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主题团日活动评比“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提高各院系团委及基层团支部的团日活动质量,校团委团建中心发起成立“主题团日活动评比小组”,并制定本观摩评比制度及章程。
“主题团日活动评比小组”章程如下:第一章 评比小组的组成
(一)由校团委团建中心牵头,委派组长一名。
(二)各院系自愿为原则,推选一名团干部作为组员。由各学院推选的同学共同组成评比小组。 第二章 评比的具体流程
(一)评比邀请的提出。由基层团支部向各自院系团委提出观摩评比的邀请,同时递交活动计划书。
(二)各院系团委筛选过程。各院系团委从主题、形式、创新性等方面对主题团日活动进行筛选,并提前一周由各院系组织部长向校团委团建中心递交优秀活动计划。
(三)组织部筛选过程。校团委团建中心对上报活动作进一步筛选,并将结果于活动前3天通知各院系团委,各院系团委须及时通知基层团支部并妥善安排有关事宜。
(四)评比的开展。评比小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定,填写评比表并备案,同时及时将活动情况反馈给校团委团建中心。
评比小组成员不参与其所属院系的主题团日评比工作。 第三章 主题团日活动的评比
(一)基层团支部上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每学期最末第二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同时最后一个月的团日活动将纳入下学期评选范围。
(二)各院系团委及时整理一学期来该院系所开展的团日活动,从三星级活动中筛选出不超过总数5%的优秀团日活动(规模较小的院系可适当放宽要求)上报校团委团建中心。
(三)校团委团建中心根据各院系团委筛选上交的申报材料,参考评比小组意见及备案情况,同时结合调查予以评定。
(四)精品团日活动的入选数量不设上限,入选名单将于下学期在全校范围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