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障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发展,为建设殷实、文明、和谐的幸福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江西省“xx”期间依法治省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xx”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以规范公权力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为目标,以促进依法执政为核心,以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以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全面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加强法律监督,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法治建设,为建设殷实、文明、和谐的幸福提供法治保障。
提高公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保障社会成员依法享有平等权利,通过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把解决社会矛盾纳入法制化程序,各项事业逐步走上法治化管理轨道;公民法律素质全面提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社会得到弘扬,法治文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24年,95%以上的普法对象普遍接受法制教育,9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或基本达到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标准,95%以上的县(区部门和基层单位达到或基本达到依法治理标准。
带头维护法律权威,各级党委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加强。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法治基础更加牢固。
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权责一致、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及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健全完善。政府公信力显著提高。
以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得到有效推进和维护。
法律服务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体系健全。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公共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更加严格和规范。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
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人民群众参与民主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得到普遍提高,区域民主法治创建全面推进。社会各界能动作用有效发挥。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措施全面落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社会更加安定和谐。
各级党委(党组具体领导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一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实施依法治市工作的根本保证。市委对依法治市工作统一领导。确保依法治市规划顺利实施。
围绕“xx”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二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依法治市工作为大局服务。自觉将法治建设融入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社会利益关系,注重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逐步使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各项民主权利,三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依法治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积极探索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新理念、新方法和新途径,四坚持开拓创新。根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切实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努力实现依法治市工作的新突破和新跨越。
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切实提高各级党委依法执政能力。模范遵守法律,严格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各级党委切实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人事任免和决定重大事项等职权;支持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支持各级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采取定期检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措施,四严格法治考核奖惩。切实加强对本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划的全面实施。建立依法治市目标和任务的效果评价和实施结果的奖惩体系,实行一年一考评、五年一总评,把依法治理工作的成效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