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结构经济学“新”在哪?
就相似性而言,“新”与“旧”结构经济学都以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结构性差异为基础,并且都承认政府在协助经济从较低发展阶段向较高阶段提升时所起的积极作用。
然而,就政府的目标和干预措施而言,新旧结构经济学却有着诸多根本性的差异。旧结构经济学支持发展中国家的政府采用违背经济体比较优势的发展政策,通过行政手段和价格扭曲措施来优先发展资本密集型产业,而新结构经济学则强调市场对于配置资源的中心作用,并认为政府应在产业升级过程中对企业所面临的外部性和协调问题起到因势利导的作用。新旧结构经济学之间的差异,植根于对结构刚性根源的不同看法:旧结构经济学认为,导致发展中国家难以发展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市场失灵,是由不正确的价格信号所外生决定的,而这些价格信号又被垄断、或劳动力对价格信号的迟缓反应、或要素的不可流动性等因素所扭曲。与之相反,新结构经济学认为,发展中国家之所以无法建立起资本密集型产业,是由其要素禀赋结构所内生决定的;资本的稀缺、软性和硬性基础设置的落后都使得资源从已有产业向资本密集型产业配置并不能给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带来利润。同时,旧结构经济学持有世界两极化这种相当局限的看法,认为仅有“低收入的外围国家”和“高收入的中心国家”这两类国家之分,因而也就相应地用两点分布来描述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差异。与之相反,新结构经济学则认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差异反映了包括很多不同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在内的发展连续频谱。对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两极分化的看法,使得旧结构经济学家们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即经济发展是一个连续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个遵循自身比较优势的国家都有机会在每一个发展阶段调整和改进该阶段的最优经济结构,而这一点正是新结构经济学所强调的。旧结构经济学家总认为,外在的、政治和经济都占主导地位的发达国家让初级大宗商品的价格进入下降的恶性循环,使得高度依赖资源出口的发展中国家成为依附于发达国家的受害者;而新结构经济学却否定了这种依附理论,认为在全球化不断加深的世界里,参与世界复杂多样的分工正是发展中国家克服不利的历史趋势的机遇,借此可以建立起符合自身比较优势的产业,从而加速经济增长,不断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新旧结构经济学之间的另一主要区别,在于对经济管理中关键工具的运用方式不同。旧结构经济学认为,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系统性干预是从“发展中国家”转变为“工业化国家”、实现现代化目标的核心手段,泛保护主义(如政府强加进口关税以保护国内幼稚产业)、严格控制的汇率政策,以及在大多数产业部门设立国有企业等都是这种系统性干预的组成部分。与之相反,新结构经济学视进口替代为发展中国家在发展过程中顺产业阶梯而上的自然现象,只要替代的产业符合变化后的禀赋结构所决定的新的比较优势。然而,对于在低收入的、劳动或资源密集的经济中推行传统进口替代战略,即通过财税政策或其他扭曲政策来发展并不符合经济体比较优势、成本较高的资本密集型产业,则被新结构经济学所否定。新结构经济学强调,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升级过程,必须与反映物质人力资本积累和要素禀赋结构变化的比较优势变化相一致;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新产业中的企业具备自生能力。新结构经济学认为,政府在产业多样化和产业升级过程中的作为,应被限制在为新产业提供信息、为同一产业中不同企业的相互关联投资提供协调、为先驱企业补偿信息外部性,以及通过鼓励外商直接投资来培育新产业这四个方面。政府必须有效承担起在提供硬性和软性基础设置过程中的领导作用,以降低单个企业的交易费用,促进经济体的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过程。(节选自作者的学术论文《新结构经济学——重构发展经济学的框架》,原载《经济学季刊》2024年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