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大制度、不断创新发展
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了追求一个共同的理想和目标,历经千难万险,吃尽千辛万苦,不屈不饶,不怕牺牲,前赴后继,终于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打败了国民党反动派,使沉睡多年的东方猛狮终于发出了清醒的吼声。1949年10月1日一位伟人在北京天安门城楼上对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从此中国人民翻身得解放,开始当家做主人,中国人民开始谱写中国历史的新篇章。
从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至今天,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走过了50个年头。50年对人而言是大半生,而对于一个决定国家政体的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言,50年又是何其短暂。
这其中有起步、有辉煌、也有停滞,有屈折、甚至有倒退,有破坏、有践踏。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经过拨乱反正,扭转了过去不正常的国家政治生活制度,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此走上了法制化的建设轨道。
现如今它是一个紧跟时代发展步伐,不断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的制度,是一个充满活力、永无止尽的制度。
一、不断创新监督方式,使监督更显刚性人大评议是近年来人大监督工作的重大创新,主要是各级常委会对各级部门进行的工作评议和对被任命人员的述职评议及由常委会组织的选民对代表的评议。这种监督方式目前已在全国各地展开。
有的还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所以很多被评议对象和部门被评得耳热心跳。目前,各种评议效果十分明显。
各级领导和各级部门基本做到了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邀请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是人大监督方式向下的一种延伸,近年来,也逐步得到展开。
对旁听公民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人大要求“一府两院”予以答复或解决,则赋予了这种监督方式以实质内容,也由此密切了人大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利于更好地了解社情民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此外,如开展司法、信访个案监督,对工作报告进行无记名表决,建立“人大主任接待日”制度,评选人民好公仆、好法官、好检察官等监督方式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创新之举,人大监督的刚性化趋势日益明显。
二、不断创新表决方式,使表决程序实质化近年来,各级人大纷纷改进表决方式,将人大表决程序赋予实质内容。如:人大机关派员参与组织部门组织的考察,了解拟任命人员的真实情况;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不及格的不予任命;任前向常委会会议汇报任职工作打算等等,把表决由形式推向实质化层面。
在表决形式选择上已取消了举手表决、集体鼓掌通过方式,而以无记名投票表决为主。有的进行电子表决,使之更加快捷、准确,表决结果更加民主、透明。
除对人事任命表决外,“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也逐步纳入表决视线。如报载浙江省某县政府免去卫生局长一职未获人大通过。
再如四川广安政府工作报告及法院工作报告未获人大通过,按要求下次常委会再次报告。
三、不断创新代表工作,使代表作用更加彰显以前人们的普遍看法是人大是“橡皮图章”,作用不大。人大代表就是“代表代表,会完就了”。
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各级人大通过举办培训班,让代表明白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邀请代表参与视察、调查、执法检查、评议、列席常委会会议等,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评议。
通过这些创新之举,有的人大代表为民请命,被誉为“平民青天”;有的敢于动真碰硬,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的克服重重困难,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在人民群众中赢得了极高威望。正是有这样成千上万的各级人大代表,见证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创新与发展的足迹,推动了中国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前进的步伐,抒写了“人大代表为人民”的新篇章。
四、不断创新“人民满意”内涵,使之成为法定荣誉近年来,国家机关授予“人民满意”单位和个人屡见报端。如:获“人民满意司法所”、“人民满意派出所”、“人民满意公务员”、“人民满意检察官”、“人民满意法官”、“人民满意警察”、“人民满意司法干警”等等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越来越多,这无疑是件好事。
但是,按照法治的要求,这种行为必须要有法律上的根据。“人民满意”顾名思义,满意的主体是人民。
“人民”二字具有特定的含义和最高的权威性。因此,授予“人民满意”荣誉称号的主体也应该是人民群众或代行人民当家作主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明文规定,地方人大常委会授予的地方荣誉称号,特别是“人民满意”称号,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经过法定程序产生的,一般是以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形式出现的,决定一经作出,即得到人民的认可。只有在这种基础上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国家机关工作好坏的标准,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由此授予的“人民满意”称号才是其真正意义上的法定荣誉。
五、不断创新国际交流和合作,使我国国际地位更加提升建国初期,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帝国主义国家对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加以封锁和扼杀。面对当时错综复杂、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中国采取了闭关锁国的政策,关起门来搞自己的事情,走自己的道路,对外交流不是没有而是极少。
随着冷战的结束,中国及时调整了自己的思维,面对和平与发展这二大主题,走改革开放的发展道路,随着对外交流与合作日益增多,全国人大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广交天下朋友,与多国议会、下院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中国政府与他国签定的条约与协定,全国人大通过立法用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使中国在处理国际事务与解决国际争端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国际威望越来越高,确保了泱泱大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和作用,使中华民族永远立于世界民族不败之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走过了50年的光辉历程,也记载了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辉煌成就,我们要以纪念人大制度50周年为契机,大力宣传人大制度,宣传民主法制建设取得的新成就,使人大制度再显辉煌。
二0xx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