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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项目承揽合作协议(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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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承揽合作协议篇一

乙方:

双方就共同承揽、实施 项目合作事宜,本着双方自愿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前提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1甲方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乙方自筹资金、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并承担和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负责施工项目从开工直至竣工验收结算完毕及工程保修期满全过程管理。

1.2 甲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收取管理费,乙方按规定交纳报建、招投标和施工过程中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各项费用,同时承担履合行同所发生的各种赋税。(如乙方已在当地税务部门完税,则凭税票办理相关手续)

1.3 按招标文件规定,项目实行风险保证金担保制。

1.4 甲方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与乙方签订完成该项目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任命乙方为此项目的内部承包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管机构对施工全过程监管。

第二条 甲方及其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2.1按甲方职代会及相关文件精神,由甲方派出1名项目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1 名技术负责人,1名质安负责人及根据项目管理需要配备的管理人员与乙方共同组成项目经理部对本工程进行管理,甲方所派驻人员代表甲方对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进行监督和控制。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由乙方推荐人选,需经甲方考核并体检合格后,由甲方与其签订以完成该项目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2 甲方派驻项目经理部长期或临时工作人员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月支付,包括交通、通讯、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用、办公费及其他必要的开支等。甲方派往联营项目部的兼职项目经理应享受的待遇按公司文件规定执行,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月支付。

2.3 帮助乙方组建项目经理部,乙方派驻项目的主要项目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必须通过甲方人力资源部审核相关执业资质后方可上岗,对于不符合条件和甲方认为不合适的人员,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

2.4 为了维护甲方形象和信誉,甲方代表有权对项目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尤其对乙方确定的供货商进行审核,如发现供货商产品不能满足项目质量、工期要求,甲方代表有权拒绝其产品进入工地。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供货渠道,由甲方代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5 当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出现严重问题,危及或将要危及甲方的信誉和经济利益时,甲方有权更换项目承包人以及更换施工队伍等必要措施,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6 甲方代表有义务帮助和协助项目经理部对项目进行管理,保持与业主的联系,协助办理与项目有关的事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7 办理需要甲方或以甲方名义办理的其他事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8 甲方配合乙方共同与项目管理人员签订以完成该项目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后,甲方依照长沙市社会保险局的相关规定为乙方及其项目管理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并代扣代缴所有社会保险费用。所需费用由甲方直接从工程款或乙方抵押金中扣除。

乙方须指定专人配合甲方办理参保、停保手续,并按月报送社会保险报表。如乙方无专人管理,则由甲方指定专(兼)职人员从事此项工作,所发生的工资和费用由乙方承担。项目管理人员如合同到期或需提前解除,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甲方接到书面通知后办理合同解除、社会保险停保等手续。

2.9 乙方在本工程中使用的劳务队伍必须是通过公司资质评审确定的合格劳务企业,严禁采用包工头的劳务形式。如未使用合格劳务企业,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xx0元以下的罚款;如使用无资质的劳务企业则处以50000元以下罚款,并自行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2.10安徽省内工程项目严格执行省建设厅的规定,所有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必须开办农民工学校。甲方对乙方开办农民工学校的工作进行指导,办校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11 甲方委派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均由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乙方。

2.12 项目完成工程结算后一月内提交公司进行项目终结审计。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与业主所签施工合同的要求,按公司规定组建项目经理部,选派得力的领导班子和精干的施工队伍,提供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技术人员、机械和材料物资等。并按公司要求做好开工准备(包括门楼、围墙、临时设施、场内施工道路等)乙方代表甲方承担并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施工合同所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全面负责工程的实施、养护,直到工程圆满通过最终验收,保修期满、保修期责任完成为止。

3.2 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具体要求按甲乙双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相应条款。

3.3 乙方应服从甲方代表和公司监管机构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项目管理,施工现场及标示按照公司规定标准实行。按甲方的要求做好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时并按甲方规定向甲方报送各类相关报表和资料。乙方应服从公司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开出的整改通知书或罚款单(罚款由甲方财务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必须将整改情况向甲方工程管理部监管处做出书面汇报。

3.4 乙方应积极协助业主及时办理许可证等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证件、批件;如因该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件未获得导致甲方在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检查过程中的罚款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3.5按照社会保险的规定,承担乙方所有人员及本人所有社会保险费用(含公司部分和个人部分),由甲方代为办理社会保险缴费事务。

3.6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政策及甲方的有关规定。项目中标人和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应接受公司工程管理部对项目的“现场监管交底”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现场管理标准图集》的要求来管理和规范项目。对于甲方委派人员不能尽职尽责履行工作职责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换人。

3.7 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资料管理工作,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将工程资料移交甲方,否则,公司将给予处罚。

3.8 项目正式组织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前一星期,必须通知公司工程管理部和公司质安总监对项目进行预验收,未经预验收的项目公司一律不予认可,不加盖公司公章。

3.9 办理双方认为必须由乙方办理的其他事宜。

第四条 银行帐户

4.1 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在合肥的统一帐号供乙方使用,甲方扣除各项费用后,其余工程款由项目经理部包干使用,并确保工程专款专用。乙方不得私设帐户,不得私自将工程款占为己有后离开项目,否则按涉嫌贪污向检察院举报,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4.2该帐户本工程的工程款仅限于本工程项目使用,工程结束后此帐户应及时对该项目做财务清算。

第五条 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5.1 乙方按工程结算总价的百分之(小写:)向甲方支付管理费,项目各种税金由乙方直接缴纳(发票原件移交公司做账),工程竣工结算完成时,各项费用全部交清。

5.2乙方与甲方经营单位的往来款收付按公司规定执行。

5.3报建、招投标过程中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各项费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和承担的各项费用、工程保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直至该协议终止前所发生的其它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权限及违约

6.1乙方不得挪用工程款购置大型机械设备,如确因工程需要添置大型施工设备,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添置施工设备的费用。

6.2 项目经理部印章由甲方刻制,由公司委派主要负责人员按规定掌管使用,原则上只用于本项目部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印章在工程竣工3个月后及时上交甲方,严禁乙方擅用印章或以项目部名义对外提供担保、借款和采购、劳务、租赁、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等经济活动。

6.3 乙方不得以甲方及项目部名义从事本项目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在本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

⑴ 将本协议全部或任何部分权益、利益、责任或义务转给任何第三方;

⑵ 将中标项目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分割、转让、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⑶ 私刻项目印章等。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工程,乙方无条件退场,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4 项目亏损的处理:如项目亏损,对外所欠的民工工资、材料款、税金由乙方自有资金支付,如甲方垫付,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7.1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或分歧,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7.2 如不能协商一致时,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按照国家有关现行法律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3 当双方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争议或分歧都不能免除乙方承担和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合同规定的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附则

8.1 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乙方负责该工程的保修、维修。

8.2 在本协议合作期间,由乙方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经济纠纷,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及其他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8.3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公章后生效,自该工程甲方与业主所签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及本协议中甲、乙双方无遗留问题后失效。

8.4 本协议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5 本协议中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承揽合作协议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充分利用各自资源和优势,为共同做好怀化大蒲溪旅游开发区道路工程项目,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平等、自愿、诚意合作,公平互惠的原则,达成如下内部合作协议:

一、合作项目:

