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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发展纪实

县财政局发展纪实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县财政局在历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致,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勇于改革,克难攻坚,满怀强烈的发展理念,追寻探索崛起之路,走过了奋进的三十载、辉煌的三十年发展历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1980年国家下放财权,对税收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改革,完成两步“利改税”,在预算管理体制上实行“划分收支, 分级包干”, 俗称“分灶吃饭”体制,进一步调整分配关系,使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地方和企业管家理财的积极性不断增强。1983年,国家对国营企业进行第一步利改税改革,我县从1月1日起开征国营企业所得税,10月1日起开征建筑税。1984年国家对国营企业进行第二步利改税改革,将原来的工商税依纳税对象划分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盐税,我县从10月1日起办理征收,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于1985年1月1日起征收。经过1983年、1984年两步“利改税”改革后, 税收成为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1985年实行了“划分税种, 核定收支, 总额分成”的财政管理体制,农业税专项资金按农业税收入总额38%比例上解省。1987年—1993年普遍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逐步把国有企业引入市场。1989年改为“划分收支、核定基数、定额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总额上解以上年总额上解为基数,增长部分10%上解省,农业税专项上解额仍按当年农业税收入数比例上解。

1985年,县内实际开征税种16种,其中国家税种有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盐税、国营企业所得税、调节税、集体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奖金税和建筑税11种;地方税种有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5种。未开征税种有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烧油特别税、工资调节税、土地使用税和集市交易税7种。税种增加后,国营、集体企业的工商各税自计自交,由银行转账;个体工商户应缴税款直接交纳或由批发部门代扣代缴,农村个体工商户的税款由当地税务部门巡回征收。

1994年启动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可以用“三分一转一返还”来概括: 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 同时分设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 分别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筹集收入;明确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税收返还数额和过渡时期的转移支付办法。与分税制财政体制相适应,对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继续进行改革,合理调整和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取消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不含外资企业)在所得税方面的差别,统一按国家规定的33%税率缴纳所得税,取消各种包税的做法。企业固定资产贷款的利息列入成本,本金一律用企业留用资金归还。取消对国有企业征收的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逐步建立国有资产投资收益按股分红、按资分利。对1993年以前注册的多数国有全资老企业实行税后利润不上交的办法,同时微利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也不退库。经过约10年时间实施债转股、技改贴息和政策性关闭破产、豁免财政周转金等政策,着力解决国有企业走向市场以后暴露出来的社会负担重、历史性挂账多、企业冗员严重等制约改革和发展的问题。

1986年至今,县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5次改革。1986年1月**县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1983年10月下发的《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文件精神,印发了《**县关于组建乡级财政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乡财政的性质、职权、任务和收支范围、财政体制、机构设置及人员分工,实行“核定收支、一年一定、收入上交、超收分成、支出下拨、节余留用”的管理办法,在全县18个乡镇(不包括**镇)都成立了财政所,标志着**县乡镇财政正式成立。1988年7月—1993年,实行“划分范围、核定基数、收支挂钩、超收分成、一年一定”的管理办法。1988年7月,全县18个乡镇建立国家金库,乡镇实现的收入缴入乡镇国库,支出从本额中列支,改变了过去由县统收统支的状况。从1988年—1993年,乡镇财政收入累计完成5,115万元,平均每年以16.3%的速度递增,乡镇累计分成328万元,壮大了乡镇财力,支持了乡镇的经济发展。1994—1998年,实行“核定基数、定收定支、收支包干、定额上解或定额补贴、一定五年”的管理办法,极大的调动了乡镇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都把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纳入了本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1994—1998年,乡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14,258万元,平均年递增14.6%,乡镇累计分成560万元,乡镇本级支出累计完成12,660万元,平均年递增10%。1999-20xx年,实行“核定收支基数、定额上解或定额补贴、超收分成、短收超支不补、一定一年”的管理办法。20xx年,乡镇本级收入累计完成4,095万元,增长29.4%;乡镇本级支出累计完成4,329万元,递增39.6%。20xx年全县18个乡镇合并为13个,乡镇所相应减少,名称更为乡镇财税办。从分税制体制开始到20xx年全部免除农业税止,全县乡镇级财政收入达到36,549万元,年均财政收入3,655万元,是1993年财政收入的两倍还多,财政收入超500万的乡镇2个。乡镇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乡镇财政一度辉煌。由于我县是农业大县,基础产业以农业为主,农业税收入是财力的重要基石,从1985年至20xx年我县累计向省上解农业税收入1.6亿元,为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20xx]1号文件出台,确定了**省为免征农业税试点省份,我县率先免除农业税。取消农业税是具有跨时代意义的一件大事,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是惠及亿万农民的一大德政,特别是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根据改革需要,我县出台了《**县全部免征农业税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关于成立乡镇财政管理局和乡镇财政所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首先财政局把乡财股和农业税局合并,成立乡镇财政管理局;其次各乡镇财税办机构和人员上划县财政局管理,并更名为财政所;再次乡镇财政职能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由原来的收入征管为主转变为服务农民的支出型财政。国家拿出钱来真真正正的补贴农民并且补贴项目越来越多,数额越来越大。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也变更为“划分支出范围、核定支出基数、收入全额上解、支出下拨、工资统发、超支不补、结余留用、一年一定”,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变为“乡财乡用县监管”,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为“村财民理乡代管”。农业税取消后,乡镇金库随之取消,乡镇财政所作为财政局派出机构,主要职能是代理编制乡镇预决算、监督乡镇预算执行、代理财务核算、直接发放涉农补贴资金等。20xx年**县发放粮食补贴23,785万元,农村五保424万元,农村优抚补助132万元,水库移民资金579万元,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239万元,补助村委会支出757万元,还有农村低保、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退耕还林补贴等10数种补贴,为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社会稳定和农民收入的稳步提高做出了很大贡献。

