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排查化解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活动的安排意见
关于开展排查化解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活动的安排意见
各处、所、股、室:
为了认真做好重信重访的化解工作,努力减少重复信访、越级信访,根据县委政法委的要求,经研究决定,20xx年3月至8月期间,集中开展一次排查化解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中央、省、市、县领导关于排查化解重信重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切实解决问题、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稳定在当地,防止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为目标,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有效的工作措施,找准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对本系统信访案件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排摸。对排摸出来的重点信访案件和已经形成的信访案件,要及时予以分类,妥善处理。认真做好信访事项的受理、移交、承办、督办和办结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全县的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安排
(一)集中排查阶段。时间是20xx年3至4月。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和司法所职能作用,认真开展重信重访的排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司法所要将排查结果于4月30日前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局办公室。
(二)集中化解阶段。时间是20xx年5至6月。要对排查出来的重信重访进行分门别类,用解决问题的办法,动真情、动真心、动真格地加以解决;能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一定要调处解决;不能通过调处解决的要将排查情况尽快上报有关部门,并建议相关部门按有关程序解决。
(三)检查总结阶段。时间是20xx年7至8月。要找准排查化解重信重访的工作特点、规律和存在的问题,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查漏补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所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局开展排查化解重信重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排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案件办理的协调督办。有力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完善相关制度。当前,要着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项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领导包案处理信访稳定要案责任制。对一些重大的信访稳定案件,要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具体负责包案的干部直接参与调查、处理、落实、思想疏导等工作,一包到底。同时要积极与信访稳定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一起研究怎么解决问题,要按规定时间把问题解决好;二是建立信访稳定工作量化考评制度。按照信访稳定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兑现奖罚,确保政令畅通;三是建立信访稳定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在认真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基础上,明确任务,责任到股室、责任到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把信访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作为督促各股室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保证。
(三)抓好任务落实。各司法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重于抓平时、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始终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工作做在前头,把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法援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在代理案件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避免当事人发生矛盾冲突,从而引发上访等案件发生。
(四)抓好责任追究。各位干部职工要切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排查重信重访工作,转变作风,做到关口下移,重心下移,责任下移,问题自身能解决的,就亲自解决,不能把矛盾上交,把困难往外推。对因工作不力或隐瞒情况,酿成重大治安问题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