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提高对开展“三双”、“四双”活动的认识
在农村、社区“两委会”和广大党员中开展“三双”、“四双”活动,是市委的统一部署和我区加强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抓手和载体。抓好活动的开展,对于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三双”、“四双”活动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和中心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深化拓展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凸现活动成效,使之成为我区基层组织建设的品牌。
二、认真做好“三双”、“四双”活动的实施管理
1、规范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要重点在丰富内涵、深化拓展、完善提高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承诺内容。农村、社区“两委会”要从建设新农村和文明和谐新社区的实际出发,着重从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发展农村(社区)经济、增加农民(居民)收入、创建星级新农村和文明和谐示范社区、完善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功能、维护社会稳定、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个人承诺要由一、两件实事扩大到共性承诺、岗位承诺、实事承诺、自律承诺。“共性承诺”要围绕履行党员义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进行承诺;“岗位承诺”要围绕所从事的职业和党员自身特长,立足岗位实际,在促进社会、家庭和谐发展进行承诺;“实事承诺”要围绕农村(社区)确定的办实事项目,党员个人力所能及做的工作,着重在扶贫帮困、互助共建文明家庭(园)、公益事业、义务奉献等方面进行承诺;“自律承诺”要围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村规民约和单位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承诺。承诺事项要具体、真实、切合实际,努力做到让每个党员承诺有目标,发挥作用有“平台”。
2、抓好审诺工作,做好活动记载。农村、社区“两委会”和党员承诺事项要在“自己提、互相议、组织审”的基础上,要将承诺的事项上报所属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查把关,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查后上报区委组织部审定备案。审核承诺事项,主要看承诺内容是否具体实在,有较强的操作性。对承诺事项简单、内容不具体的要重新进行提诺。对逐级审查审定后的承诺事项分别填入《承诺手册》,并在公开栏上公示。农村、社区“两委会”和党员承诺事项必须于3月20日前全部提出并逐级审查完毕,30日前在公开栏上公示,对2024年度承诺内容予以更换。
3、坚持“三项制度”,规范活动管理。一要坚持活动定期例会制度,各村、社区要组织党员,在每月组织学习例会上,汇报开展活动情况,相互交流经验,强化履诺的措施,督促及时完成。二要坚持支部定期研究活动开展情况制度,村、社区党组织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专门听取活动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活动中的具体问题,不断创新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三要坚持活动督查指导制度。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定期不定期深入村、社区,了解活动开展情况,检查活动记录,指导村、社区党组织开展活动,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几点要求
1、村、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三双”、“四双”活动的检查。各村、社区每半年和年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农村、社区“两委会”主要负责人分别报告工作情况和履行承诺情况;党员逐人对承诺事项完成情况进行报告,相互进行评议,全体党员和村、居民代表对“两委会”和党员履诺情况进行民主测评。依据党员履诺情况和测评结果确定考核格次,填入活动手册,并对党务、村(居)务公开内容及时予以公示。
2、乡镇、街道党(工)委要进一步抓好对“三双”“四双”活动的考核。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半年和年终对各村、社区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重点查看有关工作资料,“两委会”和党员《承诺手册》,全面掌握活动进展情况,综合进行总体评价,打出考核分值。凡“三双”“四双”活动落实不到位、资料不齐全、党务村(居)务不公开的村、社区,取消其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评选资格。
3、要切实抓好典型,树立样板,推动面上工作。每个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按照活动的具体要求,分别抓5个典型示范村、2个示范社区。区委组织部将于4月份对各乡镇、街道开展“三双”“四双”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工作不到位,活动开展不积极的将下发督办通知书,限期整改,年终岗责考核予以扣分。为了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区委组织部为每个村下拨500元、社区1000元活动补助经费,确保“三双”“四双”活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