怀化市中方县大蒲溪旅游开发区景区道路,工程地点: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罗旧镇花山寨境内。水泥道路全长15公里(包括土石方绿化),承包合同价款暂定贰仟伍佰叁拾万元。

二、合作方法:

经双方协商同意以株洲芙蓉建设集团富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平台,以单项工程项目为基础,明确责任、分工和利润分配,上缴公司管理费,具体实施是:

1、本合作项目15公里水泥道路(包括土石方绿化)工程按甲方20xx年元月7号与发包方怀化市中方县大浦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所属条款全部由乙方全权负责实施执行。

2、600000.00)作为合同履约金,合同生效执行。进场施工满60天,无息退还乙方。

3、该工程项目乙方按合同、按结算总价(税前总造价)上缴甲方8%纯利,另上缴株洲芙蓉建设集团富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挂靠费1.5%。

4、该工程项目各种税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主要协调怀化市中方县大浦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关系,负责严格按照甲方所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资金及时到位;负责乙方成立工地项目部,指定乙方 为项目部经理,并发给项目部财务公章、行政公章各一枚,到工程所在地银行设立银行账户等工作;负责该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到位;监控工程资金使用,分批收取乙方应上缴的百分比,确保双方合作愉快。

2、乙方:主要负责按甲方所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全部条款的实施、执行;负责协助甲方搞好建设方的关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把关系搞僵;负责施工队伍的民工素质、技术负责,并承担工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责任费用;负责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或提前圆满完成工程任务。

以上条款双方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法律责任,本内部合作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完工全部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承揽合作协议篇三

发包方: 重庆业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承包方: 重庆宏瑞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发包方与承包方经协商一致,且经发包方股东会批准,现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承包经营期间,公司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三条 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五年,即从20__年一月一日起至20__年十二月三十日止.

第四条 承包经营的方式为: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经营权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为此支付给发包方人民币万元为第一年基数,以后每年承包费在上年基数上递增10%。在每年的12月25日一次性缴清当年承包费。

第五条 发包方在20__年一月一日的固定资产净值必须在五年折完。

第六条 承包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由承包经营这负责。

第七条 20__年底发包方留存120万元为承包基金。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总经理的职权。

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 具体权利如下:

1 有权聘任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股东会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2 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3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十条 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十一条 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二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1 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2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完好(合理损耗除外),. 第十三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3对本公司有财务监督权。

第十五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经营权。

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 承包方的收入计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扣除承包费后的所有利润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生重大变更,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

有权解除本合同以及暂停支付承包费用,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承包方对公司的投资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如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超出该违约金的,则发包方按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承包方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方另行推选或指派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在签订本合同时,发包方应将公司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编制成册,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发包方应提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关于不干涉承包方自主经营的决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公司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五份,重庆业龙矿业设备有限公司两份,重庆宏瑞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三份。

第三十条 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发包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承揽合作协议篇四

甲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公司《项目工程经营承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之规定,公司决定将 授予 同志为项目经理部的项目负责人,由项目经理部事实《建设施工合同》及施工合同条款,进行事实全面生产经营管理。经与 同志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1、工程范围为:

2、工程内容为: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六、工程承包方式

工程项目均采用全额承包,承包人有承包责任人,与发包人圈定书面项目承包合同。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承包原则,所创利润由承包人自主分配,发生亏损由承包人全额赔偿。

七、工程结算

乙方负责在工程验收合格后10日以内提交结算依据和工程结算书,并且由乙方负责整个工程的结算管理工作,甲方负责配合乙方依据施工合同向建设单位完成工程结算工作,在收到结算依据金额工程结算书后90天以内完成结算审核工作,并提出审核报告。

八、设备及材料供应

乙方(含乙方派驻在工地的有关管理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租赁或购买生产设备和有关建筑材料的合同;如因生产和施工的需要以公司(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租赁或购买生产设备和有关材料的合同,需经甲方对合同的内容予以审核,并经甲方签章后方能生效。乙方(含乙方派驻在工地的有关管理人员)擅自为之,由乙方或行为人自己承担责任;如果导致公司损失的,乙方全额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材料采购标准及相关事宜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和内容执行,且必须满足设计图纸的标准与要求。乙方应及时、全面履行甲方因乙方承包的项目对外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现场管理

1、乙方派 同志对本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结算及对建设单位的其它承诺内容等工作进行全面负责。

2、凡甲方与建设单位之间的技术、经济、签证等有关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与建设单位之间的书面资料须加盖甲方公章的,事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和盖章送出,乙方盖章后的资料原件留二份甲方存档。

3、乙方承包范围以内的专业分包,由乙方自主决定选择有资质的分包单位在甲方同意后签订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复印件和分包合同原件各二份送甲方备案。乙方承担其经济、民事和总包责任。

4、乙方的总包责任: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包合同要求为准。

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管理,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全方位监理。工程负责人既要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管理,也要服从甲方对其实行的项目管理。

6、工程负责人对承包项目内的工作及对建设单位的其它承诺内容全权管理、责任自负。接受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及质量检查评定。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返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7、贯彻执行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工程负责人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法制教育,以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加强安全监察、督促,即使纠正安全隐患,承担安全责任和因安全责任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8、乙方应严格按“重庆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组织施工,争创市级文明工地,若因乙方管理原因,项目文明施工未达到“重庆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9、本工程的技术文件、档案资料由乙方安排专人按工程进度、准确、及时填写、收集,工程竣工即按档案馆要求进行整理后交建设单位及档案馆所需竣工资料,同时送交一套完整竣工资料予甲方备案。如因乙方资料 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影响进度款拨付及完工交验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10、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若乙方对民工工资、材料设备款有拖欠行为,以至对甲方造成不良的影响,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若发生类似情况及以甲方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发生债务纠纷,甲方有权代扣工程款支付欠款。

11、乙方必须使用合格的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管理,管理人员的选派必须报送甲方审查、备案,特殊工种的管理人员需持证上岗并报甲方备案,甲方有权对不合格的管理人员进行调整。

12、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保修由乙方直接对建设单位承担保修责任,具体的保修事项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主动定期回访,每次必须签署保修回访单,否则,扣留保修金甲方不予支付。

13、如出现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不及时、未能按期支付工程款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不得以任何理由起诉甲方和有其它行为,乙方应积极向建设单位追收工程款。

14、承包人对所承包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招标文件及承诺书等对建设单位所承诺的内容全权负责。

十、管理费与有关费用承担

1、乙方按照本工程建设方审定工程总造价的 向公司承担管理费。管理费按照前述比例在每笔到账的工程款中扣取;到账的工程款包括建设单位 以实物抵偿的工程款。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乙方应结清上交公司的管理费。

2、工程的中标费、交易费、建管费、定额测定费,人身保险费等费用约合计 ‰由承包人承担。(以实际缴纳为准)

3、乙方承担应缴纳国家规定的营业税、费及个调税等国家规定税费,公司按实际发生额代扣代缴。

4、因工程所发生的其他经营、管理费用与开支均由乙方实际承担。

5、乙方不得个人直接从建设单位(业主)收取任何款项;每笔工程款项须经公司。

十一、工期、安全与保证金

1、工程工期:按合同工期考核,履行率为100%。

2、安全、杜绝重大安全、设备、火灾、工伤死亡事故,重伤率控制在 ‰以内。

3、如该工程已向业主缴纳了保证金,甲方不再收取该项目的保证金。 十二、承包人(含项目经理)应达到的管理要求与责任

1、计划管理。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季、月、旬作业计划,提出材料、设备、劳动力所需数量及进出场时间,并加强施工过程的中间控制和人、财、物的协调,确保工程形象进度。

