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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老一代革命家的人格风范篇一
历者过也,史者事也。历史就是过去,它可能是实存的,也可能是被记载或重构的。历史至少是文字记载的历史,通常是以时间、事件、人物、关系、环境、思想、影响等知识要素对过去的叙说。“四史”也是如此,其学习教育最直接的就是对相关信息的了解、掌握和认知。
国家都不能没有历史,民族不能没有记忆,忘记历史就是背叛自己。“四史”的学习教育,首先是要学习其中的重大历史节点、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环境、历史思想、历史影响等。比如,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就少不了莫尔的《乌托邦》、巴黎公社、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1917年的俄国十月革命、1956年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建立、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与发展等;党史和新中国史的学习,就少不了新文化运动、1921年党的创建、1935年遵义会议、抗日战争胜利、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建立、“一五”计划等;改革开放史的学习,就少不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经济特区、浦东开发开放、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加入wto等。
要说明的是,“四史”虽然各有其特色、有其“知识”,但不能简单认为它们是孤立的、割裂的。通过学习教育,既要清楚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之间的区别,更要明白它们在历史、理论、实践逻辑上的密切关联。这种关联可简单归纳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产生,推动社会主义从理论走向实践,也就是俄国十月革命胜利与苏联社会主义建设;十月革命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成为中国共产党创建的重要条件;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的历史,是以社会主义为取向建立“新社会、新国家”的历史;以1949年为起点的新中国史是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推进改革开放的历史,也是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社会主义从一种模式走向多种形态的历史;改革开放史既是党史、新中国史,也是社会主义在中国深入发展的历史,即一以贯之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的历史。这样联系起来学习,可以更深刻地体会到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更进一步明白我们是谁,从哪里来、往哪里去。
如果说“四史”的知识是“一点一点”的,那么将点串起来,由点到线,形成“一条一条”、“一面一面”的,就构成“一部一部”的历史。这样的历史从来都不是直线演进的,而是螺旋上升,在人类从民族史进入到世界史的条件下,更是如此;这样的历史是人们在不断认识历史规律、总结历史经验、吸取历史教训的基础上,曲折前进的历史。在这个意义上,“四史”学习教育中,比知识重要的,是基于知识学习,更清楚地洞察历史发展中的合价值性与合规律性,更好把握历史进步规律与发展趋势。这当然是“高标准”,那“低要求”就是吸取历史教训,在前进的道路上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至少是历史上发生过的悲剧不要再折腾、再上演。
“四史”中蕴含了很多规律、经验,当然也有不少教训。比如,马克思主义基于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论两大发现,超越了空想社会主义,也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苏联建立、建设社会主义取得了重大进步,并在与资本主义经济大萧条的对比中彰显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优越性,但是不能随着时代与环境变化而进行适应性改革,导致体制僵化而又无力自我革新,尤其是无产阶级政党背离了人民立场,结局是政权丧失、国家解体的悲剧。这被认为是20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现代国家建设史上的重大事件。中国共产党在历史上也犯过错误,在探索中也有过失误,但善于在历史学习中总结经验、认识规律,不断前进。这表现在很多方面,最根本的一条,就是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际结合起来,适应时代变迁与社会变革,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不断深化认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现代国家治理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党的领导和执政规律。这正是党领导人民创造“两大奇迹”,并实现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飞跃的关键。这样的学习教育,也就是以史明志、以史为师、以史为鉴,是学习历史大道、把握历史大势,是基于历史经验、理性和规律把握现实,有助于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的自觉性。
虽然共产党人是唯物主义者,但党历来高度重视精神力量与精神建党。历史无不沉淀为精神,精神又无不是历史的。党的精神建设与党共同发展,融汇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史,贯穿于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并成为一种独特政治优势。如革命战争年代锻造的红船精神、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等;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涌现的抗美援朝精神、大庆(铁人)精神、雷锋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等;改革开放时代孕育的小岗精神、载人航天精神、抗击非典精神、奥运精神、抗震救灾精神等。这些精神,一道构成共产党的、国家的精神谱系,要传承好、发扬好。
人无精神不立,国无精神不强。毛泽东阐释物质与精神辩证关系指出:“物质可以变成精神,精神可以变成物质。”精神力量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能够转化为推动社会发展的物质力量。邓小平说:“要懂得些中国历史,这是中国发展的一个精神动力。”如果说历史事件是过去的、会定格的,历史经验也可能是有局限的,那么历史精神则是“永恒的”,可以传承并发扬光大的。习近平总书记也非常重视历史精神的学习传承。他强调指出:“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在近期调研考察中,他又提到了“西迁精神”、延安精神、“右玉精神”等。可以说,真正学好历史精神,用历史精神感召人、陶冶人、教育人,激发党员领导干部的历史担当、情怀、责任、信念,让他们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永远奋斗,这正是“四史”学习教育的精髓所在。比较而言,树立正确历史观、学好历史方法论,是“四史”的知识学习、经验和规律学习、精神学习的实际运用与行动,也是学习教育的最高要求。在学习教育中要逐步形成、深化巩固这样的历史观:首先,历史是连续的,不是简单的“断代”史。因此,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教育要结合起来,并与上海地方史、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等“身边”的历史贯通起来。通过学习教育,树立“大历史观”,要更深刻认识到“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等被历史证明的事实、被事实证明的历史,更深刻地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等新观点新论断。其次,历史是整体的、多彩的,不可能完美无缺、没有瑕疵,不能用现实切割历史,也不能用历史否认现实。“欲知大道,必先为史。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通过学习教育,要反对任何形式的历史虚无主义、文化虚无主义,反对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言行。再次,历史是合力形成的、“多线的”。通过学习教育,要全面、辩证地看待历史现象、历史问题,即使是历史失误、挫折,也要在历史的环境下、方位上,正确看待、认真分析,尤其是对所谓的“历史终结论”等,要有清醒认识,做到政治清醒、道路自信,既不走封闭僵化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邪路。最后,历史是通的,世界是“平的”。虽然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具有历史必然性,但这并非是当下现实性。虽然目前世界出现了一些“逆全球化”思潮与行动,但在世界历史条件下,全球化不可逆转,自我封闭必然落后。特别是,在“一球两制”长期共存的环境下,要树立“长线历史观”,既反对“崇资病”,也反对“恐资病”,正确认识并处理好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共产党与其他国家的政党、中国与世界的关系,要交流沟通、取长补短,推动文明对话、互鉴,充分吸收和借鉴人类文明创造的一切成果。如果通过“四史”学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确立、巩固并用好这些历史观,那就是最好的成果。
