评价代销产品的业绩表现 6、建立对代销产品的有效退出机制

7、制定本行代销产品清单并在营业场所公示供客户参考 8、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并设立专门渠道 9、联社审计部门定期对代销产品进行审计 10、四河信用社 2024年1月5日 我社认真执行有关代销业务的各项管理制度

银行开展代销业务风险排查的报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分局:

为防范我行内部机构及从业人员违规代销行为,保障客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业务风险排查的通知》(银监办发﹞335号)文件精神要求,我行迅速组织人员对代销业务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自查工作落实到位

目前我行只开展代理保险业务和代理销售理财产品业务两项代理业务。我行保险代理业务处于起步阶段,只开展保险代理推销业务,由客户亲自主动到保险公司办理,我行只提供合作保险公司,并没有代理销售保险。此次代销业务的风险排查重点在我行代理销售***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业务。

对于此次代销业务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为保证自查工作落实到位,由个人金融业务部组织,要求各分支行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有序开展代销业务的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个人金融业务部,个人金融业务部再进行抽查。由于我行代理销售理财产品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仅在***区各网点开展,代理业务内容涉及面窄,总行要求各分支行、营业网点以自查工作为契机,重点在于全面加强学习代销业务的规范要求,为我行代销业务的全面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自查内容

按照《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业务风险排查的通知》的规定,我行积极开展代销业务情况的自查工作,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审慎选择合作方及代销产品

我行审慎选择代理销售的理财产品。经我行多方面调查,***银行经过多年的发展完善,已具有高效的风险控制体系,通过银银平台与多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我行与***银行签订《银银平台理财产品销售合作协议》,代理销售***银行风险级别为基本无风险级别、低风险级别及较低风险级别的理财产品,主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充分降低客户的投资风险。

我行与***银行在协议中明确发行方、代销方的责任和义务,代理销售的理财产品的产品风险和客户收益由***银行承担,我行在销售过程中充分向客户揭示产品风险。每一期理财产品的销售我行还与***银行单独签订分期的《理财产品销售合同》,如对方存在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我行可随时终止与其合作。在我行代销期间,我行持续跟踪"***"的业绩表现,每期均能保本并实现预期收益。

(二)内部制度及执行方面

从销售流程方面,我行已制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业务管理办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销售理财产品业务操作流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销售理财产品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成立理财产品管理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室在各环节的责任,环环相扣,没有脱节。在实际操作中,总行各部门及各分支行相互配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了我行该项业务各个环节运行平稳,从未出现差错。总行定期对销售网点的理财业务进行检查监督,整理客户及理财业务人员的意见及建议,

总结

相关问题,完善内控制度。

(三)理财业务人员方面

我行已对理财业务人员进行多次培训,理财业务人员已具备销售理财产品的业务素质。经排查,我行理财业务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均能做好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将有关风险评估意见告知客户,严格遵守风险匹配原则,向客户推介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理财产品,充分揭示理财产品的风险,在每一步做好客户亲笔签字确认。不存在向擅自推荐或销售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理财产品或未经批准的第三方机构产品的现象。

(四)业务流程方面

我行采取手工记账和机器扣划相结合的方式。由销售人员建立手工台账,资金归集行在募集期结束时从客户理财账户批量扣划资金,归集我行的清算账户中,在资金划转日调拨到***银行指定的归集账户中,到期日负责查收理财资金的本金、收益及管理费用,并将理财资金及收益批量划付至客户的理财账户。所有的账务处理均经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授权后由资金归集行来完成,不存在线下销售或手工出单的情况。

(五)客户投诉的处理

我行特制定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投诉处理及管理办法》,我行沟通机制灵活,对客户的投诉能够做出灵敏、迅速的反应,及时解决问题。截止目前,我行还未接到关于代理销售理财产品业务的客户投诉。

三、自查总结

通过此次理财产品代理销售业务自查工作,又一次全面梳理了我行代理销售理财产品业务的整个业务流程,各营业网点都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开展了理财产品代销业务,不存在违规问题。今后,我行将继续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开展代销业务,同时加强对理财业务人员的投资理财业务专业知识的学习,提升业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并考取相关资格证书,进一步带动我行理财业务的发展。

关于资金业务流动性风险的自查报告 xxxxx:

根据xxx《转发中国银监会合作部关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资金业务流动性风险提示的通知》(xxxx发﹝2024﹞241号)要求,xxx(以下简称本行)按照自查内容认真对本行资金业务流动性风险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行现辖x个支行、x个总部营业部、x个分理处。截止2024年6月末,各项负债总额x万元,其中:各项存款x万元,占全县市场份额为x%;各项资产总额x万元,其中:各项贷款x万元,占全县市场份额为x%;不良贷款余额x万元,占比x%;资本充足率x%,流动性比例x%,流动性缺口率x%,核心负债依存度x%。从2024年上半年经营情况来看,各项业务发展均衡,经营状况良好,风险可控。

二、自查情况和流动性现状

(一)资金业务自查情况

截止2024年6月末,本行融出资金x亿元,其中存放国有政策性银行x亿元(x);存放x约期存款x笔,金额x亿元。从融出资金期限来看,期限3个月内(含)x笔,金额x亿元,期限3个月至6个月(含)x笔,金额x亿元,融出资金的期限均控制在3-6个月,业务期限搭配较为合理,报告期内未融入资金。

截止2024年6月末,本行贴现资产余额x万元,较年初增加

x万元。1-6月份累计贴现资产借方发生额x万元,贷方发生额x万元,本行办理的票据业务均为银行承兑汇票买断式转贴现,未开展票据直贴和回购式转贴现业务。本行严格执行省联社印发的《x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暂行办法》、《x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和《x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贴现、转贴现及再贴现操作细则》,对票据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规范办理票据业务。从近两个月票据承兑行履约情况来看,本行2024年4月到期票据4份,金额x万元;5月到期票据3份,金额x万元,承兑行接收汇票后能够及时汇划款项,无交易对手违约情况。

