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危险化学品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和人民对此也寄予厚望。危险化学品对于工业、农业、国防和人民生活的重要性越来越大,不可须臾离开。
从全局看,目前,我国危险化学品行业的风险还在容许的范围之内,尚没有出现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但这不等于说,我国危险化学品行业所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不严峻,可以高枕无忧了。恰恰相反,目前,我国危险化学品行业所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事故发生有上升的趋势,如何在发展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同时,尽量降低其可能造成的风险的损害,如何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以及一旦发生事故应该怎样进行有效地应急处置以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害,是我国危险化学品广大从业者和相关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所面临的一项极其艰巨而又重要的任务。它直接关系到我国危险化学品行业能否健康发展的第一选项和否决条件。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
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安全工作管理既强调管到底,又强调理到位。调理到位就是要理出头序,理顺关系;就是要不断完善安全工作行为准则,检查制度和标准,考核奖惩办法。管到底,就是要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人心,要严抓细管,刚性考核,绝不姑息任何违章行为。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责任制为基础,以落实反事故措施、反违章、推行标准化工作为原则,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检查落实、考核落实,使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
二、“以人为本”把握主体关键,落实企业各层各级人员责任
在导致危化品安全生产事故的多种因素中,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因为再先进工艺设备,要靠人来操作,再健全的管理制度要靠人来执行。要把握“人的因素”这一关键,落实企业各层各级人员责任。
一要明确职责。《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从业人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直接掌握生产经营决策权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企业安全生产要亲自抓,负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要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其他领导及企业各有关部门要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管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一线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的发生。
二要强化考核。要严格危化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人员的考核,全面提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要加强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岗位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切实做好企业“三级教育”工作,通过教育培训和反复的实际操作训练使从业人员掌握有关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掌握安全技能,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经过专业性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三要完善制度。危化品生产企业风险程度高,各车间、岗位生产工艺流程千变万化,要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针对性、实用性强,程序简明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强化制度的约束力量,将各种管理行为和操作行为有效置于制度的框架内,强化以制度促管理,以制度促规范,进一步增强企业各层各级各类人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三、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工作重在管理监督到位,这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根据生产不断发展的需求,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章,实现安全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过程监督的转变,积极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我认为主要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要抓好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全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水平。要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新形势下的安全监管水平,要逐步建立完善起行之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协作配合、公正严格的执法能力,利用各种方式组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积极参加培训学习。