“四史”学习教育,不能为了学习而学习、为完成任务而学习,而要在坚持正确历史观的基础上,学会历史思维、培养历史视野、增强历史担当。在学习教育中,要历史结合现实学、理论联系实际学,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工作摆进去、责任摆进去,能够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新环境,在上海落实“三大任务”、持续打响“四大品牌 ”、加快“五个中心”建设等实际工作中,运用历史方法、历史智慧、历史经验,破解发展难点、民生痛点、治理堵点,真正把经济社会发展得更好、人民城市治理得更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这是“四史”学习教育 的最“硬核”的要求,也是其落脚点。
弘扬老一代革命家的人格风范篇二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是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学习会议精神,对标党中央作出的一系列新判断、新要求、新部署,紧扣法院职能,在推动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方面,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加强金融、产权、破产、涉农、环境资源等案件的审判工作,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护航创新驱动,助推乡村振兴,助力绿色发展。为民商事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实现经济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将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与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加强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支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使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学好用好《民法典》,全面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改革创新为路径,依托智慧法院,充分发挥电子法院、集约送达、自助诉讼服务系统、“冀时调”、河北移动微法院等平台的应用,为群众诉累做减法,为审判质效做加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弘扬老一代革命家的人格风范篇三
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一个重要专题,其精神实质是贯穿全书的一条主线,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领导新时代治国理政实践的根本逻辑、显著特点和现实要求。学深悟透原著,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入领会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进一步增强学思践悟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实现人民幸福为己任,胸怀理想、锤炼品格,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并为之终生奋斗。
树牢唯物史观,始终紧紧依靠人民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唯物主义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既是历史活动的主体,又是历史的决定力量。波澜壮阔的中华民族发展史是中国人民书写的。我们党执政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领导中国人民创造了令世人瞩目的奇迹,从小岗村村民签下包产到户的契约掀开改革大幕,到义乌人用“鸡毛换糖”的小商品成就大市场,再到科技创新从“跟跑者”变为一些领域的“同行者”“领跑者”,中国人民的创新创造熠熠生辉。拥有14亿多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是我们战胜一切困难的根本保证,是中华民族走向复兴的深厚根基。
“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如果我们脱离群众、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最终也会走向失败。”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发展壮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能够不断前进,是因为始终依靠人民。《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强调:我们党“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我们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人民满意的事情抓起”。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必须在党和群众之间建立信念纽带,用共同理想把人民团结起来。两个百年奋斗目标能否实现,归根结底取决于我们在实践中能不能树牢唯物主义史观,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凝聚起众志成城的磅礴力量,团结带领人民共同创造历史伟业。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新时代治国理政的最鲜明特点,就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执政理念。其中“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正是党中央顺应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而提出来的大思路、大方略,充分彰显了人民至上的价值指向,也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的生动体现。只有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才能紧紧依靠人民将改革不断推向深入;只有充分彰显人民主体力量,才能依靠人民推动“四个伟大”,创造新的更大奇迹;只有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才能持续推进“两个革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牢记初心使命,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我们的目标就是让全体中国人都过上更好的日子》强调:“我们的目标很宏伟,但也很朴素,归根结底就是让全体中国人都过上更好的日子。”这生动诠释和集中体现了党的宗旨初心。我们党在不同历史时期践行宗旨初心,总是和实现伟大奋斗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是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切实体现。我们党提出,到2024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24年翻一番,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宏伟蓝图,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落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之上,体现了改革成果必须由人民共享的本质要求。同时,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大力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群众与日俱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新时代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切实成效,兑现了我们党对全体人民的庄严承诺。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为人民的美好生活不懈奋斗,《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我们的目标就是让全体中国人都过上更好的日子》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时刻把群众的困难和诉求记在心里,努力办好各项民生事业。”