(二)流动性现状

本行为预防并降低由于流动性不足带来的经营风险,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于20x年x月制定了《x流动性风险防控方案》和《x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预案》(x发〔2024〕x号),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资金业务流动性管理规章制度,提升了流动性风险防控能力。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行各项存款余额x万元,较年初增加x万元;各项贷款余额x万元,较年初增加x万元,存贷比例为x%,流动性资产x万元,流动性负债x万元,流动性比率x%,高于监管指标规定的≥25%,流动性缺口率x%,高于监管指标规定的≥-10%,核心负债依存度x%,高于监管指标规定的≥60%,6月30日资金头寸x亿元,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x%。从流动性监管指标数据看,流动性比例较高,不存在流动性支付危机。

三、存在问题

目前本行流动性现状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有待加强;二是缺乏相关压力测试,对自身风险抵御能力认识不足;三是存款期限结构尚待进一步优化;四是中长期贷款比重过高,且继续增加趋势明显。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牢固树立风险理念,建立科学防范机制。牢固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把防范流动性风险纳入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建立动态的监测预警和风险提示机制,切实加强流动性风险防控工作,有效降低本行流动性风险。

(二)定期开展压力测试,有的放矢控制风险。本行将定期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根据压力测试结果及时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持有充足的高质量流动性资产用以缓冲流动性风险。同时建立有效的应急计划,并将结果用于本行各类决策过程,调整风险控制方案,确定风险控制限额,制定战略发展计划。

(三)加大组织资金力度,保持存款结构合理。本行将把组织资金、稳定存款增长作为防控流动性风险的重要着力点,加强组织资金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激励办法,改进服务手段,加大组织资金人员和费用的投入,通过全员参与、多方联动,建立存款平稳增长的良性机制,确保存款结构进一步优化。

(四)调整贷款期限结构,确保资产具有较强流动性。存款短期化趋势和贷款长期化趋势对资产流动性产生很大压力。本行将指导各机构按照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根据存款期限结构合理

确定贷款期限结构,加强贷款期限管理,从严审查中长期贷款期限,控制中长期贷款增长速度,降低中长期贷款占比,使贷款期限结构与存款结构相匹配,保持资产合理的流动性,防范由于结构失衡引发的流动性风险。xxxxxxxxxxxxxxxxxx 2024年x月x日

2024年运营业务操作风险排查自查报告

为防范化解运营操作风险,根据分行《关于开展2024年运营业务操作风险排查的通知》的要求,我行成立了以主管行长挂帅的运营业务操作风险排查小组,开展2024年运营操作风险排查工作,特别针对重点业务、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进行认真仔细的排查,具体如下:

一、运营主管履职情况。

通过屏打0307柜员属性与柜员责任制核对,未发现有相冲突现象,能合理确定劳动组合,正确划分柜员业务范围和权限,落实柜员岗位责任制。保证了abis系统安全运行与业务的正常办理。

对查库登记簿所记载情况与监控录象进行核对,未发现有作假现象。能严格执行网点查库制度,能做到每周查库一次;在日常营业期间,能监督柜员做好“一日三碰箱”;柜员现金箱交接时,能仔细核对现金箱个数。

能按规定及时做好会计监控系统预警信息的核实,组织核查各类会计业务差错、事故和违规行为,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改进工作。对本机构内外部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能全面落实整改。

二、代客办理业务。

通过对所有人员抽屉突击检查,没有发现有代保管有客户存单、存折、银行卡、身份证件等物品的现象。通过抽查监控录象,没有发现存在代客办理业务行为;办理挂失解挂、密码重置、存折重写磁条等应客户本人办理的业务是客户本人亲自办理;由他人代理的业务,1 代理手续齐全规范。

通过查看传票,单位存款转存通过91过渡转个人账户,支票收款人与进账单收款人不一致而进行入账的一象。

三、内外部对账。

经核对对账单回收率比较高,对对账不符处理能及时、规范。运营主管能按照要求在对账不符对账回执清单上注明核对日期、不符原因及处理结果,并由经办员、运营主管签章后及时反馈对账中心。印鉴不符的账单对账回执由单位重新加盖印鉴并及时收回,处理手续规范。

没有客户经理派送本人所管户的对账单。银行上门对账的,能坚持双人办理。经查能按日打印“核对上下级资金账户余额表”,打印人员及运营主管能按规定每天核对余额并签章确认。四、冲正、抹账业务。

通过抽查冲账凭证及监控录够象,没有发现有操作错误的现象。错账冲正能填制记账凭证,原错账、错账处理和补记账的业务发生传票经过运营主管现场核实、审批后才进行操作。错账冲正时,能坚持“更改有据、处理及时”的原则,多笔冲正时,能按“先贷方红字或借方蓝字,后借方红字或贷方蓝字”的账务顺序进行冲正处理。

五、业务印章、预留印鉴保管使用管理。

通过核查开户资料及抽查监控录象,单位预留印鉴能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授权他人办理的,能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出具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单位存款人申请变更印鉴,手续及相关证明材料齐备,运营主管能按规定审核变更资料;客户预留印鉴卡保管规范,单位结算及个人支票账户款项支付能按规定进行电子验印,电子验印无法通过时能坚持人工核对及换人复核制度。

六、重要空白凭证使用管理。

通过抽查录象及现场审核,没有违规办理业务的现象,柜员能按定严格执行定期存单防套取规定,签发个人定期存单和单位开户证实书、定期存单,能由运营主管或指定人员(管章人)加盖网点业务专用章,并在记账凭证上抄写定期存单(单位开户证实书)号码(后四位),签章证实定期存单发出的真实性。

不存在将本人经管的业务印章、重要空白凭证违规交与他人使用或在重要空白凭证上预先加盖印章的现象。重要空白凭证出售管理符合规定,没有内部人员代单位购买重要空白凭证的现象。

七、自助设备管理。

通过抽查监控录象及与系统、实物进行相对,未发现有违规现象。atm钞箱钥匙、备用钥匙、密码的保管、封存、启用、使用规范;atm钞箱能坚持双锁双控、双人在场打开或关闭箱门、双人清点现金;atm长短款、吞卡能按规定及时处理。八、bos集中作业平台业务。