在国家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我县充分发挥预算管理职能,保证财政经济运行平稳,财政收入实现了快速稳定增长,财政收支年年实现平衡。1978年我县财政总收入为1,29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为1,276万元。1987年财政总收入3,76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为2,880万元,第一个10年财政总收入年均递增12.6%,一般预算收入年均递增9.5%;1988年财政总收入为5,426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为3,118万元,1997年财政总收入为17,42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为10,238万元,第二个10年财政总收入年均递增13.8%,一般预算收入年均递增14.1%,1991年,全县总财政收入首次突破亿元大关;1998年财政总收入为17,33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为11,158万元,20xx年财政总收入为59,39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为9,296万元,第三个10年财政总收入年均递增14.7%,一般预算收入剔除农业税因素年均递增6.2%;20xx年财政总收入为1978年的46倍,一般预算收入为18倍(剔除农业税因素)。

随着财政收入的不断增长,财政支出体系也不断完善。在积极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推进了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失业保险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规范和强化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在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方面,1998年我县通过了“两基”(基本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国检验收,“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跨入了全面普及的历史新阶段。在支持农业发展方面,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支农力度不断加大。市场化取向逐步增强,从直接支持农产品生产经营为主向支持农产品生产经营和农业市场体系完善并重转变,重点放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科技进步、生态建设、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农业救灾抗灾方面。财政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使全县在保障基本支出的前提下,支持城乡统筹发展日趋显现,有力地支持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等事业的发展。全县1978年一般预算支出为966万元,1987年为2,450万元,第一个10年的年均递增10.9%;1988年为4,236万元,1997年为11,110万元,第二个10年的年均递增11.3%;1998年为13,600万元,20xx年为59,173万元,第三个10年的年均递增17.7%;20xx年为1978年的61倍。其中:

(一)教育支出,1978年为169万元,1987年为585万元,第一个10年的年均递增14.8%;1988年为752万元,1997年为2,834万元,第二个10年年均递增15.9%;1998年为3,353万元,20xx年为15,168万元,第三个10年的年均递增18.3%;20xx年为1978年的90倍。

(二)医疗卫生支出,1978年为66万元,1987年为136万元,第一个10年的年均递增8.3%;1988年为167万元,1997年为687万元,第二个10年的年均递增17%;1998年为703万元,20xx年为3,642万元,第三个10年的年均递增20.1%;20xx年为1978年的55倍。

(三)科技支出,1978年为0.2万元,1987年为1.6万元,第一个10年的年均递增26%;1988年为4万元,1997年为34万元,第二个10年的年均递增27.2%;1998年为37万元,20xx年为203万元,第三个10年的年均递增20.8%;20xx年为1978年的1015倍。

(四)文化体育传媒支出,1978年为11万元,1987年为19万元,第一个10年的年均递增6.7%;1988年为22万元,1997年为43万元,第二个10年的年均递增7.7%;1998年为316万元,20xx年为865万元,第三个10年的年均递增11.8%;20xx年为1978年的79倍。

30年财政改革的实践证明了一个道理:改革是发展的最大动力,是发展的必由之路。财政改革在解决一个个现实问题的基础之上逐步推进。随着国民经济的蓬勃发展,改革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公共财政阳光普照,有力地支持了社会、经济、文化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财政制度建设责任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成效也越来越显著。县财政相继成立政府采购办、国库股、机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预算编审中心、非税收入管理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国际金融办等机构,顺利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财政资金的去向和效率更有效得到监督,从机制上解决了传统制度存在的预算执行过程不能有效监控、难以预防资金使用中的违法违纪问题、预算执行透明度不高、无法为财政管理和宏观调控提供完整准确及时的信息、资金多环节分散运行导致运行效率较低等弊端,有效地防止利用财政资金谋取私利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从而使财政依法理财能力明显增强。实践见证了财政体制改革从建设型财政迈向公共财政的大跨越,通过财政体制的不断演变, 财权“放”与“收”、“集中”与“分散”的变化,以及各项税收体制的改革,财政政策适时调整,财政调控水平逐步提高,财政收入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财政收入持续稳步增强,支出重点转向公共领域,财政宏观调控体系不断健全,财政体制改革也逐步深化。

1978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4,655万元,1997年实现了593,625万元,增长40倍。第一二三产业分别由1978年的9,539万元、2,320万**2,796万元增长到1997年的226,870万元、99,210万**150,077万元,分别增长24倍、43倍和54倍。县域经济的阔步发展,使农业农村和谐进步,工业整体水平提升,就业保障逐步完善,城市功能更加齐全,精神生活更加丰富,人民生活更加富裕。

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全县财政干部将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攻坚克难,全面改革,求真务实,奋发有为,为建设更加美好的新**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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