进入新时代,我们党走上了创造人民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新征程。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集中体现了人民共同富裕的社会理想,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在新时代治国理政实践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我们追求的发展是造福人民的发展,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让“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关心处于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在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多次强调对各类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确保到2024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体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心系人民、热爱人民的鲜明立场和真挚感情,为人民根本利益和实现共同富裕不辞辛苦、殚精竭虑。
筑牢人民情怀,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我将无我,不负人民》强调:“我愿意做到一个‘无我’的状态,为中国的发展奉献自己。”习近平总书记的人民情怀深深地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当年我离开梁家河,人虽然走了,但是心还留在这里。那时候我就想,今后如果有条件有机会从政,就要做一些为老百姓办好事的工作。”《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强调:“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论身居多高的职位,都必须牢记我们的共和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这展现了党的领袖、人民领袖深厚的人民情怀,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引领中华巨轮不断破浪前行。面对党内、国内、军内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不是没有掂量过。但我们认准了党的宗旨使命,认准了人民的期待。”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勇闯深水区、敢啃硬骨头”的决心全面深化改革,确立起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四梁八柱,谱写了“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的改革新篇章;以“不让一个人掉队”“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信念打响脱贫攻坚战,创造了人类反贫困史上的奇迹;以“为千秋万代计”的视野大刀阔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生产生活环境”;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的勇气管党治党,锻造党的坚强肌体;以“天下一家”的理念为人类谋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可以不惜一切代价”的担当,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在最短时间内取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大战略成果。“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伟大担当,生动践行了初心使命的内涵,把人民幸福镌刻在通向民族复兴中国梦的里程碑上。
习近平总书记的人民情怀,树起了新时代共产党人的精神旗帜和光辉典范。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处理好“小我”和“大我”的关系、个体与人民的关系,以“我将无我”的境界投入伟大事业中。“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展现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型政绩观,要把对自我价值的实现定位在历史和人民的评价中,把人民作为最高裁判者和最终评价者,牢记“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展现的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为人民利益负重做事,真正做出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业绩。
弘扬老一代革命家的人格风范篇四
透过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我对党章有了更新更高的认识,对我们党的性质,理想目标,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党员义务权益有了更深的理解,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的政治理论和基础知识教育,从而也更加坚定了自我的革命理想信念和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崇高职责感。
十九大对党章进行了新的修改,修改后的新党章,对于我们每一名党员来说,就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深入学习新党章,践行新党章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机关为了提升我们党员队伍的素质,更深刻的理解新党章的资料,对全体党员进行了学习、讲解。透过学习,总结以下几点体会。
一、深入理解新党章的内涵新党章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是我们党作出的又一次历史性的决策和贡献。就是要求我们每一名党员务必以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武装自我的头脑,指导我们的工作。
这个举动,不在发展物质礼貌的同时,还提高了精神礼貌的发展,而且能够保护生态,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务必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的执政潜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新党章增加了纯洁性建设,纯洁性建设是先进性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要持续党的先进性,在思想层面务必具有纯洁性,没有思想的清白,就不可能有作风上的廉洁,要从自省上提高自身修养。
二、深刻领会党员的义务党员务必履行的义务是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人民服务的本领。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用心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这些要求我们每一名党员务必认真学习政治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水平和文化水平。掌握了这些知识,给自我“输血”、“充电”,武装自我的头脑,才能发挥自身的作用,服务于人民。在工作中、生活中,不怕苦、不怕累,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作为一名普通的党员干部,最重要的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踏踏实实,认认真真,为群众服好务,办好事。将生态礼貌建设写入新党章,并作出了阐述,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礼貌理念,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礼貌发展道路。作为一名年轻的党员干部,更要从身边的小事,一点一滴的做起,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要做到情为民所系,心为民所想,时刻持续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共产党员的纯洁性。
透过深刻学习,深知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干部也一样要坚持原则。在平常的生活、工作中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说实话,办实事。在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要以党章的规程严格要求自我,永葆一名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做好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做一名当下合格的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