2、技术管理。建立项目工程的技术管理体系,编制施工方案,做好技术交底工作。认真贯彻各项技术规程规范,搞好施工现场的计量、标准化工作。

3、质量管理。按iso9000系列标准,建立各级质量责任制,强化质量管理。项目必须设臵质监员。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部位的验收签字记录,保管好各种原始单据和资料,确保竣工工程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并必须通过市(或区)档案馆验收。

4、安全管理。项目必须设臵安全员。监理各级安全责任制,坚持安全教育和常规的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死亡事故和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事故,一切经济责任均由项目部承担。

5、文明施工管理。按施工方案的总平面图搭建各种临时设施,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按照 有关要求搞好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争创文明施工现场,自觉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形象。

6、预决算管理。施工图预算编制,负责办理竣工决算。

7、资金管理。承包人应及时准确第编制资金收支计划,组织项目工程施工所需要资金负责收取工程款,严格控制支出,确保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税金由公司代扣代缴)。同时应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8、成本管理。编制施工预算制订项目工程承包经营目标,严格管理和控制项目工程成本,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建立各种原材料耗用台账、人工工资台账、设备架料租用台账,努力降低消耗,提高成本降低率。

9、对建设单位的承诺。承包人必须了解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招投标文件及承诺等对建设单位所承诺的相关内容,认真组织管理,对所承诺的条款认真履行和落实。

十三、项目工程部管理人员工资

项目工程部管理人员工资(含加班工资)按“项目工资”的通知确定,其标准为:

(1)项目经理: 元/月。

(2)其他管理人员人均: 元/月。

十四、利润分配和亏损赔偿

工程完工决算后,财务结算已办清,与建设单位的还款协议已签定,工程决算送公司财务审计处审计,经审计和考核后的工程利润按以下程序分配:

1、质量、安全、工期未达到按有关规定扣减利润。

2、其余部分利润由承包人负责自主分配。

3、工程发生亏损,承包人对亏损负责全额赔偿,风险抵押金冲抵亏损,冲抵不足部分由承包人在一年内给予赔偿。如承包人不能赔清,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十五、处罚

工程发生以下情况,乙方在三年内不得承包工程。

1、工程发生亏损。

2、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十六、其他条款

1、如工程发生停工,双方商定处理。

2、承包人的财务成本、材料、设备、专业分部工程的分包、周转架料、劳务分包等管理,均按公司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3、本项目承包合同条款如遇特殊情况公司董事长同意后可作适当调整或补充完善。

十七、补充条款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项目承揽合作协议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定此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项目业主: (甲方)

承包单位: (乙方)

二、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三、工程技术标准

1、路基宽度6米;基层采用16厘米石灰碎石,宽度5米;c30砼路面面层宽度为4米,厚度为18厘米;包培路肩每边1m。工程数量、单价及金额合同段长度为 米 ( 基层 平方米;面层 平方米)合同总价: 元(大写 )(包含包培路肩)。

五、合同形式

1、该工程采用单价和总金额承包合同,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单价及总金额。工程结算时,以实际量验的工程量为准。在合同执行期间,工程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因各种原因造成工程资金超支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乙方签定合同后,不允许分包与转包,否则取消施工资格。

六、工期

工期为30天。从签定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初验合格之日止。每延期一天时间罚款1000元。若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顺延。

七、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达到100%合格率。

八、质量缺陷责任期

质量缺陷责任期从竣工初验合格之日起,时限为1年,1年内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工程缺陷,乙方必须按技术规范的要求修复完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履行此项协议,甲方有权责成第三方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安全生产

乙方应加强生产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路段警告、警示标志设置齐全,由于管理不善或职工的过失或第三者原因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也不支付任何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民事纠纷由乙方责任协调解决。

十、施工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路线组织施工,不得随意改变,乙方必须严格地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各项技术指标必须达到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砼拌合机必须采用强制式拌合机,模板必须全部采用钢模板,模板高度与砼板同厚,严格控制水灰比,掌握好切缝时间,及时切缝、灌缝,断板现象不能超过规范标准要求,拆模一定按时间要求进行,砼养生一律用草袋覆盖等。工程建筑材料必须符合技术规范。水泥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po)石子规格采用1-2、1-3两种规格;砂采用水洗中粗砂。

十一、施工进度

乙方要在签定合同之日起3天内向甲方递交各自工地负责人、质量自检负责人、实验仪器、机械设备、施工组织设计,无工程技术人员的不得施工。乙方必须精心组织、科学施工,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

十二、工程试验

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提报砼配合比试验、各种原材料实验(水泥、砂子、碎石等)否则不予开工。工程施工中试块必须按技术规范的要求做,按时间要求做试压,试压时监理人员必须在场,否则判工程不合格,不予拨付工程款。

十三、质量检验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要建立完整的质量自检系统,及时进行工程质量的自检,做好各工序原始施工记录。每完成一道工序将自检报告书报监理人员复验,凡没有自检验收报告者,监理不予组织验收。每道工序经监理组织验收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作业,否则视为无效工程,不予认可。

2、工程建筑材料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所用原材料必须经监理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进行抽样试验。对不合格材料,监理有权停止使用,并要求乙方对使用的不合格的材料清除及返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不听监理人员管理及停返工指令继续施工,责任由乙方自负,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耽误的工期由乙方负责。

4、乙方如与监理人员串通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因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担。甲方另外追究监理人员的责任。

十四、内业资料

乙方各项内业资料必须齐全。各项内业资料不齐全,不随着工程的进度整理内业资料,内业资料不真实、胡编乱造,工程视为不合格工程,不予拨付工程款,不予验收,出现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五、施工所需场地、水、电等方面由乙方协调解决,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六、付款方法

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的办法。根据工程进度视甲方资金状况,按照相关合格工程量进行付款。乙方各种机械进入场地,路基处理完毕后,甲方预付工程总金额的30%,然后按照施工单位完成合格工程量的情况,严格按照拨款程序,报请甲方法人代表审批后给予支付。乙方持有效发票进行分期领取,年底除预留10%保证金外,付清剩余工程款。剩余10% 的保证金,一年后工程保修期满、工程达到合格标准后,甲方将保证金一次性结算付清。

十七、违约

1、由于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及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2、缺陷责任期内,由于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工程局部损坏,乙方必须在规定期内修复,否则按违约处理。

3、若该工程出现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以后不准参与泗水县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

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财务一份,工程缺

发包人(甲方):(签章) 承包人(乙方):(签章)

时间:

项目承揽合作协议篇六

甲方(发包方):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将________(项目)以承包经营的方式,交由乙方经营管理,并由乙方按期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1、承包项目名称为:物业大楼

2、地址:

3、面积:

4、产权证号:

