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培训方)**市就业服务处
乙方: (用人单位)
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以订单培训为乙方输送合格员工,特签订本合同。
一、 甲方根据乙方的用工要求,对有务工要求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两**面,一是劳动用工政策性培训,二是各用工岗位的技能培训。
二、 培训时间在 60 至 90 天范围内,其中政策法规培训不少于 3 天,业务培训不少于 57 天。
三、 培训地点在**市技工学校和各联办学校。
四、 培训方式采取学校与企业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五、 甲方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职业资格证。培训合格后推荐到乙方务工,乙方应按约接收培训合格人员。并与员工签订用工三个月以上劳务合同。
六、 乙方根据劳动法按时支付劳动报酬,保证每月工资不得少于 610 元 ( 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 ,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员工工资。保证务工人员劳动合法权益。
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