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税机关创新反腐倡廉制度的几点探讨 对国税机关创新反腐倡廉制度的几点探讨对国税机关创新反腐倡廉制度的几点探讨 精品源自教学论文
国税机关创新反腐倡廉制度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深化税收体制改革和促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需求。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增强制度实效,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国税工作科学发展的新要求、新期待。因此,探索研究新形势下国税机关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十分必要。
一、创新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而教育要靠制度来落实。我们要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教育理念、拓宽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活跃教育形式,坚持把集体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传统教育手段与现代化教育手段相结合,先进典型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日常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进一步增强教育的亲和力、说服力、感染力、影响力,达到教育一批、带动一片、影响全局的整体效应,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我们要通过积极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不断创新反腐倡廉教育方式方法,建立廉政文化活动室等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积极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廉洁、清正的文化教育氛围。
二、创新反腐倡廉监督制度。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而监督要靠制度来保证。我们要针对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新思路、新办法,及时将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转化为制度创新。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与税收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根据税收工作的发展变化,完善规章制度,拓宽监督渠道,拓展监督视野,延伸监督触角,构筑监督网络,建立起内容科学、结构合理、程序严密、配套完备、相互制约的反腐倡廉监督工作机制。特别是要加大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度的创新,在全面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税收执法过错追究制,公开办税制度的同时,要通过在不同行业中聘请特邀监察员、廉政监督员、行风评议员等形式,提醒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加大对税务人员执法行为进行监督,通过严格监督制度、严密的监督网络进一步促进税务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三、创新反腐倡廉预防制度。反腐倡廉,预防是治本之策,而预防要靠制度来推进。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目前的当务之急,是要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内控机制建设,针对税收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梳理权力事项,查找廉政风险,完善岗责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合理配置权力,严格运行程序,确定控制重点,提前预防关口,实现权力运行的相互关联和相互制衡。就税收工作而言,重点要加强对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发票使用审批、减免退税审批、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核、内部财务管理和干部管理等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控制和预防,最大限度地杜绝“权力寻租”等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四、创新反腐倡廉惩治制度。反腐倡廉,惩处是重要手段,而惩处要靠制度来加强。要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建立健全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法不严则不力,治不严则无获”。要按照权力等级、责任大小、过错行为的危害性等具体情况,细化责任追究内容,严格责任追究标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始终坚持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的原则,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严厉惩处违纪行为,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把责任、过错、惩罚落实到人,真正发挥制度的规训、惩戒效能,使各项反腐倡廉惩治制度落到实处。要通过建立责任制度和惩治措施,及时、严肃查处税务干部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越权减免税款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有效解决个别税务干部 “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和不干一个样”等为政不勤、为政不廉的现象,全面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效能。
五、创新反腐倡廉考评制度。反腐倡廉,考评是重要抓手,而考评要靠制度来实现。创新反腐倡廉考核评价制度着重要从考评内容、考评方法、考评主体、考评机制等几个方面入手。创新考评内容,就是要把“干部作风、履行职责、执行政策、依法行政、查案惩处、廉政效能”等方面纳入考核内容。创新考评方法,就是要积极引入中介机构调查、统计分析调查、抽样调查、明察暗访等最新的方法,从而保证考评的客观性、准确性。创新评价主体,就是要在完善纪检监察部门考核的基础上,纳入社会评价主体,从不同视角、不同方面、不同层次来综合评价税务机关和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创新考评机制,就是要按照税收工作流程,制定科学、规范的考评指标、考评程序、考评制度。
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同时,必须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强化制度约束力,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综合作用。主要有这样四个方面:一是增强制度意识。对于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建设是前提,增强制度意识是基础。我们要切实增强制度意识,要教育和培养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养成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崇尚制度、遵守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的习惯,筑牢干部遵纪守法的思想基础,树立干部勤政廉政的工作理念。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度的实施,需要有制度实施主体来推动。在反腐倡廉制度的实施中,各级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是实施主体,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为制度执行搞好组织保障,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整个过程之中,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促进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提高。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检查是各项制度正确执行的保障。近年来,我们在廉政制度建设方面,相继建立了不少制度,但有些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这也是许多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一些单位和部门缺乏对制度执行和落实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导致执行落空。因此,我们在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中要充分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切实督促制度落实。采用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随时掌握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使每项制度的落实都有明确的责任部门,避免监督检查在制度运转环节上出现被动、滞后、乏力的情况。四是强化责任追究。要把反腐倡廉制度执行的情况与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对尽职尽责执行得力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执行不力的给予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规违纪者给予严肃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制度甚至破坏制度的行为,要综合运用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只有这样,才能营造良好的制度执行环境,才能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