经核查,bos系统异常时导致未处理完成的业务时,能有逐笔做好记录,启用应急预案在abis系统处理后,能在系统恢复后在bos做撤销处理;bos系统的“过渡资金账户余额”与abis系统的“待处理后台集中汇兑往账款项”的余额相符。bos业务撤销时,能按照abis系统的抹账要求,在核证行凭证内作好批注(撤销原因,后续处理情况等);bos业务退回,能按规定在核证行凭证内作好批注(退回原因,后续处理情况等)。

九、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012年上半年运营案件风险排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2024年上半年“三化三铁”考评现场检查存在问题已按规定全面落实整改。在上半年“三化三铁”创建过程中,s系统中本行的前10类普遍性问题以及第5级较大违规操作问题,已查明原因,并有针对性地分类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同类问题发生频率明显减少。

中国农业银行连山县支行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

清算业务风险评估自查整改报告

xx支行业务核算合规操作风险自查报告

答复代销业务

提出建立代销业务

廉政风险自查报告

银行同业账户风险排查报告篇二

自查报告

一、组织开展情况

为有效落实《xx银行xx分行加强内部管控遏制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我支行对2024年至2024年本机构同业业务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整改问责情况进行重点自查,涉及的同业账户种类包括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

二、检查内容

我支行2024年至20xx年涉及的同业账户共有13个,现将检查内容汇报如下:

(一)xx银行xx路支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账号为xxxxxx,科目开立无误,2024年至20xx年未发生业务。该账户已设置为久悬账户。

(二)xx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立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账号为xxxxxx,科目开立无误,2024年至20xx年未发生业务。该账户已于20xx年xx月xx日销户。

(三)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账号为xxxxxx,科目开立无误,2024年至20xx年发生的业务有活期结息、扣除网银年费、销户,该账户已于20xx年x月x日销户,手续合规、齐全。

(四)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账号为xxxxxxxx,2024年至20xx年发生的业务有活期结息、扣除网银年费、购买支票、开立定期、定期结清、补计利息、销户等。定期开立科目为xxx,科目开立无误,开立定期利率审批表、同业定期存款合同齐全,补计利息利率审批表齐全,该账户已于20xx年x月xx日销户,手续合规完整。

(五)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路支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账号为xxxxxx,科目开立无误,2024年至20xx年未发生业务。该账户已于20xx年x月xx日销户。

(六)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账号为xxxxxx,2024年至20xx年发生的业务有购买支票、开立定期、定期结清、补计利息等。定期开立科目为xxx,科目开立无误,开立定期利率审批表、同业定期存款合同齐全,补计利息利率审批表齐全。已通知客户于近日办理销户手续。

(七)xxxx信托有限公司,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账号为xxxxxx,科目开立无误,2024年至20xx年未发生业务。该账户已于20xx年x月x日销户。

(八)xx信托有限公司,共开立4个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账号分别为xxxx、xxxx、xxxx、xxxx,科目开立无误,该4个账户专用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募集信托款,募集期结束后将募集款项全部转入该单位的信托专户,然后均于20xx年销户,手续合规完整。

(九)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共开立2个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账号分别为xxxx、xxxx,收入专用户用于保费归集业务,核算银保保费收入资金,支出专用户用于保费支出业务,核算银保退保、保单贷款、满期给付等业务支付。科目开立无误,手续合规完整。

我支行通过对在我支行开户的以上13个同业账户的账户资料和交易凭证及明细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同业账户、同业定单开立、使用的合规性,存款科目的准确性,合同等的完整性等,检查中未发现问题,不存在需整改的情况。

三、

改进措施

今后我支行在办理涉及同业账户的业务时,会更加严格审慎地审查各项所需资料,坚持合规办理业务,为有效地加强内部管控遏制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做出贡献。

xx银行xx路支行 20xx年x月xx日

银行同业账户风险排查报告篇三

农信社同业业务自查

单位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行(联社)同业业务余额合计***笔***万元。其中同业融资业余额***笔***万元;同业投资业务余额***笔***万元。

(一)同业融资业务

1.同业融出资金余额***笔***万元,其中存放同业(含存放系统内)余额***笔***万元;拆放同业(含拆放系统内)余额***笔***万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笔***万元。

2.同业融入资金余额***笔***万元,其中同业存放(含系统内存放)余额***笔***万元;同业拆入(含拆放系统内)余额***笔***万元;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余额***笔***万元。

(二)同业投资业务

债券投资余额***笔***万元;信托产品投资余额***笔***万元;理财产品投资余额***笔***万元;资产管理类产品投资余额***笔***万元;收益权类产品投资余额***笔****万元;其他金融产品投资余额***笔****万元。

发现问题

主要查发现的各项问题.如果是违反制度规定须写违反依据,文件名、文件号、具体到哪一条。反映内部控制和信息系统重大缺陷的,一般应表述有关缺陷情况、后果。各项问题所举事例应详细完整。等等。

(一)资金业务管理方面 1.资金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情况 2.部门岗位设置情况

3.资金业务的授权管理体系和政策健全情况 4.根据所投资基础资产性质资本和拨备计提情况 5.资金业务营运杠杆倍数情况

6.根据资金业务风险状况实行风险分类管理情况 7.其他方面 自查要点:

(1)市县行社是否制定同业业务管理办法、操作细则、审批权限等具体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相应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是否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各类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是否设立或指定专营部门负责资金业务的经营和管理;专营部门是否按照前中后台分设和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岗位;是否存在专营部门外的部门或分支机构开展资金业务情况。

(3)是否将资金业务置于流动性管理框架内,合理配置资金来源及运用,加强期限错配管理,定期开展压力测试,控制好流动性风险;是否建立完善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体系,流动性风险限额应包括存贷比、流动性比例、现金流缺口、负债集中度等指标。

(4)是否建立资金业务交易对手准入机制,对交易对手进行集中统一的名单制管理,定期评估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动态调整交易对手名单。

(5)是否建立健全资金业务授权管理体系,是否由法人总部对资金业务专营部门进行集中统一授权;资金业务专营部门是否违规进行转授权,是否办理未经授权或超授权的资金业务。

