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根据《党章》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今年底至明年初,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将陆续进行换届。做好这次换届工作,对于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我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和“五个坚持”的原则,加快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严格按照省市委的要求,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完成换届的各项任务,努力把新一届区领导班子建设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开拓创新、善谋发展、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战斗集体,为加快推进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下面,我就做好这次换届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要全面贯彻德才兼备原则,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充分反映了新时期选拔任用干部的新要求。
这次换届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条件选拔任用干部,注重看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注重看干部的作风,注重看干部的工作实绩,注重看干部的群众公认程度。要真正把那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拓进取、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群众拥护的干部推荐、选拔进领导班子,努力把区领导班子建成为团结战斗的领导集体。
前一阶段,区委按照省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根据《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对我区新一届领导班子人选进行了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并在充分酝酿协商、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区委集体讨论、投票表决决定,向市委推荐、提名了换届人选。下一步,要继续认真贯彻省市委关于换届工作的要求,严格程序,依法办事,确保换届的各项工作都顺利推进到位。
二、切实履行党委工作职责,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党对换届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
实现党对换届工作的领导,主要是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周密的组织协调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人事安排意见变成代表、委员的自觉行动。具体地讲,就是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制定周密细致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把党在换届工作中的活动建立在广泛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开展工作,使换届工作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有条不紊地进行。
一是换届人事安排和代表委员推荐、提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凡区委集体讨论形成的决定都要坚决执行,决不能各行其是。二是要根据干部的不同情况,分别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确保干部的思想稳定和工作的连续性。
对继续提名的,要打招呼,使他们集中精力抓工作;对新提名的,要教育他们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加强修养,正确对待组织提名和大会选举;对不再提名的,要教育他们顾全大局,站好最后一班岗;对落选的,要教育他们放下思想包袱、继续努力工作,保护他们的积极性。三是要严格组织人事纪律,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关于“十不准”的纪律要求,坚决防止拉帮结派、跑官要官、栽赃诬陷、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
三、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换届工作中,从代表的选举、委员的协商,到人事安排方案的形成、候选人的酝酿和选举,都要坚定地相信和依靠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心声,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使广大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得到充分的表达和尊重。
要坚决摒弃那种认为民主协商、民主推荐、差额选举是“走形式”、“自找麻烦”的错误认识,严格履行程序,充分发扬民主。衡量选举是不是民主,是不是成功,主要看选出的区领导班子是不是真正体现“三个代表”的要求,真正能够代表辖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选举的结果是不是对茅箭的改革和发展有利,对干部队伍的团结和社会的稳定有利。
在换届工作中,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尊重代表和委员的民主权利,又要积极引导代表和委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使换届的过程成为充分发扬民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过程。与此同时,要自觉运用法律程序贯彻上级党委意图,把严格依法办事贯穿于换届的全过程。
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都要认真学法,真正懂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严格依法办事,带头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通过法律程序贯彻党委意图,运用法律规定解决换届中遇到的问题。在强调依法办事的同时,要认识到法律和政策是党的主张的体现,是人民意志的体现,认识到依法办事和按政策办事在根本上的一致性。
要组织代表和委员认真学习《党章》、《选举法》、《地方组织法》、政协《章程》和《干部任用条例》,学习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提高依法照章办事和按政策办事的自觉性。
四、要精心组织,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一是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齐心协力做好换届工作。
区委把换届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积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履行自己的职责。区人大、政府、政协要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对区委在换届工作中集体讨论作出的决定,人大、政府、政协党组要坚持贯彻执行。
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党的意识、执政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自觉贯彻区委的主张和意图。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参谋助手,注意了解和掌握各方面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共同做好工作。
二是切实搞好代表选举和委员协商提名工作。酝酿、选举代表和协商提名委员,既要考虑人选的广泛性,又要考虑人选的先进性;既要考虑工作需要,又要考虑思想政治素质、参政议政能力和身体条件。
要按照代表、委员的条件和分配名额,做好考察和审查工作。三是认真组织领导好大会的选举工作。
认真研究制定好《选举办法》,使之既符合有关法律、章程和政策规定,又切合本地实际,便于操作,有利于实现市、区委人事安排意图。要建立大会临时党组织,选好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和各代表团团长,发挥好大会临时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作用,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
各项选举工作要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对会议期间可能发生的问题,要心中有数,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确保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同志们,做好区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特别是在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的情况下,要认真处理好换届与抓好经济工作的关系,坚持“两手抓”,做到换届工作和改革发展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实现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