5、该项目的经营范围为:工厂的宿舍及生活配套招商项目(如理发,饭店,银行,物业服务、咨询服务、停车场等)。

6、该项目的经营方式为:出租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限

1、该项目的经营期限即为本合同的有效期间。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贰拾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2、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第三条 项目承包金、承包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1、双方决定项目承包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元/年,共计元/年。

2、承包金支付方式及期限为:

每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交承包金_______元;

每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交承包金_______元;

3、甲方给予乙方场修建。

4、承包费每3年调整一次,增幅10%,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书面确定。

5、乙方不得因经营亏损等原因拖欠承包金。

第四条 项目物业交付

1、甲方应于本装修完工)给乙方经营管理。

2、甲方交付时应保证该物业项目水、电、道路畅通,无拖欠费用。

3、甲方交付项目物业时应将该项目产权证、消防验收合格证、建筑安装及装饰施工图纸复印件2份同时交付给甲方,以便甲方对物业进行管理的维护。

4、本条1、2、3项须全部交付,甲方方完成交付义务。

第五条 承包经营权利义务

1、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只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的项目进行合法经营。增加经营项目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2、 项目物业租赁的定价及涨幅由乙方确定,甲方不得干涉。

3、 项目物业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报批定价,项目物业管理由乙方或乙方选择服务商进行管理,甲方不参与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商的选择。

4、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因经营管理等原因产生的与承租商户、企业及其他第三者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因处置不当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 因物业相邻关系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解决并承担责任。因处置不当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6、 乙方在经营期间产生的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7、 项目物业安防系统(门禁、监控)及停车场由乙方投资建设,工期约为天。

合同终止时甲方按折旧价值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8、 乙方及乙方员工的活动应符合甲方物业项目园区的各项管理规定。

9、 乙方应保证其承包经营场地、设备设施的美观整洁。

10、乙方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自主开展招商出租活动,甲方尽力给予协助和支持,帮助乙方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协调,保障承包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11、乙方应负责其承包经营场地内的治安与消防工作,其治安与消防工作应符合国家与地方的标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或甲方发现乙方的治安或消防工作存在隐患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按到整改通知后,应立即进行整改。

12、乙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将项目物业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第六条 承包经营场地、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及维修

1、经营场地及设备设施的所有权为甲方享有。

2、场地、设备设施的小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场地、设备设施的大修、定期养护由甲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应合理使用场地、设备设施,不得擅自变更其使用用途,如因经营需要而改变场地设备设施的使用用途的,应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5、乙方对承包经营场地进行装饰装修的,应保证其装饰装修不影响项目物业的整体功能,不改变项目物业的主体结构。乙方的装饰装修方案应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进行装饰装修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合同终止后甲方按折旧价值进行补偿。

第七条 水、电、煤气及采暖等费用的负担

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和采暖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交纳。 交纳方式及时间为:水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煤气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暖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项目营业执照的办理

1、项目营业执照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2、项目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暂时不能满足项目经营管理需要的,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参与经营管理(如物业管理等特许经营许可项目)。

第九条 项目物业保险

1、项目物业保险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

2、在项目物业承包经营期间,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应首先由保险金支付,不足部分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分担。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情况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相免责,但双方应尽量避免损失的扩大,对扩大部分的损失责任方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合法经营、并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否则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

2、乙方应正确使用承包经营场地、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和损毁,否则乙方应予赔偿或修复,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交纳承包金,否则甲方有权按法律规定向乙方收取滞纳金。

4、乙方将承包项目擅自转包的,转包行为无效,因转包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乙方擅自转包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5、乙方使用承包经营场地出现治安或消防隐患时,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或甲方要求乙方整改,而乙方未能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营业进行整改、直至解除合同。

6、除本合同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________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实际经济损失。

7、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物业项目的,乙方交付承包金期限可以顺延,因逾期交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8、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项目物业保险的,应承担保险赔付范围内的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解决,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双方均应遵守。

第十三条 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约定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

4、 与本合同相关的通知、函告文件应以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寄送(或发送电子邮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承揽合作协议篇七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 县 乡(镇) 村 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照片。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 元结算,乙方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当年土地租金交付甲方。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承揽合作协议篇八

甲方:

乙方:

兹有乙方承包甲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签定劳务项目承包合同如下:

一、劳务承包项目:

二、承包期限:

三、承包费用:

四、承包费支付方式:乙方完工后经由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按月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

五、甲方提供条件: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六、承包期内乙方的职责、任务和要求:

1、乙方及其所聘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和服从国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校园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公共财物和设施及环境。

2、在承包期内,对所需人员的聘用、教育管理制度和对聘用人员的报酬待遇,由乙方自主负责决定。在承包期内乙方及所聘人员所发生的劳务纠纷、工伤、病残和安全事故及处理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具体职责、任务和要求: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本合同已经双方认真研究,慎重考虑而达成一致,均必须共同遵守,需要变更、解除或终止,必须经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未经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不按时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按承包费的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如乙方未按职责、任务和要求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从新整改,如整改无效,甲方有权按不底于承包费总额的5%扣减当月承包费。

3、乙方及其所聘人员对甲方公共财物、设施、设备和环境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单方面变更、解除或终止的,各自向对方按合同期内承包费总额的20%支付赔偿金。

九、未尽事宜: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悖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十、本合同一式四分,甲、乙双方各持一分;甲方存档一分;财务部门备案一分。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住址: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承揽合作协议篇九

甲方(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乙方(贷款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丙方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承包____ 国(地区)____ 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核定的贷款范围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元。

第二条 乙方凭甲方提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贷款,期限为____ 年____ 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证合同之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为本合同的附件(略)。

第四条 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____ %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20%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50%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五条 乙方提供本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第六条 甲方应按期归还贷款。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应由甲方的担保单位负责从____ (单位)____ 资金中清偿。

第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三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执一份。

甲 方:单位名称________(公章) 乙 方:单位名称________行(公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的担保单位名称____________(公章)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承揽合作协议篇十

发包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复地·雍湖湾二期景观总平工程”的土方回填项目交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成都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复地·雍湖湾二期景观园林工程。

工程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大源组团复地雍湖湾小区。

第二条 承包内容

1.雍湖湾2期园林及总平工程所需用土方的回填。

2.乙方负责土方的购买、场内外运输,按甲方现场施工员确定的标高按要求使用机械人工回填,夯实并平整。

3.本次土方回填活动中的图纸依据为上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之“成都复地雍湖湾二期景观施工图册”。

第三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场内外发生的一切事项处理及费用。

第四条 工期

1、整个项目土方回填总工期定为90天,自20xx年年8月10日至 20xx年11月6日止。

2、如遇特大暴雨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经甲方代表签证确认后工期顺延。

第五条 计量方式和承包价格

1、计量方式:本协议中,乙方回填土方前、甲乙双方先实测确认现场地坪面标高和回填土面标高,乙方负责土方回填至甲方所提供图纸要求之设计标高(其中,标高实测值必须取现场方格网实测值的平均值,方格网按5m×5m设置)。

2、承包价格:本次土方回填中乙方总计向甲方支付1800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土方填倒费。

3、乙方在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在土方回填完成50%,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支付800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乙方方可继续拉土进场施工。