(6)是否建立健全统一的资金业务授信管理政策,并将表内外业务纳入统一授信体系,是否办理无授信额度或超授信额度的资金业务。

(7)是否严格进行风险审查,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和风险评估,并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根据所投资基础资产性质,准确计量风险并计提相应资本和拨备。

(8)是否合理审慎确定融资期限。其中:同业借款业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其他同业融资业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业务到期后不得展期。

(9)是否符合资金业务准入规定,是否存在超资质、超权限开展资金业务情况。(存在分时间段问题)委托投资业务是否视同自营投资严格执行业务准入规定。

(10)以理财资金投资非标资产的,是否满足监管评级在二级(含)以上;以自有或同业资金投资非标资产的,是否满足监管评级在二级(含)以上且资产规模在200亿元(含)以上;业务规模是否超过同业负债的30%;

(11)非标资产投资业务

①是否通过非标资产投资绕道第三方进行通道交易,虚假处置不良资产。

②是否在省辖农信系统范围内相互转让非标资产投资,规避监管。转让给省辖农信系统外金融机构的非标资产投资是否出具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风险兜底或回购承诺。

③以自有或同业资金投资非标资产的,业务规模是否超过同业负债的30%;以理财资金投资非标资产的,余额是否超过理财产品余额的35%;非标资产投资总余额(理财资金加自有和同业资金投资)是否高于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

④2024年10月12日以后,是否存在通过非标资产投资变相发放异地贷款情况。

⑤非标债权资产投资是否存在未按约定计付利息情况;是否存在到期无法收回本金情况。

(12)资金业务营运杠杆倍数是否符合规定。其中:监管评级二级(含)以上的市县行社不超过1.8倍;其他市县行社不超过1.4倍。

(13)是否按照《河南省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豫农信文〔2024〕26)号规定,根据资金业务风险状况实行风险分类管理,并对分类结果定期进行监测、评价。

(二)同业融资业务方面 1.同业融资业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账户、利率、对账管理情况 3.存放同业到期收回情况 4.其他方面

自查要点:

同业融资业务主要包括同业存款、同业拆借、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查看办理相关业务协议、对账单和有关凭证,核实科目余额真实性。

(1)账户管理。是否违反规定跨省开户、在村镇银行开户,长期未发生收付活动的同业存款账户是否办理销户手续,存放同业业务是否违反规定超过一年,是否违规进行展期。

(2)利率管理。办理存放同业业务是否至少选择3家以上金融机构进行询价,是否将询价过程记录在案,交易对手选择和存放价格核准是否经集体研究,存放同业定期利率是否偏低,2024年1月19日以后开展的存放同业业务,利率是否低于当天省联社公布的同档次约期存款利率。

(3)对账管理。查看是否签订同业存款协议,是否及时向同业存款交易对手发询证函进行对账,检查存放同业存款流水、余额是否真实。

(4)会计核算。同业融资业务记账方法和会计科目使用是否正确,是否在存放同业科目下核算信托、理财等其他资金业务。

(5)同业融资业务手续是否完善,是否经有权人审批,风险控制是否有效,是否通过同业融资业务进行通道交易。

(6)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项下的金融资产是否为银行承兑汇票、债券、央票等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具有合理公允价值和较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卖出回购方是否将业务项下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转出,是否接受和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7)同业融资限额。市县行社对单一金融机构不含结算性同业存款的同业融出资金,扣除风险权重为零的资产后的净额,是否超过一级资本的50%;同业融入资金余额是否超过负债总额的三分之一。

(8)2024年10月12日以后发生的同业存款业务是否实行交易承诺制,即交易双方逐笔提供承诺说明,保证该笔同业存款业务为规范的同业存款业务,不存在其他指定用途,不存在利用同业存款提供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担保。

(9)2024年1月1日以来新发生且有余额的存放同业业务,是否逐笔补充承诺说明,无法补充承诺说明的业务,是否收回。

(10)存放同业到期收回后是否设置1–3个月的观察期,是否存在资金无法按期收回而虚假收回情况。

(三)同业投资业务方面

1.债券(含同业存单)投资业务情况 2.信托产品投资业务情况 3.理财产品投资业务情况 4.其他投资业务情况

自查要点:

同业投资是指金融机构购买(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同业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债、次级债等在银行间市场或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同业金融资产)或特定目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投资计划、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业资产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等)的投资行为。查看会计核算是否正确。是否存在混用、乱用会计科目隐藏业务规模;是否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根据投资资产标的性质计提相应的资本和拨备;收入是否及时、全额入账。查看是否存在将信托、收(受)益权、资管计划等非标资产在系统内转让,调节经营指标的情况;转让信托、收(受)益权、资管计划等非标资产,是否存在出具“抽屉协议”承诺到期回购的情况(查看报表、印章使用登记薄)。

(1)债券(含同业存单)。是否建立完善包括债券投资占比、信用债投资占比、交易账户投资余额占比等结构性限额管理指标;债券投资会计科目核算是否正确;是否按公允价值计提浮动盈亏;是否做好风险控制,存量债券业务是否出现兑付风险;是否超资质购买债券;单支债券集中度是否超发行总额的2%。

(2)信托产品。信托产品投资业务手续是否合规。购买决策流程是否合规,是否经有权人审批;资料是否完善、是否存在瑕疵;是否对信托风险进行持续跟踪。

风险控制情况。通过调阅信托投资协议等资料,查看投资方、资金托管方和使用方三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对等,风险承担是否适当。对于定向信托投资,重点关注担保单位是否具有主体资格、信用状况是否良好,是否具有足额、有效的抵、质押,投资收益率是否偏低,是否进行3年以上的高风险投资,是否按约定时间及时足额给付利息,信托投资本金是否按期收回,如果形成逾期县级行社是否及时采取措施保全资产。资金投向。投资非标债权资产是否投放至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保障房除外)、“两高一剩”行业等国家限制的项目或产品,是否投资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项目或产品。

会计核算。会计科目使用是否正确,是否采用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确保各类交易能够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记载和反映;是否存在虚增、隐藏、截留信托投资收入的情况。