(二)、加强对危化品企业的日常检查和联合执法,我认为,这样做能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解决危化品企业监管难点问题,使得相关危化品单位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企业各类隐患能得到一揽子解决,从而使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治理实效。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整治在相当一段长的时间内仍是一项艰巨工作。坚决取缔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单位,督促危险品生产企业制订落实各项技术防范措施,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等各行业各类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实实在在取得实效。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是化工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化工厂称其为“三大规程”,是指导生产,保障安全的必不可少的作业法则,具有科学性、严肃性、技术性、普遍性。这一项是我们衡量一个生产企业科学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我们在安全评价工作中发现,有的企业就认为有没有一个样,只要能生产就行,这是一个典型的化工生产“法盲”,他们孰不知这“三大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是前人从生产实验、实践中得来,以致用生命和血的代价编写出来的,具有其特殊性、真实性。在化工生产中人人不能违背,否则将受到惩罚。有的企业领导曾说:“我们以前就是这么干的(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违章的),没出过什么事,不要紧”。这种麻痹思想绝对要不得,尤其是作为企业的负责人。违章不一定出事故,但是相反,出现事故的必然是违章而造成的。通俗地讲,多次违章必然会发生事故,多次小的事故发生,必然酝酿着重大事故的萌芽,这是我们常说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工作超前管理,超前控制的基本法则。
四、对危险源进行安全管理的几点参考意见
化工过程或工艺的危险性,主要来自参与该过程的物质危险性,而过程中的物质处于动态,这往往比处于静态时的危险性要大。此外,化工过程的危险性还有过程本身的危险性,条件的危险性、设备的危险性等。物质危险性属第一类危险源,决定着事故后果的严重性,化工工艺过程及环境、设备、操作者的不安全因素属第二类危险源,决定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一)第一类危险源——危险物质的管理
让每个职工了解物料的相关知识,任何化学物质都具有一定的特点和特性。如酸类、碱类,有腐蚀性,除能给装置的设备造成腐蚀外,还能给接触的人员造成化学灼伤。有的酸还有氧化的特性,如硫酸、硝酸。又如易燃液体,它们的通性是易燃易爆,它们的另一个通性是具有一定的毒性,有的毒性较大。另外,处于化工过程中的物质会不断受到热的、机械的(如搅拌)、化学的(参与化学反应)多种作用,而且是在不断的变化中。而有潜在危险性的物质耐受(外界给予的能量,超过其参与化学反应的最低能量,也导致激活)能力是有限的,超过某极限值就会发生事故。因此了解参与化工生产过程的原料的物化性质是极其必要,只有掌握它们的通性及特性才能在实际生产中做好安全预防措施,否则就会发生意想不到的后果。
(二)第二类危险源——工艺过程的安全管理
1、氧化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氧化过程中如以空气或氧气作氧化剂时,反应物料的配比应严格控制在爆炸范围以外。空气进入反应釜之前,要有净化装置,消除空气中的灰尘、水分、油污以及使催化剂作用降低或能引起中毒的杂质,以保持催化剂活性,减少火灾、爆炸的可能。
在氧化过程中,对于放热反应,应及时将热量移出,适当控制氧化温度、流量,防止超温、超压,使混合气体始终处于爆炸范围之外。
为防止接触器在万一发生爆炸或着火时危及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在反应器前和管道中应安装防火器。以防止火焰蔓延或回火,使火灾不至于珠连其他系统。
为防止接触器发生爆炸,接触器应有泄压装置防爆膜、防爆片,并尽可能采用自动控制进行调节以及报警联锁装置。
设备系统中还应考虑设有氮气、蒸汽灭火装置等。
2、硝化过程的危险及防范
硝化是一个放热反应,所以硝化过程需要在降温条件下进行。在硝化反应中若稍有疏忽,中途搅拌停止、冷??,并有多硝基物生成,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对于上述问题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
硝化剂具有一定的氧化性,常用的硝化剂有浓硝酸、硝酸、浓硫酸、发烟硫酸[fs:page]、混合酸都具有较强的氧化性、吸水性和腐蚀性。在使用过程中要避免其与油脂、有机物、特别是不饱和有机化合物接触,否则会引起燃烧,在制备硝化剂时,不能超温或进入少量水保证设备不漏,否则可引起燃烧爆炸。
被硝化的物质大多数易燃,如苯、甲苯、氯苯、萘的衍生物等,这些物质不仅易燃,有的还兼有毒性,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以致不发生火灾、爆炸及中毒事故。
3、氯化过程的管理
该反应过程所用原料大多数为有机易燃物和强氧化剂,如甲烷、乙烷、苯、甲苯、乙醇、液氯等,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控制火源的安全距离,电气设备以及厂房的防火防爆要求等。
氯化过程常用的氯化剂为液氯或气态氯,氯气本身毒性较大属于ⅱ级,高度危害,氯气的氧化性极强,储存压力较高,一旦泄漏危险性较大。通常液氯在使用之前,必须先进入蒸发器进行气化。在一般情况下不准把储存氯气的气瓶或槽车当贮罐使用,防止被氯化的有机物倒流进入气瓶或槽车引起爆炸,其中间必须设氯气缓冲罐。另外氯气在使用过程中要配备齐全个人防护用品及制定出可靠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中的安全措施必须得到落实。
社会在前进、科学在发展,技术也会在不断更新。但是安全是我们安全工作者永恒的话题,安全评价工作是安全系统工程理论的具体应用,它是理论与实际经验的具体体现。安全评价这项工作才刚刚起步,随着安全评价工作更加深入、广泛的开展,它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和不可估量的经济潜能将逐步显露出来,并会被广大投资者自愿接受以至欢迎。随着化工行业的不断发展,新老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增长较快,我们希望各个企业能够把安全管理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同时配合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做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