第六条 质量要求

1乙方严格按甲方的要求对现场指定部位进行回填。

2.回填土方质量必需符合要求,本次回填土要求为无污染的素土。具体为不得回填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淤泥、腐烂竹木料及粒径大于10厘米的块料。回填土方需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同时面层种植土回填厚度不低于50公分。不合格的回填土严禁进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不合格回填土清理出施工场地,若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做好技术交底,严格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

4.乙方在对土方进行场内运输时,必须做好对场内设施的保护,在地下室顶板上作业时,必须使用5吨以下,载重总质量不高于10吨的小型机具。若因乙方违规施工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施工场地内无土方堆放点,乙方自行解决室外土方临时堆放点,并承担因堆放土方发生的一切费用。

6.施工作业中,乙方必须安排工人对土方运输中散落的泥土进行清理,施工场地入口及大门区域必须做到每日冲洗。乙方施工对园区内及场外路面造成的破坏或污染的,由乙方自行清洁或修复。

第七条 甲方职责

1、乙方进场时,甲方应书面就回填范围、回填标高、原地坪标高、向乙方交底,并办理双方确认手续。

2、负责协调土方回填中与总包方及其他分包方的关系。

3、负责检查乙方土方回填中的标高控制

第八条 乙方职责

1.组建素质良好的技术熟练的施工机械操作手,持证上岗,并配备相应固定的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衔接和管理。

2.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资质,乙方所提供相关资质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负责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工种相关人员培训的费用。

3. 乙方进场时,须按当地政府有关管理规定,申报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 乙方自行保管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具。

5、乙方应确保土方运输过程的安全、道路清洁和处理好“城管”及交通管理部门的关系。

6、乙方应组织足够的机械和土方料进场回填,保证施工进度以每天不低于600立方的进度回填,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本工程。

7、乙方如未按时给工人发放工资而引起纠纷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无条件退场并承担其它相应的法律责任。

8、乙方须自购工伤意外保险费,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办法

1、如乙方无法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完成,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延误3天以上的,甲方有权清退乙方。

2、乙方若有,但不限于如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出批评及限期整改要求,乙方仍不听劝阻影响工地正常施工及管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退乙方出场。

(1)不按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施工。

(2)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

(3)不服从工地管理人员指挥,不遵守工地现场规章制度。

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内容转包和分包给第三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

4、乙方中途放弃,甲方收取乙方之费用不再退还。

第十五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

3、如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签名) (签名)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承揽合作协议篇十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出生日期:年月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 】:

出生日期:年月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乙方(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类型: 【住宅】【办公】【商业】【 】。

坐落位置: 区(县)路(街)。

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一、二。

第三条物业服务

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层单元号;地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层单元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层单元号。(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标准及有关约定

第四条

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联系电话:。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于7日内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

5.负责清洁卫生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负责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其他服务事项:

第六条

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供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

1.《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的级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

2.选择《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不同等级的具体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标准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范围以外的具体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六。

第七条

经乙方委托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评估测算,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为:【住宅】元/平方米月;【办公楼】:元/平方米月;【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会所】:元/平方米月;物业: 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详见附件七。

第八条

交付房屋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发放该套房屋的“业主一卡通”。甲方入住前,甲、乙双方与&a

银行签订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甲方按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在“业主一卡通”内预存个月(不超过1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在完成物业共用部分交接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缴纳物业服务费:

1.筹备组成立满3个月未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

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未决定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未确定物业管理方式的;

3.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结束后,乙方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查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开始查验的;

4.物业共用部分经查验符合相关标准,乙方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交接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交接的。

第十条

发生第九条约定情形之一的,自该情形出现之次日起,乙方可按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的约定,通过银行从“业主一卡通”中划转相应的物业服务费。但除非发生第九条约定的情形,否则任何一方均不得从该账户中划转任何款项。

第十一条

乙方对甲方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特约服务协议,服务事项、标准及费用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按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甲方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十三条

物业装饰装修前,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甲方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甲方所在楼内公示。除约定收取【装修管理费】元、【装修保证金】元、【装修垃圾清运费】元、【 】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甲方。

第十四条

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甲方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当将本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以及有关费用缴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出租情况告知乙方。甲方转让物业前,应当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3.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4.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5.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6.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7.对乙方根据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务给予必要配合;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可自行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并承担物业服务责任;

2.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业主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甲方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将业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于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乙方实施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四章合同终止

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成立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后,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的,自完成查验交接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事宜

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见附件八。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质量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共同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就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评估;乙方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当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缴纳,同时乙方应当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3款的约定,擅自将甲方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应当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第十一条的约定,或在“业主一卡通”中预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物业服务费,经乙方书面催缴后甲方仍未续缴的,甲方应当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行为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三

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对违约责任进行补充,见附件九。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身的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六章争议解决

第二十七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

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份,甲方、乙方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项目承揽合作协议篇十二

甲方:

乙方(土建班组):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将 工程施工工资部分承包给乙方。为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及明确双方职责及义务现达成如下经济协议:

一、施工地点:

二、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交工时间: 年 月 日

四、承包形式:

甲方将 工程所有施工图中土建部分工程(包括材料装卸、脚手架搭设及拆除)以单包工方式承包给乙方。

五、承包金额:

以建筑面积计算,甲方以每平方米 元; 的价格承包给乙方。

六、甲方职责: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及必备的施工工具,所有安全设施。

2、甲方在给乙方提供好安全设施齐全的情况下,因乙方自己在施工当中不注意安全,所出现安全事故,甲方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无权追究甲方责任。

3、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4、甲方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待料三天以上按施工现场人数给乙方支付生活费。

5、甲方提供一切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帽、安全带)

6、施工中所产生的一切建筑垃圾全部由乙方扫地出门,直至交工为止。

七、乙方职责: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如不服从管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都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责令整改,直至清退出场。

2、乙方负责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材料的核算,并向甲方提供材料供应计划,甲方根据计划保证材料定期供应,同时保证材料质量。

3、乙方在材料供应到位的情况下,要采取新技术、合理利用材料、减少浪费。

4、乙方在整体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及验评标准。达不到以上标准,甲方将乙方处以工程总造价1%的罚款。

5、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必须保证工期,工程进度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进度计划执行,如工期延误壹天,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

6、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措施不力发生的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7、乙方在施工当中应按规范操作,在施工中如出现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停工或清理出场,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8、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如发生一次给予每人罚款1000元,直至移交司法机关。

9、为切实搞好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甲方对乙方提出如下安全目标:

(1).死亡事故率为零;

(2).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3).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4).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5).重大的刑事、治安案件发生率为零;

(6).人身负伤事故小于3‰;

(7).现场文明施工达到自治区文明工地标准。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目标。

10、在施工中乙方不能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停工、罢工及提出无理要求,则甲方有权给予处罚,直至清退出场。并且以前所干活不予结帐。

八、付款方式:

九、其它

1、甲、乙方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接受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有权申请调解或仲栽,对仲载载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约定。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 (签名)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承揽合作协议篇十三

发包人:

承包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管理以及对承包人的过程监控力度,提高项目赢利能力,明确长沙事业部与承包人的责、权、利,实现公司与承包人双方利益最大化的实现,同时规避项目管理风险,依据公司及长沙事业部有关办法及相关规定,制订本条款。