(3)理财产品投资。是否制定了理财投资占比限额指标。购买理财产品手续是否合规。购买决策流程是否合规,是否经有权人审批;资料是否完善、是否存在瑕疵;是否对理财产品持续跟踪监控,是否对每类产品逐一进行风险分析评估,确保理财资金如期收回。

理财资金投向。县级行社利用富余资金投资购买理财产品要坚持审慎、稳健的原则,原则上不得投资中长期理财产品。查看是否存在投资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性行业和领域(如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及排放不达标项目,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是否投资包含股权类、金融衍生产品或结构过于复杂的理财产品;是否投资包含政府融资平台项目的理财产品;是否存在通过投资理财产品规避审慎监管政策现象。

会计核算。会计科目使用是否正确,是否存在通过“拆借同业”、“存放同业”等科目核算理财产品,县级行社对投资的理财产品是否按照规定计提准备金。

(4)其他投资业务

其他投资业务主要包括资产管理类产品、收益权类产品等,审计要点参照信托、理财产品投资。

银行同业账户风险排查报告篇四

【封面报道】同业解连环

财新网-新世纪2024-07-30 07:56 我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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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资产在银行表内表外腾挪,风险未离开须臾。同业业务自我救赎之路,必须通过破除隐性担保

【财新《新世纪》】(记者 张宇哲 凌华薇 李小晓)仅仅在两三年间,银行同业业务急速膨胀。到2024年一季度末,上市银行同业资产规模11.6万亿元,占总资产比例近13%,为2024年上市银行同业资产规模1.6万亿元的近10倍。按13%的比例估算,中国银行业整体的同业资产规模,接近20万亿元。

银行同业业务最初限于商业银行之间的拆借,以解决短期流动性,这是“同业”概念的溯源。从2024年以来,同业业务逐渐发生了质的变化,发展成商业银行利用同业拆入资金或吸收理财资金,扩大各种表外资产,幻化出各种各样的同业业务,科目不断变化,除了传统的同业存放、同业拆借、同业票据转贴现,又衍生出同业代付、同业偿付、买入返售等各种“创新”。

不用纠结于这些日新月异的新名词之含义。究其根本,不过都是银行信贷资产的出表利器。对大多数银行来说,这是规避监管资本要求、拨备成本、绕开存贷比硬杠杠,大幅“节约监管成本”,是不可能不做、不得不做的科目游戏。至于6万亿元信托也好,近2万亿元证券资管也罢,再或产权交易所挂牌个近万亿元,都仅仅是过一下手的通道业务,银行始终是主角。

银行资产出表,吸纳的资金何来?还是银行自己。2024年后规模呈级数递增的银行理财产品,截至2024年6月底,已达9.85万亿元,成为承接这些出表信贷的主要买家。

个案更惊悚。一家贷款规模仅300多亿元的广西北部湾银行,资产可以做到1200亿元,奥妙就在同业科目下。这样长袖善舞的城商行,已非个别现象。为了满足监管当局对上市、跨区域经营所规定的资产规模要求,一年多花几千万元成本吹大资产负债表而已。

被称为“同业之王”的兴业银行,则超越了资产出表的初级阶段,进入下一重境界。它的同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是36%,但是来自同业业务的利润已经占到全部利润的一半。玄机不玄,兴业银行搭建银银平台,左手是中小银行的理财或同业拆借资金,右手提供买入返售的同业资产,兴业银行坐收中间业务收入。

如果不是存在业内担心的隐性担保问题,兴业银行表面上几乎已经达到了西方银行财富管理的境界:无风险对冲。

问题恰出在隐性担保,整个银行业的问题,同业业务的风险点都出在这里: 如果没有银行信用的隐性担保,就没有刚性兑付的理由,银行理财何以几年间就蓬勃至10万亿元?如果没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违规提供担保的“抽屉协议”,那些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投资等信贷政策频频限制的项目,如何能被制作成买入返售产品,顺利出售给资金泛滥的农商行、农信社?

资产在银行体系表内表外腾挪,风险没有离开须臾。

从这个意义上说,监管失效、风险没有分散、甚至那些对于地方融资平台和房地产的限制型的信贷政策,也是失效的。是否构成系统性风险?观察者自有答案。

2024年3月,国务院副总理马凯要求央行和银监会关注同业资产和银行理财的问题。

监管当局首先采用总量控制的办法遏制这一势头。2024年3月,银监会发布8号文,要求商业银行理财非标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不能超过25%。有多家银行同业业务占资产的比例远远高于13%这样的平均数,超过了30%。

2024年6月发生在银行间市场所谓的“钱荒”事件,再度暴露同业市场资金价格易大起大落,个别机构的流动性风险一触即发。

此后有消息称,央行正在牵头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酝酿出台规范同业市场业务的针对性措施,包括可能要求中资银行的同业业务“解包还原”,无论是表内投资还是出具的各类担保,都要按照表内的同类型业务标准计提拨备;银行将同业业务审批的权限,统一上收至总行„„

同业现象已提出抉择:是让银行变幻科目做不规范的假出表,还是应该走标准化的资产证券化之路?国务院6月19日的文件提出,信贷资产证券化要常态化,已经作出了回答。

银监会有关部门透露,监管当局正在拟定信贷资产证券化常态化的有关政策,很快出台,这将成为银行的一项常规业务,未来不再受试点的额度限制。目前还需一事一批,将来审批方式有望变成资格审批。

与监管赛跑

几乎每出台一个监管政策,都使得银行同业资产规模增速受到一定影响,但几个月后,又会再度扩张 同业业务发生在金融机构之间,最初仅限于银行间的短期资金拆借。从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从银行对证券机构资金的托管起步,同业范围已从银行扩展到信托、证券、基金、租赁、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横跨信贷市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

自2024年以来,银行体系流动性宽松,而信贷额度管制相对严格,资金大量配置在资金业务上,叠加同业业务的持续创新,商业银行已相继在总行层面成立了同业部门,近年同业资产规模不断膨胀,同业业务量、收入、利润等,在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占比和贡献明显提高。

“2024年‘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后的中国银行业资产规模暴增,造成银行业对资本金的严重饥渴,各种表外融资手段层出不穷,银行没有正规的资产出表的渠道,创新只能围绕着表内资产搬表外。”一位银行人士说,这些“创新”的实质仍是银行突破存贷比限制、节约风险资本、表内资产表外化。

2024年、2024年,由于融资类银信合作、票据贴现等“绕规模”的手段相继监管限制,同业代付成为资产出表的主要操作模式,尤其被中小银行广泛采用,至2024年更迅猛扩张。

同业代付业务是指委托行根据其客户的申请,以自身的名义委托他行提供融资,他行在规定的对外付款日根据委托行的指示先行将款项划转至委托行账户上,委托行在约定还款日偿还他行代付款项本息。

在2024年4月银监会发文规范同业代付业务之前,同业代付规模已超过1万亿元,自监管机构要求同业代付入表、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后,同业代付业务规模持续收缩。此后银行开始大量运用买入返售科目。

信托受益权的买入返售快速增长,主要始于2024年下半年。这是因为2024年7月银监会禁止银行理财产品投向委托贷款、信托转让、信贷资产转让、票据资产等,要求银行理财资金通过信托发放的信托贷款、受让信贷资产、票据资产三项于2024年底前转入表内,并按照规定计入风险资产和计提拨备。

2024年3月底,银监会下发8号文规范银行理财的表外非标资产,但很快,银行同业资金以单一信托购买信托收益权规模大涨。

买入返售机器

买入返售的金融资产,可以是债券、票据、信贷资产、应收租赁款和信托受益权等,什么都可以 买入返售业务,创新始于被业内称为“同业之王”的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2024年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927.97亿元,其中一半买入信托受益权,有3947亿元。同年,同业业务增速更高的民生银行、平安银行,买入信托受益权也分别达到967.7亿元和969.68亿元。

2024年底,兴业银行同业资产规模达1.17万亿元,占总资产36%,在16家上市银行中高居榜首。其同业资产规模已经基本等同于贷款规模;同业利息收入最大,占公司全部利息收入的比重达38%,已经接近贷款对利息收入的贡献。

同业买入返售,其本质与逆回购无异,是协议约定先买入,到期再按固定价格返售,实际是资金融出的过程。买入返售一般放在应收款项类投资,或可供出售类资产科目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配置范围,包括债券、票据、信贷资产、应收租赁款和信托受益权等,什么都可以,期限较短,二年以下、一年期限为主。正常情况下,一般同业市场的利率在4.5%-5%,银行理财的成本也在这个范围内;银行出表信贷的收益6.5%左右,信托融资成本在7%-8%之内,此外,信托或券商资管,收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二的通道费。

与债券相比,买入返售产品与理财产品的期限更为匹配,更加灵活。当然,比起要公布资产负债表,要经过一系列审核程序和达到发行条件的债券产品而言,买入返售的标的更容易暗箱操作,也蕴含更高风险。

招商证券研报显示,从上市银行同业资产结构来看,2024年买入返售资产占同业资产比例达45%,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国有商业银行(除农行)同业资产结构中,存放同业占比(即拆出资金)较高,而股份制银行中买入返售资产占比较高。

今年6月,巴克莱对民生银行和兴业银行的风险作出警示,指出其在利用信用风险资产(票据和信托受益权)的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打擦边球,而这些资产的违约风险,要远高于以债券为标的的逆回购和回购的风险。

从今年的信托资产规模排名来看,去年位于前三甲的外贸信托和平安信托已经出局,取而代之的,是来自“银行系”的建信信托和兴业信托,两者分别为建行、兴业银行的控股子公司。兴业信托2024年被兴业银行收购后更为现名,2024年底的总资产已经超过了5000亿元。

业内人士透露,这两家信托公司管理资产规模激增的主要原因,即信托受益权这类通道业务的猛涨。比如,有企业拿不到银行贷款,兴业银行可以通过其下属兴业信托给它发个信托贷款,资金也可能由其他银行提供,做成信托收益权的买入返售,通过兴业银行打造的同业“银银平台”卖给其他银行,兴业银行坐收中间业务费。

票据为王

大行和中小银行之间的合作方式主要是“大行签票-中小银行贴现-转贴现给大行”,票据买入返售,实质上是变相将信贷资产转化为同业资产

与兴业银行主要做同业业务中的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不同,民生银行主要抢占了贴现票据买入返售。票据常用于贸易结算。当企业贸易背景得到银行认可后,支付20%-100%的保证金,银行便为票据签署付款承诺,即为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一般在30天至180天。票据买入返售是指,开票行将票据权利卖给另一家银行获得贴现资金,并在票面到期日之前的某个日期重新将票据买回。

某大行计财部人士表示,大中型商业银行作为开具承兑汇票的签发行,开具承兑汇票并不纳入信贷规模,然而一旦贴现,就要纳入信贷规模,属于表内业务,同时受到存贷比的限制。于是,包括民生银行在内的一些股份制银行便和大行形成了“默契”,通过票据买入返售帮大行削减信贷规模。

据财新记者了解,大行和中小银行之间的合作方式主要是“大行签票-中小银行贴现-转贴现给大行”,即大银行赚取利息和保证金后,为了削减信贷规模将票据转卖给中小银行,之后大银行会从中小银行手中逆回购买入票据,将这笔交易计入买入返售科目下,同样不计入信贷规模。

在票据市场上,可以看到票据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的两个交易对手方群体,一个是股份制银行以此帮大行削减信贷规模,另一个是农信社、农商行等资金相对充裕的中小金融机构,以此帮城商行削减信贷规模。

民生银行成为银行界的票据大户。2024年末,民生银行同业生息资产规模为10489亿元,其中买入返售票据资产规模大幅增长近于翻4倍,达376%,余额达6168亿元,占比高达84%。2024年公司买卖票据价差收入为42.24亿元,对营业收入贡献占比达4.1%。

民生银行行长洪崎告诉财新记者,对买入返售的贴现行而言,并不存在风险。“我们就掌握一条,票据是大行出的。我们有同业之间的评审,谁的票可以接,接多少,都有量化标准。”