第二条 本条款共分十三章,包括总则;定义;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风险抵押;工程价款;项目组织管理;物资设备管理;财务资金管理;工程质量和验收;安全文明施工及ci形象;工程分包与分包结算;工程质量保修;后续工程的跟踪与承接;外部关系协调与处理;其他。

第三条 承包人认同并遵守事业部(公司)关于现场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ci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事业部(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各项管理制度进行现场管理,接受事业部(公司)按企业规定对现场进行的各项检查、指导、监督。

第四条 本承包合同是以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基础,

本承包合同未作规定的,均按公司与业主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执行,承包人必须无条件的全面履行主合同。

第五条 本条款适用于长沙事业部所属内部合作项目。

第二章 定 义

第六条 内部合作项目;承包人

内部合作项目指经初步测算为预亏或赢利空间较小,利润率不高的自营项目,为了提高项目赢利水平,拟采用自营项目的过程监管方式,外部合作项目的核算方式运作的新的项目管理承包模式。

采用a方式,承包人指项目经理个人;采用b方式,承包人指项目承包班子成员,承包人原则上为公司内部员工。

第三章 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第七条 承包范围:主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承包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成本、包文明施工选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承包:

a方式:项目经理个人承包方式(商务经理由事业部委派),原则上合同额在20xx万元以下的工程适用项目经理个人承包方式。

b方式:项目承包班子集体承包方式(也即项目内部股份制合作承包),原则上合同额在20xx万元以上的项目适用项目承包班子集体承包方式。项目承包班子成员(或项目股东)在合作协议条款中明确。

c方式:公司内部模拟股份制,项目承包班子与公司共同作为股东实行股份制承包方式。

第四章 风险抵押

第八条 采用内部合作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承包班子成员(或项目股东)均需缴纳风险抵押金,其中实行项目经理个人承包方式的项目,项目经理承担全部风险抵押金;实行项目承包班子承包的项目,风险抵押金项目经理承担40-50%,其他项目承包班子成员(其他项目股东)承担50-60%,风险抵押金具体金额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明确。

第九条 本承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十天之内,承包人需到财务资金部缴纳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原则上以现金缴纳,特殊情况承包人可以用有价证券、房契及实物抵押等形式缴纳,抵押其间不计算利息,财务资金部出具收款收据或抵押凭证,未按期缴纳风险抵押金的视同放弃承包人资格;

第十条 风险抵押金在项目竣工、成本核算完毕且项目上缴指标达到承包合同目标时,全额返还(不计利息);如上缴实际低于本承包合同指标时,则以风险抵押金抵扣,直到扣完为止。以现金形式上缴的风险抵押金将视作公司对该项目的资金投入,可用于该项目的生产。

第五章 工程价款

第十一条 本工程造价最终以甲方审核并经业主及审计部门审定的结算造价为准。主合同结算参照事业部(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由承包人全面负责办理。

第六章 项目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 内部合作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承包班子(或项目股东)由事业部直接聘任,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承包班子(或项目股东)提出建议名单,并报长沙事业部审核确定,但项目商务经理为长沙事业部委派(具体名单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明确),代表长沙事业部对项目的监管,属长沙事业部委派在项目的管理代表,商务经理必须进项目承包班子(即项目股东),承包兑现奖按不低于总兑现奖15%考虑,由项目依据其工作绩效确定,但具体额度由事业部考核后发放。项目承包班子,事业部委派人员,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薪酬由承包人承担,并委托事业部发放,具体发放标准报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后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明确。

第十三条 承包人负责实施项目日常事务的处理,包括劳动力、材料、设备的组织运作、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的管理、现场人员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

第十四条 承包人承担本项目合同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和本项目承包合同中的承包人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行政公章由发包人刻制,事业部委派的商务经理掌管,项目经理部行政公章仅限用于与业主、政府主管部门、监理、质监站、设计院和事业部联系工作时使用,不得用于签订各项经济、法律义务的合同。

第十六条 承包人可按公司及事业部规定外聘部分人员,但应优先满足公司在册员工的上岗需求。

第七章 物资设备管理

第十七条 所有工程物资原则上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但承包人应提交一份完整的材料需用总计划过程计划,报物资设备部备案,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所有的材料采购合同或采购数量及单价应在物资设备部备案,事业部应建立项目物资成本台帐。

第十八条 事业部库存物资调拨给承包人时,按事业部实际采购价格办理,部分折价处理物资按事业部公布处理价调拨。

第十九条 承包人不得私自与事业部其他项目之间办理材料调拨。

第二十条 承包人自行采购物资时,不得以事业部名义进行,采购合同不得加盖长沙事业部、项目部印章。如确实需要事业部参与(或协助)承包人采购,承包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或征得事业部同意,同时承包人必须在事业部储备相应数额的资金,直至所采购物资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第八章 财务资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 资金使用及拨付

(一)、承包人自业主回收的资金必须进入事业部指定帐号,如业主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拨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将现金交回事业部,将实物调拨单复印件交事业部作帐务处理,以便于与甲方结算对帐。所有款项支付均为事业部代为办理。

(二)、承包人的资金使用,原则上以收定支,承包人自业主回收的工程款,事业部扣除承包人应上缴的管理费、税金(按5.36%)、及由事业部代付的费用后,其余款项拨付至承包人在事业部的往来专户,财务根据往来专户余额代承包人支付,并控制使用。

(三)、事业部需借用承包人资金时,需先与承包人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在借用期间事业部必须保证承包人的支付需要。同时,承包人收取一定的借款利息:业主付第一笔款项时的借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双倍收取,其他时期借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收取。

(四)、承包人需借用事业部资金时,需书面陈述事由、借款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风险抵押金)、归还期限等,并得到事业部总经理同意。同时,事业部收取一定的借款利息:工程前期(业主付第一笔款项前)借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双倍收取,其它时期借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收取。

第二十二条 款项支付手续办理流程

(一)人工费(包括承包人管理人员薪酬及劳务费):

1、承包人管理人员的薪酬统一由长沙事业部造表,按事业部相关规定和程序代为发放,在承包人往来专户中扣除。

2、劳务费由承包人按劳务合同和事业部《商务合约管理实施细则》中相关条款办理结算。

3、劳务费的支付由承包人填写付款申请单,由承包人签字认同,并出具付款委托书,委托事业部代为支付,经事业部审批后,由财务资金部代为支付,在承包人往来专户中扣除,项目成本员登记成本辅助台帐;

(二)材料费

1、支付材料款时必须附实际采购证明资料(项目部验收单/供货商收款凭据),经物资设备部、商务合约部审核(见附件四),事业部领导审批后支付;

2、零星材料款每月末集中办理支付手续,原则上付至供货人。由承包人预先垫付的由承包人领取,但须由收款人出具收款证明,且每月累计总额不超过10000元,单笔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上述金额即视为大宗材料采购。

3、大宗材料款参照长沙事业部《物资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办理。

4、材料款项的结算支付由承包人填写付款申请单,并出具具有收款单位、开户行、帐号、支付金额的付款委托书,委托事业部代为支付,经事业部审批后,财务资金部办理支付手续,在承包人往来专户中扣除。

(三)其他费用的支付

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通讯费等费用的报销,参照长沙事业部的有关报销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由承包人(项目经理)填写付款申请单,经事业部审批后,财务资金部办理支付手续,在承包人往来专户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 支付手续