对于民生银行和大行之间的票据业务,洪崎解读道:“对大行来说,在市场中把散在外面的票据收回来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我们给这些票据做托收,最后几天都集中到我这里,我帮他们兑付后,再交给他们。等于是我们不怕麻烦,愿意帮大行做他们最后两天不愿意做的事情。通常从收到还,也就是三五天的事情。”

中信证券研报统计,2024年上市银行年报显示,全行业票据买入返售规模 2.4万亿元,较2024年翻倍增长,尤其是中小型银行增长较快。过去几年,银行票据承兑量已从季均约2万亿元的规模飙升至4万亿元。

国信证券邵子钦认为,目前票据买入返售业务虽然形式上属于同业业务,但实质上是变相将信贷资产转化为同业资产,是曲线满足企业客户融资需求的一种手段。“换句话说,只要存在需求,那么即使不通过票据,也会有其他的同业资产负债形式满足需求。” 国都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邓婷则认为,和兴业银行主要做的买入返售的信托收益权相比,民生银行的票据买入返售业务风险更小。兴业银行信托收益权平均久期有九个月,票据的久期则比较短,因此民生银行的流动性更好,其负债和资产都能较快重置。

资金提供者

近年来农村金融机构的表现十分激进,成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购入同业返售资产的重要金主

一般认为,国有大行由于资金实力雄厚,往往是同业市场的资金净借出方,而其他银行是净借入方。但近年来农村金融机构的表现也十分激进,成为重要的资金拆出方。

全国农信社机构(包括农商行、农合行)共约2300家,其中农信社1858 家、农商行247家、农合行173家。各省市级农信社平均贷存比约在60%-70%之间,多数农信社贷存比不到50%。与邮储银行一样,在商业银行因为贷存比红线而焦头烂额之时,农信社长期苦恼的是如何实现资金有效运用,提升业绩。

重庆农商行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6月很多银行闹‘钱荒’,我们银行没有。那时招商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很高,曾找我们拆借资金。”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国各类农信类机构存款余额约12万亿元,贷款余额约8万亿元。除了上缴准备金1万多亿元,还有两三万亿元的资金运用空间,投向包括同业存款、票据、债券等,而其可以投资的债券不过万亿元。为了获得相对高的收益,票据、银行理财产品,都成为农信社的主要渠道。由于能力有限,一些农信社出现了资金市场部整体外包的现象。

据业内人士介绍,兴业银行 “银银平台”上,合作的小银行有几百家,其中农信社最多。

兴业银行自2024年搭建的“银银平台”,为小银行包括城商行、农信社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包括同业往来业务、代理各项理财产品、承担it承包业务等。初期以清算服务为主,近年来更多资金交易乃至资产配置。这些小机构把钱放在央行作为超额准备金利率很低,只有0.64%,而作为同业存款存放在兴业银行,利率可达2%-3%,如果买入返售信托受益权,则收益更高。

据财新记者了解,山西临汾尧都农商行也在尝试“银银平台”模式,冠之以“农信同业理财”,主要面向山西省的农信社,提供尧都农商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尧都农商行集中资金之后委托给保险机构资管部门,投资方向分两类,一类是标准化的债券、货币市场的产品;另一类是全国范围内高收益的非标资产。

知情人透露,运行不到一年,尧都农商行同业资产余额已达100亿元,占其总资产三分之一强。尧都农商行是山西省内惟一一家监管评级达到二级的农信社,市场份额在当地占60%,远超当地的建行、工行。

中小农村金融机构已成为银监会监管风险排查的重点。

2024年6月底,银监会下发了197号文(《关于切实加强票据业务监管的通知》),其叫停与农信社双买断的违规票据会计处理业务由于农信社监管和审计不严格,往往将“信贷类票据资产”和“拆借类票据业务”统一记账,导致这一部分资金不计入“信贷”而计入“同业”,将信贷转移至同业项下,规避监管。

2024年5月,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等省份部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村镇银行不顾监管部门三令五申,违规开展票据业务,银监会再次下发135号文排查,检查其是否通过复杂合同安排为其他银行腾挪和隐瞒自身信贷规模。

据平安证券估算,2024年以来,银行买入返售同业科目中可能通过票据回购业务隐匿的信贷规模,已经从2024年农信社违规业务监管之后的3000亿元,再次回升到2024年底的1.2万亿元。

城商行魔术

通过票据买入返售做大资产规模,是一些城商行做大资产规模的“会计魔术”

如果说上市银行做大同业表外业务是受资本市场压力,做大中间业务收入,规避资本金等监管约束;备战ipo的城商行,则为了符合上市标准,借同业资产扩张资产负债表。特别是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城商行,在过去的一年中表现惊人。

城商行扩大资产规模的手段通常有三种:增加贷款、增加异地支行、同业业务。前两者太难,后者则相对容易,即通过发行银行理财资金或拆入同业市场的短期资金,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形式,做大资产规模。

2024年,在a股低迷、房地产调控的背景下,多数城商行的理财产品销售异常火爆,其收益率要比市场平均高出0.4%-0.6%。在个别地区,城商行理财产品销量超过了当地的股份制银行。以财新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2024年底,78家城商行中,同业资产与总资产的占比超过30%的有9家,分别是泸州市商业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厦门银行、苏州银行、南充银行、广东南粤银行、华融湘江银行、邯郸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同业资产占比超过20%的则达30家,绝大多数都提出了拟上市计划。

排名前三的泸州市商业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厦门银行,同业资产占比分别高达到56.81%、49.38%和39.35%,远高于上市银行同业占总资产比例最高的兴业银行。

139家城商行中,总资产超过千亿元的达24家。很难想象,其中包括2024年成立的广西北部湾银行。北部湾银行2024年的总资产仅为160.67亿元,同业资产合计为5.62亿元,占比仅3.5%;到2024年底,该行总资产达1217.16亿元,快速增长的同业资产占到一半,达600.97亿元,其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457.64亿元。

2024年7月联合资信评估报告显示,北部湾银行同业资产主要是买入返售金融票据,同业客户主要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城市商业银行;同业负债余额583.25亿元,占负债总额的54.81%,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为大头,达到503.12亿元。

如果要看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北部湾银行2024年发放贷款及垫款仅350.14亿元,存款余额仅365.37亿元。据知情者透露,北部湾银行同业资产猛增的原因之一是其激励机制灵活,给金融市场业务团队的激励是利润提成5%,而业内惯例是1%。

“2024年,广西北部湾银行计划在两年内即2024年实现a+h股上市。”一位接近广西北部湾银行的人士称。根据此前监管掌握的标准,城商行总资产要超过700亿元方可提出上市申请。而异地开设分支机构等,也大多以资产规模为限设定门槛。

抽屉协议

“不出事的话,谁也不会拿出来。”这样的隐性担保有多大规模,恰是业内最关心的要害

无论是信托收益权还是票据的买入返售,都暗含了一个重要环节银行担保,否则并无可能做得如此轰轰烈烈。

申万研报认为,计入同业项下的资产,由于被认定为对手方为银行信誉,因此不用计提“风险减值准备”,但实际上,对应的资产多数为信贷类资产,且通常为资质较差无法通过正规渠道申请到贷款的企业,潜在风险更高。

那为什么还能做得起来?因为有抽屉协议,隐性担保。

当各地分行或支行开展同业信托收益权业务时,为了解除对方银行的担忧,会提供一个密封好的信封,里面装有分支行提供的承诺函,对方收到后放进保险箱,“不出事的话,谁也不会拿出来,这就是抽屉协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

这样的承诺函,实质是担保性质,或是一份有瑕疵的担保。因为一旦这个信托受益权出现了风险,银行到底承担什么责任,会存在法律纠纷。

总行是否给予分支行必要的授权,提供这样的承诺函?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证实了现实中存在上述做法,但并不愿透露是否总行出具了授权。如果分支机构没有得到总行的授权,意味着这样的承诺函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因为分行并非二级法人。但是,如果总行给予了授权,这样的担保势必要计入银行的风险资本。

如果没有授权,这就是一种隐性担保,脱离了总行的监控,也没有风险资本的约束。这样的隐性担保规模到底有多大,恰是业内人士最担心的。

一家股份制银行人士透露,银行同业买入返售的暗保现象很普遍,很多分行、支行都在这么做;总行是在内部审计之后,诧异地发现:“怎么还有这么大一块资产!”

另一位较大规模城商行的人士则透露,当时行内做了评估,认为法律风险很大,最后决定不参与交易。如果买入行接受了这种“抽屉协议”,说明自身风控不严,也说明双方其实达成了心知肚明的默契。一旦发生个案风险,提供承诺函的一方息事宁人认赔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风险超出了可承受的范围,也可能将分支机构人员以违规操作为由,一开了事。

北部湾银行管理层就在年报中认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信用风险较小。但联合资信评估公司发布的评级报告称,北部湾银行由于同业资产和负债占比比较大,该类负债波动性较大,稳定性下降。监管风向

“今年试行的新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已经提高了同业资产的风险拨备,再提高不太可能” “商业银行的同业科目太多太复杂了。”一位金融机构人士表示对此叹为观止。申银万国证券分析师赵博文认为,巴塞尔协议对同业科目定义就较为宽泛。

相比于贷款业务,监管政策对同业业务相对宽松,比如对同业资产的风险资产权重系数仅为25%。同业业务中,即使资金的实质用途与贷款相同,不受存贷比约束,无需缴纳存款准备金,对同业资产也不必计提拨备等。

贷款的行业投向面临严格的监管约束,同业资产的投向则灵活得多、长期的地方融资平台、地产项目,可以投向一切正规渠道很难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的项目。

业内预计,银监会将进一步提高风险资本要求,以控制同业资产的杠杆率。但银监会人士称,“今年试行的新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已经提高了同业资产的风险拨备,再提高不太可能;而降低杠杆率,更多是银行内部风险控制的问题。”

今年开始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调高了商业银行对其他商业银行的债权计提风险权重,三个月期限之内和三个月期限以上的风险权重分别从此前的0、20%,分别提高到20%、25%。

此外,虽然部分同业存款被纳入m2,但并未纳入贷存比考核,因此不必上缴存款准备金,未来如果这部分被纳入m2的同业存款,计入贷存比考核,则可能会相应上缴存款准备金。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认为,应细分同业业务资产类型,20%风险权重并不能反映不同性质同业资产的风险,比如同业存放与买入返售的风险是不一样的,应厘清哪些业务是银行之间正常的头寸划拨,哪些则是对接了“非标”资产。

华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煜辉认为,同业非标资产也应视同贷款全额提足风险资本。

2024年以来,监管部门对银行同业业务及票据业务进行了多次监管,先后发布197号文、201号文、286号文、206号文。几乎每出台一项监管政策,都使得银行同业资产规模增速受到一定影响,但几个月后,又会再度以一个新的名义扩张。“这和堰塞湖一样,不能只堵不疏导。银行有风险管理、调节资产负债表的需要、平衡风险集中度的需要。”央行人士称,走标准化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之路是必然选择。

这就不难理解,近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向他曾就职的证监会发出邀请:欢迎证券公司来帮助商业银行做信贷资产证券化。希望借券商之手,帮助银行真正把风险分散出去。尚福林在2024年10月前担任了十年证监会主席,期间从未对商业银行的资产证券化松口。

风险不怕,不良资产也没有关系,关键在于定价是否合理,支持定价的整个交易体系、信息披露能否足够公平透明。这是资产证券化制度在英美资本市场推出的初衷。中国离这套体系太远,摸到了皮毛而未取其精髓。资产证券化一轮又一轮的试点,谨小慎微,但最关键的制度建设,还需要尽快提上日程。

本刊见习记者吴红毓然、实习记者林姝婷对此文亦有贡献 金融同业业务有哪些?

负债业务:同业存放、同业拆入、信贷资产卖出回购、票据转出 资产业务:存放同业、同业拆出、信贷资产买入返售、票据转入

中间业务:基金、年金等托管、代理清算、代理开票、代开信用证、第三方存管、代理基金、代理保险、代理信托理财、代理债券买卖、代理金融机构发债等

资料来源:财新记者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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