(一)以现金方式代付款项者由承包人填写付款申请单经事业部相关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除劳务费以外的现金支付在每月25-28日集中支付;劳务费支付需提前一天报告财务资金部,以便向公司财务资金部报计划,因银行提款手续烦琐,原则上尽量少用现金支出。

(二)通过银行转帐方式代付的款项由承包人填写付款申请单,注明收款人、开户银行、帐号、金额。

第二十四条 在工程结算审计、主合同工程款回收完毕前,事业部原则上不对承包人支付其赢利部分兑现奖,但根据项目具体赢利和收款情况以及对项目的风险预测,事业部可预借部分兑现奖,承包人与事业部办理借支手续。

第二十五条 财务记录

项目成本员按工程成本构成要素设置成本辅助台帐,根据付款申请单第二联(附件为劳务费结算单、材料费、机械费结算单及报销的费用)登记成本辅助台帐;根据付款申请单第一联编制合作项目支付款项的会计记帐凭证并登记入帐,月末根据统计报表列主营业务收入,根据建造合同核算程序进行核算。

第二十六条 其他费用

(一)项目承接前所发生的经营费用由事业部承担;

(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经营业务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第九章 工程质量和验收

第二十七条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主合同约定工程质量等级。

第二十八条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有关工程技术性文件,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事业部现行与项目管理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进行施工,接受业主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和事业部职能部门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九条 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由承包人负责,并符合事业部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和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工程竣工备案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应按《中建五局三公司工程施工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向事业部移交全套工程技术资料(包括备案验收资料)原件一套。工程施工中,如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进行返工,直到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工期顺延需经业主认可。

第三十条 如质量达不到主合同的要求,承包人除无条件返工至符合主合同要求外,引起的主合同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章 安全和文明施工、ci形象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事业部安全管理规定,接受事业部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发生。

第三十二条 发生人身、机械、质量安全事故,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并按政府主管部门及主合同规定的条款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第三十三条 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事业部报告,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

第三十四条 承包人必须按政府、事业部现场综合检查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进行文明施工,符合事业部ci形象管理要求,确保现场整洁、文明,项目制定现场文明施工和公司ci形象策划方案,报事业部批准后执行。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时,事业部将按企业规定实施处罚。

第十一章 分包与结算

第三十五条 本项目所有工程原则上不得另行分包,如确实需要分包,需由事业部、承包人双方共同确定分包队伍,签定分包合同,承包人进行施工管理。

第三十六条 分包工程的结算,参照事业部《商务合约管理实施细则》办理。

第十二章 工程质量保修

第三十七条 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按主合同规定扣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期以及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按主合同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包人要认真履行保修义务,工程质量保修期在两年内因项目施工、管理、服务的质量缺陷导致业主的投诉及诉讼,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三章 后续工程的跟踪与承接

第三十九条 承包人必须认真协调与业主及其他单位的工作关系,力争后续任务的承接。

第十四章 外部关系协调与处理

第四十条 事业部协助承包人协调外部单位和用户的合作关系,承包人必须妥善处理与合作单位及用户的工作关系,认真接受意见,由承包人原因导致合作单位和用户的投诉、诉讼,所发生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事业部将视情节向承包人作出罚款处理,直至解除承包合同的处罚。

第十五章 其他

第四十一条 承包人不得将施工任务另行转包。如发生转包的现象或因施工质量、工期、现场文明施工、安全不符合合同要求和业主、建设主管部门要求,损害公司信誉和形象时,事业部有权终止承包人施工的权利,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退场,赔偿由此给事业部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中提到的制裁措施和处罚包括:罚款,没收风险抵押金,部分或全部解除本承包合同。若出现承包人不服从事业部管理、成本管理严重失控、资金不按规定收付、发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经事业部处罚后仍不符要求或引发业主严重不满等行为,事业部有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的权力,承包人签订本合同后视为无条件接受。

第二部分 内部合作项目承包合同协议条款双方按照 “平等互利、公平诚信、相互理解、支持”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事业部同意将 工程由承包人 为项目经理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业主名称:

3.工程地址:

4.工程结构、规模: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本工程采用方式 承包。

三、 采用b方式承包时,项目承包班子成员: 。

四、承包人需缴纳的风险抵押金为 元。其中 。

五、事业部委派在项目的管理代表为: 。

六、项目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1)事业部管理代表的薪酬标准为 ;

(2)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为不低于 ;

(3)承包人的薪酬标准为 。

(4)承包人的承包兑现奖分配比例: 。

七、管理费用:

承包人施工实行自负盈亏并承担垫资、保证金等风险,同时向事业部按工程结算总造价 %上缴管理费;税费( %)、个人所得税( %)由事业部代扣代交;

其他应向政府主管部门交纳的费用按实际发生由事业部代扣代交;施工期间政府税费调整的,按政府文件规定调整。由于垫资和保证金引起的经济法律问题,事业部不承担任何责任。劳保基金归事业部,业主一切奖罚(如工期、质量等)由承包人收益或承担。

八、其他

一、其他需补充的条款 。

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主合同签定生效后由事业部、承包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发包人(签章):

代表:

承包人:

年 月 日

项目承揽合作协议篇十四

甲方:

乙方:

公司系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并经依法核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该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自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二、承包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每年交纳承包款万元,该承包款就体现在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润归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间,甲方经营亏损,由甲方自负。承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承包期间,甲方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人事权。经营资金由甲方自筹(该公司的注册资金也交由甲方用于经营),经营人员和所有的财会人员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经营人员的工资、奖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经营费用帐内。

五、承包期间,甲方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送交会计报表并依法纳税。

六、本协议生效三天内,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号及财务帐册由双方列清单移交给甲方,双方确认。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九、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项目承揽合作协议篇十五

甲方: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项目部甲方为依法改进项目经营管理,增强项目管理人员信心,加大企业利润化分配水平,实行公司内部工程项目由各项目部进行全面承包。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充分协商后达成如下内容:

一、承包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量:平方米4、工程合同造价:万元(大写:整)5、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承包原则乙方在承包期间依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和要求,根据甲方既定的经营理念,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全面承包该工程项目并独立承担承包过程中的一切债权、债务。

三、承包利润计取

1、乙方应向甲方上缴承包利润。承包利润依据该工程项目预估净利润率确定。

2、预估净利润率确定依据:由甲方预算部、财务部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市场行情及定额水平;甲方在当地已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分析结果;承接工程合同条款及施工图纸测算的理论利润率;工程项目的特及施工的难易程度;乙方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固定资产折旧等费用进行测算。

3、依据第三.2条,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本工程项目的预估净利润率为%,其中:%为乙方应上缴给甲方的承包利润率;%为乙方应得的利润率。

四、承包利润上缴

1、甲方根据乙方应上缴承包利润率,从建设单位每次拨付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承包利润。

2、承包利润的剩余部分按工程实际产值和乙方应上缴承包利润率,待工程项目保修期满后日内一次性结清。

五、工程款支付

1、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进度款,甲方保证专款专用,扣除乙方应上缴的承包利润和项目发生的必须费用外,打入项目专用账户。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申请按甲方流程审批后付款,乙方须按甲方财务部门规定的时限向甲方提供成本发票或劳务发票,因此产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相关税费由乙方负担。

六、乙方应得利润兑现工程竣工后,由甲方法务督察部会同预算、财务等人员进行初步核算和内部审计,如乙方能够完成规定的上缴利润和管理指标,按以下方式兑现乙方应得利润: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约定,按甲乙双方利润分成比例,从乙方应得利润中扣除万元作为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后,兑现应得利润的50%。

2、工程结算完成,兑现除项目预留质量保修金外应得利润的50%。

3、工程保修期满,甲方从建设单位收回质量保修金中一次性返还乙方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

七、风险抵押

1、风险抵押的方式有如下三种,双方经协商确定,采用第种方式:(1)乙方以工程总造价的‰即万元作为承包风险抵押金,于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给甲方。

(2)乙方项目经理以其名下的与第

六.1.(1)条规定工程总造价的‰同等价值的房产、车辆等抵押物作为承包风险抵押,将房产、车辆等所有权凭证列为本合同附件并于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抵押手续。

(3)甲方每月从代发乙方员工工资中扣除工资总额%作为承包风险抵押金,直至风险抵押金足额扣除。

2、风险抵押金返还(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内部审计结果,乙方如能够完成规定的上缴利润指标及管理指标时,甲方将风险抵押金的40%返还给乙方。

(2)工程竣工结算完成,乙方完成规定的上缴利润指标及管理指标时,甲方再将风险抵押金的40%返还给乙方。

(3)工程保修期满,甲方将剩余的风险抵押金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八、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技术、施工进度、工程预算、风险防范等事宜进行指导及监督检查。

2、甲方代发乙方员工工资,代缴乙方所需承担的各项税金。所需费用由甲方从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3、甲方利用自身资源帮助乙方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办理各项施工手续所需的甲方资质、证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各项施工手续。

5、甲方有权从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由乙方承担的各种纠纷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6、甲方有权派财务人员对乙方进行项目核算。

九、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全权处理该项目业务、施工、竣工验收、结算等全部项目工作,甲方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2、乙方有权招聘新员工、辞退任何不合格的员工,但其相关手续由甲方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有权确定项目部内部员工工资,但确定工资时须按照甲方工资标准并报甲方人力资源部备案。乙方临时雇用人员的工资确定不受本条款限制。

3、乙方享有和承担该项目组织管理的一切权利、责任和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资料费、图纸押金、投标押金、风险押金、罚金、现场设施、施工费用、材料费用、办公业务费用、人员工资、人员保险等)。

4、乙方必须按建筑法规办好必要的手续和按规定组织施工管理。该工程的一切相关文件原件必须报送甲方存档,并听从甲方监管人员的指导。

5、乙方应得利润的内部分配权归乙方,但应报甲方备案。

十、乙方对甲方生产设备、周转材料、资金的占用和使用

1、乙方承包项目必须优先租赁甲方现有生产设备、周转材料,租赁价格执行当地市场价。乙方必须在确认甲方没有工程所需生产设备、材料后才可以在市场上租赁,如确实需要外租时,租赁合同应由甲方审核后签订。

2、依据实际情况,乙方可占用甲方一定数额的贷款指标。

贷款的使用应遵守甲方有关内部银行资金管理规定。

十一、结余甲供材的处臵甲方对结余甲供材可进行内部调整,按实际认可价格及数量计入利润,如无工程可以利用,工程施工年度内由甲方监督乙方按市场价格进行处理,收益计入利润。

十二、管理指标及奖惩

1、管理指标(1)质量管理工程质量达到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要求,或甲乙双方约定的要求。乙方项目经理为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2)安全管理重大安全事故为0,轻伤事故率达到上级规定标准。

(3)文明施工和现场管理达到甲方与建设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文明施工目标和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文明施工目标。

2、奖惩(1)在承包期内,获得市级标准化工地或优质结构工程奖励1万元;获得市级优质工程或省级标准化工地奖励 万元;获得省部级优质工程奖,励5万元;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的奖励 万元。

(2)在承包期内,若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重伤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等,每发生一次扣罚乙方3万元;若发生死亡事故,每发生一人次扣罚乙方5万元;凡经政府部门检查受到通报批评或的一次扣罚乙方1万元,如给甲方造成市场主体考核扣分的,每扣一分再扣罚乙方万元。

3、因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十三、解除条款

1、乙方项目施工过程中因管理混乱或管理失误造成重大安全、质量问题或安全、质量事故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甲方认为乙方没有能力继续履行本合同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十四、纠纷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若发生履约纠纷,乙方应确保正常施工,不得停工。对于双方的履约纠纷,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

十五、其它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完全履行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总裁:项目经理: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承揽合作协议篇十六

甲方在此委托乙方进行_项目的开发。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内容

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待开发的的基本要求,并签定本合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该模块的《详细开发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具体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一。(若在开发过程中甲方的开发需求有改变,则涉及合同的相关文件及费用由双方协商相应改变,合同的执行时间也作相应改变)。

第二条: 开发费用

甲、乙双方认定本合同开发费用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如果乙方在研发中,超过预计是研发费用,在双方协定下解决。

第三条: 项目的承接、开发及验收

(1)承接

甲乙双方经确定签定此合同之后,即正式承接该项目。 年 月 日为甲方起始计时日。

(2)开发时间

乙方在甲方计划的时间内自由安排工作时间和地点,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开发工作。。

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应在合同约定完工日期前的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和书面文字)向甲方提出延期的理由和申请延期的具体时间,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以甲方批准的时间为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合作开发时间总长的一倍。若甲方不同意乙方的延期申请,则完工时间不予延长。

(3)开发标准

乙方必需以提供 ,让甲方进行验收工作。

乙方保证 模块的功能符合 的要求。

(4)验收

1.验收标准为:

a. 程序正常运行;

b. 方案中提到的功能全部实现;

c. 项目按时完成;

d. 文档和源代码齐全

2. 验收时间期限为 天时间。

3.乙方提交项目的方式:

4.模块的最终验收工作完成后,甲方应出具最终验收报告和评分,经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验收阶段完成的证明。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 提供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资料交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正确性。

3. 及时支付费用,保证项目的开发费用及时到位。

4. 及时支付在项目研发中所用到的器件、设备、测试费用。

5. 本合同的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甲方所有。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并定期向甲方提交项目阶段开发进度报告。。

2. 按照项目进度要求及时完成系统的开发,同时保证项目质量。

3. 协助甲方完成所开发系统的实施、培训以及维护,并进行一个月的维护。

4. 开发完毕,乙方应将系统的文档、源代码移交给甲方,不得将其应用在其他企业。

5. 不得将甲方开发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第六条: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 ,则甲方向乙方开发总费用的30%。

2. 项目验收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70%的合同款。

第七条:维护

1. 乙方应通过电话、email、现场服务等方式协助甲方的系统维护,乙方有义务及时响应和认真服务,努力确保甲方所委托开发系统的正常使用;

2. 甲方需要改动或需要委托乙方进行二次开发,甲方应同乙方另订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另收开发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应及时提醒违约方,若违约方仍然违反本合约,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 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3 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

3.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十二、其它

1. 项目开发的技术方案和要求,在附件中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要求文件、测试标准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2.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生效后,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后,拟定出补充文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补充文件同样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甲方:(盖章)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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